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品灵丹的神妙,叶尘早在上古遗迹中的时候,就在九公主拓跋云燕身上见识过了。
“使用金翅凤骨钗产生的天宝反噬,仅仅只用十几个呼吸的时间,便再次恢复如初,入品灵丹恐怖如斯……”
有了这颗入品灵丹在手,叶尘就等于在战场上多了条命。
“这么一看,咱们这位陛下对我倒也挺不错的!”
微笑之间,叶尘将这颗入品灵丹收了起来。
这可比他前几天在云顶商行,收购的那些一流丹药珍贵多了。
不到关键时刻,叶尘绝不会轻易使用的。
毕竟,这可是能够救命的底牌啊!
眼瞅着,叶尘露出了满意的眼神,戚院长这才一脸不待见的转过身去。
“你还有半个时辰准备,拿着你的战功令滚吧。”
戚院长对待叶尘还真是半点儿也不客气。
尽管那日叶尘闯山稍微改变了一些戚院长对他的看法。
但也仅仅只是有所改观而已。
倒是叶尘一点也不在意,好处拿到手才是最实在的。
其它,只要不是触犯到叶尘的底线,他才懒得计较这么多。
告别戚院长之后,叶尘到指定地点换上了神风学院乙级学员的服饰,跟着又去了一趟青竹谷。
跟成为丁级学员的石中天二人告别了一番。
这才动身前往山阴城。
…………
天元王朝,皇宫当中。
“陛下,如今叶尘可是大禹,跟大秦的眼中钉,肉中刺,您这样把他派到山阴城去,会不会太冒险了一点?”
蓝玉自从那日在神风学院门口,见到叶尘击败宋真之后,已经彻底服气了。
能在金刚境越级挑战问道境武者,叶尘若是能顺利成长下去,只怕未来成就将会超出所有人的想象。
毕竟,就连他眼前这位陛下,堂堂超凡境武者,在金刚境的时候也没有叶尘这般实力。
“朕这么做,自然有朕的原因!”
叶尘以九重金刚境的修为便能战胜问道境。
如今手里又有神髓丹,一旦叶尘金身凝聚出第十重,只怕问道境内能战胜他的武者,屈指可数。
“武者修行本就是一条逆流而上的荆棘之路,哪有人不经历风雨,就能变成强者的?”
没错,正如之前蓝玉所说,如今如论大禹,还是大秦,都想杀了叶尘。
拓跋流云完全有能力把叶尘保护起来。
可是温室中的花朵,哪怕成长的再艳丽,放到大自然中也会瞬间凋零。
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想要成为强者,就必须拥有一颗经历重重险阻磨砺的坚韧之心。
更何况,叶尘还是一位剑修!!!
“剑修首重心性,若是叶尘一直庇护于我天元皇室羽翼之下,对他的剑道修行,也是一种无形的损害。”
叶尘的剑道天赋,大家有目共睹。
年纪轻轻便已感悟剑心,成为一名准剑道王者。
按照剑修的实力划分,必须要同时满足问道境,跟剑心这两个条件,才算是一位真正的剑道王者。
不过,拓跋流云刚才也说了,叶尘注定是要凝聚十重金身的。
“十重金身比起问道境也相差无几,到那时叶尘即便不是一位真正的剑道王者,只怕也相差不远了。”
所以,为了让叶尘成长的更快,更强,拓跋流云这才让戚随风把叶尘安排到乙级学员行列当中。
“山阴城那边的危险,朕又岂会不知?但朕既然决定要全力培养你,那就一定要让你成长的足够强大。”
哪怕今天换做是九公主,拓跋流云也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就像当初他把九公主拓跋云燕送入上古遗迹那般。
只是,拓跋流云不知道的是,叶尘想要凝聚的并非十重金身。
而是比十重金身更加强大的血脉金身!!!
这也是为何,叶尘接到支援山阴城的任务时,没有半分抗拒的原因。
……………
凌霄城外。
叶尘骑着石中天那匹赤龙驹,按照地图指示一路朝着山阴城疾驰而去。
虽然金刚境武者可以通过体内罡气,短暂浮空,叶尘身为剑修,体内剑罡飞行速度更快。
但是,金刚境的飞行跟问道境不同。
问道境开启虚窍,对外部能量的控制已经达到一种惊人的程度。
只需消耗极少量的罡气便能长时间飞行。
因此,问道境武者飞行,又叫御空飞行!
这是金刚境武者短暂浮空所不能比的。
“按照这赤龙驹的脚力,即便比学院里那些乙级问道境学员晚点到达山阴城,只怕也晚不了多久。”
赤龙驹跟青峰城四大家族当初送给叶尘的追风驹不同。
无论脚力,还是耐力,都远非追风驹能比。
虽然比不了大禹的神火龙驹。
但在脚力上已经是那等可贵的良驹了。
说起这匹赤龙驹还是叶尘离开前,石中天千叮咛,万嘱咐,要求叶尘一定要带上的。
虽然石中天实力,根本帮不了叶尘什么。
但他心里总想为叶尘出一份力。
正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
石中天的心意叶尘自然感受得到,更何况人家送的还不是鹅毛,而是一匹日行千里的赤龙驹。
与此同时,凌霄城三十里外某座高耸山峰上。
望着叶尘一骑绝尘的背影,两道人影缓缓显出身形。
“公子,那叶尘已经离开天元国都,接下来您打算怎么办?”
这两道突然现身的人影不是别人,正是之前跟随其它乙级学员一同离开学院的雷云霄,以及跟他形影不离的山羊胡老仆。
听到山羊胡老仆的询问,雷云霄嘴角微微上翘。
“好戏已经开始了,等着看吧,敢从我雷云霄手里抢东西的,至今还没有一个能活着站在我面前的。
叶尘啊,叶尘,我为你准备这出大戏,可是费了不少功夫!
你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啊!!!”
说到最后,雷云霄嘴角笑意越发闪亮。
仿佛一个猎人望着猎物即将落入自己得意的陷阱,无比享受那种,猎物挣扎,哀嚎的模样。
这就跟猛虎在吃掉动物之前,都喜欢玩弄一番是一个道理。
没错,在雷云霄眼中,叶尘就是那个被玩弄的猎物。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
可是秦安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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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猎人?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