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姆逊开始发问:“瑞秋小姐,那天晚上只有你和你的女佣俩人在屋里时,对于在东厢房走廊上看到的人影,你有什么看法?”
“是个女人。”我的回答十分肯定。
“你的女佣却同样十分肯定,她认为那是个男人。”
“胡说八道!”我急忙插嘴,“丽蒂根本连眼睛都没睁开过。她一害怕就会闭上眼睛。”
“那么,你从来没有想过那天晚上再次闯进屋里的人可能是个女的?实际上也就是你在走廊上看到的女人?”
“我有理由认定那是个男人。”就在说话的时候,我脑海牛想起了那个珍珠袖扣。
“现在,我们总算切人正题了。”他面露微笑,“请问你的理由是什么?”
我略为犹豫了一下,他脸上笑意尽退。
“听着,如果你有理由相信,那天午夜来访的人确实是阿姆斯特朗先生,隔天夜里他又再度闯入,那么你就该告诉我实情。我们总不能视一切为理所当然。
举例说来,如果闯入屋里的人让铁棒掉在地上,还在楼梯上留下刮痕——没错,我当然知道这仟塞一如果这个人是个女的,那第二天晚上她为什么不会再回来,且在螺旋楼梯上碰见阿姆斯特朗先生时,惊吓之余或是为了别的原因,而开枪杀死他?”
我固执地重抒己见:“那是个男的。”
又因为再也想不出什么理由来支持自己的说法,我就把那个不成对的珍珠袖扣的事告诉了他。他听了大感兴趣。
我才刚说完,他就问:“可不可以把袖扣交给我?或者,至少让我看一看?
它可能是很重要的线索。”
“我描述给你听,不行吗?”
“亲眼看看比较好。”他投来犹疑的目光。
“哦,真是非常抱歉。”我尽量用冷静平稳的语气说话。“我把它搞丢了。
一定是从我梳妆台上的盒子里掉了出来,但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了。”
不论对我的说辞有何看法,他都未做表示,而我知道他其实心存疑问。他要我把袖扣描述得详细一点,我照办了。与此同时,他瞥了一眼从口袋中取出的明细单。
“一组压花袖扣,一组镶有小珍珠的平面晚宴袖扣,还有一组钻石和翡翠镶成女人头型、造型独特的袖扣,就是没有提到你说的那种袖扣。可是如果你的说法没错,阿姆斯特朗先生那一夜必定一边戴了一个完好的袖扣,另一边也许戴了一个不相匹配的袖扣。”
我没有想到这一点。如果闯入屋里的人不是被杀的男子,那么那一夜是谁进到屋子来了呢?会是谁呢?
“有很多不寻常的事跟这个案件有关。”杰姆逊接着又说,“葛屈德小姐作证,说她昨晚听到有人转动锁后又打开了门,几乎同时也响起了枪声。瑞秋小姐,奇怪的地方就在这里,阿姆斯特朗先生身上并没有带钥匙,门锁和地板上也不见钥匙的踪影。换句话说,证据明确地指向同一件事,就是阿姆斯特朗先生是屋内有人接应才进得去的。”
“不可能。”我插嘴说,“杰姆逊先生,你知道你话中隐含什么意思吗?
你知道你实际上是在指控葛屈德让那个男人进屋的吗?”
“不尽然。”他露出友善的笑脸,“事实上,瑞秋小姐。我相当确定她没有做这种事。但是如果你和她俩人都只故意告诉我一丁点儿的实情,我能怎么办呢?我知道你在花床上捡到东西,可是你不肯说出那是什么东西;我知道葛屈德小姐回桌球室去拿东西,可是她也不肯说出那是什么东西;你找到袖扣之后,曾怀疑那个袖扣出过什么事,却不愿意告诉我。截止到目前,我难确定的是:我不认为那个弄掉了——我就直说吧,高尔夫球杆,而吓到你的深夜访客是阿姆斯特朗。我还认为,他能进到屋里是因为屋里有人让他进去的。那个人是谁呢?是丽蒂吗?”
我愤愤地搅动杯内的茶,然后说:“经常听人说,主事者的助手通常是快活的青年男子。——个男人的幽默感似乎跟他职业的份量成反比。”
“一个男人的幽默感经常是残酷野蛮的。”他毫不隐讳,“对女性而言,它就像被熊紧抱住一样,会留下疼痛的抓痕。我不知道哪样会更凄惨。”
他突然抬起头来:“托马斯,是你吗?进来吧?”
托马斯就站在房门口,一脸的恐惧和忧虑。我一下子想起了放在小木屋里的猪皮旅行袋。他踏进房内,两后垂放于身侧。就站在房门边上,隐藏在他浓密灰色眉毛下的双眼,紧即着杰姆逊:“托马斯。”杰姆逊的口气颇为友善,“我叫你来,是想你告诉我们,在发现阿姆斯特先生葬身此地的前一天,你跟山姆在俱乐部里谈了些什么。让我想一想,你是星期五晚上来这里见瑞秋小姐的,对吧?然后是星期六早晨才来工作的?”
不知怎么的,忽然,托马斯一副如释重负的表情。
“是的,先生。事情是这样的:阿姆斯特朗先生和他一家人去度假,我跟华生太太就留下来看屋子了,一直到屋子租出去为止。华生太太在这里待得久了,胆子也不小,所以她睡在主屋里。我呢,一直碰到一些怪事,我曾经跟瑞秋小姐提过,所以我睡在小木屋里。后来有一天,华生太太来找我说:‘托马斯,该你去睡主屋了。我被搞得神经兮兮的,再也无法睡主屋了。’可是,我在心里衡量了一下,如果她都没胆量了,我也没胆量。结果谁也没去睡主屋。后来是华生太太晚上待在小木屋里,我就去俱乐部找了个工作。”
“华生太太有没有说是发生什么事才吓到她的?”
“没有呀,先生。她就只是怕了。到星期五晚上我来见瑞秋小姐之前,我所知道的就是这些了。那天晚上,我走出俱乐部会馆沿着小路,穿过山谷过来,回去也走同一条路。结果在谷底小河边,差点撞到一个男的。他背对着我,站在那里弄着那种袖珍型电灯之类的怪东西。不过,那个东西坏了,才刚亮起来,一下子就灭了。我走过他身旁时,瞄了一眼他的上衣和领带,虽然没看到他的脸,可是我知道他不是阿姆斯特朗先生,因为他比较高。此外,我回到俱乐部会馆时,阿姆斯特朗先生还泡在整天玩着的纸牌游戏中呢。”
“然后第二天早上,你又顺着同一条小路回到这里了?”杰姆逊纠缠不休的追问。
“第二天早上我又顺着同一条小路回到这里。在前一晚看到那个男人的地方,我还捡到了这个东西。”
杰姆逊接下托马斯拿出的小东西,然后把它摊在手掌中,移到我的眼前。是另一个不成对的珍珠袖扣。
然而,杰姆逊还无意结束对托马斯的问话。
“所以你就拿给在俱乐部的山姆看,还问他是否知道有谁配戴这种袖扣。山姆就告诉了你。山姆是怎么说的?”
“嗯,山姆他透露说,他曾在一件衬衫上看过这种袖扣,而那件衬衫是贝利先生的。”
“托马斯,我要扣留这个袖扣一阵子。 我知道的就是这些了,晚安。”
托马斯慢慢走出去时,杰姆逊眼光锐利地看着我。
“你看吧,瑞秋小姐。贝利先生硬是要让自己跟这件事扯上关系。如果贝利先生上星期五来此想见阿姆斯特朗,却失之交臂……如果,我是说如果,他真的这么做的话,在次日夜里,见到阿姆斯特朗进到屋里来后,难道他不会照原来的打算将阿姆斯特朗杀害吗?”
“可是动机是什么?”我有些开始喘了,“他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想,可能找得出动机。自从在商人银行当出纳的贝利,差点给阿姆斯特朗揪出法律上的纰漏之后,他们俩人就交恶了。还有,别忘了这两个人一直都在追求你的侄女。贝利的逃走也对他极为不利。”
“你认为是哈尔斯帮他逃走的吗?”
“你认为呢?现在假设我在现场,模拟那天晚上的情形。贝利和阿姆斯特朗在俱乐部曾吵了一架,我是今天才知道这件事的。之后呢,你的侄女带贝利到这里来了。而妒火中烧、恼羞成怒的阿姆斯特朗好像就是走的那条小路,尾随他们两个来此的:他走进桌球室那一侧的厢房——可能是敲了门后,你侄子开门让他进去的——有人就站在里边的螺旋楼梯上朝他开枪。杀死他之后,你侄子和贝利立刻离开主屋,朝车库的汽车走去。他们选择较低平的路来开,以防别人听到马达声。等你下楼来的时候,一切已归于平静。”
“葛屈德可不是这么说的。”我提出反驳。
他点了根烟之后才开口。
“葛屈德小姐是在第二天早上才提出说明的。坦率地说,瑞秋小姐,我并不相信她说的话,那只不过是一个担惊受怕的女人坦护她爱人的说辞。”
“那,今晚在待洗衣物滑道间的这件事又怎么说?”
“这件事是有可能扰乱我对本案的整体看法,我也还没有到下定论的时候。
譬如说,我们可以回到玄关那儿的人影上。如果那一夜你从窗子里见到的人影是个女的,我们可仅从其他的前提着手,或者等我们找到你侄子时,他的说法又能让案情有新的转机。很可能他把阿姆斯特朗当成盗贼而开枪,后来对自己所做的事深感震撼,就逃走了。可是,不管是怎么样,我敢说他离开的时候,尸体已经躺在这里了。阿姆斯特朗先生大概在十一点半的时候离开俱乐部,表面上说是要在月色下散个步。当枪声响起时,正是凌晨三点。”
我一脸疑惑地靠着椅背,觉得那一夜似乎全是重大事件,要是我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就好了。葛屈德会是逃到放待洗衣物滑道间的人吗?这样的话,在小木屋附近的车道上出现的那个人是谁呢?我在小木屋客厅里看到装有金色瓶盖的瓶罐的化妆袋又是谁的呢?”
杰姆逊终于要起身离去时,已经是深夜了。我送他到门口,俩人一起从门前俯视下面的山谷。卡色诺瓦小镇的旧式房子在谷中排列整齐,还有葱郁的树林和平静的气息。越过山谷。则是绿林俱乐部的灯光在山丘上闪烁,甚至还能看得见车道旁两排弯曲成行的路灯。我又想起关于俱乐部的谣言。
在这间由城里一群有钱人创建的俱乐部里,我知道他们大部分的时间是花在饮酒赌博上,打高尔夫球只是障眼法罢了。一年前,俱乐部里还发生一次自杀事件呢。
不久,杰姆逊踏上通往镇上的捷径而去。我站在原地,时间一定是深夜过十一点了。惟一的声响是从身后楼梯上的大钟传来的单调滴答声。随后才察觉到有人正从车道上跑过来。一眨眼的时间,一个女人跳进从敞开的大门倾泄流淌的灯光中,抓住了我的手臂。原来是萝茜!可是,现在的她陷入因惧怕而失控的激动状态,一手还——这不是很重要——抓着我的一个瓷盘和一只银匙。
她紧抓着盘子不放,一直看向身后的暗处。我把她带到屋里,拿走她手中的盘子。然后,低头看着全身颤抖、蹲在门边的她。
“怎么了?你的男友没有好好享受他的大餐吗?”
她无法回答我的问题,只是看着仍然握在手中的汤匙,像是不知道自己拿的是什么似的。然后,她将眼光移到我身上。
“我知道你想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送给他的感受,”我接着说,“可是下次你最好是拿法国出产的瓷器。因为它比较容易找到相同的样式配齐,也没有那么贵。”
“我没有男友,在这里没有。”她终于顺过气来,跌坐在椅子上,“瑞秋小姐,有人在后边追我。”
“他把你追到屋外,又追回屋里吗?”
她哭了起来。不是小声的哭泣,而是歇斯底里的嚎啕大哭,我用力摇了摇她,叫她停下来。
“你是怎么回事?难道没有一点基本常识吗?坐起来,告诉我所有发生的事。”
她坐直身子,又吸了吸鼻子说:“我正要从车道上走过来——我打断她的话:“你最好从拿走我的盘子和银器、走下车道的那会儿说起。”可是眼看她又快要歇斯底里起来,我只好放弃了。“好吧,你当时从车道上走过来——”
“我手里提了一篮……一篮银器和盘子。因为怕打破这个盘子,才把它拿在手上。从来这儿的路上,有个男人从树林中走出来,像这样伸出手臂挡住我的去路,对我说:‘不要走得这么急,小姑娘。让我瞧瞧篮里有什么东西。’”
她激动之余,站起身来抓住我的手臂。
“就像这样,瑞秋小姐。他还说:‘就是你!’他这么一说,我就像这样低头从他的手臂下钻了出来。他伸手抓住篮子,我就放手丢下篮子,然后拔腿飞跑。他在后面追我,追到树林的地方就停下了。哦,瑞秋小姐,我知道那个人就是凶手,我敢打包票。”
“别傻了!不管是谁杀了阿姆斯特朗先生,他一定知道要离这幢房子愈远愈好。”
可是她在歇斯底里了,看情形是问不出篮子掉在哪儿、篮子里放了什么、或是她为什么要到屋外去了。她全身颤抖,我甚至怀疑她是否听进去了我说的话。
“上楼睡觉去吧!还有记住,如果我听到你跟其他女佣说起这件无中生有的事,我就从你的薪水里面扣掉我在车道上找到的碎盘子的钱。”
我一直听着她走上楼,跑过没有光线的地方和砰然关门的声首,才坐下来看着瓷盘和银匙。这些都是我自己从镇上买来的,显然,能完整带回去的将所剩无几。可是,虽然我大可尽情的嘲弄萝茜,不过有个不该在此地出现的人却出现在车道上的事实依然存在。尽管萝茜也同样不该出现在车道上。
我能想像丽蒂发现我们带来的瓷器不见了时的表情。打一开始,她就反对雇用萝茜。一旦她发现预言兑现,特别是令人不快的事终于发生了,她绝不会让我忘了这回事的。所以,让瓷器碎片散落在路上,第二天早上再给她发现,绝对是件自讨苦吃的事。因此我突然下了决心。我再次开门走人黑夜之中。一带上身后的门,我就有些后悔自己太冲动,却也只能咬紧了牙关,继续往前走了。
就像我先前说过的,我向来不是神经兮兮的人。在暗夜中待上一两分钟,让我的眼睛适应黑暗环境之后,就能看清东西了。这时,小狗布拉陡然窜到我的脚边,着实吓了我一跳。然后,我跟布拉一道,迈步走下车道。
结果,我在车道上并没看见瓷器碎片。可是,在开始有绿树的地方,我捡到了一只银匙。到目前为止,萝茜的说辞已得到了印证。可是,我开始猜疑,做这种算不上光明正大的午夜查访,是否慎重?后来,又看见了会反光的东西。细看之下, 发现那是茶杯的把手。再往前走一两步后,又发现了一块V字形的盘子碎片。但是,最让人惊讶的是看到篮子好端端的放在路旁,其余的陶瓷片整齐的排放在篮子里,上面还有一些小银器、汤匙和叉子之类的东西。我只能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这些东西。显然,萝茜说的话是真的。可是,她要把篮子提到哪儿去?如果那个男人是小偷,他又为什么要捡起路上的陶瓷碎片,还放进他抢来的篮子里呢?就在我紧张得快要崩溃的时候,耳中传来了熟悉的汽车轰鸣声。车子再驶近一些时,我认出了那辆车,它是我的。
哈尔斯回来了。
我想,哈尔斯在深夜撞见我肩上为防露水而胡乱披上的丝质灰色长裙,一手抱着红绿相间的篮子,另一手抱着黑猫时,一定会觉得很诡异的!如释重负和喜从中来的情感交杂下,我站在车道上就哭了起来,激动得把脸埋在布拉的身上,在这亲昵的动作中拭去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