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团圆

小团圆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最新更新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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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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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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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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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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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特别是自然科学,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追寻科学本身的原动力,或曰追赶寻其第一推动。同时,科学的这种追求精神本身,又成为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一种最根本的推动。史蒂芬·霍金,是继爱因斯坦之后本世纪最杰出的理论物理学家,他改变了我们对宇宙的看法,他对黑洞的开创性研究提供了宇宙源于何时这一难题的线索,他不仅是伟大的物理学家,也是对我们朝代及今后影响深远的思想家。本书是《第一推动丛书》之一,主要介绍了霍金关于黑洞、婴儿宇宙等内容的讲演,对宇宙起源有兴趣却畏于艰深理论的一般读者,也可通过本书解读霍金精湛的智慧。
  • 作者:西临
    宝子们,防盗比例80,48h。最近事情稍微有点多,番外更的比较慢,但在1.20号之前,应该可以全部更完!【推荐预收《淋雨季》、好友秦桑枝《情书》,文案在最下方,求宝子们收藏。】周晚棠见到商时序那天,是在一个山映斜阳的初秋,商周两家举办的一场家族聚会上。那天,老太太拉着人打麻将,牌桌上正巧差角,一窍不通的她被拉过去凑数。大概是牌技实在差得一塌糊涂,有人看不下去,善意提醒。男人躬身靠近她,颀长的指骨点了点她面前的牌,嘴角轻扯,打五筒。牌扔出去,老太太眉开眼笑,胡了。,调侃道:小婉,你怎么能轻信瑾之的话呢,他的牌技和你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周晚棠忍住心头的笑,仰头去看他。男人穿着简约的白衬衫,衬衣下摆塞进西装裤里,清冷的眉眼如落雪的冷杉骤然松软:输了算我的。*回家后,周晚棠才知道那位唤瑾之的男人,是自己的联姻对象。她有些慌,硬着头皮说道:我觉得我们还年轻,不应该这么早结婚。或者,你要是愿意,我们现在就可以解除婚约。听了这话,商时序垂着眼,嗓音温柔,小婉,你是有喜欢的人吗?*婚后某天,周晚棠在书房找文件时无意发现了一本相册。相册保管得很好,里面载着她从小到大的照片。晚上,商时序从公司回来,她将相册打开展在他的面前,脸上挂着柔软的笑意,等待他的解释。被你发现了。他伸手将晚棠抱进怀里,下巴枕在她的肩窝,闷笑道,谢谢你可怜我,世间从此少了我这一位孤家寡人。遇见你的那天,是我这一生中拥有的上上签。我是说:——你是我的上上签。阅读指南:日常慢热向。文章以真实地名为基础,但内容纯属虚构。女主职业存在私设,考究党慎入。文中女主职业背景、细节部分,参考纪录片《我在故宫修文物》及相关资料。涉及知识性错误,请温柔指正。——————《淋雨季》:周颂宜第一次见靳晏礼,是一个雪雾茫茫的冬夜,朋友撺掇的新年聚会上。那天,她坐在轮椅上看着窗外絮絮落雪,等着侍者将沏好的茶水滗出。热气模糊了视线。雪松下嵌着一座复古斑驳的电话亭。亭上压着厚厚一层雪,雪下伫着身量颀长的男人。凛冬夜里,接触不良的灯泡释放出弱白的光亮。他握着暗红色的听筒,斜斜靠在亭旁,隔着一层模糊雾气的玻璃窗相视。*再见面,新年伊始。家中开始为自己的婚事做打算,由专人挑选。在这之前,周颂宜有一位相恋多年的男友,为此第一次在家中红了脸,摔烂了自己最爱的一套茶具。转天。靳晏礼坐于周宅,双手奉上一套古董茶瓷。对上刚从旋步楼梯下来的周颂宜,斯文的面皮松开温和的笑容,新年快乐。*08年冬季,周颂宜曾在十元纸币上用铅笔写下一段文字:我用的这张纸币,到底会经过多少人的手里,又会漂流几座城市呢?真是让人好奇。2008年12月20日周颂宜——北京后来,兜兜转转十二年。这张纸币带着一段感情,又重新回到她的手里。凛冬将至,请你爱我。——————《情书》:男暗恋女,清冷大美女X深情公子哥1.大学篇:桑瑜觉得最近这人出现在眼前的频率有点高,而且他对她似乎跟旁人不太一样。如果说前几次的相遇是偶然和巧合。那么第N次的相遇是……桑瑜:蓄谋已久。沈祐:或许我们可以称之为缘分或是命中注定。桑瑜:……对此,桑瑜不禁合理猜测,他是不是喜欢她啊?沈祐:难道我表现得还不够明显吗?桑瑜,我暗恋了你五年。2.高中回忆篇:沈祐是骄傲的,生得一副好皮囊,理科班榜首,家世显赫,众人眼中的天之骄子。只有他自己知道,在别人眼中他有多耀眼,在她的眼里就有多暗淡他的骄傲不值一提,碎落一地。某天放学,楼梯上。桑瑜和好友走在前面。好友一脸雀跃,语气中充满了崇拜:这次理科班的第一名又是沈祐,他真的好厉害。桑瑜只淡淡一笑:理科班的事你倒是了解的挺清楚。好友又说:不是我了解,学校里谁不知道沈祐啊?可能也就你不知道。桑瑜疑惑:是吗?我应该知道他是谁吗?好友无奈地摇了摇头。沈祐跟在后面听完了全程。他低头看着手里的情书,已经皱得不成样子。在我幻想了一切和你有关的美好时,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3.当哲学系遇上天文学,文科女遇上理科男,那就不得不回到世界本原问题。桑瑜:你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沈祐:我是唯你主义。用一次粉身碎骨,换一个永恒的拥抱。(洛希极限)
  • 作者:燕空梁
    活了不知道几百年的黑川羽一直以为自己的金手指是不死,直到后来他发现自己所在的世界全变成了最新款网游,而自己成为了里面没有感情的NPC。黑川羽恍然大悟:原来我的金手指是玩家啊。欢迎大家畅玩:冒险类RPG《杀鬼是为了征服世界啊》攻略向恋爱大作《酒厂三选一》危机四伏的谍报巨作《横滨卧底大乱斗》.....玩家A:本想进鬼杀队认真吸音柱的颜,结果被青柱圈粉了怎么办?!玩家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