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六下午五点我们成了情人。事情并不顺利,灵与肉的交会并没有迸发出如释重负、欣喜若狂的火花。不是心醉神迷的那种,不像塞巴斯蒂安和他的小偷老婆莫妮卡。至少一开始不是这样。这感觉有点别扭有点尴尬,颇有戏剧效果,就好像有个看不见的观众,我们能意识到他想看什么。真的有观众。当我打开七十号房门,领着汤姆进去时,我的那三位律师室友都在楼梯脚下,手里端着茶,显然是在回卧室准备整个下午发奋读书之前再磨蹭一会儿。我重重地关上身后的门。我的新朋友站在擦鞋垫上,那几个来自北方的女人毫不掩饰她们的好奇,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她们意味深长地咧开嘴笑,脚在地上蹭来蹭去,我只好老大不情愿地互相介绍了一下。如果我们能晚到五分钟,就没人会看到了。太糟糕了。
我不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在她们互相推推搡搡的时候把汤姆领进我的卧室,所以我带着他走进厨房,想等她们散去。可她们磨磨蹭蹭的不挪窝。我沏茶的时候听见她们在客厅里低语。我想不理会她们,自顾自说话,可大脑一片空白。汤姆发觉我很不自在,就跟我说起狄更斯在《董贝父子》中写到的卡姆登镇,说起那条北起尤斯顿站的线路,由爱尔兰劳工开掘的巨大的路堑穿过伦敦最贫穷的地区。他甚至还背了一两句,那些从他嘴里冒出来的词儿倒是将我的困惑清晰地勾勒了出来。“有十万个不完整的形状和物件,交错混杂,上下颠倒,潜藏于泥土,昂扬在空中,腐烂在水里,如同任何梦境那样晦涩难解。”
末了,我的室友终于回到她们自己的书桌边,几分钟之后,我们端着自己的茶杯,走上嘎吱作响的楼梯。一路上,从她们各自门前经过时,里面鸦雀无声,她们似乎都在竖着耳朵听。我一边走一边竭力回忆我自己的床是不是也会嘎吱作响,我卧室的墙壁有多厚——这念头几乎没有什么色情意味。等汤姆终于进了我的房间,在我那张读书用的扶手椅上坐定,而我坐在床上时,我觉得我们俩还是继续说话比较好。
此刻,至少我们俩已经混熟了。我们在肖像美术馆里待了一个小时,交流各自最喜欢哪几幅。我喜欢卡桑德拉·奥斯丁给妹妹画的素描,而他喜欢威廉·斯特朗笔下的哈代。跟陌生人一起看画是一种不太唐突的方式,可以用来互相试探,略带调情。轻易就能从美学讲到生平——显然是画中人的生平,还说到画家,至少这些都是我们知道的玩意。汤姆懂的远比我多。基本上,我们是在聊八卦。多少有点炫耀的成分——这就是我喜欢的东西,我就是这样的人。说布兰维尔·勃朗特给他的姐姐们画的肖像没有半点矫饰讨好的意思,或者说哈代告诉别人他经常被误认为一名侦探,这些可不能算是什么重大的贡献。不知怎么的,从一幅画走向另一幅画的路上,我们的胳膊挽在了一起。弄不清是谁主动。我说,“手把手的指导现在开始,”然后笑了起来。也许就在此时,就在十指相扣的那一刻,我们已经预计到终将走向我的卧室。
他很好相处。他不像很多男人在约会时(现在这得算是一个约会了)总像得了强迫症似的,总想把你逗笑,要不就到处指指点点,一本正经地解说,或者彬彬有礼地抛出一大串问题,逼着你回答。他好奇,肯倾听,既分享故事,也接纳故事。他态度轻松,从容问答。我们就像是一对正在热身的网球选手,稳稳地守住底线,发球迅速而不刁钻,打到球场中央,正好落到对方的正手位,这种体贴而准确的作风让我们深感自豪。是的,我想到了网球。我有一年左右没打过了。
我们去美术馆的咖啡座吃块三明治,差点在那里把一切都搞砸。我们的话题离开了美术——我熟悉的作品统共就那么几幅——于是他开始谈论诗歌。真不走运。我跟他说过我有英语学位,可现在我压根都不记得上一次读到一首诗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我认识的人没有一个读诗的。哪怕是读中学那会儿我也总能避开诗歌。我们从来就不学诗歌。小说,当然,外加几部莎剧。他告诉我他正在重读哪些诗歌时,我点头表示鼓励。我知道下一步会怎样,所以想竭力准备好自己的答案,根本就没法好好听他在说什么。如果他问我,我能说莎士比亚吗?可是在那一刻,我连他的一首诗都报不出来。没错,还有济慈,拜伦,雪莱,可是我应该喜欢他们写的什么诗呢?还有现代诗人,我当然知道他们的名字,可是我已经紧张得一点想法都没有了。焦虑越积越高,我眼看着就要陷入一场雪暴。我可不可以宣称短篇也是一种诗歌?就算我真想出一个诗人来,我也得报出作品的标题吧?问题就在这里。我根本报不出诗名。没法当场报出来。他问了我一句,他在盯着我,等我回答。这个男孩站在那里,脖子发烫。接着他又把问题重复了一遍。
“你觉得他怎么样?”
“他其实并不是我的……”说到这里我停住了。我只有两个选择——要么露出马脚,被发现是个骗子,要么就自己坦白。“瞧,我得坦白一件事。我本来想找个合适的机会说的。现在说也可以。我对你说了个谎。我没有英语学位。”
“那你中学毕业以后就直接工作了?”他鼓励我,看着我,我记得上次会面时他就用这样的眼神看过我,既友善又挑逗。
“我拿到了数学学位。”
“剑桥的学位?耶稣。为什么要骗我呢?”
“我想如果我说实话,你就会觉得我对你作品的看法无足轻重。这很傻,我知道。我假装自己是曾经想成为的那种人。”
“想成为哪种人?”
于是我把整个故事告诉了他,说我有速读小说强迫症,说我母亲不准我念英语专业,说我在剑桥的学业是多么悲惨,说我如何继续读小说,一直坚持到现在。说我有多么希望他能谅解我。我有多么喜欢他的作品。
“听着,数学学位可厉害多啦。你的余生有的是时间可以读诗。我们可以从刚刚我说到的那位诗人开始。”
“我连他的名字都忘了。”
“爱德华·托马斯。还有那首诗——甜美,老派。算不上诗歌革命的产物。可是它很可爱,是最广为人知、备受爱戴的英语诗篇之一。你连这首都不知道,真是太好了。这样你以后就有很多很多非读不可的东西啦!”
此时我们的午餐已经结账。他突然站起来,挽起我的胳膊,推着我迈出大楼,走上查令十字街。本来可能引发一场灾难的危机反而让我们靠得更近,尽管这就意味着我的这场约会正以俗套的方式展现在我眼前。我们坐在圣马丁教堂转角的一家二手书店的地下室,手里拿着《托马斯诗集》的旧版精装书,汤姆替我把书打开,翻到那一页。
我顺从地读了,然后抬起头。“很好。”
“你不可能只用三秒钟就读完的。慢慢来。”
实在没多少字可以读。四段诗,每首短短四行。一列火车在一个昏暗的车站上意外停靠,没人上车也没人下车,有人咳嗽,一只鸟在歌唱,天热,有花也有树,干草在田野里枯黄,还有好多别的鸟。就这些。
我合上书,说,“很美。”
他的脑袋一歪,耐心地微笑着。“你没看懂。”
“我当然懂。”
“那你跟我说说看。”
“你是什么意思?”
“跟我复述一遍,诗里讲到的一切,你记得什么就说什么。”
于是我把我记得的都跟他说了,几乎是每行都讲,我甚至记得锥形干草堆、碎云、垂柳、绣线菊、牛津郡和格洛斯特郡。看起来我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颇为惊讶地看着我,好像发现了什么。
他说,“你的记忆没有出错。现在,试着回忆一下诗里的感情。”
店里的底楼就我们两个顾客,那里没有窗户,只有两个昏暗的灯泡,没有影子。四周洋溢着一种惬意的、灰扑扑的、昏昏欲睡的气息,就好像这些书把空气大半都偷走了似的。
我说,“我肯定诗里一丁点儿都没提到感情。”
“这首诗第一个词儿是什么?”
“是。”
“很好。”
“他是这么写的,‘是,我记得阿德尔斯特罗普’。”
他凑得更近了。“只记得一个名字,没有别的,宁静,美丽,车站的随性无常,两个郡都能听到的鸟鸣,纯粹的存在感,被悬置于时空中的感觉,一场惨烈的战争即将来临。”
我的头一偏,他的嘴唇从我的唇上掠过。我格外平静地说,“这首诗里可没有提到什么战争。”
他从我手里接过书,我们吻在一起,我记得当尼尔·卡德第一次亲吻橱窗里的人体模型时,她的嘴唇既硬且冷,毕竟她这辈子从没相信过任何人。我努力让自己的嘴唇显得柔软一点。
后来我们折回去,穿过特拉法尔加广场,朝圣詹姆斯公园走去。我们散步经过几个蹒跚学步的孩子,他们手里捏着面包在喂绿头鸭,于是我们谈起了各自的姐妹。他姐姐劳拉以前是个大美人,比汤姆大七岁,学过法律,一度前程似锦,然后,渐渐地,因为屡屡遭遇种种不靠谱的境地和不靠谱的丈夫,她成了酒鬼,失去了一切。她的堕落之路迂回复杂,有几次试图康复,眼看着就要成功,甚至英勇地在法庭复出,直到酒精又让她前功尽弃。形形色色的闹剧次第上演,耗尽了家里最后一点耐心。终于,她最小的孩子——一个五岁的小姑娘在一场车祸中失去了一只脚。她跟两个男人生过三个孩子。劳拉跌穿了所有现代自由国家设计的安全网。现在她住在布里斯托尔的一家收容客栈里,可是经理已经打算把她赶走了。孩子由他们的父亲和继母抚养。他还有个妹妹名叫琼,嫁给一个英国牧师,也帮忙照看,每年有两三回,汤姆会带上他的外甥和外甥女去度假。
他的父母也对外孙很好。可是黑利先生和黑利太太已经过了二十年天天受惊、时时难堪、希望屡屡破灭、动辄半夜应对险情的日子。他们害怕她的下一个电话,心里时常涌起悲伤和自责。无论他们有多爱劳拉,尽管他们把她十岁生日、学位典礼以及第一次婚礼的照片嵌进银相框,搁在壁炉上,让她最美好的一面栩栩如生,他们也不能否认她已经成了一个可怕的人,看起来可怕,听起来可怕,闻起来也可怕。回忆她当年的冷静与聪慧,再听听她现在的甜言蜜语、自哀自怜,她的连篇谎话和黏糊糊的誓言,真是一件可怕的事。家里人把所有的法子都试过了,从循循善诱到温和争执再到直言责备,接着去看门诊、觅疗法,找来有希望的新药。黑利夫妇几乎倾其所有,终日以泪洗面,耗尽了时光与金钱,到了眼下这步田地,确实已经无力回天,只有将他们的情感和资源全部倾注在孩子身上,同时等着他们的母亲被关进医院,最后死去。
与劳拉自毁的程度相比,我妹妹露西还差得远。她学医中途放弃,回乡住在父母附近,尽管在心理咨询中发现,她心底深处一直在生母亲的气,埋怨她安排了那次流产。在每个小镇上,都有那么一小群人或不愿或不能——有时候他们颇为此而欢喜——踏上人生的新台阶,开拓一片新天地。露西找到一个中学老同学组成的温暖惬意的社团,他们或是刚在嬉皮士的小路上浅尝辄止,或是曾投考艺术院校受挫,于是回到他们可爱的家乡安顿下来,过清心寡欲的日子。尽管那几年社会上危机四伏,失业者的日子倒还算好过。他们不必回答太多傲慢无礼的问题,国家就会代他们缴房租,每周还会支付一笔津贴给画家、失业演员、音乐家、神秘主义者、治疗师以及一大群这样的人:在他们看来,吸食大麻和谈论如何吸食大麻,是一件引人入胜的工作,甚至事业。他们竭力捍卫这份津贴,将其视为一项来之不易的权利,尽管每个人,甚至包括露西,心底深处都明白,发放这份津贴的目的,不是让中产阶级过得这样游手好闲、无所事事。
既然现在我已经成了一个收入菲薄的纳税人,对妹妹的疑虑难免越来越深。她很聪明,在中学里生物和化学念得尤其出色,她心地良善,谙熟人情。我想要她当医生。我想要她仍然想要她曾经想要的东西。现在她跟另一个女人——一位马戏教练免费合住在一栋经过当地政务委员会翻修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排屋里。她领失业救济,嗑药,每周六上午花三个小时在市中心的集市上卖五彩蜡烛。我上次回家,听她说起已经被她抛在身后的那个神经兮兮、竞争激烈、“正统体面”的世界。我说正是因为有这个世界的供养,她才能不工作也活得下去,她大笑起来,说,“塞丽娜,你可真右翼!”
当我把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告诉汤姆时,我很清楚,他自己也快要成为一个靠政府津贴度日的人了,只不过这种津贴的级别更高,来自秘密经费,而且对于这部分政府开销,议会也许永远都无法审查。可是T·H·黑利想努力创造一部伟大的小说,不是捣鼓一点五彩蜡烛或者扎染T恤混日子。我们在公园里转了三四个弯,一想到对他隐瞒了实情,我就很不安,可是我又想起他毕竟拜访过我们的联络点——基金会,也同意签约,于是稍感安慰。没有人打算告诉他该怎么写作,该怎么思考,该怎么生活。我让一个真正的艺术家获得了自由。也许我这种想法跟文艺复兴时期那些赞助艺术家的恩主差不多。慷慨大方,不像俗人那样目光短浅。如果这种说法显得过于自负,那么你得考虑到我当时已略有醉意,书店地下室里那个绵长的吻余温尚存,让我容光焕发。我们俩都这样。通过谈论我们不那么走运的姐妹,我们在无意中感受到自己的幸福,也让自己的双脚始终安稳地落在地上。否则我们没准会飞起来,飘过正在行进的骑兵卫队,飘过白厅和泰晤士河——尤其是,当我们在一棵枯叶仍未落尽的橡树下停住脚步之后,他把我往树干上一推,我们便吻起来。
这回我用双臂抱住他,感觉到他系着皮带的牛仔裤绷得很紧,里面裹着虽然瘦削却不失健壮的腰,再往下,臀部的肌肉也颇为紧实。我身子软弱无力,想吐,嗓子发干,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得了流感。我想跟他一起躺下来,深深凝视他的脸。我们决定到我家去,可我们不想坐公交,又打不起车。于是我们步行。汤姆手里拿着我的书,爱德华·托马斯那本,还有一本也是他送我的礼物,《牛津英语诗选》。我们走过白金汉宫,到海德公园角,沿着公园巷,走过我上班的那条街——我没指给他看——然后在艾吉威街上长途跋涉,从新开张的阿拉伯饭馆门前经过,最后右拐走上圣约翰伍德街,经过洛兹板球场,沿着摄政公园进入卡姆登镇。选别的路可以近得多,但我们没注意,也可能根本就不在乎。我们知道在往什么方向走。通常,尽力不去想它,能让我们走得更轻快一点。
像大部分年轻情侣一样,我们聊各自的家庭,把我们自己放在大格局中考量,计算着我们相对而言是多么幸运。有一刻,汤姆说他想不通,没有诗歌做伴,我怎么可能活得下去。
我说,“呃,那你告诉我,没有诗怎么会活不下去。”即便是一边在说着,我一边也在提醒自己,这话只能搪塞一时,我还是得准备好怎么接口。
根据马克斯给我的档案,我大致知道他家里的情况。如果不考虑家里有个劳拉和一位碰到陌生环境就会恐慌的母亲,那么汤姆的运气一直不算坏。战后出生的孩子通常备受呵护、生活富足,这一点我们俩都有份。他的父亲是当地的建筑师,在肯特郡政务委员会城市规划科上班,即将退休。跟我一样,汤姆也毕业于一家优秀的文法学校。七橡树中学。他之所以选择苏塞克斯大学而不是牛津剑桥,是因为他喜欢他们的课程样式(“主题而非概论”),而且以他当时的年纪和心态,能有机会把锦绣前程搅搅乱,也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他坚持说他一点儿都不后悔,我不太相信。他母亲本来是一个四处走动的钢琴教师,后来越来越害怕出门,就只肯在家里授课。只消瞥一眼天空,看到云的一角,就足以让她无比焦虑。没人知道她的“恐旷症”是怎么会发作的。劳拉酗酒是后面的事。汤姆的妹妹琼在嫁给牧师之前,当过晚装设计师——橱窗里的人体模型和艾尔弗雷德斯牧师都是从这里来的,我想,不过我没说出口。
他读国际关系硕士学位时的研究方向是纽伦堡审判的合法性,博士学位的研究方向是《仙后》。他很喜欢斯宾塞的诗歌,尽管他也拿不准以我现在的程度是不是读得懂。我们沿着阿尔伯特亲王路散步,那里离伦敦动物园只有一步之遥。他在夏天写完了论文,特意用压着凸金字标题的硬皮包装了一下。论文包括致谢、摘要、脚注、参考书目、索引和四百页的缜密分析。现在,想到写小说要相对自由一些,他松了口气。我先说了一通自己的出身背景,然后,穿过公园大路和卡姆登路的那段时间里,我们陷入了默默相伴的状态,对于两个几乎是刚刚认识的人而言,这多少有点古怪。
我在担心我那张软塌塌的床,不晓得我们俩躺上去它是不是承受得了。不过其实我也不在乎。就让床压穿地板、落在特莉西亚的书桌上好了,反正它掉下去的时候,我会和汤姆一起躺在上面。我的情绪颇为古怪。强烈的渴望与悲伤交织,同时默默地享受胜利的快感。悲伤是因为刚才我路过自己上班的地方,冷不防想起了托尼,不由心烦意乱。近一周里,他的死再度让我魂不守舍,却跟上次的情形截然不同。是不是直到生命的最后一息,他都是孤身一人,满脑子翻腾着激烈的念头,不停地替自己辩护?他知道利亚林都已经招了吗?也许六楼派了什么人专程到库姆灵厄去,要他把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好换取他们的宽恕。或者“对面”有人悄然而至,将列宁的命令钉在他那件旧风衣的翻领上。我想克制自己,别在心里讥讽他,可我基本上做不到。我觉得我遭受了双重背叛。他本来可以告诉我从那辆配着司机的黑轿车上下来的两个男人到底是谁,他本来可以告诉我他病了。我会帮他,不管他提什么要求我都会照办。我会陪他待在波罗的海的小岛上。
我的微小胜利是汤姆。我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彼得·纳丁从楼上送来一张打字的便条,上面只有一行,感谢我弄到了“第四个人”。这算是他开的小玩笑。我给甜牙行动输送了第四位作家。我朝他瞥了一眼。他那么瘦,迈开大步走在我身边,双手深深地插在牛仔裤袋里,目光从我身上移开,转到一边,可能是在想什么心事。我已经开始为他骄傲了,还有一点为自己骄傲。既然他不乐意,那么他以后再也不用为艾德蒙·斯宾塞费神了。“甜牙仙后”已经把汤姆从学术圈肉搏战中解救了出来。
于是我们终于来到这里,关上门,置身于我这个十二平米的单间里,汤姆坐在我从旧货店买来的椅子上,而我坐在床的边沿。最好再聊一会儿天。我的那几位同屋会听见我们低沉的说话声,很快就会没兴趣的。我们有不少话题可说,因为有两百五十本平装小说散布在房间里,堆放在地板和五斗橱上,它们可以为我们提词。现在可以让他看看,我也算是一个读书人,不仅仅是个胸无点墨、对诗歌毫无慧根的姑娘。为了放松一下,为了让我们轻松愉快地走向我正在坐着的这张床,我们用一种轻快而随意的口气聊起了这些书,一旦产生分歧——几乎每次都有分歧,也懒得认真争辩。他没时间理会我那些女性文学——他的手从拜亚特和德拉布尔、莫妮卡·狄更斯和伊丽莎白·鲍恩的书上滑过,而那些小说曾给我带来那么多快乐。他找到缪丽尔·斯帕克的《驾驶座》,大加赞赏。我说我觉得这本写得太提纲挈领,我更喜欢《琼·布罗迪小姐的青春》。他点点头,却并不同意,看起来更像是个治疗师终于弄懂我的问题出在什么地方。他坐在椅子上伸出手,拿起一本约翰·福尔斯的《魔术师》,说他喜欢其中的某些章节,也喜欢整部《收藏家》和《法国中尉的女人》。我说我不喜欢耍技巧,我喜欢看到生活在书页上重现。他说如果不用技巧,那生活就不可能在书页上重现。他站起来,往衣橱那边走,拿起一本B·S·约翰逊的《阿尔伯特·安吉洛》,书页上打着洞的那本。他很喜欢这本,他说。我说我讨厌它。他看到一本阿伦·彭斯的《庆典》,大为惊讶——他认定这是迄今国内最好的实验小说家。我说我还没开始看。他看见我有几本约翰·考尔德出版社的书。他们家的书目是最棒的。我走到他站的地方。我说这里面没有一本我读了超过二十页的。而且印得那么糟糕!那么J·G·巴拉德怎样呢——他看到我有三本他的书。受不了,我说,太天马行空了。巴拉德的所有作品他都喜欢。他是个锐意进取、才华横溢的精灵。我们都笑了。汤姆答应要给我念一首金斯利·艾米斯的诗——《书店牧歌》,诗里写到男女读书的口味迥然不同。结尾处略有点故作伤感,但总体上风趣而真诚。我说也许我会讨厌这首诗,除了结尾。他吻了我,文学讨论到此结束。我们向床边走去。
真是尴尬。我们刚才聊了好几个小时,装得好像我们并不是一直在想着这一刻似的。我们就像是一对笔友,先寒暄几句,再用各自的语言亲热地通信,然后初次约会,发觉一切都得重新开始。我对他的风格一无所知。我又坐到了床边。亲了一下以后,他也没再抚摸我,直接朝着我俯下身,替我脱衣服,他的动作干净利落、按部就班,就好像他在安置一个孩子上床睡觉。假如他一直在哼哼唧唧地自言自语,那我也不会吃惊。如果换一种情形,如果我们的关系能更亲密一些,那么这一幕也许会成为一出温情脉脉、销魂蚀骨的角色扮演游戏。可是这一切都在无声无息中进行。我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只觉得焦躁不安。当他伸直手臂从我肩上绕过去,进而松开我的胸罩时,我其实可以碰碰他,我想伸手,终于还是没动。他托住我的头,轻柔地将我的背靠在床上,脱掉我的运动鞋。这些动作对我毫无吸引力。气氛太紧张了。我一定得出手干预一下。
我猛地跳起来,说,“该你了。”乖乖地,他坐到了我刚才坐的地方。我站在他面前,这样我的乳房就靠近了他的脸,然后我开始解他的衬衫扣子。我看见他硬了。“大男孩该上床啦。”他的嘴衔住我的乳头,我想这下应该没问题了。我几乎已经忘了那种火辣的、如电击般具有穿透力的感觉了,从我喉咙底部往下蔓延,直抵会阴。不过,等我们拉开被子躺下来以后,我发现他又软了,我想我一定是做错了什么。我一眼瞥见他的阴毛,也吓了一跳——那么稀少,简直不存在,仅剩的几根又直又滑,像头发。我们又接吻——他善于此道——可是当我的手握住他的阴茎时,它还是软的。我把他的头往我胸口推,因为刚才这一招有用。一个新拍档。我就像是在学习一种新的纸牌游戏的打法。可是他滑过我的胸口一路往下,低下头用舌头漂亮地给了我一个高潮。那感觉美妙绝伦,不到一分钟我就来了,低低地喊了一声,我把喊声伪装成捂着嘴的咳嗽,想骗过楼下的律师。等我缓过神来,我发现他也勃起了,不由松了一口气。我的快感释放了他的快感。于是我把他拉近,开始做。
对我们俩而言,这并不是一次登峰造极的体验,不过我们好歹过了关,算是保住了面子。我已经说过,影响我的因素之一,是我总惦记着三个同屋,她们自己似乎没有什么性生活,所以一定会竖起耳朵,听见除了床里的弹簧在嘎吱作响外,还有人的声音。另外一个原因是汤姆实在太安静了。他没有说过一句深情款款、爱意融融或者大加赞赏的话。连他的呼吸节奏都没变。我挥之不去的念头是,他在静静地把我们做爱的过程记录下来,将来没准用得上,他肯定在脑子里做着笔记,先想出几个词儿来,再反复修改到合意为止,到处寻找有什么特别的细节。我又想到了那个假牧师的故事,想到琼那个“大得骇人”的阴蒂,尺寸跟一个小男孩的阴茎不相上下。汤姆觉得我的阴蒂怎么样?他会不会是在下面用舌头量尺寸?那尺寸大概太平庸了,压根不值得记住它?埃德蒙和琼在乔克法姆重逢,旋即上床,她在到达高潮时发出一连串高音,像羊在尖叫,就像BBc的报时信号那样纯粹,那样间隔均匀。那么,我出于礼貌而强自压抑的声音又当如何呢?类似的问题一个接一个,尽是些病态的想法。橱窗模特的“静默”让尼尔·卡德乐此不疲,想到她可能鄙夷他、忽视他,他就倍感兴奋。汤姆是不是就想要这样的东西,就喜欢女人完全被动,喜欢她们内向——这种内向反而构成了一种反向的力量,征服他,吞噬他?我是不是应该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分开双唇,凝视天花板?我想不会是这样,我也不喜欢这样的猜想。
他没准等我们一完事就会从外套口袋里掏出笔记本和铅笔——这样的胡思乱想愈发让我饱受折磨。如果这样那我一定要把他扔出去!不过,这种作践自己的想法只是我的噩梦罢了。他仰面躺在床上,我躺在他怀里。天不冷,可我们将被单和毯子都盖在身上。我们略打了几分钟的盹。楼下大门砰地关上,我醒了,听见我的同屋出门上街,说话声越来越轻。现在只有我们俩待在这栋房子里。我没看,但我感觉到汤姆也彻底醒了。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提议带我出门去一家好餐馆。基金会给他的钱还没到账,可他相信很快就会来。我默认了这一点。两天前马克斯已经签发了这笔款项。
我们到夏洛特街南端的白塔餐厅,吃文火扒羊排配烤土豆,外加三瓶松香味希腊葡萄酒。我们吃得下。用秘密经费吃大餐而且不能点破玄机,这件事可真有异国情调啊。我觉得自己真是长大成人了。汤姆告诉我,打仗的时候这家著名的餐馆只能卖“希腊午餐肉”。我们开玩笑说这样的日子还会回来。他对我如数家珍,说此地分布着多少文学社团,我傻傻地笑着,并没认真听,因为,再一次,有某种音乐在我的脑海中奏响,这回是交响乐,马勒大型作品中一段庄严华丽的慢板。就在这个房间里,汤姆说,埃兹拉·庞德和温德姆·刘易斯携手创立了他们的旋涡主义杂志《疾风》。这些名字对我毫无意义。我们从费兹洛维亚走回卡姆登镇,手挽手,醉醺醺,嘴里胡言乱语。次日早晨,当我们在我的房间醒来时,已经对那种新牌戏驾轻就熟。实际上,我们乐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