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平静,永远是生活的表面,自有它深藏不露的另一面。

一剑和和氏璧正式分居了,可以说是和氏璧心平气和地搬离了这个家。他将搬到哪儿去?一剑没有问,可能是女方的家吧。何以说搬就能搬进去住?想必其中有深厚的渊源和故事,他不说,一剑也觉得没有必要发兵一万,自损三千,问明白了,自己也不过是被抛弃的一方,又有何脸面?

做自强不息的女人有什么好?至少不能死拽着一个男人哭天抹泪。对一剑来说,这一次的打击不可谓不大,其实已经大到她不知该如何抱怨,就像人得了感冒可以逢人就说,得了癌症反而无声无息。

和氏璧走后,一剑很快恢复了单身时的凌乱生活,一个心情糟糕的女人,决不可能把家里收拾得一尘不染。

她离开办公室的时间越来越晚,写文章,上网,打长途电话,反正用公家的东西总是让人心情愉快,家里又没有人等着她,想起从前的自己,现在看来也不过是一种模拟的生活,在真实中扮演着不真实的角色,这一点倒是让她倍感可悲。很晚回家,可以栽倒就睡,不至于有整整一个晚上要打发,如果还是睡不着,就喝一杯红酒,办法总是有的。

当然她也四面出击,到处挖料探宝,希望能煲出最引人注目的文章吸引读者,她的酷评越来越尖刻,时常语出惊人,有时也怨气冲天,这当然是不可避免的。一剑是一个清醒的女人,她知道最幸运的女人是得到感情,其次便是事业有成,在缺少一样时,你必须牢牢抓住另一样,否则你就没法活好。

这样生活了一个多月,本来她以为自己会逐渐适应眼前的局面,毕竟她不是多么爱和氏璧,只不过对于家庭的解体缺乏思想准备而已,但是现在看来,她内心的凄寂一点都没有缓解。

周末的下午,她拿起电话:“喂,沁婷吗?”

“是我。”

“打过很多次电话,你出差了?”

“对。”

“忙吗?”

“还好。”

“晚上一块吃饭吧?”

“你怎么知道我要找你?”

“你在找我吗?”

“你来电话时,我正在翻你的电话号码。”

“有事吗?还是心情不好?”

“不是不好,是很不好。”

“我真高兴,因为我现在糟透了。”

“这是你最喜欢的疗伤办法,以毒攻毒。”

“别人的不幸从来都是我的治病良方,晚上我买披萨到你家去吧?”

“也好。”

“那就晚上见了。”

“一剑……”

“嗯。”

“你还像以前那样疼我吗?”

“怎么突然这么肉麻?”

“你现在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丹青费了很大的功夫,才找到一份工,他参加在校学生的求职大军纯属无奈,因为能够改变崩牙昌现状的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钱。

他给一个洪姓的富商做地产经纪,当然这不是他的本行,对口的事总是不好找的,何况还要配合自己的机动时间,只有课余和双休日他能集中精力做事,平时还不能掉课拉课,附加这些条件,能找到一份工资不算太低的事,也算是都市童话了。

洪富商原来只是一个增城的农民,后来靠圈地卖地起家,发得不清不楚,成为常人不敢小看的房地产开发商。他的为人处事相当高调,有两个贴身助理,四五个保镖,有一个律师行因为他肯签约而得以生存。个人兴趣方面,除了一些众所周知的癖好之外,便是喜欢购买豪宅,同时又像换女人一样不断地出让,重新寻觅心头所好。

见工时,洪富商是不重学历的,也不怎么喜欢过分精明的人,只有他看着顺眼,能帮他撑得住门面的人他才肯点头。

手上的伤好了以后,丹青的心境始终是灰色的。

他知道这样下去不行,便决定借找到工这件事让自己重新振作起来,想来想去,最合适的好兄弟还是泪珠儿。

前段时间泪珠儿找过他,主要是想让他介绍合适的房子,他便把自己租的那间让给了她,自己反正是住余祥里。后来他帮泪珠儿搬好了家,就再也没去过那边,其间只有一次是泪珠儿call他,说一块吃饭,算是答谢他为她找到的房子。他们吃了一顿东北菜,聊了一些闲话,泪珠儿说她早就不在热带雨林做了,而是去了大医院的华侨楼做陪护,是按小时算钱的,这样干一段,就可以安心写作一段,不用整天为了一张嘴,小打小闹地在外面混。丹青问她在写什么,她回说没写什么。

丹青打传呼机给泪珠儿,她很快就回了电话,听了丹青的邀请,想了想道:“酒吧好是好,实在也是太吵了,不如我去买点菜,你过来一块做,上次一块做饭的感觉还不错,吃完饭还可以安安心心地喝啤酒。”丹青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也就答应下来。

从学校出来,丹青就搭公车直奔他租的那间小房。

屋里清洁了一些,以前驱之不去的淡淡霉味也没有了,不过如果不是屋里还晾着女人的内衣裤,仍然不觉得这里有多少少女情怀。

泪珠儿已经买了菜,又在剖鱼,这一次两个人的手势都熟练了不少,而且有了量的把握,清蒸了一条福寿鱼,另外烧了一个南瓜一个豆角,汤是咸蛋芥菜汤。吃起来家常,但味道还不错。

丹青闷头吃了一会儿,才发现泪珠儿好像并没有什么胃口。

她看了他一会儿,说道:“你怎么瘦成这样?女朋友回来了?”

“这跟她有什么关系?”

“你不是那么纯洁吧,可以每晚大战三百回合啊。”

“我有那份心情就好了。”丹青忍不住叹息一声,不过这的确让他想起藏蕾。说实在话,对于她的形象他都有些模糊了,一方面人是处境动物,不在一起总有不在一起的问题,想交流的时候也是远水解不了近渴;另一方面,像所有的人一样,藏蕾的来信在逐渐减少,就算是有信,也是兴致勃勃谈那里的学校怎么怎么好,有多少名门子女在那里读书,老师同学多么的有教养,最重要的是她无比地适应那里的生活,只恨没有早两年就去,认为在国内读大学基本是蹉跎岁月。

丹青觉得自己的问题根本提不上台盘,不说也罢,只好写些一切都好之类的话。

“谢丹青,你应该知足了,有两个爸爸爱你,不像我,什么都没有。”

“不提这些好不好?烦。”

丹青真的是心烦,崩牙昌的事像山一样压在他的心头,他不可能说服他,也不能跟外人提。他已经好长时间没去盛世华庭了,他知道父亲的心情不好,也知道是因为自己的疏忽给父亲招致灭顶之灾,他真是没有脸面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希望自己的学业和工作都稍有起色之后,再去探视父母,而不是灰头土脸地去见他们。

泪珠儿不说话了,嘴巴咬着筷子头,眼光越过丹青的头顶,神思悠远。

丹青突然说道:“你是不是根本不希望我来?”

“没有啊。”

“我的确是拿你当难兄难弟,如果这让你讨厌,我以后就不来烦你。”

“我心情不好跟你没关系。”

“不想说就不要说,吃鱼吧。”

泪珠儿夹了一块鱼,又用筷子挑它的刺,挑干净之后也还是没吃,神情极其平淡道:“巴男的案子审下来了。”

“怎么样嘛?”

“判挺重的,拿刀的那个人是死刑,他是无期。”

“这么重?就没有办法想了吗?”

“想办法也是以后的事,现在的人,谁肯为了几个钱给你担着干系,何况又是杀人案。他爸也花了钱,不过不是为他,是仁武那伙人不干,每天有人坐在他公司里等他,让他花钱摆平这件事。”

“那你决定怎么办?”

“我能决定什么?无非是买福寿鱼还是鲩鱼,还能决定什么?”说这些,她也依然很平静,但是眼泪还是流了下来。

丹青走过去,搂住泪珠儿的肩膀,她终于埋下头去,发出受伤的困兽般的呜咽声。

“为什么不去找我呢?抱着我哭总比抱着一棵树哭好点吧。”

“……那时候还没有正式宣判,但仁武给我打电话说可能判得很重。我心里乱成一团麻,去了巴男家,他一家人都不搭理我,我又去了余祥里,你也不在家,你爸说他认识看守所的人,能让巴男少受罪……我就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留给他了……”

丹青大力扳过泪珠儿的肩膀,大声道:“我不是叫你别相信他吗?”

“……那样的晚上,心里一点着落也没有,你说我还能相信谁?”

这之后他们开始喝啤酒,越喝越觉得酣畅。

丹青倒酒时,泪珠儿看见他手腕上的纱布:“你的手怎么了?”

“没事,擦伤。”

“叫我看看。”

“伤口有什么好看的。”

“你给我看看!”

丹青拗不过泪珠儿,解开纱布道:“看吧看吧……”

泪珠儿捧着丹青的手腕看了看,肉紧道:“还痛吗?”

丹青摇了摇头。

“为什么?”

“什么为什么?”

“你这哪里是擦伤,分明是刀伤嘛。”

丹青不语,埋头重新把纱布缠好。

泪珠儿穷追不舍道:“为你的女朋友啊?”

丹青犹豫片刻,道:“就算是吧。”

“你傻不傻啊?”泪珠儿提高了嗓门,神情严肃地盯着丹青,“我们难道还不惨吗?我们不能为别人死,要让别人为我们死。”

丹青听了这话,不知不觉打了个冷战。

对于有些人来说,有些时候会在某一天的早上睁开眼睛,自己的世界已经在天地间翻了个个儿,一切都不一样了。

沁婷不属于大多数人,那么她碰上什么事都是有可能的。

因为是星期天,她大睡特睡了一个早上,十点钟起床这在她以往勤勉的生活习惯中是不可想象的事。发了一会儿呆之后,她洗了个头,把头发用柔软的毛巾包起来,然后泡了一杯极品毛峰,茶水是碧绿色的。

伴随着洗发香波的茉莉余韵,日子总是得过下去。

电话铃响了,应该说劫难也就在这一刻来临。一个极其久违的万分熟悉的声音在她的耳畔响起,是师晓梁:“你疯了吗?怎么什么事都往外说?你还嫌你的风头不够?你是昏了头,还是另有目的?”

对于铺天盖地的责难,沁婷完全懵了,不知如何作答。

师晓梁又道:“还没看报纸吧?你出大名了。”说完不等沁婷回应,收线了。

就算见过风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人还是会慌张的,而且是师晓梁来电话,沁婷已经预感到事情的严重性。她赶紧换了一身便装,头发还湿淋淋的,便冲到盛世华庭的超市,买了一份当地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忍不住在光天化日之下打开。

这回她可不是在精英天地栏目里,社会新闻版登出了她当年和泪珠儿、一剑在福利院门口拍的旧照片,旁边是极其醒目的黑体字《她收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沁婷的脑袋嗡的一声,差点没一头栽倒。

报纸上也清清楚楚地写着,采写人是资深主笔邵一剑。

两周之前,她们有过一次闺中密谈。那时她刚从湖南回来,心情很糟,而一剑买了披萨饼去了她家,两个人都互相袒露了心底的秘密。开始她并没有情绪失控,可是人不可能永远理性,当一剑为了情人的不忠,丈夫的离去而失声痛哭时,勾起了她对自己无限的哀思,她是在一分钟之内,说出了自己背负的精神重担。

她说,有多少次,她都想告诉女儿事情的真相,可是一看到她身上的种种劣习,甚至接受她就等于接受一种抹不去的耻辱时,虚荣心和功利心便成为自己坚不可摧的天性,一次次地把女儿从身边推开。

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女儿与她不共戴天,理想的结婚伴侣也另娶他人。

当时屋里只开着壁灯,她完全没有注意邵一剑有什么特殊的表情,但她知道,一剑整个傻了。

但沁婷绝没有想到一剑会出卖她,在她的业绩炒得最火的时候,一剑也写过她的文章,但对她在香港的一段历史三缄其口。也许那时候邵一剑还没有危机感吧,现在她什么都没有了,总不能再放过稍纵即逝的机会,现代社会,名就意味着利,大名就意味着大利。

后来的事实证明,因为沁婷的必然缺席,邵一剑成为唯一有能力也有条件诠释她的人,她反反复复地在媒体露面,接受采访,参加各种各样的女性问题的讨论会。也有人尖锐地指出她这么做愧对朋友,对此,一剑的解释是工作一直是她的亲密爱人,她有可能为了它在所不惜,同时读者也不能既要求她拿出最有价值的新闻,又要求她高风亮节。

沁婷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可以说是一路空白,没有思维,也可以说是乱七八糟,延伸出无数种可能,她有一种在劫难逃的预感。

出人意料的是,邵一剑站在她的家门口。

她看上去没有休息好,面容憔悴,一副内心备受煎熬的模样。

沁婷手握着报纸,冷眼相看道:“你还想知道什么?”

“……你骂我吧。”

“我骂你干什么?本来利益就比友谊重要。”

“我就想问你一句话,我们真的完了吗?”

“你说呢?……邵一剑,我非常感谢你曾经无私地帮助过我,而我一直也无以回报,总算这回我用我的名誉扫地报答了你。我们扯平了。”

一剑的眼圈不由自主地红了,但她听到的是砰的一声,严沁婷家的大门在她的面前关上了,走廊里空空荡荡只有她一个人。

当然,很快这里就聚满了各路记者,一团一团的前赴后继,而且极有耐心地敲门。沁婷不得不打电话请小区管理处的保安来维持秩序,请他们尽快离开,女事主绝对不会对媒体说一句话。除此之外,她打电话给罗二公子请长假,二公子显然是看到了报纸,不过他并不觉得这算什么事,反而天美公司的名字将在报纸上成百上千次地出现,收到的是不花广告费的广告效应,可谓求之不得。所以他一再强调这次沁婷是带薪休假,并送她一句切实可行的忠告:假如无可避免地处在黑暗之中,唯有静静地等待。

沁婷无意间踱到窗口,但见已有无数大炮式照相机一丝不苟地对着楼上,伺机抓拍。她便把窗帘一一放下。

不过她的意识始终是恍惚的,如在梦中。

相比之下,泪珠儿的表现就高调得多,不难想象,记者们把她从地底下刨出来是轻而易举的事,她对媒体反而是开门迎客,有问必答,采取了积极配合的态度。

她的勇敢,率性,直面人生的态度征服了许多人,特别是她在知道了事情真相以后,毅然退学宁肯去当钟点看护也要远离虚伪的慈悲,更是牵动人心。她正在写的一部题为《身世之谜》小说的消息见报后,她再一次成为各大出版社追逐的目标,版税回报一路飙升,直至百分之十三,起印数首次为二十万册,即使当红的畅销书作家也自愧不如。

小说还没出来,泪珠儿已经拿到定金,影视改编权归属问题又被炒得沸沸扬扬。

更有音像公司争相为她策划专场演唱会,尽管泪珠儿五音不全,仍挡不住音乐人高昂的热情,关键的是市场,市场选择了泪珠儿,某音像公司精心策划的“野草春风——泪珠儿真情告白演唱会”本打算只演一场,但售票情况空前的好,加演至三场,门票仍旧销售一空。那些从不看明星演唱会的家庭主妇也愿意为泪珠儿献上一份母爱,瞠目结舌的演出公司只好做出演出多少场不封顶的决定。

有人说,泪珠儿不知救了多少人,她让媒体从业人员忙得团团转,出版界闻风而动,伴歌伴舞人员有饭开,就连卖报纸的摊贩也可以提前收工。更重要的是,她满足了具有滥情习惯的龙的传人的情感需要,为她伤心落泪至少还可以净化心灵,总比无聊至极满嘴跑舌头传播黄笑话强。

当泪珠儿成为大众焦点时,她便从谢丹青的视野里消失了,她的call机早已不用,估计已经换成了手机,同时她搬出了出租屋,把钥匙留给了房东,室内一遍狼藉,几乎与国民党撤退时差不多,丹青翻来翻去,并没有留给他的片言只字。

所有能找的地方他一一找过,包括医院的华侨楼,尽管他明知她不会再在那里当看护了。为了见到泪珠儿,他决定去泪珠儿演唱会的后台耐心等待,中午一点左右,他买了两斤包子和一瓶矿泉水,和打扫后台的清洁工聊了起来。小伙子在吃了他的包子之后告诉他自己是湖北人,出来五年了,回家乡反而不习惯,住不够两天就想走,不管怎么说还是城里方便。小伙子精瘦精瘦的,但看上去不笨,他说可以确保丹青不被清场时赶走。

下午四点半钟,泪珠儿在许多人的簇拥下来到后台,在进化妆室之前,她看见了丹青,便把他带进独立化妆间,又用居高临下的声音请所有的工作人员离开十分钟,那些人都像奴仆一样离开了。

“说吧,有什么事?只要我能办到的。”泪珠儿说这话时,将一张写有她手机号码的名片递给丹青。

“你觉得这么干有意思吗?”

泪珠儿愣了一下,但发现丹青的不以为然是认真的,也只有放下脸道:“不是我要这么干,是我必须这么干。”

“为什么?”

“我不想当看护,吃盒饭,住在臭气熏天的出租屋里。”

“你被人利用了你知道不知道?!”

“我也利用他们。”

“你五音不全唱什么歌?你现在像小丑一样在表演!”

“那你说我应该怎么办?像我这样一个父亲身份不明,母亲又不肯承认的女孩,现在被别人踢爆了身世,你说我应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

“那你就别在我面前指手画脚!我要拿回我失去的一切。这是老天爷给我的机会。”

“可你替你母亲想过没有?她有她的苦衷,现在她已经被千夫所指,还不能解你的心头之恨吗?……她就是有天大的错也还是你的母亲。”

“叫她去死吧。”泪珠儿恶狠狠地说道,但她话音未落,脸上已挨了丹青旋风般的一巴掌,顿时眼前一片金星。

“我一直以为你心地善良,原来你比你的母亲更凶残。”丹青贴着泪珠儿的耳际说道,“……那一次你做手术,又得了抑郁症,你不知道你母亲是怎么失魂落魄地来找我,我当时很奇怪,说找巴男才对,可是她坚持你要见的人是我,后来她说,‘我是她妈妈,我知道她是怎么想的……’她在我面前流下了眼泪,我当时都糊涂了,搞不清这是怎么一回事?那种血肉相连的真情让我相信,她是爱你的,是一种本能的爱……”

说完这些,丹青头也不回地离去。

几乎是同时,泪珠儿身边的工作人员一拥而进,他们化妆的化妆,做头发的做头发,换服装的换服装,泪珠儿也就像玩偶一样任由他们摆布。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泪珠儿对音犹在耳的话无动于衷,谢丹青,你不是我,你决不可能理解我的感受。我的悲哀在于,并不是我不愿意被感动,而是我早已失去了感动的能力,你说,这是谁造成的?!

事实上,洪富商有关房产方面的事,根本没让谢丹青插过手,并不是洪富商的房产业务已经不活跃,丹青也按月如数拿到他梦寐以求的工资。只是洪富商的助手派给丹青的活儿,不是陪老板玩腻了的过气女人逛街当跟班,就是帮老板挑三级片的盗版碟,先铺天盖地地看,然后选拔出最刺激的留给老板享用。

社会与学校不同,现实和想象不同,这些简单的人生道理丹青是清楚的。

当他把第一个月的工资甩在崩牙昌面前时,崩牙昌眼前一亮,由衷赞道:“钵仔,你好嘢!”

“你什么时候收手?”

“才出一个月的粮就想让我收手?”

“难道你要像李嘉诚一样才肯收手吗?”

“那还用收手吗?!”

“有吃有喝,你为什么要违法乱纪?”

“什么法?你不认它就什么也不是。”

“拜托你为我想一想好不好?我不想看着你去送死!”

“好啦好啦,不干了行不行!一天到晚死死死的,人都给你说霉了。”

丹青陪过气女人逛商店,通常拿一本书,但只要进了珠宝行,一本书都快看完了,过气女人还在那里挑得起劲。老板说,叫她们花够了,无聊透了,空虚到顶,自然还得离去,省得你赶她走,她一哭二闹三上吊。金卡放在谢丹青手上,买东西消费可以,总不能让她们划钱给小白脸。

过气女人是柳叶眉,长了一双勾人的丹凤眼,皮肤很白,人也苗条,在街上走还是挺有回头率的,可无论如何她身上透着一股俗气。

有时她是请闺中密友吃饭,开很久的车在一个水上的凉亭式餐厅,吃一道名叫暗送秋波的菜,其实就是鸡蛋皮包着菠菜;还有一道菜叫悄悄话,猪舌头和猪耳朵炒在一块儿。为吃这样的东西长途跋涉,有钱的女人就可以玩这种无聊游戏。

丹青坐在另一张桌子上,独自点了一份咖喱牛肉套餐,三下五除二地一扫而空,然后看书,温习功课,总之什么也不耽误。

餐厅是六角形的,不太大,她们的谈话有意无意地飘过来。

“……那个人挺靓仔的嘛,干吗不泡他。”

“嘁,一个穷小子,有什么可泡的。”

“……解解渴也好啊……”

“你渴了?”

“讨厌!”

“我想我还不至于倒贴吧……”

丹青心里堵得慌,他恨的不是她们,而是自己。

他已经重新搬回自己的出租屋,一是难免跟崩牙昌发生口角,他们隔三差五总会吵,为各种大事小事。二是满坑满谷的三级盗版碟,他也说不清楚。这些东西,他开始看时还血脉贲张,有过生理反应,不过很快就只剩下一个感觉,想吐。

实在看不下去了,便随便拿几张去交差,马上给洪富商的助手骂:“那些碟你到底看过没有?闷得老板都睡着了,拜托你每月开工出粮,敬业一点行不行?”

丹青觉得自己在一天一天变成垃圾。

南方四月的天气本应该是细雨连绵,但不知为何今年的四月总是艳阳高照,阵阵南风干燥而爽利,很多人不见得那么热爱雨季,但是雨季不来还是觉得不应该,做些无谓的抱怨。人心着实难测,就像我们每天都在骂有钱人,但又希望自己立刻摇身一变而成为有钱人一样。

这一天,丹青下了设计课,刚一打开手机,这是洪富商给他配的,便接到老板助手的电话,叫他回公司一趟。

“你,从今天晚上开始,”老板的助手这样对他说,“每天晚上去三百六十度泡吧,什么时候泡上了,什么时候收工……”

洪富商看上一个女孩,是新出炉的选美季军,而三百六十度是一个时尚酒吧的名字,平时云集着不少当红的时尚人,也是季军常去的地方。

丹青不快道:“我泡上她有什么用?我又不喜欢她。”

“当然不是要你喜欢啊,让你帮老板把她泡过来,懂不懂?”

“老板干吗自己不去?享受过程嘛。”

“你见过老板级人马自己去泡妞的吗?”

“我又不是拉皮条的。”

“那你是什么?你真以为你是房产经纪啊!退一步说,不把老板伺候舒服了你就想提房产佣金,钱要是这么好赚,还有人去当鸭吗?啃不下去都要啃。”

“我不干了总可以吧。”

“当然可以,都不捞了还有什么不可以?……不过我告诉你,泡上了老板会封红包,四位数。”

丹青还是犹豫了。

老板的助手搂住他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年轻人,说硬话有什么难?你要是不为钱,早就走了,还等到现在?!”

离开公司以后,丹青进了一家电影院,是港产的打斗片,连演两部号称双响炮,银幕上打得拳脚有声,身后的人大嚼爆米花,香气逼人,内心里空洞无物,这种感觉也不能说不好。电影演完之后,爆米花的香气再次逼人,连胃里也空洞无物了,他乘着夜色,在麦当劳买了一个巨无霸,又喝了大杯装的可乐,觉得人生还是很充实的。

晚上,丹青的行尸走肉并没有去三百六十度,而是神使鬼差地去了崩牙昌的夜总会,像是有充分的预见性那样,他目睹了崩牙昌被捕的全过程。当然,崩牙昌并不是什么大毒枭,他是作为某某某特大冰毒案的一个微小环节被带出水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