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的晚上,浦诚忠告诉叶霓他第二天要到波士顿去见晓华,问她是否想带儿子一起去玩玩。叶霓听了脸色不悦地说:“孩子上午要学画,下午要去练跆拳道,哪有闲工夫去玩。”心里烦躁却也说不出什么。
浦诚忠的邀请是“技术性”的,目的在于告诉叶霓我到那里没有什么猫腻,你完全可以跟着的。叶霓说不去正中他下怀,否则一路上只怕叶霓又要找他的茬闹别扭了。
周六一大早他就起来了,吃过早饭,叶霓和儿子还没起床呢,他就上路了。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来到波士顿,他依旧记得秋棠和晓华的住处,直接来到了楼下,给晓华打电话。
晓华还赖在床上看书,听到电话铃响,一看表还不到九点。接起来,浦诚忠说他已到了楼下了。
晓华说:“我们不是约好十一点的吗?你怎么现在就来了?你早晨几点就起床了?”
浦诚忠在电话那头“嘿嘿”傻笑:“我周末没事,睡不着就起来了,起来了没事干就提前过来了。”
晓华明白他的心思,心里酸酸的,顿了顿说:“那你上来吧,我给你开门。”
晓华匆匆套上件衣服,给浦诚忠开门让他进来。跟他说随便坐,自己就进卫生间洗漱去了。
浦诚忠坐在客厅沙发上,打量着室内陈设,心里五味杂陈。这屋子里的家具都是他们原来家里的,沙发、茶几、厨房的桌子,以及许多小摆设,甚至那几盆常青盆栽,看在眼里是那么的熟悉和亲切。
早晨的阳光透过窗玻璃射进来,让他眯了眯眼睛。这个屋子没有他们原来的家大,也没有他现在的家大,却是如此的温暖和舒适,是他久违了的家的气息。
浦诚忠两眼发涩,坐不住,起身来到厨房。
依旧是窗明几净,整洁清爽。他随手打开右上角第二个柜子,果然那里摆放的是茶壶和茶杯,他再打开右下角的抽屉,在里面找到了茶叶。
烧水的壶一定在最下面的橱柜里。
秋棠放东西的习惯不变,他在这里根本没有找不到东西的烦恼。
烧上了水,准备给自己泡壶茶。
晓华冲完澡出来,一边擦着头发一边对浦诚忠说:“你要喝茶的话,烧水的壶……”一看水都烧上了,茶壶茶叶都拿出来了,浦诚忠正呆呆地盯着茶壶,不知在想什么。
晓华打量着父亲,心里也是百感交集。轻声问道:“爸,你现在的生活还好吗?”
浦诚忠听到晓华这一声“爸”,再也忍不住,眼圈红了。他掩饰着拿起茶叶往茶壶里放,一边说:“我还是老样子,换了学校,还是做原来那个领域的研究,换汤不换药。”
问晓华:“你怎么样?”晓华和他聊了几句学校的事儿。
正说着,水开了,浦诚忠冲好了茶,第一遍水倒掉,再续上水,倒在杯子里,端起来放到鼻子下面轻轻闻闻,沁人肺腑的香气袅袅升起,他闭了闭眼,这个茶壶,这个茶杯,这种茶叶冲出来的才是他喝了多少年的茶的味道啊!
想起一件事,问晓华:“你妈呢?”
晓华说:“她加班去了。”
“她还在做实验员?做细胞培养那摊活儿?”浦诚忠随口问道。
在实验室中做细胞培养的人不分昼夜周末,只要到时间一定要去检查结果或进行下一步,否则细胞分裂的周期一旦过了,就会前功尽弃。浦诚忠看秋棠周末一大早就去干活,猜测她干的是养细胞的工作。
晓华耸耸肩:“我妈她忙得很,周末加班是常事,有时半夜还起来干活。”
其实秋棠半夜是和国内的人打电话联系业务,浦诚忠听了以为秋棠真的又在做细胞培养,心里有点酸涩,秋棠过得这么辛苦。以前,他都会帮秋棠筛选实验室中相对责任小的不用加班加点的工作做,现在的秋棠身体差,年纪又大,一定是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所以才去干别人都不愿意干的活,他默默地想着。
“那她今天不回来了?”
“中午我们去吃饭的时候我打电话叫她。”晓华说道。
父女俩好久没有这样坐到一起聊聊天,彼此都有点生疏,但是又特别想亲近,尤其是浦诚忠,太用力了,反倒不自然了。
晓华心里怅然若失:即使是有血缘关系的亲情,也经不起伤害,终究会留下印记。父亲是对自己影响最大的人,她和父亲曾经那样的亲密无间,可现在无论怎样努力弥补,只怕也回不到过去的状态了。
晓华起身给秋棠打电话,告诉她爸爸已到,中午十二点他们在一家四川餐馆汇合。
她跟浦诚忠提议到他们学校走走,浦诚忠说好,跟着晓华出了门。
到了中午,晓华将浦诚忠领到了川菜馆,找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并告诉带位的小姐有一位女士等一会儿会来加入他们。
秋棠和带位小姐走过来的时候正好电话响了,她低头看电话显示,浦诚忠瞥了她一眼,竟然没有认出她来。
秋棠老远就看到他们父女坐的位置,所以边听电话边走到他们身边,浦诚忠再看一眼,一下子跳了起来:“你!你!秋棠……你!”
晓华睁着大眼盯着,眨也不眨地,生怕漏了好戏,看到浦诚忠的样子她嘴角禁不住上扬,使劲憋住不让自己笑出声来。
就等着这一刻呢!
她虽然心结打开,不去恨她爸,不等于她不怨,不等于认同他的行为。眼看妈妈现在脱胎换骨一样,她心里就想看看爸爸看到妈妈之后的表情,她有点孩子气地想打击打击他,让他后悔,让他知道她们离开他过得更好。
秋棠站在那儿聚精会神地听着电话,然后简单地说了几句,挂掉电话,这才转头看向浦诚忠,浦诚忠张大的嘴这时还没有闭上呢!
他们不过两年的时间没见,在浦诚忠眼里,秋棠简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离婚前后她骨瘦如柴,风一吹都能给她吹跑了,眉头紧锁,失魂落魄,两眼无神,脸色苍白得跟鬼一样。
而眼前的秋棠脸色红润光泽,眼神温和平静,哪里找得到半点忧郁的影子。身上穿的是一套宝石蓝色的职业套装,整个人显得那样干练利落,她身上的娴静气质隐隐地透过职业装流露出来,看着是别有韵味。
秋棠出国后一直都留着披肩长发,这样就不用定期到理发店剪发了。美国的服务行业都贵,理一次发,不仅要付理发费,还要给洗头的剪发的人小费。为了省钱,头发长得太长了秋棠就让浦诚忠帮她剪短一些。现在的秋棠是短发,发型简直和杂志上的模特一样,烫过了之后又削出型来,衬得她下巴尖尖,年轻妩媚了好多。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秋棠!他从来不知道秋棠可以这么漂亮、光彩照人!
他呆在那里,半天说不出话来。
秋棠也在打量浦诚忠,他胖了,明显地能看出肚子了,头发灰白了些,脸上皱纹也深了。
浦诚忠终于开口说:“秋棠,你年轻了许多,我都不敢认你了。”
秋棠摸摸脸,笑道:“看你说的,怎么会,越长越年轻那不成了妖怪了。”
浦诚忠继续说:“不光是长相,还有你的精神状态,这么自信,有股子干练劲,真像是你没结婚时的样子。”
秋棠又笑:“还干练呢,天天跟个上了套的驴一样。唉,给资本家卖命,他要榨干你的最后一滴血的。不信你问问晓华,光是为学英语我觉得皮都被剥掉了好几层。”
浦诚忠目光复杂,他无论如何没有想到秋棠在离开他之后,不仅没有枯萎,简直重新焕发了青春,连口才都比以前好了,原来她哪里会说这种玩笑话。
以前怎么会觉得她平淡无味?
他这边还在愣神呢,秋棠已经招呼晓华点菜,二十多年的夫妻不白做,他喜欢吃什么,点什么菜,不用多费口舌,几下就搞定了。
在别人眼里,他们一家三口,温馨甜美,其乐融融。
其实,每个人心里,都在翻江倒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