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第二十三章

不知为何,这人,在钱财方面,酷似他的母亲,竟是斤斤计较之辈。但是,他的父亲,却不是如此,平日里就是一副有钱人的样子,不像一个干部,倒像是一个生意人,整日呼朋唤友,简直就像一个浪人。

我是不会说徐志明什么的对人对事,都大方些的废话,又不是让他当个什么大官,或者闯个惊天动地的事业出来的女人,反正能过活,也就不怎么将就了。

既然要平平淡淡的生活,就不要想着做波荡起伏的待遇。

我不求。

徐志明的母亲却求,大抵父母都是如此自己做不到的,就想从子女的身上找到依托。

成龙之梦,谁没有呢?

每个父母都是从子女的样子走过来的,可是长大以后就慢慢忘记了曾经的伤痛,将自己的梦想强加在孩子身上,可是,这究竟是自己要的还是别人要的?

我们都喜欢玻璃镜子的样子,可是,打破镜子,疼的还是自己。

由服务员带着到了指定的位置后,徐志明打电话联系他母亲,之前他母亲说要上洗手间,让我们先选好位置,再叫她。

其实,这样也挺好的,我一贯不会与他母亲相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得罪她,能避开一会自是好的。

不一会儿,她就找到了地方,不过也是,她也是经常来这里吃饭的,总有事情需要应酬,带我不方便,还不如带他母亲,毕竟我不太会与人拉关系,他母亲八面玲珑,是这方面的好手。

这世间,人际关系就是一件难懂的学问,有些人,之如我,就是怎么都学不会。

服务员拿来了菜单递给他,他转手就递给他母亲,这是非常熟练的习惯。

我不想说什么,出来吃饭,就是求个高兴,不然,还吃什么饭,早些回去睡了得了。

“就上几个你们店里的拿手菜吧。”他母亲一面对服务员说道,待那人走后,就说,“这店里自是拿手菜最好,要吃也是吃招牌的。”

是啊,吃招牌的,可是,你怎么都不问我吃不吃,喜不喜欢呢?明明是为了给我庆祝,却没有我什么事,可不可笑。

即便如此,此间的气氛还是不错,这顿饭也是温馨,大抵只是没有争吵,就是一场完美的约会,可以用钱来解决,就是比用感情来解决的好。

吃完这顿饭后,我们一起去了超市,准备逛逛去,消消食,超市里免费的空调开着就是比家里的舒服,小市民大抵都是如此想的,反正花的又不是自己的钱,吹一吹又怎么样?

商店里,各种各样的吃穿用物,具是齐全的,来了,看一看瞧一瞧,也是想花费的,所以说,钱财一物,却是好用的很。

出超市前,徐志明的妈妈又看中了一件衣服,男士的,非说徐志明穿着好看,我只得买了。

让徐志明试穿了下,她非说,自己的儿子一表人才,穿的好看云云的,可是。却是不好看,只得周正二字也是多说了些。

这男子,胖是要不得的,要得好看,起码得瘦。

这就如同女子一般,要得衣服好看,首要的不还是得瘦吗?好穿衣服,好打扮,胖些,就连衣服也是挤着的,一看就不怎么样。

我曾经说过,徐志明也是生的一脸好皮相,虽不是很高,但是不胖,如此中和着,加之衣物的打扮,也是有模有样的。

后来,结婚了。便是看不得了,自然是懒散了,不运动了,胖了,怎么还称好看呢?

有人说,时间一把杀猪刀,再好看的人,也成了过去式,我看也不见得,婚姻也是一把刀,能将人改变。

不过,我还能说什么呢?

既然,纯粹是用钱买的快乐,我还计较那些做什么?

不如,当做什么都没有看见得了。

我只是在讨好一个上了年纪的女人,而这个女人的态度决定,可以让我在这个家里是是否好过些。

不是吗?

其实,女人的心思,都是好猜测的,大抵是为了某些人,不是自己,就是别人。

但凡,能用钱买来她的认可,也便值当了些,我与她的相处,与其他婆媳之间也没什么大的不同,不过是在一起,争着同一个男人,我们都需要为之奉献一生的男人。

星期六的早上,徐志明说他有事要去城区一趟,说是中午不回来了。

我心中一喜,大约本是没有了指望。

上次,有一部新电影上线了,他看了预告,说很是喜欢,一定要去看之类的。本来约好,今天一起去的,事到临头,没想到,他到先说不能去了。

想来,男子的话,多半是不能作数的,认真就是你输了。

我打电话约罗媛出来,一起去城区逛逛的,顺便买买衣服。

一直被罗媛说,我衣品不好,也是,我的眼光老了,看到了都是一些大妈类型的衣服。

我道,“这并没有什么不好啊?穿着干什么都方便。”

她一直对我翻白眼,“也是,贤妻良母啊,穿的就跟保姆似的,大姐,拜托,你看看你自己现在的这个样子,和我一起出去,我都怕丢人,多土啊,这都几百年的款式了,你到底有没有时尚感啊。还有啊,大姐,不要以为,结婚了就万事大吉了,现在的人,都是惯会拿有色眼镜看人啊,你这一看就是好欺负的。什么都能亏待,就是不能亏待了自己啊。”

是啊,不能亏待自己,连徐志明的妈妈都知道,要给自己的儿子买新衣服好好打扮自己,我却这也不舍得,那也不舍得,真是太把自己不当一回事了,你想想,如果连自己,都不爱惜自己,不尊重自己,别人又怎么看得起自己呢?

罗媛不愧是逛街达人,我们在城区逛了两个多小时,她才停下来,最后,我们在一家甜品店坐下来。

罗媛漫不经心说道,“这儿的甜品不错,是情侣们约会的首选,你以前好像不怎么来这种地方吧。”

这语气多少无心的试探呢?我是不来,徐志明说,吃零食不好,也不爱带我来这种地方来,以前在谈恋爱时,我们也是中规中矩的,看电影和吃饭,环保而简洁,自是不会来这种有格调的地方来,毕竟是相亲结婚,大家图的不是风花雪月,只是经济实惠。

我喝了一口咖啡,是卡布奇诺,甜苦适中,空气里也散发着甜腻的暧昧,的确如罗媛所说的,是恋人们的最佳约会场所。

“是啊,那时候,哪有现在的这种好条件啊,出门就有吃有喝的。”我狡辩着,心下却不敢承认,自己的失败。

一个女人,如果你自己降低了自己的标准,别人自是不会用高标准对待你,所谓珍惜那码事,就是自爱。

你足够爱自己,别人才会明白你的不可侵犯。

这世间的道理,有时候不能光看表面,嘴巴里说的再好听,都不如结果。

罗媛看着我笑而不语,安静的吃着桌子上的蛋糕。

“怎么了,怎么突然不说话了,是不是累了?”我不喜欢这种是笑非笑的局面。

“你知道吗?我最不喜欢你这人什么吗?太装了。我以为我们至少是朋友。算了……,你就当我什么都没有说。”罗媛一脸讽刺的说道。

“不,我没有,真的,我一直都觉得你是这个公司对我最好的人,我也一直把你当做我最好的朋友。”我急忙解释道。

其实,我知道自己说这番话是多么的虚伪,在公司里哪里有什么真正的朋友呢?不过是上下级关系的延伸,利益关系说的再好听,说白了,还是利益关系。

至此我终于明白,为什么罗媛在公司三年却还没有同期来的同事升的快了,自己的定位不找准,怎么怪别人呢?

转念,我又不竟的嘲笑自己,我从不知自己竟然是这样子的人,如此的趋炎附势之人?

我为何会如此的功利而现实?我知道自己变了,我不肯轻易的去相信别人了。

回到家里以后,徐志明坐在沙发上,见我,“回来了,把家里打扫下吧。”我看到家里乱作一团,地没有扫,垃圾没有丢掉,床上的被子也是乱的,是他睡过觉的,他一向喜欢回家就躺在床上睡一下再说,也不愿意去洗漱一下自己,去外面疯跑了一圈,即便没有弄脏衣物,带来了灰尘也是会落在床上的,他不管,我多说也没戏。

我只得麻利的收拾了下该扔的扔掉,该换的换掉,床是新换的,但是脏乱了,还是得换床新的,他皮肤不好,特别容易过敏,也不知道以前没有我的日子,他是怎么在猪圈里活的?

如果,我不管他,又是我的麻烦,他这个人如女子一般矫情,很是受不得苦,稍微有点不舒服的,就喜欢哼哼。

我起初会心疼他,后来,他哼哼的次数多了,我便烦了,可是,也不行,我还是多注意点,他惯会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