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赵秉钧于1913年1月14日函送应夔丞密码电本近半个月后,应夔丞发给国务院的电文中开始出现关于欢迎国会团的内容,这对赵秉钧而言完全是个意外,但如前所述,国民党人并不这样认为,于是在是否刻意对付欢迎国会团问题上,赵秉钧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又一次被误解。之所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赵秉钧从1月13日起,的确参加了袁世凯召集的应对欢迎国会团的会议,也主张采取派人和平劝散办法,但他对袁世凯派洪述祖南下秘密调查该团真相却不知情,因洪述祖1月20日出京时,系以赴津养病名义向其请假,并未透露实情。洪当时的请假呈文如下:
呈为请假事。窃述祖感发旧疾,拟请假两星期,回津调治,理合呈请批示祗遵。洪述祖谨呈。一月二十日。(总理批:照准。)[126]
然而,到了1月25日,上海《民立报》忽然刊登一则“北京电报”云:
内务部秘书洪述祖见袁总统不悦欢迎国会团,说袁出巨款,交伊赴沪,担任解散该团,昨已请假,不日南行。(实际上此时洪述祖已经到了上海——引者)[127]
1月26日,《民立报》又有报道,称《京报》载有沪电,谓“欢迎国会团将甘心于洪”,[128]也就是欢迎国会团将为洪所收买。
赵秉钧看到上述报道后,方知洪述祖请假赴津养病是假,南下调查欢迎国会团是真。他在后来接受《新纪元报》记者采访时,曾就此事与记者有过如下问答:
问:正月间君委洪南下有诸?
答:否。余不以部务属洪,洪亦自称不愿拘于寻常公事。正月间洪请假赴津,余方利其去部,立予批准,初不识其潜行赴沪也。
问:洪去若干时?
答:去约半月余。
问:洪归后君知其事否?
答:洪自来告余,谓上海欢迎国会团甚有势力,颇能淆乱人心,亟宜设法。余以总统不愿干涉告之,彼殊怏怏退。
问:以后洪与君有无交涉?
答:彼曾两次以欢迎团事语余,余均却之。嗣是以还,一无交涉。[129]
《民立报》报道洪述祖南下,说明其行踪引起了国民党人注意,同时也生发了一些传言,说洪述祖是奉了赵秉钧之命南下解散欢迎国会团。[130]由于洪述祖为赵秉钧之秘书,赵秉钧见“人言啧啧,恐有误会,或酿事端,特令言次长(即内务部次长言敦源——引者)查询其家,急电令洪归京”。[131]于是,在后来于应宅搜获函电中,便出现了如下一封电报:
上海石路吉升栈洪荫芝:赵嘱速回。深。[132]
此电于1月25日晚自北京发出。关于发报人,宋案证据检查报告在电文后说明文字中写道:“电文末码(三二三四)照译为‘深’字,未知谁何。”也就是说,不知道发电人“深”为谁。其实,根据赵秉钧派言敦源联系洪述祖家属,请“急电令洪归京”这一情况,不难想到该电应当是洪述祖家人所发。经查,洪述祖正好有子名“深”,也就是后来鼎鼎有名的戏剧家洪深,当时正在清华学校就读。由此可以断定,该电就是洪深应赵秉钧、言敦源之请而发的催促其父速回北京的家电。
需要指出的是,洪深的电报是发给其父洪述祖的,但因当时“洪正有事宁苏”,[133]不在上海,该电实际上是由应夔丞接收的。应夔丞接到该电后,作为回复,共发出两电,一电系以洪述祖名义回复洪深,为明电,共16字,发电时间为“正月二十五二时”,也就是1月26日凌晨2时,内容如下:
北京椿树胡同洪:卅一号快车回,告赵。荫。[134]
电中“荫”即洪述祖。电文意思是要洪深告诉赵秉钧,洪述祖将于1月31日乘快车回京。另一电系以应夔丞名义直寄国务院赵秉钧,共58字(明9字,密49字),发电时间为1月26日早7时,内容如下:
北京国务院赵鉴:应密。洪正有事宁苏,准卅一号回淮运司,翌日来京……国会盲争,真相已得,洪回面详。夔。径。[135]
电中“国会盲争”即“国会暗争”,指欢迎国会团要求自行召集国会,自行确定国会地点。“国会盲争,真相已得,洪回面详”,则是说欢迎国会团真相已得,详情将由洪述祖回京后当面汇报。这是目前所见应夔丞取得“应密电本”后,向国务院发出的第一封电报,也是宋案证据中涉及国会问题的开始。本来,应夔丞在接到洪深来电后,只要回复1月26日凌晨2时那封明码电报就可以了,没想到他又直接给赵秉钧回了一封密码电报,并且隔天又向赵寄了一封1月25晚写就的信件,[136]具体谈及调查欢迎国会团情况,请赵“转陈总统”。[137]在应夔丞看来,赵秉钧作为国务总理兼内务总长和袁世凯的亲信,当然知道他和洪述祖南下调查欢迎国会团之事,但他哪里知道,正是他的这一电一函,鬼使神差把赵秉钧牵入局中。而赵秉钧也不会想到,不但洪述祖背着他悄悄南下是为了解散欢迎国会团事,就连应夔丞也加入了,而且与洪述祖合伙。由于应夔丞在电报中提到了“洪回面详”,此事也就只能将错就错,但赵秉钧对洪述祖以欺骗手法背着他南下调查欢迎国会团显然很不满意,因此,洪述祖回到北京后,三次同赵谈论相关事情,赵都态度消极,不愿理会。
但赵秉钧回答《新纪元报》记者的话,也不完全属实。他说:“嗣是以还,一无交涉。”事实上,继1月26日“径电”之后,应夔丞2月1日所发“东电”与2月2日所发“冬电”等,均系发给国务院。其中“东电”云:“北京国务院赵鉴:应密。宪法起草创议于江、浙、川、鄂国民党议员,现以文字鼓吹、金钱联合,已招得江、浙两省过半数主张两纲:一系除总理外不投票,似已操有把握;一系解散国会,手续繁重,取效已难,已力图。此外何海鸣、戴天仇等,已另筹对待。”[138]“冬电”则云:“国务院程经世君转赵鉴:孙、黄、黎、宋运动极烈,黎外均获华侨资助,民党忽主举宋任总理。‘东电’所陈两纲,其一已有把握,虑被利用,已向日本购孙、黄、宋劣史,黄与下女合像,警厅供钞,宋犯骗案刑事提票,用照片辑印十万册,拟从横滨发行。”[139]这样,赵秉钧就被彻底卷入洪、应借解散欢迎国会团之机操弄宪法起草以及构陷“孙黄宋”的诡谋当中。而2月2日洪致应函中所云“要紧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吾弟须于题前迳密电老赵索一数目”,以及2月4日洪致应函中所云“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阅后颇有喜色,说弟颇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云云,[140]更使赵秉钧难以洗脱构陷“孙黄宋”的嫌疑。迨宋教仁被杀后,赵秉钧曾就以上各函电于“勘电”中辩解道:
二月四日洪致应函有“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等语。无论洪述祖并无谒见总统之事已如上述,即果谒见,而查阅该函于“即望进行”云云之下,紧接“兄又略提款事,渠说将宋骗案情及照出之提票式寄来,方可征信”等语。可知款系收买提票之款。上段所谓“喜悦”,所谓“进行”,均指提票而言,缘二月二日应犯寄程经世转赵总理冬电内本有“已由日本购孙黄宋劣史、警厅供抄、宋犯骗案刑事提票”之语。则二月四日之函,即以复二月四日之电,若合符节。推之来电(指程德全、应德闳1913年4月25日宣布宋案证据之“有电”,赵秉钧“勘电”系据“有电”所列证据一一自辩——引者)所开二月八日洪致应犯函“宋案有无觅处”,及二月十一日洪致应犯函“宋件到手,即来索款”,二月二十二日洪致应犯函“请款总要在物件到后”各语,皆指收买宋在日本“骗案刑事提票”而言,决不影响于谋杀,且皆洪假政府名义诳诱应犯,决非受政府之嘱托,以其毫无政府委任之凭证故也。[141]
赵秉钧本来是要辩解他和政府与杀宋无关,结果这段辩解正好等于承认阴谋构陷“孙黄宋”实有其事。但他又辩称这些行为系“洪假政府名义诳诱应犯,决非受政府之嘱托,以其毫无政府委任之凭证故也”。这当然是很无力的辩解,因为以阴谋手段诋毁政敌并不是什么光彩事情,政府当然不可能给予洪、应委任凭证。赵秉钧又辩称,“凡属应密来电”,由于秘书洪述祖没有译呈,自己并未看到,他说:
来电所称一月二十六日应犯寄赵总理“应密径电”及二月一日应犯寄赵总理“应密东电”,本总理至今未见。证之来电所称二月二十二日洪致应犯函有“智老已将‘应密电本’交来,纯令归兄一手经理”之语,可知凡属“应密”来电,洪述祖均未译呈,本总理无从查阅也。[142]
又在接受《新纪元报》记者采访时有如下问答:
问:应以密码拍电与君否?
答:有否余不得知,盖“应密电本”既在洪手,“应密”电至,电报房即交洪译,洪抗电不呈,余为所蔽,此实余罪。然无论何等人为长官,亦必不能日携密电本百余册,不令秘书经手也。
问:然则洪、应来往函电,君一无所知否?
答:余以菲才,总揽国务,绠短汲深,日苦不给,安有余力,问此闲事。[143]
对于赵秉钧的辩解,徐血儿进行了极有力的辩驳,指出1月26日“径电”、2月1日“东电”系应夔丞直接发给赵秉钧,事涉“机要”,秘书既不能也不敢不译呈赵秉钧。他说:
按一月二十六日应寄赵之“径电”,与二月一日应寄赵之“东电”,皆应直接电赵者,赵何得云“至今未见”?应寄赵电或先交秘书译出,惟秘书决无代赵阅看不交赵阅之理。赵前不云乎“密码电报本系机要”,应“径”“东”两电皆系“应密”,既用密码,则秘书必以为关于赵、应机要之事,则秘书又何敢不呈总理阅过?且“径电”中有“国会盲争,真象已得”之语;“东电”中有“宪法起草创议于江、浙、川、鄂国民党议员,现以文字鼓吹、金钱联合,已招得两省过半数主张两纲:一系总理外不投票,似已操有把握;一系解散国会,手续繁重,取效已难,已力图。此外何海鸣、戴天仇等已另筹对待”之语,其中皆往来协商所谓“机要”之事,秘书安知其中原委,则秘书又何能不呈总理阅过?既不能,又不敢,则赵当时必曾亲见此两电稿矣。所谓“至今未见”者,将谁欺耶?[144]
至于2月2日“冬电”,收电人为“国务院程经世君转赵鉴”。洪述祖2月4日复应函有“‘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之语,说明程经世将“冬电”译呈给了赵,而后赵交给了洪。洪在2月4日复应函中又有“望弟以后用‘川密’与兄,不必再用‘应密’,缘(经)程君之手,即多一人也,且智老处手续不甚机密”等语,[145]也说明此前“应密”各电均已经程经世之手译呈于赵。因此,赵秉钧看到了1月26日“径电”、2月1日“东电”及2月2日“冬电”,确凿无疑。赵秉钧试图以洪述祖2月22日致应夔丞函中有“智老已将‘应密电本’交来,纯令归兄一手经理”一语,否认洪述祖译呈以上三电,从而否认自己曾看到三电,显然不具有说服力,因三电发出时,“应密电本”尚归国务院秘书程经世掌握,并未归内务部秘书洪述祖“一手经理”,谈何“洪述祖均未译呈”。由赵所辩可见其“心慌意乱,欲盖弥彰,其情殊可哂笑”。[146]
但2月2日“冬电”是否如洪述祖2月4日致应函所云“‘冬电’到赵处,即交兄手,面呈总统,阅后颇有喜色,说弟颇有本事,既有把握,即望进行”云云,国民党人和赵秉钧解释又不相同。徐血儿认为“此函实袁、赵主使诡谋之铁证”,并将赵交“冬电”给洪之举,解释为“赵得此电,若当面将此电交袁相商,面子上未免觉得难看,故以此电交洪述祖,令洪述祖面呈总统”,[147]这其实夸大了赵在构陷“孙黄宋”诡谋中所起的作用,高估了赵对此事的积极性。赵对袁、洪特殊关系是很清楚的,根本无须他下令,洪就会将“冬电”呈袁。赵将“冬电”交与洪,实属顺水推舟。正因为赵秉钧对构陷“孙黄宋”态度消极,因此,当后来洪述祖从其手中借走“应密电本”后,赵秉钧并没有催还(详下文)。洪述祖则在2月22日致函应夔丞,有“以后勿通电国务院(除巡缉长之公事不计),因智老已将应密电本交来”之语,[148]这样,“应密电本”就被洪述祖掌握,“只为阴谋不轨之用”。[149]
至于洪述祖接到“冬电”后,是否“面呈总统”,赵秉钧在“勘电”中也予以否认,但如前所论,他的辩解并不能成立。[150]他之所以竭力否认洪述祖曾将2月2日“冬电”面呈袁世凯,既是为了掩饰自己曾参与构陷“孙黄宋”阴谋,也是为了掩饰袁世凯曾主使构陷阴谋,二人在此事上有共同利害。
另据国务院秘书长张国淦记述,宋教仁被刺消息3月21日传到北京时,国务院正开国务会议,总理赵秉钧大吃一惊,旋被总统府来电请去谈话。此时在会场中,司法总长许世英和记录秘书恩华之间有如下对话:
司法许世英问:“院中近来曾接上海特别密电否?”记录秘书恩华答言:“本年似在一月间某日深夜,上海来‘应密’急电,电务处向秘书厅取密本,厅中查未有此‘应密’。是夜本人(恩自谓)在院值班,即到总理处取来‘应密’本。此本皮面,原写‘洪密’二字,‘洪’字涂去,改‘应’字。译出,只有‘某日到沪’数字,下款当时不甚注意,已记不清。当时译电并原密本亲呈总理。总理谕:‘以后如有特别密电来院,其密电本不在秘书厅者,即将原电径送我处自译。’电务处人言,以后亦未接有上海特别密电。”[151]
应夔丞1月14日方拿到“应密电本”,1月22日离京,先至南京,然后转往上海。[152]因此,上段对话中的“一月间”,具体讲,应是1月下旬。恩华译出的“某日到沪”数字电文,应当就是应夔丞返回上海后给赵秉钧的回电。上段对话透露了几点重要信息。(1)“应密电本”最初为赵秉钧亲自掌握,赵并要求密电本不在秘书厅的“特别密电”,由他自译。(2)恩华看到的赵秉钧手中的“应密电本”封皮,“原写‘洪密’二字,‘洪’字涂去,改‘应’字”,这说明赵秉钧可能曾有过由洪述祖掌管此密电本的想法,但最后还是决定由他自己来掌握,让应夔丞“有电直寄国务院赵”,这反映了赵对洪的确不够信任。(3)1月底2月初正是洪、应南下调查欢迎国会团及阴谋构陷“孙黄宋”的时候,“应密电本”既然在赵秉钧手中,则他当然收到了应夔丞所发“径”“东”“冬”三电,赵秉钧参与构陷“孙黄宋”阴谋确定无疑。
自2月22日起,“应密电本”转归洪述祖“一手经理”。此后,应、赵之间再未见有“应密”电报往来,构陷“孙黄宋”之事也无任何消息,这就意味着不论巡缉长公事,还是巡缉长公事以外之事,应夔丞均未向赵秉钧报告过。这一情况正好与恩华所谓“电务处人言,以后亦未接有上海特别密电”相吻合。因此可以说,从赵秉钧将“应密电本”交与洪述祖那刻起,他事实上已退出了构陷“孙黄宋”的阴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