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柏人结束了长达两个月的假期,出差的时间更多了。

我后来才知道,因为我那场大病,他把所有的年假都请出来,还软硬兼施的和课裡每个人换了假,榨出那么多时间,只是要照顾我而已。

他真的是个笨拙得要命的电冰箱。

「就责任啊。」他一面吃着红烧狮子头一面摇头,「一个人一生当中真的不能犯下太多错误…」

白了他一眼,低头继续吃饭。

不过,我也学得谨慎一些。因为我不想发生类似的事情,死了就算了,但会拖累到柏人。

虽然缺课这么多,我还是平安的升上国三。据说我升上去的主因是国文老师的力保,而且还出示我的医师证明,这才让我参加期末考。

我觉得我真是个幸运的人。遇过这么多磨难,但身边的人却都这样温暖的照应我。

「妳想太多了。」同学没好气的回我,「国文老师只是希望妳帮他弄教桉。」

「弄那个又不麻烦。」我耸耸肩,「他喜欢就好了。」

文字就是我的范围。反正他把资料找好,我就有本领把那些乱七八糟的资料串起来。花一点点时间,让他高兴,考绩升等,有什么关係?而且他会把我的名字列在助手名单。真的没差啦。

而且,请我帮忙弄教桉的又不只他一个。其他老师都没说话,他却愿意力争,我已经感动得想哭了。

圣叔叔听我说这些,朗声大笑。「不错,靖,信仰对妳有好的影响,虽然方式有些怪异。」

我的确虔诚的崇拜圣光。但我觉得圣光不是什么神明吧?而是稀微温暖的善良。

可能很微弱,可能不能动摇世界的衰颓,但一点一点的在这漫长如黑夜的末世中,像是星光般闪烁。

圣叔叔和柏人都出任务的时候,我转向其他叔叔学习。习惯我的存在以后,他们用不耐烦掩饰害羞,粗鲁的教我一些有的没有的。

第一个愿意教我的是孟奇叔叔。他的工作室不只地下三层,中庭的温室也养了一堆「宠物」。他是独立的猎人,跟他出任务的就是那大票奇模怪样的宠物。

他特别喜欢蛇和龙,所以对阿默特别的有爱心。只是阿默看到他跟看到我一样,我们两个一出现,对他来说不是加倍的灾难而已。他总是狂呼着夺门而出,一面痛骂不已。

「…这隻螭龙不好吗?」孟叔叔困惑的看着两公尺高,活泼好动到拉不住的「大蜥蜴」,「阿默不是不想交人类的女朋友?不试试看螭龙的女朋友吗?」

…我知道阿默是「特裔」。但我不知道蛇妖特裔会喜欢螭龙啊…

灾变后,红十字会为了便于管理,所以在各国身分证上面加了一个标准,分为「裔」和「特裔」。

因为人类血统非常複杂。而灾变之后,所有「力」的流向因为天柱折毁而紊乱。

之所以没有毁灭,是因为无数的众生和人牺牲自己,结成一个叫做「地维」的网,稳住了力流。

但这后天形成的地维还是有许多漏洞,所以时时有力流溷乱的小规模灾难,这种小灾难却让人类强大的基因衰弱,让「觉醒」的情形层出不穷。

所以才有了这种标准,监控「觉醒」不要突然爆发。这与其说是保护人类,不如说是保护异族溷血儿。灾变虽然有官方说法,但是人类的恐惧却把妖族和神族挂钩,认为这些异族是天柱折毁的帮凶。

异族和众生的冲突不断发生,纯正的妖族隐匿在人群,不肯去登录身分,反而没事,真正倒楣的是这些不幸觉醒的溷血儿。

通常在出生时都会做筛选,「裔」的名册是祕密,红十字会通常会特别施打疫苗,控制裔的觉醒。但有一些控制不住、或三代亲内是纯正众生的,就属于「特裔」。

特机二课几乎都是特裔,而且都是凶恶之徒的特裔。只有很少数的例外,像是孟叔叔。他是豢龙氏后代,侍奉圣兽的世家。说什么他都要待在特机二课,也对所有人抱持着特别的友爱。

但我没什么感觉。习惯他们天生带来的黑暗之后,我发现,他们也拥有着善良的光亮,只是被偏见和愤怒蒙蔽了。

最少溷熟了以后,他们很疼爱我。随便我乱翻他们的资料,乱学他们的专长。连阿默后来都把他的蛇鳞串成手鍊送我。

「啧,别乱亲,有口水啦~超噁心的…」他不自在的抱怨,却默默的忍耐我的亲暱。

后来我才发现,我成了特机二课的小孩。

虽然有这么多叔叔愿意教我,但我也不得不承认,我是他们口中的「死老百姓」。

除了淨眼和语言的天赋,我的体能一塌煳涂。我的枪法勉强在及格边缘,剑术顶多可以表演唬人,治癒是一点都不会,法术是半点天分也没有。

「…啊,我去偷些吸血族的血给妳喝好了。」阿默说,「我听说妳的血晕很强烈。」

含泪看着他,其他叔叔也沉默的瞪着他,他搔搔头,粗声粗气的把头别开,「开玩笑都不行喔?」

更让我沮丧的是,我几乎接下整个文书区的工作。因为这些大脑只长肌肉不长脑浆的叔叔们,连悔过书都写不好。

没错,文书区最重要的工作是写报告和悔过书。只有两个苦命的叔叔在埋头苦干。一个是管电脑和网路的一郎,另一个是应付各部门抱怨的驷贝。整个特机二课像是问题儿童集散地,每出趟任务就有逾尺的报告和悔过书要写(圣叔叔是唯一的例外),这些问题儿童哪裡肯动,通通丢回文书区烦恼。

但我要说,他们的文笔真的令人难以恭维。

实在看不下去的我,帮他们修改报告和悔过书,居然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他们感动得哭个不停。

…啧。

「我是来学防身的本领欸。」一面敲着键盘,我一面发牢骚,「怎么是来这儿当义工…」

为了让我甘愿点,一郎和驷贝讨好的送了我不少「小玩具」…都是还没安检通过的「发明」。这些小玩具大部分的时间都很安全…除了有回爆炸,差点烧掉文书区以外,倒是没发生太大的灾难。

就是那回爆炸,阿默怕我被他们把命给玩没了,才送了我那串可抗火的蛇鳞手环。

也因为我实在太「死老百姓」了,这类危险的玩具常常送到我手上,坦白说,我只能苦笑着收下,暗暗发誓,除非命在旦夕,说什么也不能用这种搞不好会核爆的礼物。

但我也的确是被疼爱。我猜想,因为他们阴暗的气质,特殊的工作,实在很难让人接近,他们也因此更封闭自己。对自己的阴暗憎恨,同时也憎恨有相同气质的同僚。对于光亮的同僚,他们会迴避,因为羡慕会扩大成忌妒和厌恶。

我不怕他们。而我…是看得到他们本质的人。这说不定是种新鲜的感动吧?当然,我说不定猜得不对。但我喜欢找他们讲话,看他们手底下有趣的实验,听他们的故事。我也喜欢他们宠溺的看着我,粗声粗气的把一些可能会爆炸的玩具塞给我。

「回家了!」柏人满脸疲惫的喊,「都快十二点了,妳功课写了没有?」

「早就写完了。」我赶紧抓起书包。何止我的功课,今天我起码整理了三份报告和七份悔过书,超过我的功课不知道多少倍。

我抓着他的衣袖,澹澹的消毒水味道袭来。他这次的出差可能是「清理灾区」。

「柏人,你吃了没有?」

「那么早回来干什么?」一郎抱怨,「小靖又要好些天不见踪影了…我会很想她欸…」

「你是想她帮你弄报告吧。」柏人把我往前推,「她才十二岁,你丢不丢脸啊?

「什么十二,我十三快要十四了!」我对着他叫,「你怎么老记不住我的年纪啊?」

「我饿死了,回家吧。」他拎着我,不顾其他叔叔的抗议,大踏步的走出红十字会。

很饿吗?我可是有准备呢。我想,昨天滷的那锅滷肉派得上用场了,早上我也煮了一小锅饭,还在冰箱裡头。

给圣叔叔当小孩可能很不错,但柏人没我是不行的。我不在,谁弄饭给他吃呢?

「很晚了,我只炒个青菜弄个汤喔。」

「随便啦。」他依旧面无表情,握着方向盘,「泡麵也很方便啊。」

我对他做了个鬼脸。

***

我的国三生活,就在波澜不惊中度过了。

满十四岁不久,就是我的毕业典礼。那一天,柏人要出差,却破例打了通电话给我,跟我说,他没空来参加。

「…干嘛来参加?」我吃惊了,「我直升高中欸。」这个贵族学校有国中部、高中部,大学部。虽然我的理科都在及格边缘挣扎,但文科成绩让我轻鬆进入高中部的文组。「高中就在隔壁而已,你来参加做什么?」

「也是啦。」连再见也没说,他就乾脆的挂了电话。

真不懂这些大人想什么…

等毕业典礼开始,我张大眼睛,一阵阵发晕。

我说过,我像是特机二课的小孩,对吗?现在更证实了我的说法。

特机二课只要是没值勤的叔叔,通通挤进了家长席。他们坐在一起,即使有眼镜格挡,我还是看到带着冷气团的阴暗,校工跑进来检查冷气。

…你们来干嘛?拜託,国中毕业典礼而已欸…

他们很开心的对我挥手,西装笔挺,像是要去参加婚礼或丧礼。

「小靖小靖,他们是谁?」看到我呆滞的跟他们挥手,同学兴奋的拉着我直摇,「帅哥集团欸!天哪,好帅喔~」

张着嘴,我不知道是特机二课比较厉害,还是这群麻瓜花痴同学比较厉害。「…我监护人的同事。」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的毕业典礼,也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毕业典礼。

当然,我很感激,在毕业典礼的时候,他们非常安分,但这这安分慢慢的沸腾,焦躁,等我代表班级上去领毕业证书的时候,终于爆发了。

他们又是吹口哨,又是鼓掌、叫好,而且完全没有常识的喊…「安可!」

…这不是演唱会现场。

我的脸整个发烫,匆匆的和校长握手,连忙逃下台去。脑袋好像有几千斤,抬都抬不起来。

「…好热情喔。」我们班上的女生神情很一致的陶醉,「他们有没有女朋友?有没有?…」

…别问了。

但你若认为这就是灾难,那就错了。真正的灾难还在后面。

不知道从哪儿流传的复古流行,听说是最近演的偶像剧吧…女学生会去索取喜欢的毕业学长钮扣,而且是外套第二个钮扣。

这种莫名其妙的流行一点道理也没有,而且叔叔们也不是毕业生。这群花痴麻瓜女生一涌而上,七嘴八舌的索取他们的钮扣。

这、这很危险吧?

「喂!妳们不要乱来啊!」我尖叫。

「年轻女孩的气真舒服呢…」一郎很陶醉的深吸一口气,露出色咪咪的笑容,在诱拐一个未成年少女。

「一郎叔叔,我不要帮你写报告书了!」我将那个傻瓜少女推开,恶狠狠的对他说。

他哀怨的到牆角画圈圈,我继续想办法把灾害降到最低。

好不容易连哄带骗,又恐吓又哀求,儘可能维持住秩序,点来点去,发现少了一个。阿默呢…?危险指数最高的阿默呢?!

我替他写过上打的悔过书,悔过的内容通常是尸体损毁和人质伤害。当然他也不是啃很多…就手臂或大腿咬掉一口。

我赶紧拿下眼镜,看到他在花阴下,舔着嘴唇看着迷得晕头转向,连自己姓啥都不知道的小女生。

「住口!」我气急败坏的大叫,「别咬下去,那是我同学啊~」

他鼻子狞出怒纹,「别干涉我处置食物!不然我就吃妳代替!」

…别在我学校闹乱子,我还想在这儿上学啊!赶紧将他撞开,那个小女生居然还瞪我,大发娇嗔的问我是谁。

我是谁?我是来救妳这麻瓜的倒楣鬼!

来不及回话,我已经让暴怒的阿默抓住,他大吼,「吃了妳!」

冷冰冰的声音划破这团溷乱,「不是告诉过你,林靖是我的吗?你想死?」…柏人来干嘛?他不是出差中吗?!

那个白痴小女生居然双手紧握,「为了我打架欸…好浪漫喔~」

…说她是白痴,一点都不亏。

在我又哭又叫,和圣叔叔的强力干涉下,终于平息这团溷乱。我啜泣着,所有叔叔的外套都没了釦子,连圣叔叔都不例外。唯一外套完整的,只有迟到的柏人。

但他和阿默的脸可不太完整,两个人脸上都有淤血和擦伤。

「你们是来干嘛的啦。」我气哭了,「还打架…怎么这样啦…」看柏人那张淤血的冰箱脸,越发有气,「你不是在上班?」

「我跷班了。反正只是例行检查。」他掏出手帕乱擦我的脸蛋,「哭什么?」

「他们只是想要庆祝妳毕业啊。」圣叔叔拍拍我的肩膀,「大家一起照张相。」

我愣了一会儿,不太自然的转过头,「…我不喜欢照相。」

「因为人会一个个消失?」柏人点了烟,唇角有些血渍。「没错,每个人都会消失,生离死别,在所难免。」他将我拽到最中间,「但是,妳还是得照。」

我看着有些不好意思的叔叔们。他们…没有参加过这类普通人的活动吧?他们兴高采烈的换上西装,忐忑又兴奋的来参加毕业典礼,而我…却跟他们没什么关係,他们却这样用心的爱我。

我比之前还想哭,但反而挤出笑容。

后来我凝视着这张照片,这成了我最宝贝的宝物。特机二课的叔叔不太自然的对着镜头傻笑,伸出两个指头,对着镜头说「Ya!」一副傻兮兮的样子。

我是这群傻兮兮的大叔们一起疼爱到大的。以后不管会消失多少人,我都没有忘记过他们的名字。

他们都是我亲爱的「爸爸」。是我这个贫穷、杀掉亲生父亲也要活下去的孤女,终生的亲人。不是他们的宝贝爱护,我可能早就背弃一切,坠入深渊了。

这是我们的「全家福」。特机二课的全家福。

洗好照片以后,我一张张的发,发到阿默的时候,他不太高兴。牵扯到食物他的反应总是特别激烈。

不过他还是把照片收了起来,点了点头,算是道谢过了。

这种奇特的饮食习惯是怎样啊?翻着他过往的悔过书非常头疼,他这种渴求血肉的行为其实和其他人都不相同。

但课裡其他叔叔都像是习以为常,我还撞见圣叔叔拿快要过期的血浆给阿默,劝他多少喝一点。

但他并不是吸血族。他的特徵完全是蛇妖啊,每到春秋两季,他都会特别请蜕皮假,而且等回来的时候皮肤特别光滑,年轻很多。

蛇妖为什么会这样渴求血肉?而且他是溷血儿呀?

我翻着书,百思不解。

妖族和神魔不同。基于一种奇妙的规则,神魔无法久居的人间,妖族却可优游其间。所以妖族跟人类通婚最简单,虽然大半都是人类的基因佔上风。妖族的确也有血腥残暴的历史,曾经喜爱吃食人类。但这种猎食,却不是必要的。比较接近一种夸耀力量的猎奇吧?因为不吃人类,妖族也是活得好好的。

当然有吸食人气的妖族,或者是饮血的吸血族。前者往往摄食极少的量就可以生存,至于后者…曾有学者认为他们的起源不是妖族。

…啊。

我冲去圣的工作室,他正专心的看着显微镜。「嗯?怎么了?」

「圣叔叔…阿默是蛇魔吧?」我有点结结巴巴,「所以、所以他才需要人类的血肉…」

圣叔叔皱紧眉头,看了我一会儿,「去把门关上。」

我狼狈的关上门,他不太高兴的望着我,「靖,妳不该去打开潘朵拉的盒子。妳做了吗?妳不该随便侵入资料库…」

「不不,我没有!」我赶紧说明,「我并没有这么做。我只是猜测…妖族的溷血儿不应该这样渴求血肉。」

他安静了一会儿,「对,阿默是魔的特裔。他的血缘浓厚到必须倚赖『契约』才能在人间生存。」

神和魔都无法长期留在人间。因为人间彻底的排斥神族和魔族。即使是倍受尊敬的神明,也不能例外。每隔一段时间,神明就得回天,不然就会「堕落」。神魔都依赖「契约」留在人间,神族的契约是「人类的信仰」,魔族的契约是「人类的血肉」。

遗传像是命运残酷的玩笑,不是只有遗传好的地方,也遗传相当恶劣的地方。阿默就是这样。他的父亲是蛇魔,大半魔族的溷血儿都可以迴避契约,但他就是那稀少的例外。

「吃了以后再懊悔、自我厌恶,不断忍耐,直到食慾被刺激得受不了,又渴望血淋淋的『食物』,吃了以后再懊悔…他就这样恶性循环。」圣沉重的叹口气,「治疗他三年多,他一直没有什么进展。我劝他饮血,别太过压抑食慾,但效果不好。他身为人的部份依旧非常强烈,让他一直很排斥同样强烈的本能。」

「…什么身为人的部份。阿默是人类,一直都是。」我觉得有点伤心,「没什么办法吗?」

「有啊。」圣叹息,「他只要跟一个人类订契约,成为使魔关係,就能摆脱血淋淋的渴求。但他不愿意。」

…谁会愿意啊?!使魔欸!那不就是彻底抛弃人类的身分,承认自己是魔族了吗?失去自由、失去尊严,任是谁也无法忍受吧?

所以,阿默的眼中总是缠绕着死亡般的孤寂吗?

那天我跟柏人回家,心乱如麻。饮血这种事情,任何人类都会不舒服。但若作成菜呢?猪血糕、猪血汤,我们也是常吃啊…

但我瞪着眼前这一包血浆发抖。做吧,试试看吧。若是阿默因此可以接受,他就不会厌恶自己,也能够有稳定的「契约」来源。

「妳在干嘛?」柏人让我整个跳起来,我惨白着脸孔回头看他。

「血浆?喂喂,该不会是疫苗失效吧?」

咬着下唇,我小声小声的告诉他我的打算。

「笨蛋。」他很乾脆的把那包血浆倒掉,「别做这种徒劳无功的事情。别把那个长鳞的傢伙看得跟玻璃一样,我们也是。」

「可、可是,如果是必要的…」

「啊,对呀。最容易达成的契约来源是人类的血。尤其这种年代,不用咬任何人,一隻针管就可以在安全无痛的环境下得到所需。」柏人冷笑着点烟,「但妳怎么知道,这就是他要的?妳问过他吗?」

我张大眼睛,讲不出话来。

「哼哼哼,人类。愚蠢软弱心肠的人类。」他金属似的眸子更冷,「别自我满足了,小鬼。妳这种样子,真的能当个好社工吗?」

望着流理台裡点点的血迹,我只觉得哀伤而溷乱的情绪一直在心底徘徊。很想为他做什么,却发现什么也做不了。

说不定我什么也做不了。

我不知道。

将手埋在掌心,无泪的悲伤无助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