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大题目”下所谓“要紧文章”之内涵

先是2月1日洪述祖到达天津当日,便立刻给应夔丞写了封短信,内容如下:

大题目总以做一篇激烈文章方有价值也。阅后付丙。[57]

洪述祖此次南下的主要使命是调查欢迎国会团实情,由于“已得真相”,洪的使命可以说已经完成,但他却觉得还缺点什么。细揣此函语气,洪述祖似乎以为不乘机唆使应夔丞弄出点事情来,就不算完结,其内心之阴险可见一斑。而且洪述祖所欲达到之目的显然不可告人,故他提醒应夔丞“阅后付丙”。紧接着,2月2日洪述祖回到北京后,又给应夔丞发信道:

要紧文章已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吾弟须于题前迳密电老赵索一数目,似亦不宜太迟也。[58]

所谓“要紧文章已略露一句”,是指洪已在“老赵”面前将“要紧文章”,“略露一句”;“说必有激烈举动”,则为“略露一句”的内容之一。“超然百姓姚之鹤”对此句的解释是:“‘说必有激烈举动’系赵(秉钧)说如此做去必有激烈举动,就洪函言之,其事实究竟如何,出于洪一面之词,此时固难定断,而字句之解释则不外是也。”[59]这显然是错误的解读,把洪对赵所说的话,当成了赵本人所说。正因为洪述祖已在“老赵”处做了铺垫,所以他才指示应夔丞“须于题前迳密电老赵索一数目”,否则“老赵”必觉突兀,不知所云。同时说明洪已告知“老赵”,这个“大题目”将与应夔丞一起来做。洪述祖的这一手法,与上年秋冬间他电邀应夔丞入京时,指示应夔丞先发一电,专门向中央索款,如出一辙。至“须于题前迳密电老赵索一数目”,有国民党人以“杀宋取偿”来解释,如《国民月刊》按语谓:“‘题前迳电老赵索一数目’者,谓必于下手前预索一巨数,以便下手后取偿也。若辈志在金钱,然非有以金钱利用若辈者,若辈亦何苦杀人乎?”[60]这显然是把“大题目”“要紧文章”及“激烈举动”“激烈文章”等均理解为了刺杀宋教仁。然而,这样的解释与函意并不相符,后面的分析将会证明这一点。

由洪述祖所发两信措辞来看,洪、应二人对于所谓“大题目”“要紧文章”具体指什么,彼此心照不宣,说明他们在上海已经有所谋划。那么,“大题目”究竟是指什么呢?《国民月刊》的解释是:“所谓‘大题目’者,盖倾陷国民党之手段也。”[61]应该说很接近该函真实意思。由于当时袁世凯正为解散欢迎国会团的事,设法对付国民党激进派,而派洪、应调查该团真相即是举措之一,因此可以断定,洪函所谓“大题目”就是指设法对付国民党这件大事。由两信还可以看出,“要紧文章”与“激烈文章”意涵不同。完成“要紧文章”,须有“激烈举动”,或须做一篇“激烈文章”,但此“激烈”并不一定指动用武力。而无论“要紧文章”还是“激烈文章”,最终都是为了做好“大题目”。

那么,洪、应为做“大题目”,准备写一篇什么样的“要紧文章”呢?就在洪述祖寄出2月1日信件当天,应夔丞向国务院发出了“应密东电”:

北京国务院赵鉴:应密。宪法起草创议于江、浙、川、鄂国民党议员,现以文字鼓吹、金钱联合,已招得江、浙两省过半数主张两纲:一系除总理外不投票,似已操有把握;一系解散国会,手续繁重,取效已难,已力图。此外何海鸣、戴天仇等,已另筹对待。夔。东。[62]

电文最后一句“此外何海鸣、戴天仇等,已另筹对待”,仍然是指应对欢迎国会团而言,“系解散国会团题中应有之文”。[63]但从全电内容来看,此事显然不再是重点,问题的重点已经转移到了通过操弄宪法起草来对付国民党人这个目标上,而这就是洪、应为做好“大题目”打算完成的“要紧文章”。电文开头一句“宪法起草创议于江、浙、川、鄂国民党议员”,方祖燊认为是指“国民党时由王宠惠执笔起草有‘中华民国宪法刍议’与‘草案’,于民国二年三月二十八起,连续刊载于《民立报》上”。[64]这个解释很明显是错误的,因王宠惠是广东人,而非“江、浙、川、鄂”人,而且王宠惠也不是国会议员。由于欢迎国会团主要诉求之一是“自由议定宪法”,反对政府干预宪法制定,这让袁世凯意识到必须尽快就此问题表明态度。因此,欢迎国会团出现不久,袁世凯便决定“颁布宪法起草之命令,将政府筹备之法布告全国”,“以免种种纷议”。[65]紧接着决定设立宪法起草委员会,并“电饬苏督转知该团,将中央所拟宪法起草各办法为之说明,并准该团公举代表来京,参与宪法会议。至其现在集合之团体,即令实行解散”。[66]由此可以理解,“东电”将对付国民党人的重点,由设法解散欢迎国会团转向操弄宪法起草,看似突兀,实则两者之间是有内在逻辑关系的,同时可以看出,洪、应这样做其实是为了迎合袁世凯的需要。只是这样一来,洪、应就从原先对付国民党激进派,扩大到了对付整个国民党。

由“东电”可知,应、洪的宪法起草主张,主要强调两大核心内容:一是将来宪法中关于国务员的确定,除总理须通过国会投票外,各部部长均无须通过投票决定;二是总统有解散国会之权。这样的构想可以保证总统享有较大权力。应、洪试图通过操弄宪法起草来尽量制定出一部符合袁世凯心意的宪法,为此,除了要进行舆论宣传外,还必须收买国民党议员支持这一计划,这就是“东电”所谓“文字鼓吹”与“金钱联合”。

具体讲,“文字鼓吹”,就是指通过舆论鼓吹上述宪法起草的两大目标,特别是鼓吹宪法应赋予大总统“解散议会之权”。如前所述,应夔丞在1月30日就写了一份呈文给大总统,名曰《制定宪法之必要》,专门阐述此意,认为:

采取内阁制者,大总统无不有解散议会之权,非为大总统扩充权力,实藉大总统以为监督。大总统监督议会,而议会不敢怠荒,议会监督内阁,而内阁不敢专擅,相维相系,而立法与行政两部,乃并流而进,不致有畸轻畸重之弊,而采用内阁制之精意,乃于是乎得矣。[67]

在呈文后,应夔丞还报告了自己已经采取的“运动”办法,称:“运动起点之办法,已使众议院之中心议员如杭辛斋等,密合各党有起草资格之议员提掖此义,兼侦反对者之意见,设法融化。一面令选举最占优胜之国民党报馆鼓吹斯旨。今将已刊之报先行粘呈备核,可使激动社会一般之心理趋向于一端,然后将预定之手续分道急进,庶得一发而收效也。”[68]该呈文由洪述祖回京后代呈大总统,洪随后在给应函中有“手折递后,甚为欣悦,云足见老弟办事出力”等语,[69]指的就是这件事。可知袁世凯对应、洪正在策划收买国会议员及国民党报馆,操弄宪法起草,是知晓的,并且予以鼓励。

应夔丞所谋划的两方面的“运动”办法,皆以金钱为手段。其中收买众议院议员杭辛斋“密合各党有起草资格之议员”进行鼓吹,可以从应宅所获1913年1月25日应夔丞致杭辛斋的一封信得到佐证。函中写道:

国会事设再无事自扰,只争南北地点,则大局不可救药。自此事发生以来,假款则违反常度,变借债为讨债,蒙事则易和平为威逼,盖外人窥见内状之不稳,有以致之也。□意不问将来总统为员为长,决从革命之根本上解决。解决维何?宪法是也。譬如老板要挡手负责任,又不许挡手用人,即此一条,已属不成为法,余可类推。公选议员,责无旁贷,□今南来,注重在此,虽倾家丧身,必达其目的。望公飞速莅临申。如为年用所羁,□当代筹区区,以济年关之急耳。特再奉达,即颂大安。□□立正。廿五日亥刻。[70](□或□□代“夔”或“夔丞”)

此函开头“国会事设再无事自扰,只争南北地点”就是指部分激进国民党人组织欢迎国会团,主张自行召集国会,自行确定国会地点。接下来一句是指欢迎国会团的出现给大借款与处理外蒙独立事务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再下来,应夔丞提出,不论谁做总统,要从根本上解决总统权力问题,只能通过宪法规定。“为员为长”之“员”与“圆”通,“不问将来总统为员为长”,意即不论谁做总统。“□今南来,注重在此”,是告诉杭辛斋此次由京南下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在宪法起草问题上用力,这透露出洪、应在南下调查欢迎国会团真相的同时,已经开始考虑操弄宪法起草之事。“公选议员,责无旁贷”,则是要求杭辛斋帮忙鼓吹。为此,应夔丞对杭辛斋采取了“金钱联合”策略。在应夔丞1913年2月所呈支出清单中,我们看到有“支杭辛斋洋四百元”的记录。[71]杭辛斋是否答应帮忙鼓吹,因材料所限,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应夔丞所谓“已招得江、浙两省过半数主张两纲”,不过是张皇之词。

至于“令选举最占优胜之国民党报馆鼓吹斯旨”,则主要是以金钱收买国民党《民强报》而为之。先是洪述祖1月下旬到达上海后,正值农历岁末,该报馆负责人王博谦找到洪述祖,说应夔丞“允协一千五百元,为该馆卒岁之资”,希望洪述祖在应夔丞前“为一言吹嘘”,洪述祖答应了;王博谦“又属向中央说项”,洪述祖“亦允相机办理”。随即,洪述祖于1月30日写信给应夔丞告知其事,[72]并附王博谦与该报馆另一负责人章佩乙致应夔丞函,索要1500元。王、章于函中写道:

夔公大鉴:前晚畅领大教,快何如之。所谈宪法上之改革条件,晤洪君商定,已遵命属笔,于今日本报登出半篇矣。岁暮途穷,馆事危极,一路救星,专赖我公,无论如何,终须惠假我一千五百元,俾得维持过去。公我党伟人,既有志于建设事业,区区言论机关,想无不鼎力扶持也。彼此维系,伏乞援手,并希从速儩下,以济眉急。明日报已停刊,债户环伺,弟等筑台无术,避之无路,望勿坐视,以索我于枯鱼之肆,异日《民强》之存在,皆出自我公之赐矣。书不尽言,待命而已。此颂大安。弟博谦、制佩乙再拜。[73]

函中前两句明确透露了洪述祖和应夔丞收买《民强报》鼓吹其宪法主张的情形。所谓“宪法上之改革条件”,最主要的,就是“东电”所陈两纲。王、章二人接受了要求,并且很快就按洪、应的意思,于该报先登出半篇文字。故应夔丞在1月30日《制定宪法之必要》呈稿中,有“今将已刊之报先行粘呈备核”之语。而王、章二人则在文章只刊出半篇的情况下,要求应夔丞资助1500元,颇有敲诈之意。应夔丞接到王、章二人函后,批注了25字:“为国会事,已照拨八百元。此批。二年二月一日,即十二月廿六日。”此处“八百元”似为“七百元”之误,因王、章二人于2月1日收到款后,章佩乙曾于当天写信向应夔丞表示感谢,信中有“收到七百元正”之语。应夔丞于该信注有35字:“二年二月一日为国会宪法案,令其鼓吹两大纲,先贴羊〔洋〕千元,今先送七百元,余再补。夔泐。”[74]可知应夔丞总共打算给王、章1000元,而非1500百元。王、章二人对应夔丞先送700元并不满意,章佩乙紧接着又于2月2日致函应夔丞,提出还需要七八百元,并希望先付300元,函云:

夔公伟鉴:昨日承儩款,感感。惟区区七百元,撒手即空。今日已二十七矣,而百孔千疮,万难过去者,尚须七八百元之多。岁暮途穷,如老哥之热心慷慨者,能有几人?迫不得已,叩求援手。前晚所商之二百元万乞惠下,以济弟急。想老哥既维持于前,必能成全于后也。书到后即希宠锡三百元,将来《民强》之存在,皆为老哥所儩,弟等以全力办《民强》,即当以全力报答老哥也。如一时不便,弟当于晚间走领,藉聆大教。何时有暇,乞示知为祷。书不尽言,企盼而已。敬颂大安。制弟佩顿首。[75]

应夔丞于此函注有21字:“上海《民报》已照拨百元。二年二月三日饬员照送。夔泐。”“上海《民报》”即《民强报》,可知应夔丞并没有完全答应章佩乙的要求,仅于2月3日再给其送去100元,合前所送700元,总计送800元。

王博谦、章佩乙不仅得到了应夔丞的支持,也得到了中央的支持。在洪述祖于2月初回到北京向袁世凯呈递应夔丞所撰《制定宪法之必要》手折后,洪述祖复函应夔丞道:

夔弟足下:……手折递后,甚为欣悦,云足见老弟办事出力。对于《民强》,允月协五百,先发四个月,顷已电博谦来取矣,免汇兑张扬也。[76]

据此,收买《民强报》一事,直接得到了袁世凯在金钱上的秘密支持,而这显然是洪述祖为达“文字鼓吹”目的,“向中央说项”的结果。比起应夔丞,袁世凯出手大方了许多,一下子就允诺先资助《民强报》4个月,每月500元,共计2000元。为防走漏消息,洪述祖要王博谦亲自到北京取钱,而不是通过邮局汇兑。此后,洪述祖还有几封信谈及资助《民强报》事,如3月6日,洪述祖致应夔丞函又写道:“《民强》款必当竭力领取,惟望足下专一妥人来取(三等车所费无几),不便交汇矣。”[77]直到3月23日宋教仁被刺之后,洪述祖致应夔丞函仍有“王博谦处之款,拟携票面交”之语。[78]

颇具讽刺意味的是,王博谦、章佩乙这两位被袁世凯政府收买而背叛了宋教仁“政党内阁”主张的国民党人,在宋教仁被刺后,发起为宋教仁铸造铜像的聚资活动,一日之间就获得捐款万余元。[79]并且他们对应夔丞的批评毫不客气。《神州日报》为此发表讥评道:“《民强》为言论机关之一,彼虽自认为‘区区’者,顾何至乞怜于狗彘不食之应犯乎?既食其惠矣,则《民强》之得存在于今日,应(夔丞)实与有维持之力,而《民强》乃不能稍微回护,是可知公理所在,虽有言论机关之辅助,亦终至失其效力而已。此或应犯所计虑不及者也。或曰:《民强》非真为应犯机关者,特欲利用彼不义之金,预为宋先生铸造铜像之备耳。其然,岂其然乎?”[80]显然,评论撰者并不知道,给予《民强报》金钱支持的,并不只有应夔丞,袁世凯政府才是幕后主要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