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赵为“长保”总理权位杀宋是个伪命题

那些认为袁、赵主谋杀宋的理由中,最主要的一条,便是如徐血儿所言:“袁素反对政党内阁,宋先生为主张政党内阁之最有力者,宋先生之志行,则袁将不得为所欲为,苦于束缚;赵则恐权位之不能长保,不得肆意横行。此其所以决意欲暗杀宋先生也。”[173]又谓:“盖赵为袁之人才内阁总理,一旦完全之责任内阁出现,纯由政党出而组织,则赵将来之地位,必难继续,故赵对于责任内阁主张,衔之甚深,遂因是而波及于主张责任内阁之人。”[174]这是刺宋案发生不久国民党人的判断,也是百余年来几乎所有人的看法,只不过各人文字表述有所不同而已。如陶菊隐就讲:“宋不但是袁的政敌,同时又是赵秉钧的政敌。赵自组织挂羊头卖狗肉的‘政党内阁’以来,自居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现在有人要抢夺他的头把交椅,不禁妒火中烧。但他表面上对宋更加友好,而把阴谋诡计隐藏在春风满面之中。”[175]本书开头所引唐德刚对赵秉钧杀宋情形的分析,也是把宋教仁说成赵秉钧“最大的政敌”。这种看似十分充足的理由,其实不过是脱离当时史实、政情,充满主观臆测意味的,极为肤浅的认识,实际上是个伪命题。

首先,并无证据证明赵秉钧反对宋教仁的“政党内阁”主张,国民党主张建立政党内阁对赵秉钧而言是机会而非威胁。

赵与宋关系甚为密切、融洽。[176]宋死之后,赵曾于致北京《民立报》记者函及接受《新纪元报》记者采访时,详细说明他与宋教仁情投意合的关系,尤其说到他在唐绍仪组阁时出任内务总长,及陆征祥辞职后兼任国务总理,均得到宋教仁大力支持。[177]虽说赵这样讲是为了给自己不曾主谋杀宋辩护,但赵、宋关系究竟如何,世人皆看在眼中,绝非可以造假之事。就连认定赵秉钧为杀宋主谋的徐血儿也不能不承认:“赵内阁之得成立,先生(指宋教仁——引者)实襄助之。”[178]而赵秉钧也很难被视为宋教仁政党内阁主张的反对者,王治馨在代表赵秉钧于宋教仁追悼大会上发表演说时就说:“赵与宋有特别关系……当唐内阁倒后,宋首倡政党内阁之议,第一赞成者即为赵总理。是时,宋时往赵第,昼夜筹商此事,惜袁总统惑于宵小之言,未能达到目的。”[179]赵本人也曾对国民党重要人物张继说:“宋在京时,相处最久,相契更深,宋所主张,余极表同意。”[180]时任国务院秘书长张国淦对赵、宋关系亦有记述,可与王治馨、赵秉钧所言相印证,他说:

宋教仁去职后,住农事试验场,每于夜间进城,到国务院秘室,与国务总理赵秉钧私人对谈,至天明始返。据魏宸组言:“宋以政客手腕,推崇赵无所不至,许以国会成立后,举其为内阁总理,甚而选为总统。赵亦推许宋为大党领袖,应组织政党内阁。宋之更事究不如赵,有进将党中秘密尽情倾吐;赵告以北洋底细,似亦无所隐讳,由是两人交欢。惟是否彼此推诚,抑系利用,均不得而知。”[181]

反对国民党甚烈的《国报》因此攻击赵秉钧为国民党所利用,并谓袁派为了“敷衍国民党”,不得不以赵为国务总理。其言道:

若唐绍仪,若宋教仁,若赵秉钧,非皆所谓国民党之要人乎?若唐内阁,若赵内阁,非皆所谓国民党内阁,而宋教仁非所谓理想中之内阁乎?唐也,赵也,世所称为袁之旧人也,而不知皆为国民党所利用也……赵秉钧者,以微员见知于项城,其人最长警务,手段圆滑,究非总理之才,然而居然处总揽国务之位。以项城之能知人,宁不知其力微负重,必至竭蹶,特以当政党内阁风潮之余,不敢轻以政权付诸似是而非之幼稚政党,而又不能不敷衍国民党也。而赵秉钧适以前此于右任之介绍加入同盟会,于是袁派中所谓二等以下之人才,乃竟得大多数之同意,通过于参议院(其时不同意者仅二票)。[182]

照此看来,即便不能说赵秉钧积极主张政党内阁,但他至少不反对建立政党内阁。可以说,民初的赵秉钧,与清末的赵秉钧,已大不相同,他不再只是袁世凯的私人,在民初党争激烈的背景下,他通过加入国民党,与后者也建立了良好关系,从而成为袁世凯和国民党皆可接受的人物。作为当时第一大政党,国民党主张建立政党内阁,必然与主张实行总统制的袁世凯发生权力纷争,而赵秉钧恰好可以成为避免二者决裂的“场面人物”。事实上,陆征祥辞职后,赵秉钧于1912年9月最终出任国务总理,就是袁世凯和国民党之间相互妥协的结果。因此,国民党主张建立政党内阁,对赵秉钧而言并非威胁,而是机会,至少成为正式政府中核心国务员的可能性是极大的。赵秉钧所处的特殊位置和他的表现,与其作为一名“熟谙旧社会世故,明于人情之机变”的“圆滑周至”[183]政客的特性也是很符合的。那种认为赵秉钧因宋教仁主张政党内阁便将其视为政敌的认识,显然是很肤浅的。

退而言之,即便赵秉钧反对实行政党内阁,也绝不可能为了所谓“长保”总理权位而杀宋,原因有三。

第一,刺宋案发生于临时政府即将结束前,不论宋教仁被刺与否,赵秉钧都将卸任国务总理,并且已经忙于做移交准备工作。

宋案研究的最大问题之一,是研究者往往脱离基本历史事实进行空洞分析,这一点在分析所谓赵秉钧主谋杀宋动机时,体现得最为充分。研究者将赵主谋杀宋的原因归结为宋主张政党内阁对赵“长保”总理权位构成威胁,实际上是以赵欲“长保”其总理权位作为内在动机的。然而,迄今为止,所有的研究者都忽略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宋教仁被刺恰好发生在临时政府即将结束,正式政府准备建立之时,赵秉钧本来就将结束国务总理任期下台。换言之,宋教仁被刺与否与赵秉钧能否“长保”总理权位并无关系,说国民党主张政党内阁威胁赵秉钧“长保”总理权位,不过是个伪命题。诸多事实证明,赵秉钧早已在做权力移交的准备工作。还在2月底3月初,他就对人宣言:“我非凡赞成黄克强组织内阁,让他试试滋味,大约挨过几个月的骂,克强即万不能忍矣。”又自述心曲道:“譬如一个机器,那里能时时刻刻的轮转。我的机器已经用坏了。人到干不了的时候,那怕外国皇帝招驸马,其如神力不及何?”[184]3月7日《大公报》载:“赵总理以正式国会瞬将成立,无论将来内阁如何组织,决计辞职。日内已面告国务院内部人员,所有经手事件,分别清理。其重要之件,自不能一概搁置,然亦宜先为交替之预备云。”[185]3月10日《正宗爱国报》亦转述国务院内部人言道:“赵总理因正式国会瞬间成立,随即组织正式政府,临时内阁当在取消之例,昨特交谕秘书厅,转饬机要、文书、庶务等科,将各项要案早为检定,分别列表呈阅,将来应如何交代之处,自当妥拟办法,以便届时移交云云。闻张秘书长(即张国淦——引者)奉谕后,已转饬各科遵照办理。”[186]3月14日《时事新报》又有消息说,赵秉钧“拟于临时政府终了时,交代清楚”,因此于“日前特饬国务院秘书厅转饬机要、庶务等四科,赶速清理案件,将临时政府期内可以办结者,开单呈阅,分别施行;其事关重大,一时不能实行者,亦须详为检查,逐类检齐,以便届时交代”。[187]由此可见,赵秉钧对于临时政府总理并无恋栈之意,既然如此,他如何能有为了“长保”总理权位而刺杀宋教仁的想法呢?

第二,赵秉钧对正式政府总理并无觊觎之心,袁世凯心目中正式政府总理最合适的人选也非赵秉钧。

刺宋案发生前,正式总统选举虽然尚未举行,但舆论多认为袁世凯是最有力的人选。由当时赵秉钧所言所行可以看出,他对正式政府总理并无觊觎之心,而在袁世凯心目中,将来正式政府总理最合适的人选,也非赵秉钧,而是徐世昌。徐“本项城总角之交,项城出山,一切多所倚重”,特别是“徐为清后隆裕最信任之人”,清帝逊位,徐从中斡旋,“实大有力”。因此,共和宣布后,袁世凯一再敦聘其为最高顾问,但徐世昌一直没有答应。[188]1912年6月下旬国务总理唐绍仪出走天津后,袁世凯又曾“力主委任徐世昌君为国务总理,国务员全部可不更动”。[189]1913年2月中旬,报纸曾就袁世凯当选正式大总统后的组阁设想报道云:

日前有某党党员,探询袁总统以正式政府成立,如举公为总统,内阁用人之方针如何。闻总统答以段仍长陆军,赵仍长内务,以徐世昌为总理,梁士诒长交通,其余则任国民、共和、民主、统一四党各出一人为阁员。梁士诒出总统府后,秘书长一席则以杨士琦充之云云。某党员以内阁组织之方针若如是,恐难得多数党员之同意。袁总统谓:若不如是组织,则我宁不为总统。词甚决绝。[190]

由此可知,在袁世凯心目中,赵秉钧在正式政府中最合适的位置还是内务总长,国务总理则以徐世昌为最合适。巧合的是,2月12日,徐世昌因隆裕太后病笃,由青岛到了北京,于是各报纷纷报道其将出任总理。如《中国日报》云:“徐以总统府之顾问,月支薪洋八百元,侨居青岛数月,今忽来京,其原因外间传说不一,但认为国务总理之候补者,则实居多数。”[191]《顺天时报》亦云:“徐君于袁总统固有种种密接之关系,其政治上之手腕亦迥非侪辈所及,总统亦极注重此人,故将来总统地位巩固,大振政治,则徐君必占取重位,雄飞政界,亦决非空想云。”[192]更引人注意的是,3月18日《大中华民国日报》载徐世昌“以民国国务员断不能兼任清廷官职,爰于前日向宣统帝具折,请开去太保一缺。当奉旨允准,并赏给太傅衔,以示优异。徐已于昨日具折谢恩”。并语带讥讽云:“将来组织内阁时,徐之头衔必大书特书‘钦加太傅衔国务总理’,然后可与二等男爵、勋一位、陆军上将、直隶都督冯国璋先后媲美矣。”[193]《顺天时报》也报道徐世昌已于3月15日奏请开缺,并说其“在正式政府占总理一席,已牢不可动”。[194]虽然徐世昌曾向记者表示“决无出山之志”,而且后来果真拒绝了袁世凯的邀请,[195]但上述动向已清楚表明,赵秉钧确非袁世凯及当时一般人心目中正式政府的总理人选,赵秉钧内心对此应是很清楚的。既然如此,他如何可能为了一个无望获得的总理位子而去杀害宋教仁呢?

第三,国务总理一职由谁来担任,并非袁世凯或某一党派可以自行决定,更非赵秉钧个人可决定。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赵秉钧是为了保住自己国务总理的位子而主谋杀害了宋教仁,似乎只要宋教仁死了,国务总理的位子就非他莫属,这实在是很幼稚的逻辑。且不论当时临时政府即将结束,赵秉钧本来就将卸任,也不论袁世凯心目中正式政府总理人选并非赵秉钧,就算不存在以上因素,总理一职岂能由赵自行决定?观民国建立未久而各党激烈角逐,政见纷歧,以致内阁屡倒,便可明白此中道理。即以1912年9月内阁更替为例,当时袁世凯和黄兴商定的总理人选本为前清时曾任广西巡抚、后又加入国民党的沈秉堃,只是由于黄兴未能与其他国民党主要人物协商一致,这才“使黄氏与总统接头之第一着即归无效,而赵内阁因之发生”。[196]宋教仁就是当时反对沈秉堃的人之一,他在国民党理事、干事会上提议道:“沈之不能胜任总理,国人皆知。如果沈为总理,则国民党无价值矣。与其推沈,不如与赵秉钧,因赵亦挂名同盟会也。”众以宋教仁所言为然,于是“决议认赵为总理”。[197]可知,赵秉钧本来就是以替补人选出任总理的,故赵曾对人说:“我算不了什么,不过因为缺少一件东西,故用我这个竹竿子撑撑,我固决非国之栋梁也。”[198]而当刺宋案发生,赵受到怀疑后,他又在袁世凯前抱怨:“我不愿为总理,实以总统委托,不敢放弃国民责任。”[199]赵秉钧在清末民初政坛起起伏伏,应该说对于政坛斗争的复杂性有清醒的认识,岂能自以为杀了宋教仁,总理一职便如探囊取物?何况从国民党方面看,一直存在“黄内阁”和“宋内阁”两种不同主张,[200]从未做出过由宋组阁的决定,赵秉钧如何能将其确定为暗杀对象?

总之,赵秉钧作为一个即将卸任的、对正式政府总理并无觊觎之心的临时政府总理,绝不可能为了一个无望获得的正式政府总理位子而去杀害与自己关系密切,并且未必就将代表国民党组阁的宋教仁。退一步论,假设赵秉钧如百年来多数人所以为的那样,为“长保”其权位而主谋杀害了宋教仁,那么试想一下结果,必然只有两种。一是刺宋成功而事不暴露。在这种情况下,刺宋虽成疑案,但人必怀疑赵为主谋,赵岂能保证仍为总理。二是刺宋虽成功而事情暴露。在这种情况下,赵必被追究责任或受攻击,总理一职更不可能获得。故赵若真欲保其总理位置,小心谨慎应对各方对其最为有利,刺宋则对其最为不利,实属不智行为,赵久历官场风涛,岂能不知。

正因为赵秉钧对于洪欲杀宋全然不知,因此在获知宋被刺消息后极感意外。国务院秘书长张国淦曾记述赵获知消息时的第一反应道:

民国二年三月二十一日,国务院正开国务会议……国会选举事务局长顾鳌突进会议室,向赵总理报告“前门车站得上海来电,宋教仁昨晚在沪车站被人枪击,伤重,恐难救”云云。(宋之被刺,北京得信以车站电报为最早。)总理大惊变色,当即离座,环绕会议长桌数次,自言自语:“人若说我打死宋教仁,岂不是我卖友,那能算人?”各总长相顾,均未发言。少顷,府中电请总理,总理即仓皇去府。[201]

赵秉钧既未参与谋划杀宋,何以在获悉宋被刺后,第一反应是担忧“人若说我打死宋教仁”云云?原因就在他曾被卷入应、洪构陷“孙黄宋”计划,而该计划一直没有结果,因此,赵很自然会想到是洪、应在构陷计划失败的情况下对宋下了毒手。而洪是自己的秘书,洪、应所用“应密电本”又为他所送。如此一来,赵便担心自己会遭受牵连,以致不由自主流露了出来。

然而,赵秉钧毕竟没有参与谋杀,因此他很快便冷静下来。当参议院议长吴景濂去见他时,“赵神色自若,并述伊与宋交情甚厚,宋出京时,伊尚赠川资三万元,今遭此变,殊深惋惜”。[202]而当谭人凤问他:“钝初被刺事,外间议论,君闻之乎?”赵亦坦然应之曰:“外间议论,我不与辩,久后自当水落石出也。请先生静待,勿惑浮言。”[203]当然,赵本人并没有静待“水落石出”,而是采取了坚决要求辞职,赴沪与凶手对质的策略,以求自证清白。而当传言越来越凶,特别是应宅所获证据公布之后,赵也不得不“自辩”,这便有了“勘电”的发表。只是辞职也好,发表“勘电”也罢,赵并不能自行做主,其背后皆有袁在发挥作用,因此,世人对赵之误解也就无由解开。


[1]《第二十九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二纸》(1913年2月4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4页。

[2]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二续),《民立报》1913年5月4日,第2页。

[3]《致武昌黎副总统各省都督民政长电》(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4]《第三十五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三纸》(1913年2月22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7—28页。

[5]《第二十九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二纸》(1913年2月4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4页。

[6]《谒见总统之暂行礼则》,《神州日报》1912年5月1日,第1页。

[7]《国务总理赵秉钧自辩勘电底稿》(1913年4月底),稿本,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8]《关于刺宋案演说中之要闻》,《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31日,第2页。

[9]《专电·北京》(1913年4月1日到),《新闻报》1913年4月2日,第1张第2页。

[10]天仇:《铁案·驳赵秉钧电》,《民权报》1913年5月3日,第2页。

[11]《第二十六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一纸信封一个》(1913年2月2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2页。

[12]《第三十二件 应夔丞妻致应夔丞信一纸(1913年2月8日)钞电二纸》,《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6页。按此电为“钞电二”,发电时间1913年2月5日。《第三十一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一纸附一纸见说明信封一个》(1913年2月8日)、《第三十四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一纸信封一个》(1913年2月11日)、《第三十五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三纸》(1913年2月22日)、《第三十六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二纸附一纸》(1913年3月6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5、27、28—29页。

[13]《洪述祖致应夔丞信》(1913年2月22日),见《宋案证据之披露》,《民立报临时增刊》1913年4月27日,第2页。

[14]廖大伟:《袁世凯不是“刺宋”主谋考析》,苏智良、张华腾、邵雍主编《袁世凯与北洋军阀》,第569页。

[15]按照蔡寄鸥《鄂州血史》记述,宋教仁即将南下前,袁世凯曾召见宋教仁,送给后者一套新做的西服,又从怀中掏出交通银行支票一纸,计洋50万元,交给宋教仁。宋教仁当时并不推辞,但次日写信一封,派人送至总统府,其文如下:“慰公总统钧鉴:绨袍之赠,感铭肺腑。长者之赐,仁何敢辞。但惠赐五十万元,实不敢受。仁退居林下,耕读自娱,有钱亦无用处。原票奉璧,伏祈鉴原。知己之报,期以异日。教仁百拜。”(蔡寄鸥:《鄂州血史》,第243页)此段记述与吴景濂所忆差别甚大,按照吴景濂所记赵秉钧对他所言,宋教仁南下前,袁世凯并没有召见宋教仁,而是派赵秉钧去送行,并嘱赵赠给宋教仁交通银行存折一张,宋教仁接受了。由于蔡书系以小说家笔法写成,相比较而言,吴景濂所记赵秉钧之言更可靠一些。

[16]韩玉辰:《民初国会生活散记》,《文史资料选辑》第18卷第53辑,中华书局,1965,第231页。

[17]《国民党鄂支部欢迎会演说辞》(1913年2月1日),郭汉民编《宋教仁集》下册,第542—543页。

[18]张国淦:《北洋述闻》,第48页。

[19]《第三十一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一纸附一纸见说明信封一个》(1913年2月8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5页。

[20]《国民党鄂省交通部欢迎会演说辞》(1913年2月10日),《国民党沪交通部欢迎会演说辞》(1913年2月19日),《国民党浙支部欢迎会演说辞》(1913年2月23日),郭汉民编《宋教仁集》下册,第545—551页。

[21]何遂:《辛亥革命亲历纪实》,《辛亥革命回忆录》(一),第489—490页。

[22]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四续),《民立报》1913年5月6日,第2页。

[23]《公廨第二次预审洪述祖》,《申报》1917年6月1日,第10页。

[24]《公廨第五次预审洪述祖》,《申报》1917年6月20日,第10页。

[25]《第八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一纸》(1912年11月1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1页。

[26]《关于刺宋案演说中之要闻》,《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31日,第2页。

[27]《宋先生案之一线光明·宋案之发现》(北京本报4月1日特记),《民立报》1913年4月5日,第7页。

[28]《宋先生案之一线光明·洪仆之口供》(北京本报4月1日特记),《民立报》1913年4月5日,第8页。

[29]《关于刺宋案演说中之要闻》,《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31日,第2页。

[30]《国民党哀悼宋教仁大会之情形》,《顺天时报》1913年3月31日,第2页。

[31]《国民党哀悼宋教仁大会之情形》,《顺天时报》1913年3月31日,第2页。

[32]《关于刺宋案演说中之要闻》,《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31日,第2页。

[33]黄远庸:《春云再展之政局》(1913年4月2日),《远生遗著》卷3,第95页。

[34]《宋先生案之一线光明·宋案之发现》(北京本报4月1日特记),《民立报》1913年4月5日,第7页。

[35]《北京电报》(1913年3月31日),《民立报》1913年4月1日,第3页。

[36]《第三十九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电底一纸》(1912年3月13日下午3点14分上海电报局收到北京发寄四等第2625号电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1页。

[37]《第三十七件 应夔丞寄洪述祖电底二纸原告三纸》(1913年3月10日下午3点30分由上海发寄北京四等第5519号电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9页。

[38]《国务院日记》(1913年2月4日),《神州日报》1913年2月11日,第5页。按千家驹所编《旧中国公债史资料(1894—1949)》也未见关于此公债发行资料。

[39]《特约路透北京电》(2月20日发),《神州日报》1913年2月21日,第2页;《民国元年六厘公债条例》(1913年2月20日),《神州日报》1913年3月3日,第6页。

[40]《第四十二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电底一纸》(1913年3月17日下午3点15分上海电报局接到北京发寄四等第3495号电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3页。

[41]《青岛洪述祖来电》(5月3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42]《张溥泉先生回忆录·日记》,第11页。

[43]白蕉:《袁世凯与中华民国》,上海人文印书馆,1936,第48—49页。

[44]参阅本书第六章相关内容。

[45]《就选举大总统问题答宗方小太郎》,陈旭麓、郝盛潮主编《孙中山集外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第199页;《总统竞争最激烈之人物》,《顺天时报》1913年1月31日,第7页。

[46]《竞争总统之手段》,《新纪元报》1913年2月15日,第2页。

[47]善哉:《对于枪击宋君遯初之疑问》,《亚细亚日报》1913年3月24日,第1页。

[48]冰:《论宋教仁之被刺》(译《北京英文日报》),《亚细亚日报》1913年3月30日,第6页。

[49]蔡元培:《〈我之历史〉序》(1920年7月27日),中国蔡元培研究会编《蔡元培全集》(四),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第173页;吴相湘:《袁世凯杀害宋教仁之真正原因》,《新时代》(台)1961年第1卷第6期,第50页。

[50]《不公开之总统运动》,《亚细亚日报》1913年2月18号,第2页。

[51]《国民党总统计画之变更》,《亚细亚日报》1913年2月20日,第2页;宋教仁:《答匿名氏驳词》,《民立报》1913年3月15日,第3页。

[52]《宋教仁君之时事谈——驳某当局者》,《民立报》1913年3月12日,第2页。

[53]《袁世凯当头一棒·请看非国民党报纸之言论》,《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6月3日,第2页。

[54]《金勋致徐树铮报告在沪与国民党人会晤情形密函》(1913年3月14日),朱宗震、杨光辉编《二次革命与民初政争》,第231页。

[55]《与香港〈南清早报〉访员谈话》(1913年3月24日),陈奋主编《北洋政府国务总理梁士诒史料集》,第221页。

[56]如胡绳说:“经过用各种方法竞争,国民党获得了国会议席中的大多数,这时在湖南参加竞选的宋教仁非常得意,他认为大局已定,可以成立以他为首的国民党的内阁。”(胡绳:《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人民出版社,1981,第911—912页)陈旭麓说:“宋教仁完全陶醉于国会选举的胜利之中了,他以全国第一大党的领袖自居,自以为很快就可以成为纯粹政党责任内阁的实权总理。”见陈旭麓、何泽福《宋教仁》,第96页。

[57]黄远庸:《政海之一勺》(1913年3月3日),《远生遗著》卷3,第74页。

[58]黄远庸:《政海之一勺》(1913年3月3日),《远生遗著》卷3,第74页。

[59]宋教仁:《驳某当局者》(1913年3月12日),郭汉民编《宋教仁集》下册,第558—559页。

[60]《西报对于宋教仁被刺之推测》,《神州日报》1913年3月27日,第4页。

[61]冰:《论宋教仁之被刺》(译《北京英文日报》),《亚细亚日报》1913年3月30日,第6页。

[62]《关于刺宋案演说中之要闻》,《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31日,第2页。

[63]《宋案平议》(1913年5月),稿本,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64]宗良:《宋先生死后之民国》,《民立报》1913年3月25日,第2页。

[65]达父:《宋遯初被刺与吾党之政策》,《民主报》1913年3月28日,第2页。

[66]超父:《何碍乎政党内阁之进行》,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第193页。

[67]《梦想之三党联合大计画》,《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30日,第3页。

[68]丁文江、赵丰田编《梁启超年谱长编》,第663页。

[69]《月余来政党黑幕内之大变动》,《亚细亚日报》1913年4月19日,第2页。

[70]《致梁思顺书》(1913年3月7日),中华书局编辑部编《梁启超未刊书信手迹》上册,中华书局,1994年影印本,第189页。

[71]《致梁思顺书》(1913年3月15日),《梁启超未刊书信手迹》上册,第200页。

[72]《致梁思顺书》(1913年3月18日),《梁启超未刊书信手迹》上册,第205页。

[73]《国民党之梦想内阁》,《亚细亚日报》1913年2月25日,第2页。

[74]《国民党计画之失败》,《神州日报》1913年3月9日,第3页。

[75]《袁总统对于正式总统之布置》,《民主报》1913年3月30日,第6页。

[76]《北京专电·三党携手一致》(3月19日发),《神州日报》1913年3月20日,第2页。

[77]黄远庸:《政海之一勺》(1913年3月3日),《远生遗著》卷3,第75—76页。

[78]《大总统最注意之重要问题》,《正宗爱国报》1913年2月19日,第2页。

[79]《袁总统之正式总统谭》,《中国日报》1913年2月26日,第2页;《大总统不愿宪法之束缚》,《大公报》1913年3月9日,第4页。

[80]《有贺博士应聘颠末》,《盛京时报》1913年3月10日,第3页;《致达·狄·布拉姆函》(北京,1913年3月14日),﹝澳﹞骆惠敏编《清末民初政情内幕——〈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袁世凯政治顾问乔·厄·莫理循书信集》(下),知识出版社,1986,第102页。

[81]《编拟宪法草案委员会大纲》,《神州日报》1913年1月31日,第4页。

[82]《宪法研究星期五日之会仍在旧处》,《平报》1913年3月6日,第2页;《宪法研究会初七日之开式会议》,《平报》1913年3月11日,第3页。

[83]《聘有贺博士为顾问》,《顺天时报》1913年3月20日,第7页。

[84]黄远庸:《政海之一勺》(1913年3月3日),《远生遗著》卷3,第75—76页。

[85]《举国同声一哭之宋先生》,《民立报》1913年3月31日,第6页。

[86]谭人凤:《石叟牌词》,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第130页。

[87]谭人凤:《石叟牌词》,第130页。

[88]黄远庸:《春云再展之政局》(1913年4月2日),《远生遗著》卷3,第95页。

[89]《江孔殷之电文》,《南洋总汇新报》1913年4月2日,第5页。

[90]本馆驻京记者闻雷:《北方对于宋案之研究》,《时事新报》1913年4月28日,第2张第1页。

[91]《孙宝琦致盛宣怀函》,王尔敏、吴伦霓霞主编《盛宣怀实业朋僚函稿》,第1495页。

[92]袁克文:《刺宋案真相》,《辛丙秘苑》,第2页。

[93]白蕉:《袁世凯与中华民国》,第49页。

[94]《第十二件 赵总理致洪述祖信四纸信封一个洪致应夔丞信一纸》,《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3页。按此件证据共收赵秉钧致洪述祖信三封,合计四纸,又洪述祖致应夔丞信一纸。按排列顺序,“应君领子不甚接头”一信为第一封,落款“弟钧顿首”,无写信日期。第二、三两封信落款分别为“弟钧拜启”“钧启”,写信时间均为1912年12月29日。从以上三信内容看,第一信书写时间很可能也是1912年12月29日,或此前一两天。第四信为洪述祖接到赵秉钧前三信后,为转送应夔丞而写的,写信时间为1912年12月30日。

[95]《致武昌黎副总统各省都督民政长电》(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96]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一续),《民立报》1913年5月3日,第2页。

[97]望云:《讨袁世凯》,《中华民报》1913年4月27日,第2页。

[98]民畏:《告国会》,《中华民报》1913年4月27日,第2页。

[99]超父:《再辟赵秉钧勘电》,《国风日报》1913年5月10日,第2页。

[100]廖大伟:《袁世凯不是“刺宋”主谋考析》,苏智良、张华腾、邵雍主编《袁世凯与北洋军阀》,第565页。

[101]《举国同声一哭之宋先生·宋先生案之一线光明·应到京后之行动》(北京本报4月1日特记),《民立报》1913年4月5日,第7页;《应夔丞印领》,见《北京发表任用应夔丞之始末》(续),《时报》1913年4月11日,第3页。

[102]《程德全保应原电》,《民权报》1913年4月8日,第7页;《程德全密电稿》(未刊),引自李宗一《袁世凯传》,第238页。

[103]《第十五件 洪述祖致应夔丞信三纸》(1913年1月初),《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4页。按此信中所列第二项问题为:“总统属开办法,已说明礼拜二送去,切勿误。”礼拜二为1月7日,可知此信应写于1913年1月7日前。

[104]《上海程都督应民政长来电》(4月26日),夹注稿,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105]《第十二件 赵总理致洪述祖信四纸信封一个洪致应夔丞信一纸》(1912年12月)、《第十三件 洪述祖致应夔丞信一纸》(1913年1月5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3、14页。按应夔丞在第十二件证据,即赵秉钧致洪述祖“应君领子不甚接头”一信上,注有“二年正月九日已照办妥”十字,可知他最终于1913年1月9日办妥了领取津贴之事。第十三件洪述祖致应夔丞一信提醒应夔丞于1913年1月6日到言敦源处拜访,称“此次渠甚力也”,可知言敦源在应夔丞领取津贴一事上帮了大忙。

[106]《第五十件 应夔丞令朱荫榛稿一纸》(1913年3月20日送稿),《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7页。

[107]《陆鸿逵致袁思亮书》(1912年8月5日),王尔敏编《袁氏家藏近代名人手书》,台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2001,第539页。

[108]《第十八件 赵总理致应夔丞信一纸信封一个国务院应密电码一本》(1913年1月14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6页。

[109]《宋案旁征(五)·赵总理私邸之一席话》,《神州日报》1913年4月18日,第4页。

[110]《致武昌黎副总统各省都督民政长电》(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111]《赵总理之谈话》,《新纪元报》1913年4月30日,第3页。

[112]《宋案之鳞爪·赵总理与应桂馨之信》,《大共和日报》1913年4月20日,第4页。

[113]《宋案证据政府逐条辨明书底稿》(1913年4月底),稿本,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至公:《刺宋案证据之研究》,《亚细亚日报》1913年4月30日,第1页。

[114]《宋案证据之研究》,《申报》1913年4月28日,第11页。

[115]超然百姓姚之鹤:《宋案证据平议》,《时事新报》1913年5月2日,第2张第2页。

[116]《宋案旁征(八)·洪应狼狈之真相》,《神州日报》1913年4月28日,第3页。

[117]《赵总理之谈话》,《新纪元报》1913年4月30日,第3页。

[118]天仇:《铁案·驳赵秉钧电》,《民权报》1913年5月3日,第2页。

[119]本馆驻京记者闻雷:《北方对于宋案之研究》,《时事新报》1913年4月28日,第2张第1页。

[120]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民立报》1913年5月2日,第2页。

[121]蔡世襄:《赵秉钧与应夔丞同谋之铁证》,《民立报》1913年5月9日,第2页。

[122]《赵秉钧为宋案致北京〈民立报〉记者函》,《新闻报》1913年5月7日,第1张第3页;《宋案旁征(五)·赵总理私邸之一席话》,《神州日报》1913年4月18日,第4页。

[123]《大总统与赵总理之密议》,《大公报》1913年1月15日,第3—4页。

[124]《第十九件 应夔丞信两纸又一纸》(1913年1月21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6页。

[125]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上册,第165页。

[126]《举国同声一哭之宋先生·宋先生案之一线光明·洪应之南下》(北京本报4月1日特记),《民立报》1913年4月5日,第7页;《洪二年一月二十日请假呈》,见《任用应夔丞之始末》(续),《盛京时报》1913年4月11日,第3页;《二年一月二十日请假呈》,见《北京发表任用应夔丞之始末》(续),《时报》1913年4月11日,第3页。

[127]《北京电报》,《民立报》1913年1月25日,第5页。

[128]《北京电报》,《民立报》1913年3月28日,第3页。

[129]《赵总理之谈话》,《新纪元报》1913年4月30日,第3页。

[130]如《大公报》曾有报道云:“及上海欢迎国会团发现,洪乃请假赴沪,到津后宣告奉赵命赴沪解散欢迎国会团。赵闻之甚为愤恚,谓洪某如此荒唐,到处招摇,如何得了。有人以此语告洪,洪乃稍微敛迹。”(《洪述祖在逃被获之消息》,《大公报》1913年4月1日,第4页)《时事新报》亦有类似报道,说洪“到津后,扬言奉赵总理命,至沪解散欢迎国会团,为赵总理所闻,大斥其谬妄”。(本馆驻京记者禅那:《刺宋案牵连之洪述祖与不负责任之赵总理》,《时事新报》1913年4月5日,第2张第1页)以上报道显然失实,因洪述祖南下系受袁秘密派遣,赵并不知情,洪怎么可能扬言奉赵之命,又怎会自己走漏消息。事实上,在《民立报》刊登“北京电报”后,洪曾在该报刊登声明,否认南下系为解散欢迎国会团事,以掩人耳目。

[131]《北京电报》,《民立报》1913年3月28日,第3页。

[132]《第二十件 北京寄洪荫芝电一纸》(1913年1月25日晚12时北京来电),《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7页。

[133]《第二十件 北京寄洪荫芝电一纸(1913年1月25日晚12时北京来电)复电稿一纸(1913年1月26日上午7时发)》,《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7页。

[134]《第二十件 北京寄洪荫芝电一纸(1913年1月25日晚12时北京来电)复电稿一纸(1913年1月26日凌晨2时发)》,《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7页。

[135]《第二十件 北京寄洪荫芝电一纸(1913年1月25日晚12时北京来电)复电稿一纸(1913年1月26日上午7时发)》,《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7页。

[136]信见本书第140页。

[137]按应夔丞发出两电一函后,曾写下一段备忘文字:“二年正月二十五晚十二时北京来电(即洪深电——引者),当已密复国务院总理转陈总统(即1月26日早7时所发电——引者),并用明电饬知椿树胡同内部秘书洪查照,转告赵智庵,以资接洽(即1月26日凌晨2时所发电——引者)。前事已于当日飞函致赵(实际为1月27日发出——引者),稿与电略同。”见《第二十件 北京寄洪荫芝电一纸(1913年1月25日晚12时北京来电)复电稿一纸(1913年1月26日上午7时发)》,《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7页。

[138]《第二十七件 应夔丞寄国务院东电稿一纸》(1913年2月1日午刻发四等电),《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3页。

[139]《第二十八件 应夔丞寄国务院冬电稿一纸》(1913年2月2日晚6时发),《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4页。

[140]《第二十六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一纸信封一个》(1913年2月2日)、《第二十九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二纸》(1913年2月4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3、24页。

[141]《致武昌黎副总统各省都督民政长电》(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142]《致武昌黎副总统各省都督民政长电》(4月28日),1913年油印件,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143]《赵总理之谈话》,《新纪元报》1913年4月30日,第3页。

[144]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一续),《民立报》1913年5月3日,第2页。

[145]《第二十九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二纸》(1913年2月4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4页。

[146]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一续),《民立报》1913年5月3日,第2页。

[147]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二续),《民立报》1913年5月4日,第2页。

[148]《第三十五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三纸》(1913年2月22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7页。

[149]《洪述祖致应夔丞信》(1913年2月22日),见《宋案证据之披露》,《民立报临时增刊》1913年4月27日,第2页。

[150]参阅本书第240—243页相关论述。

[151]张国淦:《北洋述闻》,第47页。

[152]《第十九件 应夔丞信两纸又一纸》(1913年1月21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6页。

[153]阇:《嫌疑之界说》,《时事新报》1913年4月5日,第1张第1版。

[154]《冯国璋通电各省文》,《振南日报》1913年5月28日,第1页。

[155]《第三十五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信三纸》(1913年2月22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27—28页。

[156]《宋案旁征(五)·赵总理私邸之一席话》,《神州日报》1913年4月18日,第4页。

[157]《洪述祖之供词》,《申报》1917年8月1日,第10页。

[158]《京师高等审判厅刑事判决》(七年控字第二二四号,1918年12月2日),王建中:《洪宪惨史》,第85页。

[159]《京师高等审判厅刑事判决》(七年控字第二二四号,1918年12月2日),王建中:《洪宪惨史》,第85页。

[160]《第四十一件 应夔丞寄洪述祖电底一纸原稿一纸》(1913年3月14日下午7点20分由上海电报局发寄四等第7863号电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2—33页。

[161]《第四十四件 洪述祖寄应夔丞电底一纸》(1913年3月19日下午12点35分上海电报局收到北京发寄第四等3937号电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4页。

[162]《宋先生案之一线光明·宋案之发现》(北京本报4月1日特记),《民立报》1913年4月5日,第7页。

[163]《第七件 江苏都督委任状一纸训令一件》(1912年10月16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11页。

[164]本馆驻京特派员涸鲋:《国务院人物考》,《民立报》1913年7月7日,第7页。按与赵秉钧相熟的朱启钤在给章士钊的信中曾提到,赵有二娈童,“客来也不避开”,并说“赵好男风,人所共知”。见章士钊《书赵智庵》,中央文史研究馆编《崇文集二编·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文选》,中华书局,2004,第38页。

[165]《宋先生案之一线光明·洪仆之口供》(北京本报4月1日特记),《民立报》1913年4月5日,第8页。

[166]超然百姓姚之鹤:《宋案证据平议》,《大自由报》1913年5月25日,第10版。

[167]《第四十一件 应夔丞寄洪述祖电底一纸原稿一纸》(1913年3月14日下午7点20分由上海电报局发寄四等第7863号电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2—33页。

[168]《第四十五件 应夔丞寄洪述祖电底一纸》(1913年3月21日上午2点10分由上海电报局发寄三等第11628号电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4页。

[169]《第四十六件 应夔丞寄洪述祖电底一纸》(1913年3月21日上午9点20分由上海电报局发寄四等第11641号电报),《前农林总长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检查报告》,第34页。

[170]《赵总理之谈话》,《新纪元报》1913年4月30日,第3页。

[171]《赵秉钧为宋案致北京〈民立报〉记者函》,《新闻报》1913年5月7日,第1张第3页。

[172]《临时大总统令底稿》(1913年5月□日),稿本,北京大学历史学系藏,第174函。

[173]血儿:《综论大暗杀案》,《民立报》1913年4月27日,第2页。

[174]血儿:《驳赵秉钧之通电·铁证如山尚可掩饰耶》(五续),《民立报》1913年5月7日,第2页。

[175]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上册,第163—164页。

[176]据叶恭绰对章士钊言,“赵、宋间之关系,系由程克作牵线人”。(章士钊:《书赵智庵》,中央文史研究馆编《崇文集二编·中央文史研究馆馆员文选》,第43页)程克字仲渔,同盟会会员,曾与宋教仁等办《民报》,又曾任《河南》杂志社社长。后由程家柽介绍,投入肃亲王门下。赵秉钧任巡警部侍郎时充其侦探。民元赵秉钧长内务部,程克任参事,居中用事。(温楚珩:《程克事略》,《河南文史资料》第7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南省委员会编印,1989,第117—118页)有人将程克与王治馨、洪述祖、丁惟忠称为赵秉钧幕中“四大金刚”。见刘星楠《民国初年见闻简记》,《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16辑,天津人民出版社,1981,第35页。

[177]《赵秉钧为宋案致北京〈民立报〉记者函》,《新闻报》1913年5月7日,第1张第3页;《赵总理之谈话》,《新纪元报》1913年4月30日,第3页。

[178]徐血儿:《宋先生教仁传略》,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第7页。

[179]《国民党哀悼宋教仁大会之情形》,《顺天时报》1913年3月31日,第2页。

[180]《北京电报》,《民立报》1913年3月31日,第3页。

[181]张国淦:《北洋述闻》,第46—47页。

[182]退生:《国民党必亡中国之铁证》,《国报》1913年5月6日,第1页。

[183]静:《人物月旦·赵秉钧》,《大自由报》1913年5月7日,第3页。

[184]本报驻京记者远生:《政海之一勺》(续),《时报》1913年3月3日,第3页。

[185]《赵总理赶办交卸之预备》,《大公报》1913年3月7日,第4页。

[186]《赵总理的交代忙》,《正宗爱国报》1913年3月10日,第3页。

[187]《赵总理之清理交代忙》,《时事新报》1913年3月14日,第2张第1页。

[188]《人淡如菊之徐世昌》,《神州日报》1912年5月18日,第3页。

[189]《北京电》(1912年6月23日发),《神州日报》1912年6月24日,第2页。

[190]《正式政府内阁组织问题》,《中国日报》1913年2月18日,第2页。

[191]《徐世昌来京之警告》,《中国日报》1913年2月12日,第2页。

[192]《将来之唐绍仪与徐世昌》,《顺天时报》1913年2月22日,第7页。

[193]《徐世昌辞太保与未来总理》,《大中华民国日报》1913年3月18日,第2页。

[194]《徐菊人将来总理之希望》,《顺天时报》1913年3月16日,第7页。

[195]《徐世昌自言其志》《徐世昌不愿出青岛》,《正宗爱国报》1913年3月7日、7月14日,第3页。

[196]《黄克强与最近政局之关系》,《中国日报》1912年9月28日,第2页。

[197]本社旅京记者黄花:《内阁总理之变迁》,《神州日报》1912年9月27日,第3页。

[198]黄远庸:《春云初展之政局》(1913年3月20日),《远生遗著》卷3,第85页。

[199]《一塌糊涂之刺宋案·赵总理之愤慨》,《亚细亚日报》1913年3月29日,第2页。

[200]黄远庸:《政海之一勺》(1913年3月3日),《远生遗著》卷3,第74页。

[201]张国淦:《北洋述闻》,第47页。

[202]吴叔班笔记、张树勇整理《吴景濂口述自传辑要》,《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42辑,第61页。

[203]谭人凤:《石叟牌词》,第13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