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的暗恋

夏的暗恋

作者:千草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美女?她不是!大姐头,更称不上!她只是比别人的拳头厉害那么一点点而已,这样就把他身边想修理他的人吓跑了?好吧,如果这样也算美女救英雄的话!问题是他这软趴趴的性格也不能算是英雄啊,看来,她得好好发扬她的爱心,将他改造成一个勇敢的人!哈?原来真的是无风不起浪,他原来真的喜欢她!可、可,他们不是哥儿们吗?…

最新更新尾声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千草
    她想,再也没有人比她更倒楣的了!才刚进她梦寐以求的T大校门,准备好好享受她美好的大学生活,竟就让她遇上一个可恶的男人──先是看上她圆圆软软的苹果脸,把她当成麻薯熊揉揉捏捏,接著还运用他该死的学生会长的权力,让她成了学生会的打杂小妹──不!根本就是成了他的贴身女佣加专属玩具!更糟糕的是──她竟还著魔似的任他予取予求,说不出一个不字?天啊!她到底前八辈子是造了什么孽啊!为什么这辈子会惹上这个恶魔般的男人啊?
  • 作者:千草
    平凡生活我爱你,麻烦麻烦速速去!不要说她龟毛,讨厌麻烦只是天性,人生吗,谈个小小的恋爱就好了啦,为什么要出一个超级天王巨星的剧情?见面不过两次就开口告白:我喜欢你!相信的是猪头,难道她长得智商可疑?谁知道第二天他竟然出现在她校园里,全然不怕别人把她也卷入娱乐绯闻。好,小辫子给你抓住我就暂且敷衍你,只要逃过此劫从此麻烦自烦远去,只是,为什么突然你的寂寞一并缠住, 我曾经如此逍遥快乐的思绪?
  • 作者:千草
    康溢和华也哲向来可说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毕竟他们一个出生在警察世家,一个来自黑道世家。先天的家世条件使得他们成为死对头让人一点也不觉得奇怪。自从两人在初中第一次相见后,就注定了他们以后想解都解不了的孽缘。自身的优秀让他们谁也不服谁。从初一到初三,两人不断地比成绩、比运动,举凡考试或比赛,不论是大考、小考,还是重要的比赛、不重要的比赛,都在他们比的范围内。然后……三年比赛的结果是谁也没有占到半点优势。康溢压不了华也哲,华也哲也胜不了康溢。
  • 作者:千草
    她不胖,她真的不胖,呃,最多只是丰满而已。可是眼前这个漂亮得如天使一般的男人,竟然胆敢喊她小胖妹?气得她当场给他进行机会主义教育。等等,什么?天使居然是学生会长?唔……这下子她惨了……不错,她是惨了,他用天之骄子的身份发誓,她,小胖妹,是属于他的!然而开始的游戏心情被爱她的心所取代,逐渐了解自己的心后他终于明白,这种珍惜,这样的感情,他,在整个世界里,只是在乎她……
  • 作者:千草
    她只是一个小乞丐,那个魔魅冷血、权倾天下的男人,为什么会喜欢上她?该死的他,居然称她为他的物品,不仅在她肩上留下属于他的印记的刺青,还在她的脚上套上血玉,并发疯地封她为公主。他哪根神经有毛病了?居然向她喜欢的人发出警告——她只是属于他的?!
  • 作者:千草
    如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不是老天可怜自己离家三千里,才让她最爱的雷诺出现在古代?他稚气的长相、纤瘦的身形和冰冷的手,总是让她很想要好好地呵护,他总是悠然独处,却又不经意地想要向人撒娇,那个样子让她更想照顾……什么?他不是雷诺,而是东方家惟一的尊?!那个传说中冷血到不行的东方刑尊?!不管了不管了,她已经倒霉到爱上他了,他还想怎么样?!
  • 作者:千草
    拜托!她只不过是为了插画寻找灵感,所以才会来趟异国之旅,跑去冲绳晒晒太阳啊。但是眼前的这个男人是怎么回事?说出口的话足以气死活人,气坏圣人。没有吐出鲜血一口,那是她功力高深。不过,虎落平阳被犬欺。谁让她扯坏了他的衣服,所以只有忍气吞声,任他压榨了。不过,他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清丽、优雅、华丽。她从来不知道,原来男人的声音也可以如此之美。所以喽,没办法啦,谁让她迷上了他的声音呢。在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掳获了她……
  • 作者:千草
    难道要说出口的爱才算是爱吗?还是他真的不懂爱人?他从小就被母亲灌输没人爱的观念,实际上也发生在自己身上了。信誓旦旦的爱人最后还是离他而去,让他如何能相信这世上还会有人爱他?所以——他从不说爱。可是,她为什么又重新回到他的身边,他能够放任自己的期待相信她吗?
  • 作者:千草
    她从来不知道,原来她和他的距离是如此之近。近到只要伸手,就可以去碰触;只要呼唤,就可以得到回应。他用他的温柔在全力地保护着她。他是高高在上的凤凰,宇宙中最强大的四神兽之一,可是却因为她的一句话,而匍匐在了她的脚下。他把她视为那亿万年生命中唯一的乐趣,她成为了他的主人,他的依凭,可是却遗忘了他的名字……那尊贵无比,不曾有人类呼唤过的名字……
  • 作者:千草
    为了避免辛苦经营的茶楼被大伯抢去,她必须得找个男人入赘为楚家传宗接代,或者想办法生个娃娃……阴错阳差进入将军府做了丫鬟,却每晚被个采花贼当成催眠药。好吧,既然这和她最亲近的男子是没法招入赘了,那么如果有机会怀个孩子也是好的。他是个美人儿,孩子将来生出来也应该会很好看吧。至少比起那传说中残暴、凶狠,一掌可以把人骨头都打碎的将军而言,他是一个更保险的选择。可是,他似乎对她的勾引视而不见,看来,她得再加把劲……
  • 作者:千草
    静森学院的学习部部长司马炽,是一位美丽精致得宛若油画般的高贵男孩,他的帅气和智商都可以让全校的人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但是他一生气的吼人功力却让人对他退避三舍。一个偶然的机会下,长相普通而且性格迷糊的陆理香遇到了火爆的司马炽,在两人一来一往的接触中,司马炽慢慢喜欢上了这个傻乎乎却天真善良的小女孩,尽管司马炽经常在吼叫中强迫陆理香学习,但是两人的感情却也在悄悄地升温……
  • 作者:千草
    那么的健壮,那么的野蛮……呃,错了,是那么的具有安全感,完全就像是战战给她的感觉。当然,战战是条狗,而他则是一个人。她一直认为他是适合她的,不顾一切地倒追他,《养狗守则》成了她的追男法则,谁让他连个性都如此的像战战。但是当他一遍遍地回绝她的热情,用着平静的目光告诉她——他喜欢的人不是她。她茫然了。原来,他终究不是属于她的骑士。
  • 作者:千草
    她够呆,够笨,够白痴,却拥有着让他无论如何都想要夺取的歌声,以至于他的过滤镜中无法把她当作空气自动忽略。想要靠近她,想要掠夺她的一切,但是她却该死的怕他怕得浑身发抖。他不想要等待了,在她的身边他觉得自己是如此的焦躁不安。但是这个少根筋的女人,居然还傻傻地问他——为什么她是特别的?!
  • 作者:千草
    有一种人,他们的一生,只得和一个人相依为命,那是他们的命依,是他们生存于这个世界唯一所在乎的人,寻寻觅觅,痛苦不堪,只为得到那一人,遇到了,抓住了,便再也不会放手。阳光下,他静静的跪在了她的面前,对着她发下了一生的誓言。她是他的命依,是命中注定与他相依为命的人,他无法失去她,可是她却可以随时舍弃他,他爱她,不是因为她是他的命依,只缘由——她是他在孤单岁月中,唯一陪伴着他度过那窒息寂寞的人……
  • 作者:千草
    十七岁的梁筱雅在进入静森学院那一天,惊奇地发现,两年前在森林迷路遇到的少年,竟是学校的学生会四大掌权人之一!就在梁筱雅入学起,叶文皇很快发现她身上的特别气质,决定不顾梁筱雅是否愿意,强迫与她交往。而梁筱雅担心与他交往会招来其他女生的嫉恨和报复,时时躲着他。可是交往已成事实,梁筱雅决定利用这个机会赚笔小钱,并为自己的社团争取经费。就在吵吵闹闹中两人逐渐发现他们真的相爱了,在相爱中更加了解了对方,梁筱雅用她真挚的爱情终于化解了叶文皇多年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的封闭,崭露出一个真实的叶文皇。
  • 作者:千草
    洛佑闵是个喜欢异想天开、爱睡懒觉的小女孩。这天,她上课又迟到了,就在向学校狂奔的路上,不巧遇到一堆人打架,而打架的主角正是学校的体育部部长狄彦,在手忙脚乱的情况下,两人发现彼此似曾相识。
  • 作者:千草
    于启檬是静森学校的MN社(美男社)社长,该社向来以收集美男信息为己任。为了筹集购买明星海报、写真集的费用,于启檬溜到学生会,准备偷学生会的垃圾去贩卖换钱,却不经意碰到了学生会会长赫泉……
  • 作者:千草
    江安安和校园风云人物韩海非杠上了!她最看不惯他唇边老是带着一抹不屑和嘲讽的傲慢样子。他智商高,永远考第一就可以瞧不起别人吗?没想到她的挑衅居然让他感兴趣,进而提出交往的要求,还不准她抗议!555555,她不想跟他出去约会!光是想象她和他在星空之下热烈拥吻的镜头,她就起一身的鸡皮疙瘩。当然,如果她有幸和他站在夜色的星空下,那么结果绝对是他很没品地用手指乱弹她的脑门,要不就是把她当做沙包一样拖来拖去,而她,或许会在被他一番凌虐后,光荣地和这个世界说GOODBYE……
  • 作者:千草
    李兰生,很普通的一个名字,甚至普通得有点过分。从名字可以一眼看出,是一个李姓的人和一个兰姓的人,生出来的孩子,所以才叫李兰生。人如其名这个词,绝对可以用在李兰生的身上。163的身高,算不上高,也算不上矮,黄种人最普通的那种有着些微泛黄的肌肤,略微偏瘦的身材看上去有些病恹恹的,眼睛虽然是双眼皮,但是却绝对称不上大,眼角微微下垂,看上去总有些没精神似的。薄薄的唇瓣,没有女人该有的那种丰满润泽的感觉。总之,她全身上下都让人觉得乏善可陈。唯一称得上美的,就是她的声音了,柔中带静,如同夏夜的风,清爽怡人,沁人心扉。
  • 作者:千草
    八年前。暑假魔法培训班在我的满足里结束了,虽然这个为期两星期的培训班大多只是讲一些历史或者传说中的魔法故事,还有一些简单的魔法咒语,甚至穿着漂亮魔法长袍的老师从来没有表演过魔法,但是我依然在培训班里学得兴致勃勃。八岁的我坚信,拿到了培训班的结业证书,我就已经是一名魔法师了。也许和许多电影里一样,当我念响魔法咒语的时候,就会有漂亮的魔法从我的手心里钻出来——嗯,要是我有一根魔棒和一件魔法长袍,那就更完美了。我蹦蹦跳跳地跑向熟悉的公交车站,准备回家把结业证书举到爸爸面前好好炫耀一番。
  • 作者:千草
    这是一个很奇怪的男人。在这个充满着祥和、平静气氛的小区中,有这样的男人存在,显得尤为的奇怪。首先,他很高,近190厘米的身高,在亚洲人中绝对属于鹤立鸡群的典型;其次,他很壮,像座小山似的,那精壮的身子,像未开化的野人;再次,他很凶。虽然楚欢颜从来没和这男人说过话,但是凭着第一眼的感觉,她认为——他很凶。男人是一个月前搬来的,所住的公寓刚巧是在楚欢颜家的楼上,也因此,使得她格外注意他。
  • 作者:千草
    谁人不对他恭敬外加礼遇三分?眼前这个小女子怎的……够大胆!竟敢趁火打劫!堂堂皇子殿下怎能受此等屈辱,不讨回来怎么在人前树立威信?可,越看越可爱,越缠越上瘾,现下的情况似乎有点脱节,那,换种方式报复行不行?嘿嘿,决定了先让她爱上他好了,然后……
  • 作者:千草
    童依依,依依好色,从小到大,凡举小区里称得上美丽的小孩,都难逃她的魔爪。童妈为了她这一不入流的坏习惯,不知道揪了她多少次的耳朵。不过屡教不改这词是天生为童依依而设的。反正她的这一爱好不偷不抢,她乐得继续把它发扬光大。而官敏敏,则好吃,食物最能够吸引住她的兴趣了。从小到大的支援都是希望以后能够成为一名伟大的厨师,每天都可以做很多好吃的东西以满足自己对于吃的欲望。不过,在官家的厨房第N次差点全毁之后,她的这一伟大志愿算是彻底磨灭了。于是乎,既然厨师当不成了,那么就改嫁一个厨师老公吧。毕竟——志愿是可以转变的。至于贾晓容,中性化的面庞,帅气得简直无可比拟。曾经在高中创造了一个学期连收725封情书的纪录,而且封封情书都是出自女性之手。在三人之中最最具有贤妻良母之美好品德的女人了。虽然琴棋书画……呃,是样样不行,不过烧菜煮饭、缝补衣服、打扫整理绝对OK。比起其他两人那狗窝似的卧室,她的卧室简直就像是精品房。而为一的缺点,大概是她的胆
  • 作者:千草
    你要说的就这个?楚欢颜狼狈地爬起身,没好气地问道。不然还要说点什么?他看着她的眼神,像是在看白痴。得,当她问错了。这男人的良心,根本就连一点残渣都不剩。一个能够轻易拿出一百万的男人,竟然会在她家里和她抢晚饭吃。而当她质问他的时候,他竟然还理直气壮地说,因为在她家吃饭,比去附近的餐厅要方便——因为近。这种理由可以称之为理由吗?
  • 作者:千草
    她只不过不小心多看了他两眼,有必要一上来就问她喜不喜欢龟,介不介意给她点血吗?她是属兔的,怎么可能喜欢奸诈的龟呢?就算是因为他的鼻子太挺,让她忍不住多看了几眼,也没必要出卖自己的喜好吧?!等等,他刚才说叫她给点什么?血……哇,她不会是碰上吸血鬼了吧!什么,他说他的年龄有几亿光年了?哇咧!亿?还是光年?他好老哦……
  • 作者:千草
    为什么他看她的眼光越来越奇怪,莫非麻雀变凤凰这种戏码要在她的身上上演?喜欢她的理由是因为她像迪迪熊一样能给他安全感?好暖。那低低的声音,如溪流一般地滑过她的耳际,真的好暖,就好像迪迪熊一样的温暖,好舒服……怀中那暖暖的体温,没有过分的灼热,没有烫人的温度,只是散发着温柔的热,让人不自觉地精神放松,心中那堵着的阴影,似乎也可以随之散去。你没事吧?官敏敏不由得问道。明明是那么冷傲的人,但是他刚才的话,却像是带着一丝恳求般地说。没事。卫泛舟答道。他的唇,几乎贴在了她的锁骨上,只是想这样抱一会儿,想要拥有你的温度。来驱逐他的不安。
  • 作者:千草
    商宜枫,你到底还是不是女人?!聒噪的叫声在清风阵阵的校园内显得格外刺耳,某男身上的校服因打斗而显得凌乱不堪。我想是吧,从小到大,我的性别栏里都写着‘女’字。俏丽的短发在跳跃中扬起,一个漂亮的回旋踢,又一个人被打闷在地。还好意思称是!在场的每一个男生均报以怀疑的眼神。 试问,有哪个女人会这么野蛮泼辣,把一干男生尽数打倒在地,还一副游刃有余的模样?我们和你向来井水不犯河水,你要是识相的话,最好……唔!拳头很干脆地一击击中对方的腹部,又一个男生一句话没说完,就直直地往地上一倒。由此可见,商宜枫这女人明显属于不识相的那种。
  • 作者:千草
    呀!这个呈睡美男姿势躺在沙发上的男人是谁? 帅啊,帅得简直没话说! 如果不乘机揩点油, 怎么能对得起自己这双痒痒的手? 砰!什么东西压倒她了? 沉甸甸的重量,还有带着黑毛的……狗爪。 呃,狗爪?! 走开了,别添她的脸了! 他是狗的主人吗? 不叫开他的狗反而在笑,她的狼狈有那么好笑吗? 哼,梁子结大了!
  • 作者:千草
    第一次看见他,她发现她爱上了他,第二次看见他,他们开始交往了。爱情可以如此轻易地得到吗?如果付出了,是否真的能够得到回报?在爱情的国度中,公平可否存在?而他,拼命地想要对她所隐瞒的事情,又会是什么呢?锲而不舍地追逐着他的脚步,为何始终换不来他正眼相待?那她还要这样继续地爱他吗?对他来说可有可无的她,何时才能真正心灵相通……
  • 作者:千草
    她偏食,还把偏食政策发挥到了极限。他身为料理界的天才,最看不顺眼的就是此类人种。她看他不顺眼,他瞧她也没顺过眼。可偏偏为了餐馆的前途,她不得不去拜托他帮忙。于是乎,她的地狱旅途开始了。每天都要紧捏鼻子,张口咽下她最讨厌吃的菜。于是乎,一场打打闹闹的爱情也开始了。
  • 作者:千草
    她好命苦啊!昔日的青梅竹马成了当红男模特,而她却因找不到工作,被姐姐安排在自家公司里当勤杂人员!更惨的是她犹记得年幼时的他承诺娶她的诺言,而他却已经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难道她还好意思去问他你要娶我吗?罢了罢了,她还是认命当他的小助理吧。可这会儿,他却因为爱上了她做的蛋炒饭,命令她不准随便离开他……
  • 作者:千草
    你是我的新玩具。他已经站定在了她的面前。妈的,这个疯子究竟是谁啊?去死!她的那一丁点修养,寿终正寝。玩具不可以不乖。他甩动着手上的鞭子,似乎又准备抽来。方晴儿防卫似的拔出了瑞士刀,你别再动了,如果你再过来的话,可别怪我弄伤你。他嗤笑一声。盯着她手中的瑞士刀,双眸中闪动过一丝红光。瑞士刀在他的注视下,迅速地弯曲、折叠,两秒钟的工夫,便成了一个铁团。我是伊利斯.帕克南,不过你应该称呼我为主人!……
  • 作者:千草
    衰啊!会有比她更衰的人吗?愣愣地看着朝着她走过来的人,方宝儿打了一半的哈欠硬是卡住了。他,迈着优雅的脚步,一步一步地靠近着她。他,文质彬彬的感觉,依然不曾改变,只是如今,多了一份儒雅,少了一丝青涩。他,那淡淡的微笑依然挂在脸上,只是笑意不曾到达眼底。然后,他对着她,礼貌地伸出了手,是方警员吧,我是法政部的江默雨。初次见面,希望彼此能够合作愉快。初次见面?怎么可能是初次见面?她气愤地咬着下唇,死命地瞪着他。
  • 作者:千草
    她姓颜,名吉祥,不过她却觉得她该叫颜倒霉比较贴切。没事跑到85楼的她很倒霉,不过更倒霉的是,她居然碰上了一个神经病美少年。好吧,他不是神经病,只是个性很古怪罢了。不过……他能不能不要缠着她啊?没事竟然还拖着她去买水晶。如果告诉他她买水晶想去的霉运就是他,不知道他会不会翻脸?
  • 作者:千草
    为了新闻社的明天,凌好好决定,就算是撒旦王子,她也和他耗上了。采访是她的目的,跟踪是迫不得已,只是为什么耗了半天,每次都是自己气得半死?他绝对、绝对是她命中的克星!才打算离他远远的,他却突然在她面前说他爱她。他爱她?!她迷惑了。他的爱是那么的强烈,而她呢?爱他吗?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鱼里里x
    正文已完结,番外持续填土中推推接档文:《师尊不让我攻略男主》年上师徒恋/《魔尊就不能是虐文女主吗》沙雕小甜饼本文cp:【咸鱼x反派】具体食用指南在第一章作话=3=虞穗穗进入穿书局的第一份工作,是穿成锦衣玉食的仙门小公主。系统鼓励她:新手的角色戏份不多,主要任务就是扮演反派少年时死掉的白月光,为他送上一个名正言顺的黑化理由。虞穗穗:明白了,就是给反派治伤、替反派求情、为反派挡伤害,成为他生命里唯一的温暖最后再死在他怀里对吧?我会努力的!大boss谢容景,外表温文尔雅,性子却阴戾乖张,会微笑着拧断他人的脖颈,也会在谈笑间云淡风轻地割下对方的头颅。总而言之,是个不折不扣的危险疯批。虞穗穗认认真真做任务,终于做好铺垫,就等着死在反派面前推动剧情的那天……等等,剧情都走了一大半了,她怎么还活着!不仅死不掉,还被谢容景投喂的日渐圆润了起来。_(:」)_虞穗穗忧愁望天:有的人,二十章就该死了,二百章还活着。#我以为我拿的是快穿剧本##怎么办,第一个世界就卡住了,我在穿书局的饭碗要没了QAQ#她这个白月光在世时,谢容景一举一动都完美到无可挑剔,完全看不出有会成为反派的迹象。为了完成任务,虞穗穗不得不开始花式作死。终于,她成功了。那天飘着细细密密的小雨,虞穗穗熟练地挡在谢容景面前,任凭刺向他的长剑穿透自己的胸膛。鲜血染红了两人的衣袍,意识模糊间,她仿佛听到了谢容景撕心裂肺的哀嚎。谢容景少时受尽折辱,哪怕全身的经脉被碾碎,也未曾掉过一滴眼泪。而这次,泪珠却大颗大颗汹涌落下,砸在怀中人逐渐冰冷的尸体上。应当是完成任务了吧,虞穗穗想。*回到穿书局,虞穗穗才知道——因为谢容景黑化的太过彻底,危险度远远超过反派的范畴,甚至整个小世界都要被他毁灭。穿书局没有办法,只好又将她送了回去,试图拯救岌岌可危的世界。再见谢容景时,他站在尸山骨海之上,背后是一片冶丽的烈火。他的长袍在热浪中翻涌,手里的刀尖还在往下滴血,却还记得细细将手擦干净,再掌心向上朝她伸出手。他笑得温良而无害:穗穗,欢迎回家。【食用指南】1v1,HE,日更,更新时间晚上6点~非典型救赎文/有一定的剧情和升级流元素/感情线男主先动心这样子*和大反派的感情不会刚开始就马上从陌生到甜甜,前期会试探会怀疑,糖分都在二十多章后。*躺赢团宠轻松流,前二十多章慢热,中后期全员都是女主粉丝。*文案第一句就写了咸鱼x反派,非强势女主,不是大女主杀杀杀文,男主也不是伟光正角色。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不喜欢这种设定可以点叉,没必要来前几章攻击男女主人设谢谢谢谢orz攻略反派()反派攻略我()封面来自画师ZDC太太的授权,超级好看!-------------------------------------预收君1号,年上师徒恋,摸本男妈妈爹系男友OvO楚宁穿到仙侠世界的第十八年,脑中终于响起了姗姗来迟的系统系统:宿主不要担心,这个世界是小甜文,而你正是里面的女主~虽然和男主之间有一点波折,但你们最后会和和美美在一起哒!按照剧情,她会被男主当成白月光的替身,走完八百章能有几分像翩翩,是你的福气,再走完七百章你只是失去了一双眼睛,她失去的可是爱情啊!等一系列狗血情节,然后在倒数后三章被幡然醒悟的男主用几滴眼泪、几句道歉所感动,从此happyending楚宁:hello?你把这个叫甜文?楚宁(微笑):你看我像啥b吗不走剧情就会死,楚宁只能捏着鼻子凑合应付一下没个十年脑血栓欣赏不来男主有什么优点,她开始摆烂,完成系统每个阶段发布的任务差不多得了直到有一天,剧情强制她扑倒男主时扑错了人扑成了她十六岁拜入山门时,朝夕相处的……师尊_(:」)_*仙君出关那年,收了一个小徒弟。他第一次收徒,没有经验,因而更加不敢怠慢。仙君日日督促徒弟修行,事无巨细、耐心教导。只是有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悉心照顾、好好保护的徒弟,竟然喜欢上了一个负心汉。#关于自家水灵灵的白菜被猪拱了怎么办#小徒弟为了那人红了眼眶,捧出一颗真心却被弃之若履仙君越来越心疼,直到有一天……_(:」)_-------------------------------------预收君2号《魔尊就不能是虐文女主吗》大概是个轻松小甜饼,短篇调剂文我喻紫泠成为魔尊一千年了,也卡在魔尊一千年了。众所周知:想要飞升,必渡情劫;情劫越惨,飞得越高。我需要一个男人,一个能把我挖肾换心虐到死去活来的男人。属下提醒我:魔尊大人,整个魔界没人敢挖您的心,也没人敢噶您的腰子。他们说得有些道理。无奈之下,我不得不建了个小号。我的小号,肤白貌美,腰肢纤细,柔弱无骨,楚楚可怜。更重要的是,没有家人无依无靠,又恰好是极品天灵根。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渣男,他会馋我的身子,骗我的感情,觊觎我的灵根后再将我抛弃,让我独自一人飞升上界哭得死去活来。经过精挑细选,选中了比豆腐渣还渣的仙门纨绔小少爷。传说小少爷流连花丛,每晚要宣五个女人,而我的小号恰恰长得像他的初恋白月光。我大喜,简直就是绝配。谁知又是两百年过去,别说渡大劫,连条小山坡都没有。说好的恨海情天哪怕恨到想杀了你最后还是要抱紧你呢?说好的虐恋情深你一笑便不像她了呢?或许是我的眼神越来越不对,在某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小少爷终是向我坦白。夫人,其实我的真实身份是上界的仙尊,原本只是想下凡渡个情劫……夫人放心,情劫我不渡了,我们长相厮守可好?我痛彻心扉:你曾经的渣男事迹呢?你的五个女人呢?还有你的白月光呢?小少爷越来越歉疚了:那些都是骗人的……我人太好了,怕要被杀夫证道时对方下不去手。……?果然,仙界都是一群道貌岸然的坏东西,居然连骗婚这种事都做得出来!
  • 作者:归无里
    【救救我吧我的黑月光,我是死在你爱里的信徒。】(开始晚六点日更,下一本《少年没有乌托邦》写阴暗绿茶小狗发疯文学,微博@-归无里,私信都会看都会回滴)孤傲冷感白切黑懒散病态小少爷女警赛车手『Girls help girls.』——那是一年梅雨季,春夏交接的日子里兜头泼下一阵大雨,林杳低眉站在办公室里,空气里尽是黏腻湿润的雨气,慢慢攀爬上少年的眉眼。沈郁白侧靠在沙发上,姿势散漫,他单手支起下颌,漂亮的狐狸眼漫不经心地扫过她,嗓音又懒又淡:到我这儿来。那是林杳第一次见到沈郁白。第二次见面,林杳只身揍倒三两个混混,她牵着被勒索的小孩儿走出来,皱眉擦着唇角的血,抬眼间看见了懒散靠在巷口的少年。林杳抬着眉骨的伤睨视他,眼神森然还带着戾气。沈郁白漫不经心地睨了她一眼,嗓音含混带笑:挺能打啊,救世主。彼时沈郁白才知道,这小姑娘一贯爱装乖,皮下却是匹养不熟的狼。但,猎人无惧与狼共舞。灯火长曳,暮色正沉,林杳醉得晕晕乎乎,话就说出了口:你好像他。他愣了几秒,冷笑一声,连右颊上的痣都显出些许难过,沈郁白耷拉着眉眼自语:喂,你错把我当谁?他扯着唇嗤笑,指节捏上林杳的下巴,少年微垂的眸光裹着月光审视她。说你爱我,你爱沈郁白。林杳被他挟持着,还要执拗地摇头,她眸子死寂又空洞,声音沙哑难听:我不爱你。沈郁白也不恼,半眯着的眸子透露蛊惑人心的笑意,右眼下方的痣在月光下更加漂亮,他在她脖颈留下一串渗血的牙印,用发哑的气声说:在牙印愈合之前,说爱我,不管我是谁的替身,你都只能爱我。要爱我爱到死。——————他们说,这个世界上,女性总是更懦弱。当女性被害成为常态,世界就已经开始溃烂。那她就偏要坚强给他们看。————————前校园后都市,文案是主感情,但正文是感情线和剧情线双开的,元素比较丰富,微复仇+群像+伪替身梗+微微微刑侦。咬出血是因为男主在同一个位置咬了很多次,那一块皮肤变脆弱了,而且也只是渗血,一米米的那种(捏小拇指盖.jpg),不是一口就大出血……谢谢。不是大甜文,两人性格都很强势不服输,互相征服,势均力敌,娇妻党慎入。HE,1V1双C。
  • 作者:扶霜
    【本文周五入v掉落三章,请宝婆们继续支持】鹿灵灵看穿书文时就经常感叹:她在20岁的年纪,却拥有60岁的身体、5岁的经济水平、3岁的情绪管理以及婴儿般清澈的头脑。还因网课多年,连仅存的交际能力都退化到了阿巴阿巴。要是穿到人均八百个心眼子的古代,那不得分分钟下线?然后,就给她穿到了一本古言权谋文里:)而且,书中角色还能看到她头顶上——和系统聊天吐槽剧情的消息泡。于是,当其他人都在为情所困的时候,鹿家三小姐【我比赶早八的狗都困】当其他人都在阴谋阳谋权谋的时候,鹿家三小姐【MO?】当在皇家宴会上被六皇子当众求娶,得知对方是个早死的病秧子炮灰,鹿灵她——【笑死,不会有人以为上了三年网课的高级社恐有胆子当众拒婚吧:)】文言文早就还给了老师,所以她连赐婚圣旨都没听明白,只恍惚听到一阵唏嘘——鹿家三小姐好可怜,六皇子命不久矣,她嫁过去岂不是独守空房?日后还得为其守丧数年不得外出离府,虽一世荣华却要孤独终老……然后贵女们就看到鹿灵头顶:【独守空房、不用外出、荣华富贵、幸福养老?】【这泼天的富贵终于轮到我鹿灵灵了?o(*////////*)o】贵女们:突然打开了新思路……鹿灵唯一有些心虚的是,她上辈子有个正在闹分手的前男友,现在嫁人算不算出轨QAQ*某天夜里,鹿灵没等到枕边人噶掉的咽气声,躲在被窝里和另一个穿书网友通过系统云聊:【美女想守活寡的第33天】穿书网友没回复,却听到隔壁枕位上的人幽幽道:鹿灵灵,你和我分手不成,还想我死?鹿灵:前男友就是我的穿书网友?前男友老六皇子:笨蛋,不然你以为你怎么能活过第一章?—————————————————————————阅读提示:双穿越设定笨蛋美人社恐女主,女主真笨蛋,就是命好有人宠女主脑袋里:吃瓜、看戏、花钱、享乐、美女贴贴、美男贴…老六不让,划掉!—————————————————————————预收《谁会不喜欢绿茶啊!》小白花绿茶弟弟*清冷姐姐于蔓原来并不明白,为什么男人都喜欢小白花小绿茶那一款的女生。连和她相恋三年的男友都难逃一劫。直到在她高烧39度仍坚持独自去医院吊水那天,于蔓接到了男友的分手电话。对不起,于蔓,她比你更需要我。于蔓吊完水回到家。邻居家的房门恰好打开,露出一张稍显稚嫩的白净脸庞。男生穿着柔软的浅蓝色居家服,睡眼朦胧,手里托着的粥碗徐徐散发热气。他看着于蔓,满眼心疼和落寞。他说——哥哥怎么忍心姐姐生病一个人去医院?这是我熬了一下午的粥,没别的意思,只想让姐姐快点好起来。如果是我,一定会照顾好姐姐。于蔓冷静打开身后的房门,勾了勾手指。她说:别废话,进来,给你个机会。*那一天,于蔓想通了。这种天天为你宫斗争宠,核桃那么大的小脑袋里都塞满了你的恋爱脑小绿茶。能让你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把你捧成小祖宗的日子。谁会不喜欢啊!:D
  • 作者:陈何乖
    全民穿越到《迷雾世界》之中。四周全是迷雾,开局就一个破草棚,而你必须在危险的野外寻找物资和木材,维持篝火不熄才能生存下去!而当别人还在艰难生存的时候,叶千帆却已经靠着神级提示,获得了装备和庄园领土!【东面:迷雾森林外围,有一个白银宝箱!】【西面:有一头饥饿的闪电豹正在等待你的光临!】【南面:有一只多眼怪,如果被它看上一眼你就会被石化!】【北面:草原里藏着黄金宝箱,周边有一群毒蜂守护】
  • 作者:西红柿果汁
    苏柔,一个吴中九品汉人小官的女儿,被康熙从南巡途中特意带了回来,软语娇侬,美的惊心动魄,听说回京途中几乎日日承宠,后宫妃嫔心思各异,就怕再出一个董鄂妃,结果不久,苏柔被封为答应,每每侍寝,事后都少不了一碗避子汤,后宫妃嫔的心顿时被放回了肚子里去,美则美矣,不过玩物!康熙的确如是想,这种举世罕见的美人,合该被他这个天子拥有,只不知何时起,一切都变了。爱新觉罗玄烨,他跪在祖宗牌位前默念,老祖宗们,玄烨已下定决心,有违祖训,便问罪与玄烨吧!成长逆袭版:苏柔作为一个小官的女儿,面对强权时,只能无奈被抢入宫,成为了康熙后宫里,位分最低答应,而且很有可能是消耗品,甚至每每侍寝后都不少了一碗避子汤,若是没有随时可能消失的宠爱,一个位分低又没有孩子的女人在康熙的后宫里注定难熬。在经历一些列事情,诸如苏柔提出蜂窝煤推进清初矿禁的开放,提高百姓生活水平;促进番薯的全面推广;玻璃的制作;火铳的改进;水泥的发现,促进城市建设、道路建设;航海船的改进,促进航海业的发展;牛痘的提前发现;逐步推动思想的解放;官僚工资体系的改革;雅克萨谈判;八旗以及绿营军队的管理改制;促进科举制度的改进等等......(排名不分前后,写作不一定按照这个顺序)或许君王是无情的,在君权利益面前,情爱不值一提,但他对苏柔这份爱,无可比拟,这世间的一切,仿佛已经没有那么重要。即便是违背祖宗国法,他也要给苏柔一个皇后的位分,护她周全,实现她心中的盛世之景!苏柔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小人物,落到了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的后宫里,跌入了阶层低谷,但她利用自己的智慧与极限游走的刺激,哦,不,是赤诚之心,把大清带上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娇气钓系美人x冷酷无情帝王又名《康熙之盛世之宠》女生频道连载正文第1章 第一章 已修第2章 第二章第3章 第三章第4章 第四章第5章 第五章第6章 第六章第7章 第七章第8章 第八章第9章 第九章第10章 第十章第11章 第十一章第12章 第十二章第13章 第十三章第14章 第十四章第15章 第十五章第16章 第十六章第17章 第十七章第18章 第十八章第19章 第十九章第20章 第二十章第21章 第二十一章第22章 第二十二章第23章 第二十三章第24章 第二十四章第25章 第二十五章第26章 第二十六章第27章 第二十七章第28章 第二十八章第29章 第二十九章第30章 第三十章第31章 第三十一章第32章 第三十二章第33章 第三十三章第34章 第三十四章第35章 第三十五章第36章 第三十六章第37章 第三十七章第38章 第三十八章第39章 第三十九章第40章 第四十章第41章 第四十一章第42章 第四十二章第43章 第四十三章第44章 第四十四章第45章 第四十五章第46章 第四十六章第47章 第四十七章第48章 第四十八章第49章 第四十九章第50章 第五十章第51章 第五十一章第52章 第五十二章第53章 第五十三章第54章 第五十四章第55章 第五十五章第56章 第五十六章第57章 第五十七章第58章 第五十八章第59章 第五十九章第60章 第六十章第61章 第六十一章第62章 第六十二章第63章 第六十三章第64章 第六十四章第65章 第六十五章第66章 第六十六章第67章 第六十七章第68章 第六十八章第69章 第六十九章第70章 第七十章第71章 第七十一章第72章 第七十二章
  • 作者:木木的机器猫
    当你身处这乱世之中,能否保持初心,与凌宇一样,手持神剑为了公理、正义而战!期待你与我一同分享......
  • 作者:雾聆
    无背景、无使命、无系统,除了穿成一条说不了话的鲛人,洛雪烟对穿书后的生活很是满意。双男主?修罗场?跟她何干?她就一普普通通养花女,跟主线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直到她遇到书里那个表面温润如玉内里阴暗嗜杀的男主。第一次见面,他折了她辛苦养出来的花,一句解释没有转头就走。第二次见面,他可怜兮兮地演了一出戏,害她被禁了三天的足。第三次见面,他冒雨探望,向她直白地诉说杀意,吓得她几天不敢出门。第四次见面,他撞破她妖身,肆无忌惮地露出恶妖本性,在河边掐住了她的脖子……后来,后来她也不知道他抽的什么风,取心头血锁住她的命,将她绑在身边,莫名其妙地和她谈起了恋爱。你既是我所观之因,又是我所结之果。除妖单元剧,一个副本换一个地方。主CP:机智勇敢遇事则刚鲛人敏感别扭极度厌世恶妖副CP:天真烂漫捉妖世家大小姐不懂情爱容易脸红小道士食用指南:1.架空文,细节请勿考究。2.男主名字江寒栖,栖取x这个音。3.女主在第二个副本结束后会说话,不是永久哑巴。4.感情线极度慢热,喜欢动心前的拉扯,但贴贴会很多。5.没有狗血三角恋,大家各有各的CP,坚定1v1。6.存稿很多,放心入坑。高亮排雷!!!男主前期对女主有些恶劣,接受不了请自行划走。祝大家食用愉快!希望你能喜欢我的故事。入V高亮!!!二月七号将从28章开始入V,看过前面章节的家人们无需重复购买。二月七号将从28章开始入V,看过前面章节的家人们无需重复购买。二月七号将从28章开始入V,看过前面章节的家人们无需重复购买。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感谢大家喜欢。(比心)
  • 作者:墨奇银
    沈榆穿到一本名为《重生后,我踩着备胎做皇后》的狗血小说里,她只想躺平做咸鱼,避开一切原书剧情线,尤其避开女主和她的男人们!!!她绝不和古代三妻四妾的纸片人谈恋爱!!一心要养小书生!!结果六年后,剧情崩了,莫名其妙被替换成那个嫁给卓王,但新婚夜被他殉情误杀的早死原配??人家卓王可是女主皇后路上的第一个男炮灰啊!!沈榆决定了,新婚夜她绝不喝酒,那是人家陆应行的殉情道具!!【完了,他这么用心准备婚礼,看来他真要殉情了】【你想自杀可以啊,反正我不喝毒酒】【你真想杀妻也行,咋们可以商量假死嘛】听到她心声的陆应行:…………某日,原书某女主,你就是沈榆,你……你听说过俺利吗?你知道尔康吗?恼白金呢?沈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