一拳破万古

一拳破万古

作者:吟诵田园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大国战争,核弹中途被引爆,打造出另类修仙世界。拯救世界,从修仙做起。乱世纷争,一次次机遇,锻造出超级英雄,一拳破万古,一次次危机,化险为夷。…

《一拳破万古》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故人袖间香
    世人盛传,天历皇帝刘毓骄奢淫逸,懒惰成性,三十年未上早朝,是个彻头彻尾的昏君。 白发苍苍的昏君刘毓发现自己两眼一闭,又在三十年前睁开,什么?让他励精图治,抱歉,没那个想法,也没那个兴趣。 还是找回自己宠爱的那个美人吧。嗯?怎么回事,当年善解人意,体贴入微的贵妃怎么这么不懂人情?那边那个丞相,你怎么回事,你是不是拿错戏本了?当年的你明明这么冷淡自持,怎么现在不仅长得这么好看,还这么撩人? 姜陌,你别笑了,太好看了,朕把持不住啊,行,你说的都对,朕什么都听你的。 刘毓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诉你,什么君王从此不早朝,都是放屁,要是不早朝,美人你碰都别想碰一下! 追忆一下那这么多年前的往事,刘毓突然发现,原来在这么这么多年前,他也曾经励精图治过,只不过哎,岁月催人老啊。 他才明白,原来姜陌于他而言如此重要,他原来还有另一条路好走。 姜陌:陛下,听说东瀛刚刚进献了一把上好的宝剑? 刘毓:你想要?拿去 姜陌:那龟兹的纱料呢? 刘毓:你的。 姜陌:那您呢? 刘毓:你不,你是我的。
  • 作者:金万藏
    红色尸骸、无人孤村暗藏惊世之谜;危机四伏、搏命绝域再现夺宝奇兵。考古、探险、悬疑、惊悚的完美结合。《地藏》(原名《上古神迹》)是最精彩的探险考古类小说,精彩程度超越《鬼吹灯》、《盗墓笔记》等超红小说。该书在起点中文网连载后,点击量迅速突破百万,名列该类小说的前茅。本书包含许多历史遗迹、中国的古文化,悬念迭出,引人人胜,主角的冒险让人欲罢不能,看完之后自己也会想去冒险。因为,该书写到的事情、地方都有原型。
  • 作者:花笙弥
    入V公告:本文将于5月9日入V,入V当日掉落万字更新,谢谢大家支持 —————— 夏烁身为系统npc,负责在恐怖逃生游戏里混入新手玩家队伍,帮助系统进行新手筛选; 简称玩家中的二五仔; 但他万万没想到,本应该在新手副本结束时就地死遁的他,误打误撞被强行通关了! 作为一名有职业操守的npc,他决定在接下来的副本里重操旧业,以把玩家们通通淘汰为目标努力奋斗 许久之后,站在最终副本门口,他心情复杂地看着身后为自己摇旗呐喊的玩家们,再看看自己头顶隐藏的boss头衔,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身为游戏boss的他,到底是怎么混成玩家里的no1的? #NPC都通关了这游戏还玩什么?!# #求求你别救我了让我去死吧系统需要我!# #放过我吧我是最终boss我不能通关!# —————— 悄咪咪挂个预收: 《这领主我不当了!》 在当上领主的第五年,奥罗尔跑路了。 这领主谁爱当谁当,反正他是不干了! 于是,整个领地上下,开始陷入了火葬场 西幻风格的轻小说,主受,大家感兴趣地可以戳作者专栏收一下哦
  • 作者:月影星
    正文已完结,宝子们放心可入预收:甜宠救赎《偏执王爷的娇美人》求收偏执病娇狠炸天面对女主会犯怂暗戳戳宠王爷VS聪慧恬静容易害羞天然撩男主美人本文文案:柔嘉自幼长于宫中,因立大功特封公主。蜜罐里养大的女孩儿,娇如春露,艳如桃李。京中人人皆知,这么娇美的公主,是要配最尊贵的皇帝的。可谁也没有料到,公主十七岁那年,跪到太后跟前,求太后将她嫁给殷绪。殷绪是将军府私生子,身份低贱,阴郁冷酷,一双孤狼般凶狠的眼睛,令人生畏。时人大惊,不知公主看中了殷绪什么,甚至不惜以死逼婚。将军府迎入公主,满城百姓只当这是一场笑话。就连殷绪也是如此以为,眼含讥诮,等着笑话尴尬收场。但殷绪没有等到散场。殷绪成为了声名赫赫的战神,后来更是剑指帝都,成为开国皇帝。高大伟岸的皇帝在柔嘉身前单膝点地,为她献上凤冠,嗓音低沉温柔,愿意戴上它吗,我的公主?柔嘉有一个秘密,她是活了两世的人。上辈子她心系皇帝表弟,为他付出一切。可她的表弟,为一个有夫之妇亡了国。敌人攻到京城,表弟为保住心头爱,毫不犹豫推她出去独对敌军。万念俱灰的那一刻,是殷绪万敌之中,踏血而来,握住她的手;是殷绪满背箭矢,依然有力地拉着她,救她出围杀。他在她身边,吐尽最后一口血,看她的眼睛,却依然温柔含光……这辈子柔嘉早早来到殷绪身边,轻轻摸着殷绪眼睫,说,阿绪的眼睛很好看,像星星一样。注:女主重生提前和男主相遇,所以刚开始男主对她很冷漠哈。先婚后爱,甜宠治愈。预收文案:十七岁这年,沈姝因故投奔京城表哥。表哥是员外郎家的嫡子,温文尔雅,玉质兰章,又对沈姝体贴备至。沈姝满以为,表哥会娶她为妻,却不料他终究看不上她的出身,搭上了尊贵的公主。细雪飘飞的郊外,沈姝死在接连的杀招中。沈姝不曾想到,是那个她曾看一眼都害怕的古怪王爷,为她报了仇。男人神色苍白而疯狂,夺过她尸身,久久不肯下葬;还按着自己的膝盖,冲她尸身低诉,娉娉,我疼,你看看我……后来他一把火,将自己与尸身一道烧成灰烬。一朝重生,回到刚入表哥府门时。某日,沈姝被人推倒在萧玦车驾前,围观众人议论纷纷,只觉得冲撞了萧玦车驾,最少也要挨一顿鞭抽,不料萧玦却是皱眉将沈姝扶起。沈姝摔疼了腿,站不稳,柔荑扯住萧玦衣袖,杏眸轻抬,长睫沾着水雾,颤声道,王爷,我疼……男人铁臂搂着她的细腰,眉目俊美而冷厉,将众人一一瞪视过去,回过头对沈姝却极尽温柔,别怕,本王会护着你。这一护,便是一生一世。*京城人眼中的萧玦,貌美性邪,阴晴不定,冷酷嗜血。萧玦也自知不是好人,唯恐身上血污脏了那人衣衫,故总是避而远之。然而那人还是温软含笑地靠了过来,轻声道,王爷,我知你疼,我会护着你。避无可避,萧玦眼露蚀骨的缠绵和占有,即便不离开,那便生生世世不要离开。注:男主有病能治好,最后会登基;女主获罪太医之女,终于皇后。双C,温暖救赎甜文。
  • 作者:在下不在尚
    看了《重启》到现在的《终极》之后,我觉得我又行了……故事主要是从终极笔记的剧情开始……一切以电视剧为主!!!PS:仅此娱乐,更新随心;有人看就另说!!!
  • 作者:春有雨
    穿到古代不可怕,穿成皇子也没啥,但....如果来到的是大明王朝第一彪悍家庭...这就有点斯巴达了。皇爷爷叫朱重八,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朱元璋,晚年杀光功臣,近乎屠掉大半个官场的猛人。亲爹叫朱棣,打架是爱好,放到现代绝对是个你瞅啥,我瞅你咋地的社会青年代表。一个风和日丽的大白天,婴儿朱高炽睁开了看世界的眼睛,第一眼就看到两张凶神恶煞的土匪脸,吓得他腿一蹬,手一挥,一边一小拳头。朱元璋:好小子,像我。朱棣:嘿嘿嘿,不愧是我儿子,小拳头有劲儿然后,被孙子/儿子尿了一脸的大明朝太祖、太宗皇帝:.......这小子...像我?后来,朱棣隔三差五写信给兄弟炫耀:我儿高炽能上马了,我儿高炽能耍小刀了,我儿高炽扎马步能扎半个时辰了,我儿高炽又写信说想我了,哎,我儿高炽哪哪儿都好,就是太爱我这个亲爹了。朱家兄弟:.......朱棣炫耀完,转头就听到胖崽崽朱高炽的心声。我打架没爹厉害,爹是不是就不爱我了?朱棣:.......外人不知道,他的乖儿砸有神异,一对视就能听见他的心声。而朱棣还有一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烦恼,那就是,他最爱的胖儿砸老爱在心里担忧说。我爹以后是要造反哒,我该怎么办?朱棣:......我不是,我没有,我不敢,儿砸你别瞎说。后来满朝文武都知道,朱元璋除了有个最爱的儿子,还有了个最宠的孙子。这位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我孙高炽,聪明伶俐,能文能武,宽厚孝顺,还喜农,极肖我啊哈哈哈。文官们看着小手一揣,笑得格外敦厚良善的小皇孙朱高炽,还以为又是个亲近文官,喜好读书的斯文好种子,结果,后来种种表明....他们被骗了!亲爷爷是朱元璋,亲爹是朱棣,他朱高炽能斯文到哪里去?后来的后来,朱高炽负手而立,豪气万丈,气吞山河,爹,咱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所以,这片大海,您什么时候给儿子打下来?朱棣:.......儿啊,爹就想在草原溜达溜达啊ps:1,架空大明朝,勿考究,私设繁多~2,爽文,偏日常、群像,男主有官配,正文会有感情戏,占比不大3,逻辑跟着剧情走,相遇是缘,大家看个开心呀。V后日更,多谢支持~
  • 作者:迷茫过半生
    漆黑的夜,白色的光幕,我!重生了,手里的黑色木牌赫然写着夜游神司,我已经不是我,守夜人,红依的钟黎,地狱被诡异入侵…人间大乱……
  • 作者:弗·福赛斯
    1963年11月22日,美国总统肯尼迪在达拉斯被暗杀。西德汉堡报道这一消息时已是晚上8点30分。年轻记者彼得·米勒看在汽车上收听这一新闻的时候看见一辆救护车呼啸而去。他有所预感地追了上去。急救车内是一名自杀的犹太老人。第二天,米勒从医院认识的警官那里拿到了可作为线索的老人日记,日记中详细记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他在集中营里遭受迫害的情景。米勒了解到日记中那个连自己同伙都杀的集中营头子还活着,就准备将日记公布于众来捉捕这个战犯。他在追查线索的时候,成为了知道此事敖德萨伺机加害的对象。本书是福赛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当时正逢纳粹热,因此本书成为畅销书。作者将小说主人公追踪的原集中营战犯头子罗德曼写得惟妙惟肖。他对故事进行巧妙构思,所谓敖德萨Odessa是德语前党卫军成员组织的缩写,这个组织在德国战败时帮助纳粹逃亡,据说一直有暗中秘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