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晚上,林子轩给慕姗姗打了一个电话,约她周日出来玩。
这是一次试探,如果慕姗姗推脱了,说明两人之间就这么结束了。
严格说起来,他们就没有开始,只是即将毕业的离愁别绪影响了两人的心情,导致他们看起来好像是有点朦胧的感情。
不过,这种感情太过突然和脆弱,无法长久。
如果慕姗姗答应了,那说明她也想维系这种朦胧的感情,看看能不能有所发展。
夏日炎炎,这时候恋人最好的约会地点是室内游泳馆,两人在清凉的水中自由游动,想想都觉得赏心悦目。
林子轩否决了这个方案,他们虽然见过对方的家长,但还没有熟悉到那个份上。
而且,周日的公共游泳馆肯定是人头攒动,大家都有这种想法。
那种单位内部的游泳馆他没有门路,到郊外的水库又太远了。
再说,跑到荒郊野外你想干什么,他觉得第一次正式的约会还是思想纯洁一点的好。
即便是穿越者,也为约会伤透了脑筋。
这不是说京城没有好去处,京城有游乐场和电影院,还有几座以前皇家的园林可以游览,香山和西山都是不错的去处。
然而,作为京城人这些地方慕姗姗肯定都去过了。
上学期间,学校举办活动都是朝这几个地方跑,没有十回也有八回,早就失去了新鲜感。
最后,林子轩选择了一个最为俗套的方案,他请慕姗姗看电影。
在电影院呆着至少不会太热,看过电影去吃饭,晚上的时候再去酒吧感受一下流行文化。
这才是文艺青年的约会。
慕姗姗答应下来,约定周日下午三点在京城群众电影院见面。
林子轩没有提前买票,这时候看电影不需要排队,也只有谈对象的才会周末看电影,其他时间电影院较为冷清,这和没有好电影也有关系。
到了第二天,林子轩提前半小时到了电影院,买了两张一看就是爱情片的电影票。
慕姗姗穿着一件天蓝色短袖衬衣,配着一条碎花裙子,扎着马尾辫,有了点女人的味道。
和在学校里有了不小的变化。
踏入社会之后让人不得不做出改变,特别是在电视台工作,更要注重仪表。
“咱爸咱妈还好吧?”林子轩上前打招呼。
“说什么呢?叫那么亲热,谁跟你咱爸咱妈啊!”慕姗姗生气道。
“我就是随口一说,你不用着急,反正早晚的事。”林子轩理所当然地说道。
“一见面你就惹我,当心我到你家告状。”慕姗姗警告道。
“哪敢啊,我这不是惦记咱爸妈么?”林子轩岔开话题,“走吧,电影快开始了,这片子你肯定喜欢。”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看什么片子?”慕姗姗好奇道。
“我觉得以你的品味也只能看这种片子了。”林子轩认真地说道。
“你找打是吧?”慕姗姗一边说,一边朝着林子轩的肩头拍了过去。
林子轩跑了两步,躲了过去,慕姗姗在后面追。
两人就这样进了电影院,和其他成双成对的青年男女一样。
这个时代的电影没什么好说的,讲的是一对恋人因为上一辈人的恩怨而不能在一起,最终分开,多年后再次重逢的故事。
慕姗姗看的挺投入,不时为剧中人物的命运担心。
林子轩环顾四周,发现没有几对青年男女是真正来看电影的,他们只是想要有一个较为私密的空间相处,做一点在大庭广众之下不敢做的事情。
在角落里的那两对已经抱在了一起。
在电影院这种昏暗的环境下,不仔细看还真发现不了。
他自然也想做点什么,就悄悄的用小手指钩住了慕姗姗的手指,慕姗姗看了他一眼,没有说什么,继续看电影。
林子轩忽然觉得这电影有意思起来。
看完电影,到了五点多钟,两人在附近找了家饭馆吃饭,互相说了在单位的趣事。
“你说我该怎么办?新闻主持人要一脸严肃,万一碰到可乐的新闻,我笑出来怎么办?”慕姗姗颇为苦恼地说道。
“这还算好的,要是碰到不可乐的新闻,你笑出来,那才是灾难。”林子轩吐槽道。
“你有点良心好不好,还有心思胡说八道。”慕姗姗抱怨道。
“好吧,国家正在提倡丰富百姓的文化娱乐活动,以后娱乐性的节目肯定增多,需要大量的综艺节目主持人,不过这个活可不好做,要有艺术细胞,脑筋要快……”林子轩望着慕姗姗说道。
他突然想起这个时代的节目都是录制,不是直播。
只要台本写好,主持人不需要太费心思,一般相貌端庄大方,具有亲和力就够了。
“你看我干什么?我没有艺术细胞么?”慕姗姗不满道。
“那倒不是,是你的反应不够快,不信我出个题目你试试。”林子轩提议道。
“试试就试试。”慕姗姗不服道。
“慕姗姗同学,请问,树上骑个猴,地上一个猴,总共几个猴?”林子轩提问道。
他们在这道脑筋急转弯里结束了晚饭,沿着马路慢慢的朝前走。
他们一边走一边饶有兴趣的看着周边的店铺,聊着一些琐事,这些平日里司空见惯的铺面似乎有了全新的意义。
林子轩突然领悟到两人约会并不一定要去什么豪华的地方,只要在一起,哪里都一样。
就这样走着就挺好。
于是,他们没有去酒吧见识流行文化,而是沿着马路逛了一趟夜市。
回到家里,林子轩发现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那就是处对象真是花钱。
今天一天看电影吃饭,还有零食和来回公交车的费用,十几块钱没有了。
他还没拿工资呢,就算是拿了工资,也不够这么消费的,好在一个月只有四个星期天,看来要想办法挣钱了。
正在林子轩琢磨挣钱的时候,他收到了一封信。
这是来自《诗镌》的信件,他的诗歌会在下一期的《诗镌》上刊载,稿费30元整。
诗歌的稿费这么高啊!
林子轩颇为惊讶,自己要是写上数百首诗不是发财了么?
一般来说,小说是按照字数算钱,诗歌则是看诗人的名气和诗作的质量。
因为他的诗歌是慕致远推荐,所以《诗镌》编辑部给了相当于著名诗人的价钱,新人的稿费没有这么高。
这让林子轩找到了一条发财致富的路子。
当然,他也知道这件事纯属偶然,他不能每次都让慕致远推荐,就算真是女婿也不能这么做,关系到脸面的问题。
他准备写本小说试试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