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阴阳俱往来” 古历与性生活

在中国古代传说中,许多重要的发明创造常被归功于一些远古人物——比如黄帝、神农之类,其人物的真实性在可考与不可考之间。在这些发明中,历法与“御妇人法”(中国古代男性中心主义的性行为学流派)这两件看起来似乎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却被归属于同一个人物——容成——所发明。

谈到容成的古籍甚多,绝大部分都只谈他的性学,少数记载了他发明历法。下面是几则较早的记载:

容成作调历。(《世本·作篇》)

容成,黄帝时造历术者。(《淮南子·本经训》高诱注)

容成公者,自称黄帝师,见于周穆王,能善补导之事,取精于玄牝,其要谷神不死,守生养气者也,发白更黑,齿落更生。(《列仙传》卷上)

冷寿光、唐虞、鲁女生三人者,皆与华佗同时;寿光年可百五六十岁,行容成公御妇人法,常屈颈息,须发尽白而色理如二三十年,死于江陵。(《后汉书·方术列传》下)

这容成的“补导之事”,是指怎样使男性在性交时保持不射精同时又让女性获得高潮的技巧,这样做被认为可以从女性生殖器(玄牝)中获取“精”而使男性延年益寿。与发明历法相比,容成在性技巧方面的名声要大得多。《汉书·艺文志》所载“房中八家”之首,就是《容成阴道》二十六卷——“阴道”即交合阴阳之道,也就是古人常说的房中术。

容成的发明创造总属传说,不足作为史实信据,此事的意义在于:历法与性生活为何会联系在一起?在传说中上述两项发明被归于同一人,暗示着在古人心目中这两者确有联系。这一问题曾使李约瑟感到困惑,他写道:

性问题与历法科学之间还有一种奇特的联系,有些文献将古代一位著名的性问题专家——容成也视为历法的创始者。(《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三卷)

但是他看来并未弄清这种联系有何具体表现。其实这类表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可以发现许多,这里姑略述较突出者数端为例。

古代中国人相信:在一年中的某些特定日子性交是大凶之事,必须严加避忌。这方面的理论在古代房中家及医家文献中都有明显的一席之地,例如:

合阴阳有七忌。第一之忌:晦、朔、弦、望以合阴阳,损气;以是生子,子必刑残,宜深慎之!(《医心方》卷二十八引《玉房秘诀》)

素女曰:……第一之忌:日月晦朔,上下弦望,六丁之日,以合阴阳,伤子之精,令人临敌不战,时时独起,小便赤黄,精空自出,夭寿伤命。(《外台秘要》卷十七)

晦,指阴历月终,此时日、月恰在同一黄道经度上;弦,即上弦月与下弦月;望,满月之日,严格地说是太阳黄经与月球黄经恰好相差180度。此四者都是月相的特征状态,其中朔、望尤为历法所注重,古代历法中最重要的基本参数之一是“朔望月长度”,就是指月相连续两次朔(或望)之间的时间长度。在性交的日期禁忌问题上,与月相直接有关的日子被列在首位,颇耐人寻味。犯了这一禁忌,后果被说成十分严重:上引第一条材料说要“损气”,而如果这天性交导致怀孕,那么生下的孩子必会“刑残”。第二条则强调犯此禁忌后会导致阳痿,丧失性交能力(“临敌不战”),甚至短寿夭亡。

此外,禁忌性交的日子还有许多,在中医古籍中经常可见,例如:

四时节变不可交合阴阳,慎之!凡夏至后丙丁日,冬至后庚辛日,皆不可合阴阳,大凶。凡大月十七日,小月十六日,此名毁败日,不可交会,犯之伤血脉。(《千金翼方》卷十二)

这方面特别详备的例子,可见于一部清代广泛流行的医书《达生篇》,其中“阴阳交合避忌”一节,开列“应戒(性交)日期”如下:

每月朔、望日,廿八日,庚申日,本命日,母难日,祀神祭先日并前一日,春三月甲乙日,惊蛰日,春分日并前三日,春社日,二月初八日,夏三月丙丁日,四月初八日,十四日,十六日,夏至日并前一日,五月初五、六、七,十五、六、七,廿五、六、七日(为九毒日),秋分日,秋社日,八月十八日,冬至日并前一日后十日,冬至以后庚辛日,十一月廿五日,腊月初三日、初八日,廿四、五日。除夕、三伏日,凡节气口,四月纯阳,十月纯阴,俱宜节欲。社口受胎,生子白毛。以上各日期,犯之而损夫妻者,受胎而夭男女者。

在上面这份日期表中,一年内禁忌性交的天数已在150天以上。再加上许多无法事先推定的日子,比如大寒大暑大风大雨大雾、雷电霹雳、日月交蚀、地震之类,以及许多起居作息的状况如大悲大喜、大饱大醉、远行、病愈、沐浴,等等,粗略估计,一年中又将占到百日左右,也要禁忌性交。这样算下来,一年中性交而不犯忌的日子不过百日。

古人为何要发展出这套如此繁琐的性交禁忌日期理论?

一个可能的解释是:试图用“神道设教”之法引导人们对性生活加以节制——如果真的遵照这种理论行事,就要平均三四天才得以性交一次,这个频度从现代医学知识来看也是相当合理的。不过古人究竟在多大程度上遵守这种禁忌,尚在未知之数。

在中国古代那些偏于保守的论述中,性交的目的通常主要是“种子”——让女子怀孕受胎。古人普遍相信,如果性交的日期、时辰等选择不好,就会怀上或生下各种不良的孩子。这在各种房中书和医书中都经常可见,下面是根据《千金翼方》卷十二“养性禁忌”中一部分有关内容整理成的表,以见其说之一斑:

这类禁忌及对胎儿的可怖预言,基本上没有什么科学依据。不过由此也可以略见在古人心目中,交合受孕是一件相当神圣严肃之事。

吉凶宜忌,相反相成,既有禁忌交合之日,自然也有特别宜于交合的日期,这同样为古代房中家所乐道,举《养性延命录》卷下所言为例:

合宿交会者,非生子富贵,亦利己身,大吉之兆(八星者,室、参、井、鬼、柳、张、心、斗,月宿在此星,可以合阴阳、求子)。月二日、三日、五日、九日、二十日,此是王相生气日,交会各五倍,血气不伤,令人无病。……若合,用春甲寅、乙卯,夏丙午、丁未,秋庚申、辛酉,冬壬子、癸亥;与上件月宿日合者,尤益佳。

所谓“王相”,又作“旺相”,为五行与历日相互附会之说。其法将纪日天干与四季、五行进行如下对应:

并相信五行递旺于四季:春季木旺,夏季火旺,秋季金旺,冬季水旺。于是依纪日天干之循环,春季逢天干为甲、为乙之日恰对应于木,而木是旺于春季者,则春季逢天干为甲、为乙之日即“王相”之日;夏季则轮到纪日天干为丙、为丁之日,火旺,……其余可类推。至于戊己土旺,则是每季抽出十八日,硬与五行相配,对应于土,并为之造出一个怪字“”。

又有所谓“月宿日”,也被认为宜于性交。例如,按《千金要方》卷二十七中所载的一张表,一年中这种“月宿日”有123日。如果“月宿日”与“王相日”恰好重合,则更是男女欢合交媾的佳日良辰。

上面这类思想表明,在古代中国人心目中,历与性之间确实存在着重要联系。何以会如此,还当求之于古人所深信的天人合一、天人感应观念。在这种宇宙观中,人的生活很自然地被认为必须与自然界(即“天”)的变化相配合,而性生活则尤其如此。因为阴阳交合,非独男女之间而然,天地万物也赖此才得以生息繁衍。《易·系辞下》云:“天地缊,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正是这种传统观念的典型表述。

在这个问题上至关重要的一点是:自然界的变化(四季循环,寒暑变迁)正是依靠历法来反映和描述的。《春秋繁露》卷十六“循天之道”一节所言,对此颇有启发,其中有云:

天地之气不致盛满,不交阴阳。是故君子甚爱气而游于房,以体天也。气不伤于盛通,而伤于不时、天并——不与阴阳俱往来谓之不时,恣其欲而不顾天数谓之天并。君子治身,不敢违天。

这是一种节欲而不纵欲的主张。正常的性交(不是指房中术那种交而不射精的)在古人看来多少是要“损气”的,君子既“甚爱气”,却又不绝对禁欲,仍然要过性生活(“游于房”),这是由于体天之道,阴阳必须交合。这中间趋利避害的关键,就是“与阴阳俱往来”,亦即根据自然界的规律来安排性生活。怎样方可以做到“与阴阳俱往来”?则非求之于历不可。上述种种交合宜忌日期,可以说正是“与阴阳俱往来”的具体方案——现在看来当然没有多少科学价值。

原载《中国典籍与文化》199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