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情演变实记

案审至此,案情已然明了,且将案情演变按时间顺序实录如下。

1912年7月,曾先后担任沪军都督府谍报科科长、南京临时政府总统府卫队长兼庶务长的应夔丞,联络长江上下游青帮、红帮及公口党徒,成立共进会,总部设上海,自任会长,以“维持地方治安”“增进国民道德”等为宗旨。[1]然而,共进会徒有政党之名,实际未改帮会习性,依旧开堂放票,广收党徒,所至骚扰,对地方治安构成很大威胁,引起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注意。与此同时,在北京,内务部秘书洪述祖以“共和功臣”自居,在部中揽权舞弊、任用私人,遭到同僚攻击,并引起国务总理兼内务总长赵秉钧不满。[2]于是,洪述祖决定出京暂避风潮,他一方面请求赵秉钧派其调查长江各省水上警察事宜,另一方面自告奋勇,向袁世凯请命,承担起收抚共进会的使命。[3]9月20日,洪述祖离开天津,带着总统府军事顾问张绍曾写给应夔丞的介绍信南下。[4]就在洪述祖到达上海后没几日,湖北武昌发生马队暴动事件,应夔丞因被发现为主谋之一而遭到副总统黎元洪通缉;[5]9月29日,临时大总统袁世凯又颁发通令,严禁秘密结社;[6]江苏都督程德全和浙江都督朱瑞也一直对共进会采取高压政策。[7]应夔丞及其共进会面临空前压力。洪、应二人就在此种形势下会面,并很快称兄道弟。10月16日,洪述祖亲自带领应夔丞去南京面见程德全,在洪斡旋下,程德全当即委任应夔丞为江苏驻沪巡查长,每月给予公费1000元,又电请袁世凯每月给应津贴2000元;应则“自承情愿效力,设法取缔共进会”。[8]洪述祖立刻将这一情况向赵秉钧做了汇报,又提出请中央给应夔丞“加委长江上下游巡查”职任,并“筹助经费”。[9]10月18日,袁世凯复电程德全,对其处置办法表示赞同,承诺“不敷之两千元,可由中央拨付”。[10]在沪、宁期间,洪述祖还请程德全出面,请黎元洪取消对应夔丞的通缉令,并将自己所用“川密电本”交与应夔丞使用。10月17日,洪离沪北上。应夔丞随后按洪之嘱托,于10月21日通过津浦铁路局,将“螃蟹四大箩,计重三百六十斤”寄洪代呈总统。[11]洪于10月23日入都后,很快收到程德全转来黎元洪同意取消通缉令的电报,袁也同意特赦应夔丞。洪随即于10月29日写信将此消息告诉应夔丞,并指示应夔丞应当如何撰写有关解决共进会问题的条陈,以便总统“据以任命或委任”其职务,“缘说歹话人多,有此则大总统易于措辞也”;又要应提供革命履历,以便帮其叙勋。[12]洪还另附私函一封,告诉应夔丞螃蟹已经收到,“惜已死过半,不便送总统,仅检送二大篓与总理而已”,并请应北上面见总统、总理,提醒其行前要以专电向中央索款。[13]11月1日,洪又写信给应,除催促其北上外,又约定双方“私信方亲笔”,公事则由书记用楷书缮写,然后进呈袁世凯。[14]11月29日,洪函告应国务院已决定拨款3万元,望应尽快来京。[15]12月11日,洪又电告应,谎称中央“确有委任发”,要其“迅即自行来领”。[16]12月15日,应通知洪,将于18日乘车北上。12月19日,洪亲自到天津迎接应。应入京后住金台旅馆。旋面见袁世凯,袁当即批给其共进会遣散经费5万元,应写有收据,并上呈经费开支节略。[17]接着应又通过洪向赵请领取1912年10月、11月、12月三个月津贴共计6000元。赵因未见相关批文,将领纸退还,请洪一手经理,并要洪与总统说明,才能领取。经洪从中协调,加上内务部次长言敦源帮忙,应于1913年1月9日成功领取津贴。[18]接着,应于1月12日面见赵秉钧,请求给予密码电本,以便以后报告巡查长事务。[19]1月14日,赵差人至金台旅馆,将“应密电本”交与应,并写一短信,要其以后“有电直寄国务院赵”。[20]1月15日,应通过洪向袁递交呈文,提出为便于遥制自川、豫以至闽、广之会党,请大总统加委其“中央特派驻沪巡查总长”职任。[21]袁交国务院讨论,国务院转内务部讨论,但未能通过。[22]

在此期间,沪上开始出现由部分激进国民党人组织的欢迎国会团,主张自行确定国会召开地点,以避北京军警干涉,自由制定宪法,自由选举总统,以实现真正共和。[23]袁对此甚为惊慌。洪见袁欲解散该团,有机可乘,遂又运动袁“特委”其南下,与应调查该团真相。[24]1月20日,洪以赴津养病为名,向赵秉钧请假两星期。[25]1月22日,洪与应南下上海。《民立报》驻北京记者探得洪南下消息,于1月25日在该报刊登专电,称洪受袁之命携巨款南下,欲解散欢迎国会团。[26]赵至此方知洪请假赴津养病是假,遂要洪之家属发电,请洪速归。[27]当晚,洪述祖之子洪深发出“赵嘱速回”家电。[28]由于当时“洪正有事宁、苏”,应夔丞接电后,一方面于1月25日凌晨给洪深回电,告知洪述祖将于1月31日乘快车回京;[29]另一方面于1月26日早上密电国务院,有“国会盲争,真相已得,洪回面详”之语;1月27日又给赵寄一函,报告调查欢迎国会团情况,请赵“转陈总统”,[30]赵由此被卷入局中。由于欢迎国会团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要制定一部真正的民主共和宪法,洪、应很快就将主要目标转移到了操弄宪法起草来对付国民党方面。为此,应夔丞以金钱秘密运动浙江议员杭辛斋,要其支持制定总统制宪法,又以金钱收买国民党人王博谦、章佩乙所办《民强报》,要其鼓吹宪法应赋予总统“解散国会之权”。[31]1月30日,应夔丞还撰写了一篇题为《制定宪法之必要》的文字,专门阐述宪法赋予总统“解散议会之权”之必要,请洪述祖代呈总统。[32]1月31日,洪述祖离沪北上,2月1日到天津,当日写信挑唆应夔丞,有“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价值也”之语。[33]同日,应夔丞向国务院发出“东电”,一方面表示已经采取“金钱联合”手段,收买江、浙两省过半数国民党议员,要其在宪法起草问题上主张两纲,即国务员的产生除总理外其余均不必通过投票决定,以及总统应有解散国会权力,并称第一纲“似已操有把握”;另一方面,又表示第二纲“手续繁重,取效已难”,暗示将另外采取措施。[34]2月2日,洪回北京,当天又写信告应,“要紧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吾弟须于题前迳密电老赵索一数目”。[35]同日,应配合洪,向国务院发出“冬电”,将构陷“孙黄宋”的“激烈文章”和盘托出,称“已向日本购孙黄宋劣史、黄与下女合像、警厅供钞、宋犯骗案刑事提票,用照片辑印十万册,拟从横滨发行”,并暗示需款30万元。[36]2月4日,洪发函告应,《制定宪法之必要》呈递总统后,总统“甚为欣悦”,称赞其“办事出力”,并答应每月资助《民强报》500元,先发4个月。[37]同日,洪述祖又有一函,告诉应夔丞“冬电”已由赵处转到他手中,并已面呈总统,“总统阅后色颇喜,说弟颇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洪又提醒应:“望弟以后用‘川密’与兄,不必再用‘应密’,缘(经)程君之手,即多一人也,且智老处手续不甚机密。”[38]2月5日、8日、11日洪接连3次发函,要应尽快将“宋犯骗案刑事提票”原件或影印件寄来,以便索款,应未有回音。[39]在接下来大约10日中,洪谎称接到了上海“应密”来电,从赵秉钧处借得“应密电本”。[40]2月22日,洪第四次发函,催促应邮寄“宋犯骗案刑事提票”原件或影印件,又谎称赵秉钧担心国务院秘书程经世“不机密”,已将“应密电本”交与其“一手经理”,要求应以后“除巡缉长之公事不计”外,“勿通电国务院”。[41]

此后约有两周,洪无函电致应。期间,洪述祖于2月27日“由京来津”,并将家眷带回天津宿纬路自置房内安置。[42]3月6日,洪在天津致亲笔函与应,一方面强调“宋犯骗案刑事提票”取到方可开口向中央索款,另一面以“除邓”并在《民强报》“登其死耗”为例,指示应夔丞,如果宋教仁有“激烈之举”,即可“乘机下手”。[43]3月7日,洪述祖“由津晋京”。[44]同日,有人匿名向《新纪元报》投送《驳宋遯初演说词》,以当局中人语气攻击宋教仁2月19日在上海国民党交通部欢迎会上发表的演说,该报随即很快于3月8日、9日、10日分三次连载。[45]与此同时,洪面见袁世凯,挑唆谓“总统行政诸多掣肘,皆由反对党之政见不同,何不收拾一二人,以警其余”,袁答以“反对既为党,则非一二人之故,如此办法,实属不合”。[46]然而,洪并没有停止刺宋计划,反而极力唆使应付诸行动。

当洪述祖在天津酝酿杀宋时,应夔丞正在上海派其死党吴乃文与日本藤木商会商谈帮后者购买公债之事,双方最后约定由应夔丞帮该商会以“六八折”购买公债350万元,应夔丞扣留一成作为佣金。[47]在接到洪述祖3月6日来函指示后,应夔丞很快于3月9日召集同党开会,决定判处宋教仁死刑。[48]同日,宋教仁在国民党宁支部欢迎大会上发表演说,批评现政府内政、外交之失策。[49]3月10日,应致电洪,提出以“六六二折”购买“八厘公债”350万元,[50]试图一举两得,在帮助藤木商会的同时,变相获取杀宋回报。3月11日,《民立报》刊登宋教仁3月9日演说内容。同日,又有所谓“北京救国团”发表通电,继续攻击宋教仁2月19日在上海的演说。[51]3月12日,《民立报》刊登宋教仁对该报记者的谈话,严厉驳斥“某当局者”对他本人和国民党的诬陷。[52]3月13日,洪致电应,一方面表示购买公债“恐折扣大,通不过”,另一方面假托中央名义,提出“燬宋酬勋位”,作为回报应夔丞的替代方案。[53]同日,应写信给洪,一方面拒绝“勋位”虚名,表示“功赏一层,夔向不希望”,另一方面强调“若不去宋……大局必为扰乱”,称自己已经筹集经费,“全力注此,急急进行,复命有日”;同时继续要求洪帮忙购买公债,谎称是其亲戚“刘、薛、胡三家承买”,因见政府财政困窘,“专为补助中央财政之计”,“夔处并不扣用”。[54]3月14日,应发“寒电”给洪,报告“梁山匪魁,顷又四处扰乱,危险实甚,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乞转呈候示。”[55]3月15日起,《民立报》连载宋教仁所写《答匿名氏驳词》。[56]洪见应对“酬勋位”不感兴趣,遂于3月17日发“铣电”给应,再次假托中央名义,谎称“债票特别准”。[57]3月18日,洪又发电催应:“寒电应即照办,倘空言,益为忌者笑。”[58]3月19日,洪再发电给应:“事速进行。”[59]3月20日晚10时40分,应所雇枪手武士英于沪宁火车站击伤正欲乘车北上的宋教仁。3月21日凌晨2时10分,应由上海电报局给洪发电:“念四十分钟所发急令已达到,请先呈报。”[60]3月21日上午9时20分,应给洪发出最后一封电报:“匪魁已灭,我军一无伤亡,堪慰。望转呈。”[61]3月22日凌晨,宋教仁伤重不治而亡。当日,洪述祖由北京回到天津。3月23日,洪自天津致函应夔丞,告应已接到最后两电,并表示自己将于4月7日赴沪,“所有一切,均俟面谈”。[62]3月24日,洪又由天津回到北京。

且说应夔丞派武士英刺宋后,并没有静观事态发展,而是制作了题为《监督议院政府神圣裁判机关简明宣告文》的印刷品,于3月23日寄往国务院,谎称该印刷品为他所发现。宣告文称已将宋教仁判决死刑,先行即时执行,并罗列梁启超、孙中山、袁世凯、黎元洪、张謇、赵秉钧、黄兴等人名字,分别给予八字考语,威胁倘不悛悔,将予“惩创”。[63]3月24日凌晨至上午,应、武二人相继在上海英、法租界被抓获,捕房随后对应宅进行了三次搜查,发现大量函电文件,其中包括42件“宣告文”油印品,均已装入信封,准备以“京江第一法廷〔庭〕”名义寄出。3月25日洪述祖得知事发,3月26日一早离京赴津,两天后又自津乘火车南下,先至济南,然后转车至青岛德国租界。[64]3月28日,赵秉钧得知有国民党人于演说中影射宋被刺与他有关后,立刻面见袁世凯,强烈要求辞职,赴沪与凶手质对。[65]袁一面劝慰,一面向赵透露,洪述祖有一次曾提到“总统行政诸多掣肘,皆由反对党之政见不同”,建议“收拾”一二人,以警其余,被他拒绝。3月29日晚,京师警察厅总监王治馨至赵宅拜访。3月30日,国民党本部在湖广会馆举行追悼宋教仁大会,王治馨代表赵秉钧出席,并发表演说,将袁向赵透露的内幕公之于众。[66]4月3日,内务部次长言敦源、国务院秘书程经世赴青岛面见洪述祖,就处理宋案一事进行活动。[67]

经租界会审公廨7次预审,确认应、武二人暗杀成立。4月16日、17日,应、武二人连同证物移交江苏地方当局。4月24日,武士英暴毙狱中。[68]4月25日深夜,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发出“有电”,撮要宣布宋案证据。[69]4月28日赵秉钧发出“勘电”为自己及政府辩解。[70]5月3日,洪述祖自青岛发出“江电”,称“燬宋酬勋位”为自己假托中央名义所为,但“燬人”乃毁人名誉的意思,并无杀人之意。[71]5月4日,岑春煊、伍廷芳、李经羲、谭人凤等发表通电,认为宋案“词连政府”,赵秉钧“应出庭受质”。[72]5月6日上海地方检察厅通过京师地方检察厅向赵秉钧、程经世发出传票。[73]5月11日,赵秉钧复电岑春煊等,拒驳出庭要求。[74]6月2日,上海地方检察厅致电京师地方检察厅,再次要求协传向赵、程到沪应讯,二人以生病等为由拒绝。[75]上海地方检察厅旋请京厅协助调查二人生病是否属实。7月初京师地方检察厅回复上海地方检察厅,告知二人“均系实在犯病”,并有诊断书及药方为证。[76]洪述祖虽经政府多次与德方交涉引渡,但迟迟未有结果。至5月31日,青岛德国高等裁判所开庭,传洪述祖到案审讯一切,洪坚称“燬宋”之“燬”绝无杀意,自己与刺宋案件确无关系,德国高等裁判所也认为洪案缺乏有效证据,判将洪羁留青岛,不复深究。[77]

1913年7月12日,“二次革命”正式爆发。7月25日,应夔丞乘两军酣战,自上海县模范监狱越狱逃走。[78]10月10日,袁世凯就任正式大总统。11月初,应从青岛连发两电,要求为武士英与自己昭雪;又给袁上一密呈,攻击国民党人,只认毁宋名誉,不认杀宋。[79]同月,应夔丞入京请功邀赏。1914年1月19日,应在从北京去往天津的火车上被袁世凯派人刺死。[80]2月27日,赵秉钧病逝于直隶都督任上。[81]10月22日,王治馨因贪赃枉法,经大理院审决后,被袁世凯下令枪决。[82]1916年6月6日,袁世凯病逝。1917年4月,化名张皎厂的洪述祖因借款纠纷在上海被德商控告。国民党人及正在上海读书的宋教仁之子宋振吕认出张皎厂即洪述祖,将其扭送租界捕房。经会审公廨数次预审,判决移交北京警方讯问。[83]1918年4月24日,洪述祖被提解至北京。9月29日京师地方审判厅一审判处洪述祖无期徒刑,洪不服上诉。[84]12月2日,京师高等审判厅二审维持一审判决。原被告均不服判决,上控至大理院。[85]1919年3月27日大理院改判洪述祖死刑,褫夺公权全部30年。[86]4月5日,洪述祖在京师第一监狱被执行绞刑。[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