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集合

从刘舒家出来,刚买了部新手机,还没学会怎么用,忽而变了天,风要把天上所有云都刮下来,拦住了急于奔向下一个目的地的程兵。时间也不早了,他来到台平另一头,找了一家旅馆暂住。

进门一直没抬头,出示身份证时,他第一次打量前台陈设,忽然意识到,这是之前出任务时老张介绍的落脚点,便宜,四通八达,到达这片城区的每个角落都不出十分钟,极适合蹲点,且发票非常好开。

城市里到处都是三大队的影子,然而早已物似人非。

没等程兵做好心理建设,旅馆老板就露出熟络的表情,七年了,他不仅没老,反而年轻了不少。等对方开口叫的不是“程队”而是“程叔”,程兵才认出来,这是之前旅馆老板的儿子。犹记得当初还是个小崽子,现在满脸横肉,蓄着络腮胡,猛地一看和他父亲一模一样。

对方问:“程叔,好几年没过来了吧?”

程兵想,看来这小子既不知道奸杀案,也没听过逼供案,于是回答:“最近往这边跑得少了。”

对方说:“可不呢,记得那阵我还上初中,现在大学都毕业了……哎?我张大爷这次没跟过来啊?”

程兵不动声色地说:“你张大爷退休了,在家享清福呢。”

对方拍手叫好:“退休好,退休好,看看你们当年,累成什么样了都。”

程兵只开了一间最便宜的屋子,他没行李,孑然一身,只需要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把兜里的笔记本保护好。程兵数次于夜间惊醒,借着走廊里紧急出口的微光,发懵地打量着铁窗和铁板床,恍惚间总以为自己还在监狱里。

雨水凶猛拍打窗户,似要把能量都在今晚耗尽,明天定然是个好天气。程兵睡不着,点了灯和烟,翻来覆去地看笔记本上的内容,心里莫名冒出一段陈毅元帅的千古名句——

“此去泉台招旧部。”

程兵就这么坐到天亮,等早市的叫卖声响起,他认真地洗了脸和头发,吃了个茶叶蛋,然后直接奔向附近的批发市场。

出来的第二天,程兵再仔细观察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感更加真切。汽车的壳子、机车的轮子、商铺的门脸……甚至是市民的个子,好像什么都变得大了一圈,也包括人们的心。一路上,他遇到了一两次纠纷,坐公交互相拥挤,买菜算错钱之类的,大家都是拌两句嘴,打个哈哈都过去了,围观者也把这当成生活的调味剂,再无剑拔弩张之感。

市民的素质越来越高,犯罪越来越少,这是好事。程兵想起杨剑涛的话,监控探头之下,每个人都文明起来。

外面的环境程兵还是不习惯,他要找到自己的同类,三大队的兄弟们。

杨剑涛很懂程兵,昨天临走前,他递给程兵一份名单,上面是前三大队兄弟们现在的住址,程兵虽然没接,但扫了两眼就把内容牢记在心里了。

他来到名单上的第一个地址,批发市场的院外孤零零支着一处古色古香的摊架。地面上铺着油布,一个个精致的小盒子如站军姿般排列整齐,盒子里大多是各类材质的手串和吊坠;木质架子上摆着米勒、菩萨、佛陀和罗汉,还有转经轮之类的礼佛用品。摊主穿着一袭长袍,没显得仙风道骨,反而更衬出他的肥头大耳,他惬意地半躺在藤条椅上,一手持折扇,另一手盘着紫砂壶,也如一尊卧佛。

市场内人流涌动,各类摊贩的商品满目琳琅,叫卖声此起彼伏,而市场外的佛摊门可罗雀,只有一个大喇叭播放着诵经的声音。

程兵刚要过去,就见一对青年男女行至摊前,他就在路对面停下看着。

大喇叭里的佛经却不合时宜被打断了,嘈杂的“喂喂”声过后,里面传出一个浓厚的本地口音:“大家伙放心哈,今天城管不出来!”

摊主有些不好意思地笑笑,直起腰关上了大喇叭,青年男女似乎没受影响,先对着架子上的佛像指指点点,又一齐蹲下身,饶有兴致地挑看佛珠。

青年男子从盒子里拿出一串佛珠:“这怎么卖?”

摊主没直接回答,旁敲侧击介绍道:“帅哥,这是乌木檀香的,最上乘的材质,驱邪、纳福、安神、止血。你瞧我,用大拇指左手逆时针,这么捻。”

他的动作非常标准、娴熟且有感染力透着某种专业气息。

女生学着摊主的样子,以左手捻佛珠,兴致更浓,小声跟旁边的伴侣说着什么。

摊主趁热打铁:“平心静气抗焦虑,固本正阳还养颜。”

女生张口:“便宜点呗。”

摊主又打开大喇叭放起诵经声给自己造势:“都是有缘人,1500一串,拿两串算你们2500。”

年轻男女没再说话,把佛珠随手一放,就直起身离开。这讨价还价的技巧没能打动摊主,他丝毫没挽留,笑眯眯地把佛珠串摆回原处,又回到躺椅上,他的眼角没向下耷拉着,也没向上扬起,而是被脸上的横肉挤成两条漠然的直线。

他斜躺着随手一摸,举起一个小巧的茶壶,直接对着壶嘴,呼噜噜往嘴里灌,突然他呛了一大口,直接从躺椅上弹起,茶水洒了一身也不管不顾——

他看见了路对面的程兵,失神地叫了一句:“程队!”百感交集之情溢于言表。

霎时间,他的双眼一下打开了,眼角雄赳赳气昂昂向上翘着,跟七年前一模一样。

这个摆摊的胖子,正是蔡彬。

程兵大步流星,仿佛从七年的时光外风尘仆仆赶来。两个人对望着,谁的目光都没有偏移,都能从对方的瞳孔里看到自己的瞳孔。

程兵转头打了个大喷嚏,蔡彬赶紧递上纸,程兵在脸上抹了两下,不动声色擦掉泪痕,满脸笑意掐了掐蔡彬肚子上的赘肉。

“讨口茶喝。”

蔡彬抽抽鼻子,也从黏腻的思绪中抽离,手忙脚乱地冲洗茶盘和茶具,而程兵则一屁股坐在小马扎上,拿起蔡彬的茶壶就往嘴里倒。

蔡彬没回到躺椅上,也找了个小马扎坐在程兵旁边,两个人周围升起一道无形透明的墙,隔绝了批发市场的喧闹,几个溜溜达达的客人看到这阵仗,直接离开走向下一个摊位。

程兵露出一个“不好意思,耽误你做生意”的表情,蔡彬满不在乎地摆摆手,像一位刚刚搬进新家的男主人对着初次到访的客人如数家珍。

“出来这两年,我早上八点钟出摊,中午喝个小酒……”说着,蔡彬指了指根本没有牌子的散白酒桶,又不好意思地拍了拍自己的肚子,“下午六点准时走人。离婚最大的好处,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比原来自在多了,没那么大压力。”

程兵饮了口茶,似听非听,目光在这摊位上下来回逡巡,看不出什么表情。

蔡彬从茶盘旁拿起烟盒抽出一支烟,递给程兵,程兵注意到那是一款没什么劲儿的细杆烟,他摆摆手拒绝了。

两个人用眼神无声地交流着。

“戒了?”

程兵从兜里掏出自己的粗烟,蔡彬心领神会,自嘲地笑笑,先给程兵点上一根,再给自己点上,最后把烟盒和火机一起甩回茶盘上。

见程兵一直没怎么说话,蔡彬又介绍起来,这几年的摆摊生涯把他的嘴皮子练溜了不少。

他指着这儿说:“程队你看,这个叫韦陀菩萨,传说有十大愿,其中一大愿就是护持正法,守护什么东西多累啊,你看这表情,阴恻恻的,没个笑脸;他这个叫弥勒菩萨,就是咱说的弥勒佛,这笑口常开的样子据说是依照五代时的契此和尚造的,弥勒是未来佛,看看,未来多美好,这给他乐的。”

见程兵还是没什么反应,蔡彬试探着说:“卖这些东西,开始是营生,卖着卖着,把自己卖进去了。身心清净方为道,退步原来是向前,这才是生活啊。程队……”

程兵终于抬眼看了看蔡彬,表情非常复杂。

“是……不能叫程队了。”蔡彬轻轻给了自己一嘴巴,示意自己说错了话,“兵哥,这个你拿着,开运保平安。”

蔡彬把刚才那串乌木檀香递给程兵,刚刚还是美容养颜的作用,现在又变成开运保平安了。看来这东西的意义都是人赋予的,人不在,任何意义都不再有意义。

程兵没接,突然问道:“怎么跑到这儿远的地方来摆摊?”

蔡彬咧嘴一笑,露出了一个你知我知的表情:

“碰不上熟人。”

两个人又闲聊了一会儿,都是没什么含金量的车轱辘话,见程兵心思不在此,蔡彬就准备收摊,说什么都要拉着程兵吃午饭,好好喝一顿,下午不干活了,程兵推脱了几次都没效果,最后只好说:

“我还要去看看他们。”

蔡彬目光猛地一收,接着就拿着抹布擦拭起这些摆件。

“那我就不去了,再坐一下午,来一单是一单,多少也是个钱。”

程兵轻声问:“你们出来之后……见过面吗?”

“嗨。”蔡彬摇了摇头,苦涩地说,“你不在外面,谁张罗?再说了,见面说什么呢?大家都不一样了……”

程兵起身便要离开,临走前扯了扯蔡彬大褂一角。

“你还是把这衣服脱了吧,不适合你,我看着闹心。”

说完便走,程兵头都没回。

刚走出几步,蔡彬突然在身后叫了一句:“兵哥!”

程兵回头,蔡彬好像一下瘦了二十斤,年轻了七岁。

“兵哥,你有没有觉得出来之后,看什么都觉得比咱原来大了好多?”

程兵突然鼻子一酸。

蔡彬脱下褂子,恶狠狠地往地上一甩,露出里面的警用背心。

“我跟你去。”

“现在一切都社区化了,好几个小区围在一起,中间建了超级市场、幼儿园、小学……亲爹亲妈什么都不用管,老人早上带孩子吃过饭,把孩子送到学校去,就在这老年活动中心锻炼身体,午饭前买完菜,顺手就把孩子接回家吃饭,一条龙服务,比咱那时候不知道方便了多少倍……”

程兵在前,蔡彬在后,导游一样喋喋不休介绍着。就在来到社区门口的时候,两个人看着眼前的一幕,都愣住了。

穿着制服的保安、花花绿绿,手持绸舞扇的老头老太太和穿着白衬衫西装裤的推销交织、推搡在一起,组成了一幅颜色各异的浮世绘。

老头老太太们分成两拨,一拨和保安一起,推着两位保险销售往门外走,吵嚷道:“都是你们这帮人!最开始骗我们说什么投钱能上市,最后是非法集资;然后还说卖什么保健品,延年益寿,结果一查都是板蓝根……板蓝根就板蓝根吧,起码还能治感冒呢,你说说你们现在卖什么?卖保险!这不是咒我们死吗!”

另一拨则是从这一拨人群中剥离出来的。他们本来跟着一起推搡,突然就调转方向,指着保安骂:“我家儿女每年交那么多物业费给你们是干什么吃的!你们就随便放这么不明不白的人进来啊?卖保险就算了,这要是有不法分子装成他们的样子混进来干坏事呢?坏了我们就算了,这里面都是幼儿园和学校,孩子出了事给你们头割下来也赔不起!”

说着说着,老头老太太们愈发义愤填膺,手上的动作也越来越大,感觉他们真不需要什么保安,本身的战斗力比保安强多了。

而被两拨人围在最中间的,就是非常无助的廖健和廖晓波父子。

受警用皮带和制式皮鞋的影响,警官们往往有一种独属于自己的着装方式,可这从廖健身上已经看不出任何痕迹,就连他的身形也完全没有了当刑警时的整体感。他举着手机,应该在向电话那头求助,面部表情谄媚无比。为了生存,他就这么从猫变成了鼠。廖晓波和廖健穿着一模一样的白色短袖衬衫和西装裤,连背后汗水浸透的形状都是如此一致。他已经比廖健高出一头,也发福了,更有一种因操劳而凸显的浮肿。一看身体就是亚健康的。

廖晓波一直藏在廖健身后不发声,听到老头老太太们越骂越难听,终于受不了了,腾地一步站在廖健身前,用肩膀把廖健往后挡了挡,大声驳斥着:

“活了这么多年,就学不会怎么说话是吧?我们的公司就在社区门外,当初发大米和豆油的时候你们来抢,头都打破了,现在我们成坏人了?”说着,廖晓波高高举起胸口挂着的工作证,“看看,看看!我们正规单位,都给交社保的,谁是坏人?我看你们是坏人!再说了,保险是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是国家承认的!怎么就成咒你们死了?你问问你们家儿女,哪个没给你们买保险?”

廖晓波不说话还好,一说话便导致针尖对麦芒,老太太们可就不乐意了,拿着舞扇就开始朝这对父子身上砸,两个人仓皇躲避,跟当初被三大队追得满城躲藏的嫌犯没什么两样。

廖健挂了电话,把儿子一把拽回去,恶狠狠骂了两句,接着赔起笑,一边给保安递烟,一边安抚着老头老太太:“哎哎哎,叔叔阿姨们,你们说的都对,以后我们少来几次,尽量不烦你们,看看这快到时间了,再不去接孙子来不及做饭了吧?”

好说歹说,人群终于散去一半,保安们刚松了一口气,一个老头手持演出道具,冲上来结结实实给了廖晓波脑袋一下。

程兵刚要上前,就被蔡彬拦住了。蔡彬不再言语,深邃地摇了摇头。

“哎!”

廖健不知道什么时候解开了衬衫的风纪扣,剽悍地站在儿子面前,他瞬间爆发出的气场让周围所有人都退开了几米。就在这几秒钟,他的四肢又凝聚成一个整体,变成了一个大写的“人”。

他只发出了这一声,后半句话不言而喻:再动我儿子一下试试?

那老头顿时缩回去,朝地下吐口痰,悻悻然离开了。

人群散去。

十分钟后。

晌午的气温已经很炎热了,昨天的雨只在下水井旁边留下一点痕迹,那种所有人都避之不谈的夏天正咄咄逼人地靠近。

仍在户外的人都选择躲在社区绿化的树荫下。这儿放着一套石桌石凳,好不容易等到所有下棋的老头都被老太太叫回家吃午饭,有些老太太正是刚刚对廖健廖晓波口出污言秽语的,刚接完孙子孙女回来,对着父子翻白眼“哼”一声,拽着孙子孙女快步离开。

廖健根本不在意这些,他小心翼翼地把木质棋子移开,乐颠颠地把外卖盒放在石桌上。

程兵、蔡彬和廖健分坐在石凳上,廖晓波站着,熟练地拆开外卖袋,袋子上写着“三菜十元,量大管饱”,汤汁从外卖盒里溢出,显得分量很足。

简单的两素一荤,廖健廖晓波吃得津津有味,一看就饿坏了,而程兵和蔡彬都没怎么动筷子。

程兵心疼地打量着两个人,廖晓波的衬衫领子已经磨出毛边,而廖健把腿搭在一旁的石阶上歇脚,带着小人的红袜子就露出来,程兵心里一算,距离廖健的本命年快过去三四年了……

廖晓波捶了捶胸口,噎到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他哑着嗓子说:“爸,我去给程叔蔡叔买瓶矿泉水去……”

还没等廖健说话,蔡彬下意识做出动作,就像七年前勘察921案时和廖健搭档的马振坤一样,掏出一张红票上前就要递给廖晓波。等意识到眼前人已经从穿着校服的孩子变成了穿着白衬衫的顶梁柱,他尴尬地笑了笑,手卡在半空,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还是廖健给他解了围。

“矿泉水哪有凉白开健康!”廖健说着,蒯起一大口饭塞进嘴里,“你去传达室找老吴头接四杯水来。我也渴了。”

“接一杯就算了,四杯?我丢不起那人!”

廖晓波斜了他老爸一眼,手插着兜,一步一晃朝商店走去。

“老廖,还这么抠啊!”蔡彬哈哈笑着打趣,“本性难移啊?”

“这怎么是抠呢?”廖健指了指旁边社区绿色的宣传栏,“这是环保啊!”

从见到廖健开始,程兵就如坐针毡,站在廖健旁边的廖晓波更加重了程兵的愧疚心理。程兵突然大口吃菜,接着含混不清地问道:

“你………过得还行?”

廖健露出怡然自乐的表情,可和蔡彬一样,那表情深处藏着某种人力不可解的无奈。

“过得蛮好,干保险收入可比当警察高多了。”说着,他看向廖晓波离开的背影,惋惜地摇摇头,但眉宇间都是对儿子的宠爱与肯定,“晓波也算听话,考大学就差了17分……”

“和他爸一样,命差了点。”

听到这儿,程兵放下了筷子,饭菜很香,但在他口中味同嚼蜡。

“兵哥,多吃点。”蔡彬不时朝廖健使眼色,示意他少说话。

廖健的眼神一直没离开儿子走远的方向,看着儿子拎着塑料袋,顶着烈日走过来,廖健的声音有些颤抖,不知道这一幕打开了他心中什么阀门,他的话根本停不下来。

“出来后本来想回老家,可那帮势利眼把我从族谱上给拿下来了,以前我穿官服的时候,天天求这求那……不回去就不回去,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

廖晓波就要走回来,廖健迅速背过脸去,趁着擦汗的工夫,手背迅速在眼睛上抹了一把,接着自然地揪下两片树叶擦了擦手。

感觉到气氛有些严肃,他故意一本正经地说:“哦对,兵哥,你出来了最好先买一份保险,人这辈子怎么讲得清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保单上的额度就是你和家人生命的长度……”

程兵哈哈一乐,蔡彬笑着架起一块肉扔进廖健的饭盒里。

“行了!吃饭还堵不住你的嘴。”

廖健就着这口肉,把饭盒里的饭打扫干净,接着就望向程兵,还没等他说话,程兵把饭盒往前一推:“我饱了。”

廖健露出憨憨的笑容,接过饭盒刚扒拉两口,程兵狡黠一笑:“哎呀,刚才好像把烟灰弹里了。”

廖健顿时立在当场。

“逗你的!”程兵禁不住笑出声,三大一小,四个男人对着大笑起来,廖晓波眼睛一花,好像起了电视上那种雪花白点,接着眼前就变成了三大队办公室。在遥远的记忆中,他放假时来过那里不止一次,当时这些叔叔们没比现在的自己大多少,他们笑闹之间,就能制裁这座城市所有的罪恶。

廖健又扒了两口饭,满意地打了个饱嗝,把饭盒往前一推,抹了把嘴:“晓波,你下午帮我跟领导请个假,我跟你程叔和蔡叔出去一趟。”

程兵一愣:“我们还没说要去干什么呢。”

廖健突然变得非常正经:“一下午的时间我还是有的,不管干什么,我都跟你们一起去。”

在廖健的盛情邀请下,程兵和蔡彬不情愿地坐上了廖健的老头乐——不需要驾照的微型四轮电动车。廖健坐在驾驶位,比对三大队的警车还要熟悉,边发动电机边说:“两位,不是省那打车钱,这东西不烧油,多环保啊。我们最开始在社区拉到活儿,一听说要跟我们走路去公司签约,那老头老太太转头就回家了。后来我发现,这东西好啊,他们接孙子孙女放学都用这个,马上安排公司给配了一辆。”

可惜,没开出五公里,老头乐就趴窝了,廖健也不害臊,打电话让儿子过来把车接回去修,三个人还是打车去了更远的郊外。

到了村口,看见下面坑洼不平还冒着水泡的土路,出租车司机说什么也不开下去了。这样也好,三人步行,穿过田埂,抄些近路。程兵一指地平线尽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一排平房,就带领着兄弟开始艰难跋涉。

春耕早就开始了,一排排玉米秧整齐地插在地里,显得秩序井然,空气中都是生机勃勃的泥土芬芳。三个人深一脚浅一脚,尽量不破坏村民的成果。

弯着腰走了一段时间,三个人后背都烤得火辣辣的,廖健直起腰,自然而然地从旁边驱鸟的稻草人上摘下草帽,扣在自己头上,刚好合适。抬头看看平房的距离,廖健忽而定在原地。

“兵哥,你还有印象不?”

程兵茫然摇了摇头。

“咱在这儿抓过人啊!”

蔡彬一拍脑袋:“我想起来了!那次跟缉毒警配合抓毒。快秋天了,玉米长得老高,穿梭在田里,就像咱们三个现在这么近,都谁也看不见谁。”

“是他们有枪那次吧?”程兵也陷入了深远的回忆当中,“我记得正摸排呢,枪突然响了,我让你们都躲在田埂下面,就老马这愣种直往前冲,气得我……”

廖健朝旁边一指:“那不就是那片田埂吗?”

蔡彬摇摇头:“不对吧,这田埂都一模一样,多少年了,你还能认出来?”

程兵也跟着否认,三个人又往前走了一段,廖健突然喃喃自语:“我觉得就是那儿,肯定没错。”

未到平房,先闻狗吠。

那不是单一看门犬的示警,而是无数同类狂躁的咆哮。

程兵一下理解为什么这排平房外的小院没有传统村居那种高墙了。

这不计其数的恶犬,比最精密的锁还管用。

围了一圈的墙垛大多已经塌陷,那些挖机、通讯和打井的广告残破不堪,没比田埂高出多少,垛上没有村民惯用防盗的碎玻璃,那些支出的生锈栅栏也都套上了倒着的空啤酒瓶,屋主平时应该嗜酒如命。

门柱上的红星已经褪色斑驳,一块牌子随意地挂着,随风摇晃,上面用红笔手写着:内有恶犬,生人勿近。

来到院门外,还没进去,一股粮食发酵混合粪便的恶臭味扑鼻而来,根本躲不开,三个人都打了个趔趄。

廖健直接捂住鼻子:“这味儿够大的。”

没等另外两人做出回复,一声尖锐的咆哮自院子中央响起,霎时整排平房安静如常,其他的犬种全部噤声。

突然,一道黄黑色的身影呈直线自院内冲出,那是一只巨大的恶犬,长相是德国牧羊犬的样子,身形却如藏獒一般宽大,应该不是纯种。它口中的涎水四处乱甩,活像一只患上狂犬病的疯狗,然而,它舌头却完全缩在嘴里,呈完全攻击的情态,这显示出它的大脑非常健康,正在思考膺惩三位不速之客的最佳路线。它的眼眶内除了黑色的瞳孔,剩下的部分完全被红色淹没——要不是尾巴翘起这个特征,程兵认为它完全就是一头野狼。

无论经受过多么专业的训练,人的反应速度不可能超出这类恶犬,三个人还没来得及做出防御姿态,这只德牧串已经来到了院门,只见它高高跃起,不多时即将扑出最完美的弧线。

站在最前面的程兵无疑首当其冲。

“簌。”

一阵微不可查的破空声响起,一道银色光柱从侧面击中恶犬,无论速率、角度还是时机都恰到好处。上一秒,程兵已经闻到了恶犬口中的腥臭,骤然再看,一根自制的,如特警防暴叉一般的驯狗叉不偏不倚箍在恶犬的脖颈处,生生把它定在地上。

紧接着,一个同样身着黄黑色服装的人影跃到恶犬身边,这人正是小徐,为了能第一时间掌控恶犬,他压低身形,四肢用力,活脱脱把自己变成了恶犬的同类。

没费什么力,小徐轻松地把牵引绳拴在恶犬脖颈处,但这丝毫起不到控制的作用,恶犬依然在原地踢蹬,蹦跳,撕咬,尖利的犬齿迅速插拔,把小徐右手上的劣质护具咬得棉絮横飞。

小徐却不慌不忙,单手收紧牵引绳,接着半跪在恶犬身旁的砂石地上,戴着护具的右手抵在德牧脖子处,脚下一扫,这类似擒拿术的招式直接让恶犬失去重心,翻倒在地,似要失去战斗力。

小徐满意地点点头,一松懈,这恶犬忽而下肢一蹬,竟直接从小徐裆下钻到另一侧,这下那根牵引绳反倒成了小徐的羁绊,随着恶犬的挣扎,小徐眼看即将失去重心。恶犬不会错过这种机会,它张开血盆大口,直朝小徐保护最薄弱的后腰咬去。小徐马上关注到这个细节,它借着重心转移的势头,直接把全身的重量压在恶犬身上,恶犬张开的大嘴竟死活合不上!趁它愣神,小徐再次占据上风,控制着恶犬仰面而躺,迅速翻身骑在它身上,更凶狠地掐住狗脖子。

程兵看出来,这回小徐下了死手。

没出一个呼吸的时间,恶犬的咆哮就变为低声呜咽,它的瞳孔逐渐涣散,嘴巴不受控制地大张着,涎水随着呼气喷出来直接落到小徐脸上,他躲都不躲。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恶犬的红舌逐渐变成紫色,歪斜耷拉在一侧,它的牙龈在刚才的对抗中受了伤,不少血顺着嘴角渗出来,滴在胸口的毛发上。

小徐依然没有松手的意思。

三大队三个人互相对视,程兵就要上去制止,怎么说也是一只看家护院的好狗,没造成实质伤害的情况下就失去生命,他有些于心不忍。

程兵即将张口,却看到了惊人的一幕——那恶犬突然发生了180度转性,眼窝中的红色肉眼可见地褪去,露出清澈白皙的眼白,接着两条前肢做出了家养宠物贵宾犬的动作,合十乞食。

小徐松开手,重新站立,做了一个“坐”的手势,恶犬马上呈狮身人面像的形态,乖顺地坐在地上,甚至撒娇似地用头蹭了蹭小徐戴着护具的手。

电光石火间,它就从一只随时可能危害人身安全的恶犬变成了温顺的“好朋友”。

小徐轻抚恶犬脑袋,随手奖励给它一块带血生肉。

“好,吃。”

听到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声音,走在最前面的廖健迈不动步子,程兵浑身战栗,几乎不敢相信。

小徐松开恶犬,终于回过头,见到三大队三个人,他犀利的眼神竟完成了与刚刚恶犬相同的转变,瞬间变得人畜无害。

三个人跟着小徐,在院内穿梭,那只德牧串的服从性突然变得极高,静静跟在他们后面,时不时摇摇尾巴。

每隔几米,地面上就排布着死亡的树根,脚搓搓泥土,还能翻出一些落叶混着泥水积攒而成的腐殖质,这些平房原来的用途应该类似林场。

成排的铁笼沿平房排列。平房是简陋的红砖墙搭建的,插线板和排水明渠胡乱四散地面,除了大大小小的排风扇,连个像样的电器都没有,屋外的空调外机被拆了,只剩下一个空荡荡的架子,显得屋主对生存环境丝毫不在乎。铁笼却显得非常新,那些铁栅栏一点锈都没生。

笼子里的犬种大多体型不小,基本是杂交犬,跟纯种犬比起来不受待见,也卖不出价格,小徐还是把它们养得很好,每只都毛发锃亮。路过笼子时,都不用小徐做什么动作,那只德牧串往前一站,所有犬都闭上嘴。

这只德牧串是它们的首领,而小徐是德牧串的王。

待了几分钟后,程兵已经闻不到什么恶臭味,那味道换了一种更直白的方式攻击人体,三个人忍不住依次干呕起来,直到进入小徐生活的平房,打开排风扇才有所缓解。

床和灶都是砖烧的,直接接地,朴素但有效。除了必要的生活用具,平房内遍布大大小小的塑料桶,装漆的、装水泥的、装农药的……从外包装看上去,这些塑料桶曾经用途各异,但被小徐精心处理干净后,都变成了给犬类调配食物的器具。

小徐示意三个人随便坐,他则站在一旁,带着一身狗味,静静地望着他污秽与喧哗的狗场。

程兵递上一支烟:“兜了一圈,我没去养警犬,你倒养上狗了。”

“我喜欢跟狗待在一起,不用说话,不用费脑子,比跟人待在一起自在……”

小徐咧嘴一笑。

正是这一笑让程兵万分心痛。从认出驯犬者就是小徐以来,程兵一直觉得眼前的小徐有一种强行嫁接的奇怪感。那黄黑相间的破旧服装、内瓤乱飞的破旧护具、泥泞遍布的高筒靴和油渍粘连打绺的中长发,跟小徐那张七年来没什么变化的脸完全不匹配。没说话之前,程兵打量小徐,总觉得他是在卧底什么任务而故意打扮成这样的。

直到这一笑,程兵意识到,从前那个充满理想的少年已经变成了历经沧桑的男人,他的五官和身体被命运击碎后又倔强地重新组合在一起,外表看着没变,但内里已经天翻地覆。

四个男人窝在这一方砖房里,聊彼此,聊现在,聊国家大事,聊出来后的变化,就是没一个人说过去,说境遇,说说到底是命运怎样的安排让他们在2009年以这样的身份相见。

暮色四合,夕阳把铁笼的影子纷乱地映在地上,像是要给谁的人生下什么绊子。小徐重新拎起几个大桶,开始给恶犬们做晚餐。他就在这些影子之间穿梭,不绕行,不躲避,那影子就直接映在小徐身上。

等小徐快忙活完,程兵喊了一句:“喂完跟我们走吧,你照顾好它们,哥几个照顾照顾你,晚上进城一起喝点。”

小徐不置可否,脸上却荡漾起笑容。恍惚间,程兵似乎又看到了七年前那个跟屁虫,那个明媚的少年。

进城后天刚擦黑,对于夜宵来说时间尚早,这一片的大排档几乎都刚刚开门,仍在进行备菜工作,穿梭在塑料桌椅间最多的人是服务员。

唯有一家完全不同。

“马记夜宵”的招牌虽然不大,但周围做了一圈特殊的LED处理,形成光线滚动的效果,在灰头土脸尚未开灯的街道中鹤立鸡群。

夜宵摊不大,算上择菜的桌子也就将将十张,此刻却已经坐了三四桌。食客的笑闹声和酒杯碰撞声不绝于耳,令其他摊位艳羡无比。

一台被油烟包裹的露天火灶旁,马振坤身着紫色围裙,脚蹬黑色高筒靴,肩上搭着的毛巾和右手的手套颜色一样,都黢黑一片。他刚刚结束一盘硬菜的炒制,简单刷了下锅,便用手指肚直接触碰被火焰直喷的锅内,把最后几滴水擦净,若不是地道的路边厨师,绝对做不出这样的动作。他不用锅铲,右手擎起炒勺上下颠着,食材蹦得老高,又稳稳落回勺中,左手则像精密运转的仪器,定时定量添加调味料。待时机成熟,他拎起一个被扎了几个眼的矿泉水瓶,潇洒地转了一圈,将里面的料油均匀浇在锅边,那火爆的,刺激鼻腔的,独属于这座城市的香气扑鼻而来。

“哎,来嘞,出锅喽!”

随着一声烟火气十足的高喊,马振坤那张不修边幅,胡子拉碴的脸就从烟气中钻出来,他手持一盘浓艳生香的爆炒蛏子,飘然递到食客桌前。

似乎是比着喊,另一头,马振坤的妻子李春秀又接到一桌熟客:“来啦老几位,随便坐,等会儿让老马给你们炒盘我家新菜尝尝!”

把客人迎到座位上,李春秀一抬眼,明明已经看到了程兵等人,却没有过来迎接,接着去忙自己手头的事。

马振坤在桌上放下蛏子后,就被食客抓住走不了了。

“老马,来喝一杯!”

没有座位,老马躬身在桌旁边,在食客的拉扯下有些东倒西歪,他依然笑呵呵的,脸上没有丝毫不快。

“几位吃好哈……”

这位招呼老马的客人有点喝多了,他光着膀子,站起身搂着老马的肩膀。这种亲密接触显然让老马有些不适应,他身子往后躲了躲,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你们猜他以前干嘛的?……不吹牛逼哈,我这兄弟以前是警察,搞刑侦拿过枪,抓毒贩杀过人的……”

桌上的其他食客看着眼前这油腻松垮的男人将信将疑,完全没法把他和“刑侦”“缉毒”等关键词联系在一起。

客人接着讲下去,目光深邃,语气也变得讳莫如深,他单手比出枪的手势,在酒精的作用下,另一只拿着酒瓶的手不太受控制,不自觉地高高举起,稍不注意就洒了马振坤一身。

烟火气顿时消失了。

马振坤表情僵硬地站在原地,其他食客纷纷把自己往后挪了一米,而那位起身的客人酒一下就醒了,他拿起自己脱下的衣服懊悔地在马振坤身上擦着,似乎这样就能弥补。

马振坤依然一动不动。

远处的李春秀发现异样,刚要过来劝,马振坤突然展颜,哈哈笑了一声:“这都不叫事!”

烟火气重新包裹这个夜宵摊,热闹如旧。

那个客人穿好衣服坐下,举止收敛了一些:“老马,是兄弟的话来喝一杯!”

马振坤毫不犹豫地干了一大杯扎啤,嗝都没打,仍然是低头哈腰的态势:“大家慢慢吃,吃好喝好哈……”

2002年那场微湿的雨似乎下了七年,彻底浇灭了马振坤性格中的怒火。

他就是一片被雨水打落地面的薄叶,被踩踏,被捶打,被碾进土里又被挖出来暴晒。

这一切都被程兵等人看在眼里。

程兵走了过去,他的嗓子有些发涩。

“老马。”

马振坤并未认出程兵的声音,他下意识回头,以为又是哪位熟络的回头客。

看见程兵,他路都走不了了,双手无措地悬在半空,任由火灶把锅底烧得红热。

“程队,你回来啦。”

两个人各上前一步,撞在一起,来了一个久违的拥抱,接着,三大队所有人都抱在一起,每个人眼窝都是热的,在这个偏干燥的夜,唯有这一圈友谊湿润异常。

锅、菜、其他食客,马振坤什么都不管不顾了,赶紧热情地收拾出一张桌子,拉椅子让程兵等人坐下,大声吩咐着服务员开酒。

李春秀悻悻地走了过来,没什么好脸色。

“客人还等着上菜呢,生意不做了?”

程兵自然关注到了之前李春秀对他们的不待见,不过他也没什么别的想法,甚至觉得这是自己应该承受的。他带头叫了一句:“嫂子。”

李春秀一脸冷漠,勉强地应了一声。

马振坤面有难色,尴尬起身:“你们先喝着,我炒几个菜马上过来。”

众人连忙站起身,送马振坤离开,每个人嘴上都是“你忙你的”。

看着马振坤一边挎上围裙,一边小跑着过去厨灶的背影,他们心里都有些异样。

菜还没上,蔡彬先举起酒杯——

“兵哥,不管怎么着,咱们三大队今天又聚齐了。得好好喝一个……”

“咣。”

这一声回响极长,从拉长的时空维度来说,它穿过了三大队从成立到入狱的兴衰史,从这一夜的时间维度来说,他则把时间直接快进到午夜。

跟对的人喝酒,刚开始觉得时间慢,喝了很多瓶还是前半夜。可等到众人开始交心,时针分针就像被恶意倍速,所有食客都离开了,夜宵摊只剩下三大队一桌。

桌上残羹剩饭,桌下杯盘狼藉。

大伙儿都喝多了。

马振坤让妻子和服务员先离开,自己晃着身子掏出烟给大家分发。

廖健连连摆手:“都说了,戒了。”

马振坤在烟雾中眯起眼:“我他妈也是贱,你现在不蹭我烟了,倒觉着不习惯了。”

这笑话似乎令小徐非常受用,他又大口撸了两串,洒在上面的香菜照吃不误。

程兵舌头都喝麻了,平翘舌不分地说:“小徐,你以前不是不吃香菜的吗?”

小徐囫囵咀嚼吞咽着:“蹲了四年大牢,别说香菜了,就是给我炒盘苍蝇我都咽得下去。”

这回马振坤笑得最大声,满意地拍拍小徐,好像在说这是他最得意的门生。其他人也跟着笑,苦涩却从笑声中逐渐蔓延。

蔡彬小声问:“老马,你媳妇没事吧,刚才可没给我们好脸。”

“她就那臭脾气,你们别当回事。”马振坤毫不在乎地摆摆手,随后他压低了声音,“别看她嘴上这么说我们,其实心里有自己的一杆秤。我在里面的时候,她自己在外面支摊,有一次听到客人谈论我们几个,说话不好听,她还跟人吵起来了……兵哥,你别往心里去,她其实特别认你。”

蔡彬的目光不聚焦,随意落在远处:“这几年她也不容易,一直在外面等着你。不像我和兵哥家的,早各自飞了。”

程兵背过身去,大口干了瓶中的酒。

马振坤拍了拍程兵的后背,继续说:“是,这几年家里全靠她,这摊子也是她支起来的,干夜摊辛苦,谁干谁知道。我欠她的……”

程兵双手下垂,头埋在桌子底下,那声音闷闷地从地底传上来。

“是我欠你们的。”

程兵再次打开一瓶酒,一仰头就是半瓶下去。

“我这队长,没当好。”

“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小徐已经变得泪眼婆娑,“从来没觉得你欠我的,更没后悔干过警察。”

剩下三人无声且默契,没有碰杯,而是将手中酒一饮而尽,表示对小徐的赞同。

气氛在崩溃边缘,这一方窄窄的夜宵摊再也承受不住任何一句伤感的话。

大家都眉眼低垂,自斟自酌,马振坤已经喝得手脚不协调,他的手机掏到一半就掉在地上,捡了好几次都没捡起来。他眼神直勾勾,双手用力戳着手机,直到响起熟悉的前奏,他嗤嗤笑起来,接着小声哼唱起来。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风霜雪雨搏激流……”

声部中又加入了廖健和蔡彬,两个人互相抱着脖子,命运的苦化作泪溢出眼眶,都蹭到了对方身上。

“历尽苦难痴心不改,少年壮志不言愁……”

最终,程兵和小徐也加入进来。

他们一会儿因为刑警本性唱得慷慨激昂,一会儿又在酒精作用下木讷跑调,直到高潮,每个人都双手握拳,撕心裂肺地把七年来承受的一切都大声嘶吼出来。

马振坤举着手机踩在凳子上,双手尽情舞动着。

“金色盾牌热血铸就!

“危难之处显身手!

“为了母亲的微笑!

“为了大地的丰收!”

夜宵摊无人关注的后厨角落,李春秀根本没走,她就怕这几位前刑警酒后闹出什么事来,所以一直在这儿看着。

听到这或思潮起伏,或怅然若失,或悲喜交集的歌声,任李春秀再把命运的不公转化为对三大队其他人的怨愤,她也被彻底打动了。

她狠狠咬着手背,不让自己哭出声,这位曾经的刑警家属也跟着低声哼唱。

“峥嵘岁月,何惧风流……”

阳光依旧明媚,天空湛蓝透亮,从气温来说诸事皆宜,但从气氛来说,似乎不太适合祭拜。

但三大队五个人还是来到了市第二公墓。

跟其他长眠于此的烈士一样,老张的墓碑朴素至极,上面只有名字、生卒年和遗照,并无更多花哨的介绍。

三大队的兄弟们依次上前,深深鞠了三个躬之后,将水果和香烟等祭品摆放墓前,程兵是最后一个,他手持一杯茶叶占据一半体积的浓茶,轻轻放在墓碑旁边。

做完这一切,五个人都后退一步,恭敬地站在一个略显矮小的老妪身后。

她的身子跟发丝一样孱弱,似乎随时都会倒下,头发却显出病态的黑。那是染发剂的效果,染得越黑,越说明原本的头发白得没法看。

此人正是老张的遗孀胡大姐。

分明无风,她却眯了眯眼睛,回头对着五个人缓缓欠了欠身:“谢谢你们来看他。他最喜欢和你们待在一起,在家里根本就坐不住。”

程兵急忙上前一步扶住她,又顺势把一个信封塞到她手里。

胡大姐突然有力地挣起来,那信封一下就被揉搓出了褶皱。

程兵边递边说:“师母,哥几个凑了点份子。这些年,你受累了。”

胡大姐边拦边挡:“别,你们都刚出来,正是用钱的时候。”

蔡彬也站在胡大姐身边,轻轻拍着对方的后背:“大姐,您就收下吧,兵哥和我们都会舒坦点。”

三大队其他人也低声附和道。

胡大姐哽咽着应了一声,终于把信封放进包里。

还没完。

程兵拿出了自己从刘舒家“抢救”出的相框和三大队合影,角落的烟头戳烫痕迹依然清晰可见。

“还有这个……”程兵用衣角把相框面擦了擦,郑重地递到胡大姐手中,“当年我们破获417大案荣获集体三等功时的合影。师傅一直叫我帮多洗一张,我后面忙,没来得及……你留下做个念想吧。”

三大队看着那张合影,每个人都百感交集,老张领头喊“茄子”的声音似乎还清晰入耳,可眼下,有的人还能观看照片,而有的人却变成了另一张照片,永远定格在墓碑之上。

胡大姐看着照片上笑得栩栩如生的老张和没心没肺的每个人,眼泪终于忍不住滑落下来。

胡大姐接过照片,轻抚两下,没有什么征兆,转身便走。

“我今天有点累了,先回去了。兵啊,还有你们,你们啊……你们……你们都好好的哈……”

等走出三大队的视线范围,她再也支撑不住,放声痛哭。

“别看了,给胡大姐一点空间吧。”

程兵号召大家转过身面向老张,每个人眼里都不胜唏嘘。

“兵哥,”蔡彬嘴上问,眼睛却还看着老张,“你后面怎么打算?”

“我……”程兵正思索着如何表达,马振坤依然快人快语,抢先一步。

“我都替你想好了,我最近想开个分店,开起来归你管,我跟我老婆都说好了。”

墓碑前热闹起来,廖健拦了一步,大声说道:“兵哥性格干餐馆不合适吧,哥,你最懂人,你把你这能耐放到保险行业,我告诉你,绝了!真的,三年有车五年有房!”

其他人也参与进来,叽叽喳喳帮程兵规划着未来,一会儿说这边有人好安排,一会儿说那边工作契合程兵。程兵停了一会儿,来自前同事的介绍,已经摆在面前的道路,最适合自己的还是杨剑涛介绍的保安队长。

可那些都不是他想要的。

程兵突然打断所有人。

“不用了,我要去长沙找王二勇。”

公墓瞬间恢复了几秒的安静,接着便是更大程度的吵嚷,每个人都急切地掏出心给程兵看,发表着自己出来后的看法和感言。

“兵哥,都过去了,这事别再想了。要有这念头,就把我送你的珠子捻一捻,身心清净方为道,退步原来是向前。”

“是啊,我们现在都不是警察了。老蔡说得对,你还有慧慧,平平安安生活才最重要。”

程兵突然咆哮起来。

众人均浑身一震。

程兵一直没抬头,似乎在积蓄什么能量。

“是,这事都过去六年了,我自己也对自己说,程兵,你该忘了!”

这吼声跟当初刘舒的劝慰一模一样。

“我也想忘,我也想有车有房,也想没事拿个佛珠撵着喝喝茶,领悟人生真谛就是平平安安活着……”

程兵的目光扫过每一张刚刚给他建议的脸。

“但每天晚上我睡在床上,想着那个畜生还大摇大摆在外面潇洒快活着,我就睡不着!他杀了那小姑娘,就那小姑娘,现在还躺在司法鉴定中心的冰柜里面,什么时候她才能入土为安!王二勇害了她全家,害了师父,也害了三大队……”

“我不能放过他!”

“我放不过他!”

程兵停顿了一下,似乎在尽力平复自己的情绪,众人等待他恢复,没想到却等到了一轮更大的咆哮。

“那天在派出所,死者父亲递给我一袋茶叶蛋。他说,谢谢我。我心想,你谢我什么啊?案子还没结,你谢我什么啊?”

程兵边喊“你谢我什么啊”边捶自己的胸口,捶得涕泗横流。

“那刻我耳边响起,看守所里一死囚对我说,程兵你面子是囚犯,里子还是个警察。没错,当一天警察,老子一辈子是警察!这案子还没结啊,我放不过他,我也放不过我自己!”

突然,一直站在最远处的小徐上前一步,目光柔和却坚定,代表着这不是他的心血来潮,而是经过多轮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程队,我跟你去!”

他叫的是“程队”。

这下轮到程兵愣在原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