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似馍似样

和大人物一起吃饭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这不由得让人联想到巴菲特的晚餐拍卖,拍到后还得疯狂地炒作争取把这笔不菲的开销给赚回来。

周老板一直在心里告诉自己,

自己面对的是老道,

是那个喜欢摸裤裆安慰大妹子的猥琐老人,

但心理暗示并不是任何时候都会有效果的,

眼前的这位,和老道,简直是天壤之别,尤其是对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类似于天潢贵胄的气质,真的是很难让坐在其对面的人可以继续保持着淡定。

“但这事儿嘛,还是得看个运气,头顶上挂着一把剑,这日子,真是没意思得紧。”

末代叹了口气,

从桌下面取出了一盘子馍和其他配菜。

这不像是肉夹馍的吃法,也不是烤鸭的吃法,颇有种二者结合的感觉。

“整一个?”

末代取出一个馍,递给了周泽。

“按理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咱们呐,这是没法子,也不奢望前人去栽树了,咱也没那个受蒙荫的命;

但耐不住前人挖坑啊,这坑挖得还贼大,挖得贼讲究;

跳不过去,就一切作废,进坑喽;

这要跳过去,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啧啧。

怪只怪,咱生的年代太晚,他生得又太早,这坑挖得早,还真拿它没什么办法。”

末代像是老友见面说话吐槽一样,说了很多。

“按我说啊,当代人想当代事儿,当代人作当代的妖,你一个个早早化成飞灰早就不在了的人,凭什么给后世人画规矩去活?

真当自己是圣人,明烛万里,洞察千秋么?

呵,

估摸着,

就是手痒,

当代无敌还不过瘾,还想着画上个道道,和后来人再比划比划,生怕咱们不晓得他牛叉一样。”

末代往馍里放了肉,

很没形象地张嘴咬了一大口,

唇边有一些头发被咬了进去,

他还用手拨开,

一边宣泄着不满一边大口咀嚼着,

声音还很大。

许是这皮囊和气质实在是太好,所以这吃相居然一点都不让人觉得难看,反而觉得其洒脱。

说到底,

这真的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哪怕你贵为府君,

颜值也是无法或缺的重要一部分。

拿起酒碗,

末代抿了一口酒,砸吧砸吧嘴,继续道:

“但这木已成舟,也没法子了,咱只能先八仙过海,先把这个坑给跳过去。

其实,早年那会儿,我是真没想到什么办法。

所以,

这府君当得,可真是没意思透了。

我这么优秀的一个人,

凭什么让我就只能活个两千年?

老子能活三千年,四千年,五千年,能把这当代活成另一个上古!

所以,那时候,没意思得紧啊,一想到我以后要忽然暴毙,做啥事儿都没什么滋味儿。

索性放荡玩耍,寄情山水。

谁晓得……”

末代又咬了一大口肉夹馍,一边咬一边继续说话,谁晓得有食物残渣飞了出来,末代马上捂住嘴,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表示歉意,

而后专心致志地把这一嘴巴的食物给吃下去,

又喝了一大口酒,

这才继续道:

“谁晓得后来碰到了那位菩萨,嘿嘿,我当时就笑了。

你晓得不,那帮秃……

哦不,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人都帮咱挡刀了,得叫人高僧。

那帮佛爷,本是挨不到这一刀的,他们啊,忒嫩,也忒年轻,这还没轮到他们挨刀子的时候呢。

我呢,就比较倒霉。

这好日子没过多久,

前代的那些阿爹阿爷祖宗们享受完了,被爱戴完了,潇洒完了也舒坦完了,

得嘞,

就轮到我这个最小的买单了。

没这个道理,你说是不?

我这么优秀的一个人,

真的恨啊,

恨为什么生在这劳什子的府君家,

老子就算不做这个府君,

不做这个继承人,

凭老子的天赋,

只要给老子时间,

那座泰山上,

终究也是要换我来坐的。

到时候啊我爱继续叫它泰山就是泰山,爱叫华山就华山,峨眉山武当山背背山都行!

哪里用得着这么憋屈,

一上来就得被直接加上这么多年的寿命,

我真是谢谢我八辈子祖宗!”

末代把酒碗往桌上一放,

指了指碗口,

宛若将军临阵指挥,

道:

“倒酒!”

小小的搬山猿猴马上再度搬起酒坛,小心翼翼地倒酒。

末代伸手摸了摸小猴子的脑袋,

小猴子腼腆地笑笑,

两只小眼睛里都是小星星。

周泽把小猴子脑补成了那个“管家”的形象,自己也觉得有趣。

“但没法子,谁让我运气不好,生下来就得当府君呢?

唉,

好在,

那位菩萨真是雪中送炭,及时雨。

他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他是聪明,是聪明得可以,但没法子,有时候,聪明人他干不成事儿啊,就说咱俩,那可是被一把剑一直盯着的人,这紧迫感,能一样么?

人还一直傻乎乎地做着成仙的天真美梦呢,

咱们啊,都快恨死这个仙人板板喽。”

末代端起酒碗,

大喝了一口,

似乎是寂寞太久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人可以倾诉倾诉,所以自言自语得不亦乐乎:

“这事儿呢,就得这么办了;

这一遭坎儿,能不能过去,咱得看运气,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嘛。

他来了,咱就躲着;

他能找,咱能躲,看看到底是谁的运气更好。

化缘,化缘,

要是我和他真的是有缘无分,

他化到天荒地老也没个什么用。

就是不好意思,差点儿把你也给卷进来了,哥,我还是叫你哥吧,虽然按辈分,我该叫你大爷;

但估计你也不爱听‘大爷’这个称呼;

哥,咱也是听着你的故事长大的,搁现在,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咱也是你的粉丝,迷弟,对对,迷弟。

但哥你当年可真是太不讲究了,

当初你要是不拦着,

地狱这天既然要变,就早点变了嘛,

这要是变了,

哪用得着咱们现在这么难受?

反正早晚是一刀,还不如早点挨了干脆。

哥你呢,也不会陨落;

嘿,

说不定我家老祖宗爷子出来后,还能找哥你单挑呢。

哦,也对,

要是老爷子被哥你一巴掌拍死了,

好像也没我了?”

末代眯了眯眼,摇摇头,

“这太复杂,理不清了。”

“嘿嘿,要说这菩萨,还不是我最担心的,虽说咱一直以为自己是个聪明人,但那些不太蠢的其实也有不少。

真要一个个挨刀下来,

那把轩辕剑,砍到咱们前,起码得先见血个七八次吧?

咱都混成这样子了,这上刑场也轮不到咱们排第一排不是?

那些混账东西,可不都是和那只旺财似的,能做到那一步的,那一步,就是放在咱们面前,咱也懒得走的。

自己都不是自己了,那这还是活着嘛?

偏偏那些人,不算蠢,但也不算特别聪明,保不准他们最后被逼急了狗急跳墙;

所以啊,还是得小心点儿。

小日子过得清淡,但总归安稳。

闲来自去,安回逸返,有块肉有块馍,也就够了;

能踏踏实实地等到那一天,

刀下下来时,

咱就仔细地瞧着,

咱是否能躲过这一刀!”

末代说完后,

还下意识地把左手放在了自己的裤裆位置,

捏了捏,

随即装作不动声色的把手指放在自己鼻尖前嗅了嗅。

好吧,

找到熟悉的感觉了。

不过,

也没太毁形象。

毕竟女神也是要拉屎的,男身嘘嘘时也是要手扶的;

九成九的男生都在公共场所装作不经意间做过类似的动作,

毕竟有时候枪口卡壳了是真的不舒服。

“哥,您吃着,吃一口,放心,做菜前,我可是净手了的,再者,咱这虚虚实实,实实虚虚的,也不见什么干净不干净的说法。”

末代伸手指了指放在周泽面前的肉和馍。

周老板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

这肉,

是真香;

外加,

这还是府君亲自下厨做的东西,

哪怕这是一场梦,但至少味道做不得假吧。

周泽拿起筷子,

正准备下箸时,

忽然间,

先前一直没动静的自己体内的那一股力量开始复苏,

趁着自己一个不注意,

直接控制住了自己的身体。

“我草!”

这一番变故让周泽有些猝不及防。

合着先前听人家废话时,你懒得听,躲着不出来让我受着对方的絮絮叨叨。

真要开吃时,

你就出来抢身体了?

“铁憨憨,你别这么过分!”

周泽在心里喊道。

要是寻常的菜,真让了也就让了。

但天知道下次能再做这类似的梦得是什么时候,

而且万一人家改弹琴或者吹箫不做菜了呢?

然而,

赢勾却直接无视了周泽的反抗,

控制了身体之后,

先端起酒碗,

抿了一口。

“好……酒……”

末代“哈哈”一笑,撸起自己的袖子,露出了里面的一道新鲜的伤疤,上面还有残留的血渍。

“知道哥你嘴挑。”

“好……肉……”

末代扯开自己胸口的衣衫,左胸口位置又一块血淋淋的伤疤。

赢勾的手,放在了馍上。

“好……馍……”

末代笑而不语。

凉亭下方,

山峰巍峨,

泰山山腰位置,

缺了几块,

似馍似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