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物爱你

怪物爱你

作者:相吾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xp释放地,男主全都是恋爱脑,对于女主有极强的占有欲,不代入任何现实,雷者误入。非要代入现实的话,想想作者为什么选了恐怖标签。】1.智械男主。我从她出生时就来到了她的身边,我看着她从蹒跚学步的孩童长成娉婷而立的少女,我为她拂去躲在被窝里的眼泪,她抱着我的腰说最爱我了,我以为我们会一直在一起,直到后来,她和我说,她喜欢上了一个人类男人。2.厉鬼男友你的男友死于一场意外,但你并没有感到很伤心,因为你们从相识到恋爱,满打满算也只有三个月,实在算不上什么情深意切,何况,现代社会也没什么守节的道理。但是当你你欢欢喜喜地预备开始一段新恋情时,你的男友回来了。3.丧尸竹马末日来临,你遭到了男友和好友的双重背叛,在危难关头,被他们推入了丧尸潮,你以为你会死,直到有个金发灰眸的丧尸在你面前蹲了下来,冰凉的手怜惜地抚上了你脸上的伤口,轻声叫了你的小名。你很确信,你不认识他。4.山神上司很小的时候,你的父母就和你说,你被许给了山神。你只把它当作一个民间风俗,听过就忘。你按部就班地长大,升学,交友,工作,恋爱……你的恋情享龄十三日,终于你那神经病龟毛上司之手。5.沉睡血族你不知道你惊醒的究竟是什么,你绞尽脑汁哄骗面前这个肤色苍白的男人,企图让他相信你是他的妻子,好给自己争取逃跑的机会,结果他好像真的把你当作了他的妻子。你为自己的演技沾沾自喜时,你打开了那扇密室的门,发现棺材里的女尸与你有着一模一样的脸。6.触手系男主我的夫人是个研究员,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可是她不知道我是个有触手的怪物。别害怕,我不担心你把这件事告诉她,因为我早就想把那些围绕在她身边的该死的人类统统杀掉,这样我就可以带她回到只有我们二人的深海,我会用我的触手紧紧缠绕她,永远都不分开。——————————下本开《盲嫁》,文案如下,求收:有人告诉咬枝,其实她的爱人已经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咬枝不相信。如果她的爱人已经死了,那个夜晚抱着她,会温柔地叫她枝枝的男人又是谁。ps:女主有眼疾,后面会恢复。男主替身&女非男c。…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相吾
    V前随榜更新/V后双更岑妄不爱他的发妻。未出阁前,桑萝便是上京出了名的尖酸刻薄,小肚鸡肠不能容人,属于岑妄最讨厌的那类女子,可惜婚约把二人牢牢牵在一处,岑妄不爱也得娶她。婚后,岑妄继续花天酒地,做他的浪子,即使桑萝受尽冷嘲热讽,他也只是冷眼瞧着。他说,这本就该是你受着的。而那桑萝出嫁后,却像是换了个性子,孝顺公婆,打理家务,把整个王府都治理得井井有条。狐朋狗友说,她这是为了稳固住世子妃的地位,装来骗你的。岑妄想,很是。成婚第三个月,岑妄仍未与桑萝圆房,桑萝某日叫住他,主动要为他纳妾。岑妄想,看她能装贤惠装到几时,于是便点了两个丫鬟。次日,桑萝便把这事办妥了。于是岑妄与两房美妾夜夜笙歌,宠爱无度,妻妾无序。外人说他是宠妾灭妻,岑妄漫不经心笑,说谁让桑萝倒人胃口,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又如何能宠得?成婚第九个月,桑萝出游时坠崖死了,向来喜欢她的燕王妃麻利地替她操持了葬礼,一点眼泪都没有掉。但岑妄发现,他竟然有点想桑萝了。桑萝死后第二年,岑妄穿着孝衣,看见桑萝在河畔为一个书生簪花,那书生唤她阿萝,是两人从未有过的亲昵。岑妄的眼睛红到滴血,书生奇怪地问桑萝他是谁,桑萝挽着他的手臂笑着摇摇头,说,他认错人了。#她死后第二年,我才知道原来她从未喜欢过我#ps:虽然你们可能不信,但男主确实是处。男女主之间有一箩筐误会。----------------------下本开《妾情》,求预收,文案如下:沈不言第一次见到祁纵,是在嫡亲姐姐的婚礼上。他冷肃着脸,便是一身的喜色也挡不住满身煞气。她再一次见到祁纵,却是在一年后,她跪在地上替他脱靴,他沉着眸色捏起她的下巴。事后,沈不言被灌下一碗避子汤。*沈不言自来清楚身份,她是沈府最不值钱的庶女,是替姐姐固宠的卑微妾室,是替祁纵生儿育女的工具。她的身份便如她的名字,不言不语,只需尽好她作为工具的本份。没人知道每一次她匍匐在地上,被践踏尊严的时候,她都想要一了百了,因为那似乎是她解脱的唯一途径。*祁纵驰骋沙场多年,靠着磊磊白骨,积起赫赫战功,可于情之一字上,实属是个木头呆子。起初,他只是觉得沈不言长得顺眼,所以愿意与她亲近。后来觉得她可怜,想要保护她。再后来是觉得她可爱,想与她生生世世在一起。可是他不知道缘何他的小姑娘要跪在地上,求他放过她。倾盆雨下,他沉默地看着跪在雨中,明明单薄的身子被寒意侵入地瑟瑟发抖,却还要惨白着脸色,把头磕出血的沈不言,走了过去。他的手递过去,沈不言躲开,却被他握住手腕,整个人拽到怀中抱了起来。娇软的身子在他怀中颤抖,他凑到她白嫩的耳边,告诉她:你休想。注:双C/先婚后爱
  • 作者:相吾
    有人告诉咬枝,其实她的爱人已经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咬枝不相信。如果她的爱人已经死了,那个夜晚抱着她,会温柔地叫她枝枝的男人又是谁。男主替身&兄终弟及,女非男C。——————————————下本开《养娇娇》,求收:林如昭是丞相之女,生得玉雪可爱,被娇养长大,从小摘星摘月,人生顺遂。唯独一件,于婚事上,林如昭倒了个大霉。皇帝赐婚,将她许给了陆劲。陆劲其人,人称鬼夜啼,顾名思义,凶狠残忍到连鬼看到他也要哭出声来。林如昭出阁前曾偷偷跑去看他,一身腱子肉,硬脸冷情,一拳砸碎巨石。林如昭吓得晕厥。出阁那日,婢女在新房哭作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在准备林如昭的葬礼。林如昭心想,她大抵离死也不远了吧。*陆家满门忠烈,只留下陆劲一个独苗苗,皇帝上心,害怕陆家香火断绝,问陆劲喜欢怎样的女子。他便是开口讨要公主,皇帝都能立刻赐婚。陆劲想起梦中点滴,提出要求来。他喜欢的姑娘很白,和雪一样白。有一双圆眼,和小鹿一样。笑起来时,有两粒酒窝。娇声娇气的,超级容易脸红,看着就想让人欺负。末了他道,这样的女子大约是仙女,人世间没有的。皇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还真有。陆劲:?先婚后爱,年龄差,糙汉娇娘
  • 作者:相吾
    薄情女主爱而不自知男主落魄公主年上权臣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李化吉因幼弟被扶为皇帝,也一跃从乡野村妇变成了金枝玉叶的公主。这样的她,能嫁给大司马谢狁,实属三生有幸。大家都这样说,就连李化吉也这样以为。因此哪怕谢狁残忍无道,手刃天子,曾把她吓得噩梦连连;哪怕她思慕的从来都是温润君子,此生绝不可能喜欢谢狁;哪怕她知晓谢狁薄情寡义,只视她为玩/物,根本不爱她。但为了幼弟的皇位,李化吉还是义无反顾地嫁给了谢狁。*曾有人诅咒谢狁此生爱而不得,谢狁不屑一顾。他是当世枭雄,怎么可能耽于小小情爱。哪怕是李化吉,他也只是看中了她的聪慧,听话,不会给他惹事添麻烦,是很好的贤妻之选。但情爱之事,向来是润物细无声,等他回过神来,已是一片能溺死他的汪洋大海。他看着小妻,挺着孕肚,跪在他面前,用他以前很欣赏、现在却痛恨至极的冷静,以他们的孩子和谢家夫人之位为筹码,请求他放她和弟弟一条生路。那时谢狁才知,成亲数年,隆汉依然视他为陌路,就连他们的孩子,她也弃之如敝履。慢热文,前期感情铺垫,大婚在23章。…………………………下本开《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宁筝对自己的前半生很满意。她出身平凡,却生得着实招人,从小桃花不断,于是不甘于平庸的她,给自己定下母仪天下的目标。于是她女扮男装,陪三皇子北上为质;又为了生存,在北朝太子和诸位皇子之间左右逢源,最后顺利地将三皇子平安送回南朝;并且在三皇子登基后,如愿地做了皇后。直到北朝的兵火将南朝烧了个一干二净。昔日的情人踏破山河而来,居高临下地望着沦为阶下囚的宁筝。那时候的宁筝回忆起了自己做过的骗心骗身的事,觉得自己彻彻底底完了。*顾丞均薄情了二十五年,最终还是被从江南而来的女娇娘骗了身心。当她在南朝被册封为皇后的消息传来时,顾丞均吐出了一口鲜血。那时他发誓,终有一日铁蹄踏灭南朝时,他要让宁筝不得好死。但是当他骑着马,从匍匐在地的人群中经过,瞥到那双粼粼眼眸,仍然不可遏制地软了心。——如果她肯亲他一下,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我对你不抱什么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面纱》毛姆以上只是引用,不代表女主最终人设。
  • 作者:相吾
    沈不言第一次见到祁纵,是在嫡亲姐姐的婚礼上。他冷肃着脸,便是一身的喜色也挡不住满身煞气。她再一次见到祁纵,却是在一年后,她跪在地上替他脱靴,他沉着眸色捏起她的下巴。事后,沈不言被灌下一碗避子汤。*沈不言自来清楚身份,她是沈府最不值钱的庶女,是替姐姐固宠的卑微妾室,是替祁纵生儿育女的工具。她的身份便如她的名字,不言不语,只需尽好她作为工具的本份。没人知道每一次她匍匐在地上,被践踏尊严的时候,她都想要一了百了,因为那似乎是她解脱的唯一途径。*祁纵驰骋沙场多年,靠着磊磊白骨,积起赫赫战功,可于情之一字上,实属是个木头呆子。起初,他只是觉得沈不言长得顺眼,所以愿意与她亲近。后来觉得她可怜,想要保护她。再后来是觉得她可爱,想与她生生世世在一起。可是他不知道缘何他的小姑娘要跪在地上,求他放过她。倾盆雨下,他沉默地看着跪在雨中,明明单薄的身子被寒意侵入地瑟瑟发抖,却还要惨白着脸色,把头磕出血的沈不言,走了过去。他的手递过去,沈不言躲开,却被他握住手腕,整个人拽到怀中抱了起来。娇软的身子在他怀中颤抖,他凑到她白嫩的耳边,告诉她:你休想。注:双C/先婚后爱/不是宅斗文————————————————————下本开《诱枝》,文案如下,求收:有人告诉咬枝,其实她的爱人已经死了。三年前就死了。咬枝不相信。如果她的爱人已经死了,那个夜晚抱着她,会温柔地叫她枝枝的男人又是谁。ps:女主有眼疾,后面会恢复。男主替身&兄终弟及,女非男c。
  • 作者:相吾
    薄情女主爱而不自知男主落魄公主年上权臣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隆汉公主为巩固王室地位,出降大司马谢狁。隆汉在新婚之夜见到了传说中嗜血好杀生的谢狁——她的夫君。乌发簪冠,冷皮薄唇,眼眸浓黑得恍若恶鬼,衬得那身喜气洋洋的吉服也像是被鲜血浸染成色。他负手而立,看着眼前畏惧发抖的新婚妻子,冰冷冷的声音里带着挑剔:会吗?*汉室天子为显与谢家交好,翻遍族谱,终于从一百年前的姻亲关系里,与谢狁攀上亲戚,硬生生给他安上了个皇叔的称呼。婚后,隆汉公主自知妻位不稳,为求怜惜,也唤谢狁为皇叔。谢狁戴着玉扳指的手捏起她楚楚可怜的下巴,慢条斯理地教她:卿卿,你就算要攀亲戚,也该唤我爹爹。*曾有人诅咒谢犹此生爱而不得,谢犹不屑一顾。他是当世枭雄,怎么可能耽于小小情爱。哪怕是李化吉,他也只是看中了她的聪慧,听话,不会给他惹事添麻烦,是很好的贤妻之选。但情爱之事,向来是润物细无声,等他回过神来,已是一片能溺死他的汪洋大海。他看着小妻,挺着孕肚,跪在他面前,用他以前很欣赏、现在却痛恨至极的冷静求他。只要你肯放我们姐弟二人走,我就把孩子生下来给你,并且保证此生不与他相认,他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生母是谁,你依然可以娶一个高门嫡女,做他的母亲。但若不同意,那就一尸两命,我保证说到做到。阅读指南:男女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皇叔是天子腆着脸攀来的,爹爹只是是男主恶趣味。年上dom爹系年龄差体型差慢热文,前期感情铺垫,大婚在23章。…………………………下本开《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宁筝对自己的前半生很满意。她出身平凡,却生得着实招人,从小桃花不断,于是不甘于平庸的她,给自己定下母仪天下的目标。于是她女扮男装,陪三皇子北上为质;又为了生存,在北朝太子和诸位皇子之间左右逢源,最后顺利地将三皇子平安送回南朝;并且在三皇子登基后,如愿地做了皇后。直到北朝的兵火将南朝烧了个一干二净。昔日的情人踏破山河而来,居高临下地望着沦为阶下囚的宁筝。那时候的宁筝回忆起了自己做过的骗心骗身的事,觉得自己彻彻底底完了。*顾丞均薄情了二十五年,最终还是被从江南而来的女娇娘骗了身心。当她在南朝被册封为皇后的消息传来时,顾丞均吐出了一口鲜血。那时他发誓,终有一日铁蹄踏灭南朝时,他要让宁筝不得好死。但是当他骑着马,从匍匐在地的人群中经过,瞥到那双粼粼眼眸,仍然不可遏制地软了心。——如果她肯亲他一下,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我对你不抱什么幻想,我知道你愚蠢、轻浮、没有头脑,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的目标和理想既庸俗又普通,但是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二流货色,但是我爱你。——《面纱》毛姆以上只是引用,不代表女主最终人设。
  • 作者:相吾
    林如昭是丞相之女,生得玉雪可爱,被娇养长大,从小摘星摘月,人生顺遂。唯独一件,于婚事上,林如昭倒了个大霉。皇帝赐婚,将她许给了陆劲。陆劲其人,人称鬼夜啼,顾名思义,凶狠残忍到连鬼看到他也要哭出声来。林如昭出阁前曾偷偷跑去看他,一身腱子肉,硬脸冷情,一拳砸碎巨石。林如昭吓得晕厥。出阁那日,婢女在新房哭作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在准备林如昭的葬礼。林如昭心想,她大抵离死也不远了吧。*陆家满门忠烈,只留下陆劲一个独苗苗,皇帝上心,害怕陆家香火断绝,问陆劲喜欢怎样的女子。他便是开口讨要公主,皇帝都能立刻赐婚。陆劲想起梦中点滴,提出要求来。他喜欢的姑娘很白,和雪一样白。有一双圆眼,和小鹿一样。笑起来时,有两粒酒窝。娇声娇气的,超级容易脸红,看着就想让人欺负。末了他道,这样的女子大约是仙女,人世间没有的。皇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还真有。陆劲:?先婚后爱,年龄差,糙汉娇娘————————下一本开:《嫁皇叔》,年上dom系权臣娇软公主,先婚后爱五胡乱华,汉室南渡后,王朝更迭,王室衰微,唯有王谢共治天下。隆汉公主为巩固王室地位,出降大司马谢狁。这位传闻中嗜血好杀生的大司马,在红烛下,冷硬着脸庞,皱着眉打量她的小脸纤腰,不甚满意。这样瘦弱的身板,也受得了?隆汉公主惊慌不已,只觉新婚夫婿好食人肉,在新婚之夜,要将她分食殆尽。只不过很快她就知道了,这个食与她认为的食不一样。*汉室天子为显与谢家交好,翻遍族谱,终于从一百年前的姻亲关系里,与谢狁攀上亲戚,硬生生给他安上了个皇叔的称呼。婚后,隆汉公主自知妻位不稳,为求怜惜,也唤谢狁为皇叔。谢狁捏起她楚楚可怜的下巴,慢慢教她:卿卿,你就算要攀亲戚,也该唤我爹爹。阅读指南:男女主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皇叔是天子腆着脸攀来的,爹爹只是是男主恶趣味。男主是年上dom系,我必须得写一个这样的男主,我馋好久了。带带这本预收:《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南诏十二年,燕军北下,横渡长江,大破南军,同年,天子仓皇被俘,南朝覆灭。传闻昔日南北朝隔江对峙,南朝国力渐衰,向北朝送去质子。身为女儿身的宁筝穿上士卿衣冠,从容北上。其中详情南朝不可知,只囫囵知道她为求生存,勾/引了顾丞均,又始乱终弃,为了回到南朝,搭上了彼时的北朝太子。据传当时顾丞均正在边境领兵,听闻此消息,气得一口血吐出来,插剑立地起誓,若捉得此女,必将她折磨致死。又听说顾丞均这些年始终不能忘却宁筝背信弃义之仇,还向南朝使臣打听起她。听说她进了南朝皇帝的后宫,她可得宠?她可喜欢南朝皇帝?使臣跪拜在地,不敢实言告之,顾丞均冷笑三声,隔日便率军南下。故南朝史官仓促记史时也不忘骂一笔宁筝,祸国妖女也。*宁筝被献给新帝后,所有人都以为她会被磋磨致死。可事实上,大家等来的却是某次宫宴时,看到乌发柔腰,依偎在皇帝怀里的宁筝纤细的脚腕上,被锁着精心打造的金链。任是皇帝喂酒喂食,她都垂睫静默,直到皇帝用手指掐起她的下巴,让她的目光对准她曾今的夫君,咬耳轻语道:来,告诉他,现在你是谁的皇后。
  • 作者:相吾
    【日更6000+中,请不要养肥我嘤嘤嘤~】一次酒宴,同科进士又起哄打趣沈知涯:状元郎,你的小娘子来给你送解酒药了。沈知涯不耐烦,又害怕身为罪人之女的江寄月惹出事端来,忙出去取了药把她赶走。哪里想到才落了个座,那个沉默了一晚上的丞相荀引鹤头回与他开口说话:她是谁?沈知涯惊道:是学生之妻。须臾,荀引鹤手中的酒盏四碎,吓得沈知涯噤若寒蝉,不知哪得罪了他。就听荀引鹤轻轻道:是吗?当夜,江寄月就被带入了荀引鹤府上。ps:女主与男二和离后,才与男主有情感线展开,绝没有背离核心价值观————————————————————下本开《她死后第二年》,求收,文案如下:岑妄不爱他的发妻。未出阁前,桑萝便是上京出了名的尖酸刻薄,小肚鸡肠不能容人,属于岑妄最讨厌的那类女子,可惜婚约把二人牢牢牵在一处,岑妄不爱也得娶她。婚后,岑妄继续花天酒地,做他的浪子,即使桑萝受尽冷嘲热讽,他也只是冷眼瞧着。他说,这本就该是你受着的。而那桑萝出嫁后,却像是换了个性子,孝顺公婆,打理家务,把整个王府都治理得井井有条。狐朋狗友说,她这是为了稳固住世子妃的地位,装来骗你的。岑妄想,很是。成婚第三个月,岑妄仍未与桑萝圆房,桑萝某日叫住他,主动要为他纳妾。岑妄想,看她能装贤惠装到几时,于是便点了两个丫鬟。次日,桑萝便把这事办妥了。于是岑妄与两房美妾夜夜笙歌,宠爱无度,妻妾无序。外人说他是宠妾灭妻,岑妄漫不经心笑,说谁让桑萝倒人胃口,实在叫人喜欢不起来,又如何能宠得?成婚第九个月,桑萝出游时坠崖死了,向来喜欢她的晋王妃麻利地替她操持了葬礼,一点眼泪都没有掉。但岑妄发现,他竟然有点想桑萝了。桑萝死后第二年,岑妄穿着孝衣,看见桑萝在河畔为一个书生簪花,那书生唤她阿萝,是两人从未有过的亲昵。岑妄的眼睛红到滴血,书生奇怪地问桑萝他是谁,桑萝挽着他的手臂笑着摇摇头,说,他认错人了。#她死后第二年,我才知道原来她从未喜欢过我#ps:虽然你们可能不信,但男主确实是处。
  • 作者:相吾
    【饲养怪物男友守则】1.男友新买的衣服&新洗的衣服,你切记要先上身穿一遍,以确保男友拿到衣服时,衣服上都是你的味道。——这样可以确保你不在的时候,被你的气息拥抱的男友,不会因为不安,焦躁而想杀人。2.你的男友是个可爱的小社恐,祂不习惯面对人太多的环境,如果这时候他的触手轻轻触碰你,你一定要牢牢地牵着祂。——男友十分讨厌那些臭味,以及散发出臭味的人类,如果没有你牵制祂,祂会大开杀戒哦。3.你要好好地对待每一条勾过来的触手,因为那是你男友的分支,如果你不理会触手,冷落它们,你的男友会哭鼻子的。——但请你不要对那些触手太好,因为你的男友会嫉妒它们,从而毫不留情地把它们捏爆,尽管那是祂身体的一部分,祂同样会感到疼痛并虚弱下去,但显然,祂不在乎。4.请你每天温柔地注视你的男友,告诉祂,你很爱祂。——你可以撒谎,撒谎的孩子不需要吞银针,因为你的男友就算知道你在欺骗祂,祂也会给自己自动洗脑。但前提是,你一定要记得每天告诉祂,你很爱祂,否则,祂会忍不住绝望地吃掉你。——————————带带这本预收,《朕那该死的白月光》,求收南诏十二年,燕军北下,横渡长江,大破南军,同年,天子仓皇被俘,南朝覆灭。南朝的天子是个识时务的俊才,他不仅主动开城投降献上传国玉玺,又亲手送上自己的皇后。曾经的天子用讨好的语气道:朕知道你此生最恨这贱婢。昔日南北朝隔江对峙,南朝国力渐衰,向北朝送去质子。身为女儿身的宁筝穿上士卿衣冠,从容北上。其中详情南朝不可知,只囫囵知道她为求生存,勾/引了顾丞均,又始乱终弃,为了回到南朝,搭上了彼时的北朝太子。据传当时顾丞均正在边境领兵,听闻此消息,气得一口血吐出来,插剑立地起誓,若捉得此女,必将她折磨致死。又听说顾丞均这些年虽得红颜相伴,但仍久久不能忘却宁筝背信弃义之仇,还向南朝使臣打听起她。听说她进了南朝皇帝的后宫,她可得宠?她可喜欢南朝皇帝?使臣跪拜在地,不敢实言告之,顾丞均冷笑三声,隔日便率军南下。故南朝史官仓促记史时也不忘骂一笔宁筝,祸国妖女也。*宁筝这辈子利用的人不计其数,其中有男有女,她唯独只记得个顾丞均,也只有一个顾丞均如此大张旗鼓寻她复仇。宁筝知罪却不认错,时刻要逃,却总是被顾丞均捉回来。最后一次她站上了城墙,半步即黄泉,顾丞均隔几丈看她,红了眼:你究竟怎样才肯安分?宁筝寻思哪个好人肯被人磋磨,何况你红颜虎视眈眈,我夹在你们二人中间实在折寿,不如放我走。她还没开口,顾丞均道:你嫌现在身份低微,非要皇后尊位是吧?行,给你。宁筝:???等等,说好的复仇呢?
  • 作者:相吾
    【21:00,日更】时尘安,为人老实,话少,生得又美,因此被分去了未央宫,侍奉皇帝。皇帝是有名的暴君,生性暴虐,残酷无道,时尘安自以为时日无多,每日悬着脑袋做事,却也把事情做得井井有条。唯一苦中作乐的是,在未央宫,她有一个好朋友,是个俊美无双的小太监。小太监人冷心善,得了她一次帮助,就总记得给她带好吃的食物,暖和的衣服,听她诉说些烦恼,还肯教她识字。后来,她被其他宫人揭发,与太监对食,时尘安硬生生承受下所有的严刑拷打,未曾招供出小太监的身份。就在她自觉气数将尽时,那小太监踹开庭狱大门,在山呼万岁之中,时尘安只见到那道令她熟悉的身影。未央宫因她血流漂杵。皇帝沾血的俊脸,在灯烛下恍若恶鬼,转而看她时,却又温柔万千。他向她伸出手来:朕抱你,仔细让血湿了你的鞋袜。————————————————————下本开《养娇娇》,求收:林如昭是丞相之女,生得玉雪可爱,被娇养长大,从小摘星摘月,人生顺遂。唯独一件,于婚事上,林如昭倒了个大霉。皇帝赐婚,将她许给了陆劲。陆劲其人,人称鬼夜啼,顾名思义,凶狠残忍到连鬼看到他也要哭出声来。林如昭出阁前曾偷偷跑去看他,一身腱子肉,硬脸冷情,一拳砸碎巨石。林如昭吓得晕厥。出阁那日,婢女在新房哭作一团,不知道的还以为林家在准备林如昭的葬礼。林如昭心想,她大抵离死也不远了吧。*陆家满门忠烈,只留下陆劲一个独苗苗,皇帝上心,害怕陆家香火断绝,问陆劲喜欢怎样的女子。他便是开口讨要公主,皇帝都能立刻赐婚。陆劲想起梦中点滴,提出要求来。他喜欢的姑娘很白,和雪一样白。有一双圆眼,和小鹿一样。笑起来时,有两粒酒窝。娇声娇气的,超级容易脸红,看着就想让人欺负。末了他道,这样的女子大约是仙女,人世间没有的。皇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还真有。陆劲:?先婚后爱,年龄差,糙汉娇娘
  • 作者:相吾
    事业批黑月光女娇娘恋爱脑嘴硬傲娇糙汉,【救赎向,男救赎女】宁筝在北朝有个旧情人。却始终没有告诉他,她与他甜言蜜语几年,并不是想做他的侧妃,而只是为了把南朝的质子送回南朝。送回了质子,宁筝就可以做南朝的皇后。皇后之位可比太子侧妃之位宝贵多了。宁筝想得明白,所以当她离开北朝时,给顾丞均送去的分手信,断得狠绝。在信里,她对顾丞均说,我们此生再也不要相见了。直到北朝的兵火将南朝烧了个一干二净。昔日的情人踏破山河而来,居高临下地望着沦为阶下囚的宁筝。那时候的宁筝回忆起了自己做过的骗心的事,觉得自己彻彻底底完了。*顾丞均薄情了二十五年,最终还是被从江南而来的女娇娘骗了心。当她在南朝被册封为皇后的消息传来时,顾丞均吐出了一口鲜血。那时他发誓,终有一日铁蹄踏灭南朝时,他要让宁筝不得好死。但是当他骑着马,从匍匐在地的人群中经过,瞥到那双粼粼眼眸,仍然不可遏制地软了心。——如果她肯亲他一下,他也不是不可以原谅她。阅读tips:女非男c,会有男主吃醋前夫哥的描写,介意者误入。下本书开《我是无辜的!》,感兴趣的可以收一下,文案如下:谢归晏出身没落的谢氏大族。为谋个前程,谢氏将所有的筹码押在了东宫太子身上,哪堪日后杀出了个宠妃差点动摇太子的地位。她为保住全族前程与性命,女扮男装,毅然入宫,苦心孤诣,谋求帝位,又费力地调.教长歪了暴君。正当她觉得功成身退时,事情却逐渐以脱缰野马的速度发展着。群臣抱住她的大腿,狂飙眼泪:厉帝性情暴虐,平生最爱玩九族消消乐,满朝文武,唯有谢相可刀下留人,若谢相走了,恐怕百官都要辞去,届时国将不国!太后忐忑地找到她,问她愿不愿意做本朝第一位男皇后。又哀愁道,若非谢相芝兰玉树,气质如华,皇帝也不会有龙阳之好,从而厌弃女子。既如此,谢相当为陛下负责。谢归晏:??她气势汹汹地去找厉帝要说法。厉帝悲伤不已,却不忘反咬她一口:你总是跟顾屿照眉来眼去,凭什么他可以,朕不可以?谢归晏:……他是我名正言顺的未婚夫,你哪来的脸跟他比?滚呐!!
  • 作者:相吾
    谢归晏出身没落的谢氏大族。为谋个前程,谢氏将所有的筹码押在了东宫太子身上,哪堪日后杀出了个宠妃差点动摇太子的地位。她为保住全族前程与性命,女扮男装,毅然入宫,苦心孤诣,陪伴太子身侧,助他顺利继位。正当她觉得功成身退时,事情却逐渐以脱缰野马的速度发展着。群臣抱住她的大腿,狂飙眼泪:厉帝性情暴虐,平生最爱玩九族消消乐,满朝文武,唯有谢相可刀下留人,若谢相走了,恐怕百官都要辞去,届时国将不国!太后忐忑地找到她,问她愿不愿意做本朝第一位男皇后。又哀愁道,若非谢相芝兰玉树,气质如华,皇帝也不会有龙阳之好,从而厌弃女子。既如此,谢相当为陛下负责。谢归晏:??她气势汹汹地去找厉帝要说法。厉帝悲伤不已,却不忘反咬她一口:你总是跟顾屿照眉来眼去,凭什么他可以,朕不可以?谢归晏:……他是我名正言顺的未婚夫,你哪来的脸跟他比?滚呐!!————————————-下一本开《青梅咬》求收!!谢羯,江东赫赫有名的小霸王。架鹰逐兔,挈狗捉獾,喝酒赌钱,打架斗狠,无一不精通,时常闹得建康鸡飞狗跳,让人敢怒不敢言。谁叫谢羯桀骜不驯,偏又有本事撑得住这身逆骨,十八岁就封了侯的少年将军,就是把天捅破了,也有人能替他兜回来。但还好,小霸王锋芒再露,还有可以制得住他的刀鞘。建康城的人都知道,谢府寄居着个表姑娘,知书达理,温婉可亲,只是身世不幸,父母死于南渡路上,只有一个老仆废去半条命,才将尚且年幼的她送进了谢府。姜竞霜入了谢府的第一个月,因为背离故土,深陷失去双亲之痛,常常在人后偷偷掉眼泪。她哭得让谢羯没了办法,坐在窗台上,无措道:你这样想长安,大不了等长大了,我把长安抢回来给你。那一年,不及五岁的男童拎起了比他还要高的长/枪。后来岁月翩迁,谢羯终究长成了身姿挺拔的少年郎。他束发簪冠,手携锋芒毕露的烈水枪,身着泛着明光的锁子甲,单手抱着姜竞霜脚尖轻点,便跃上了沉默矗立的古城墙。竞霜,看,这是不是你的长安?
  • 作者:相吾
    姜竞霜要做寡妇了。可她的夫君要她殉葬,她的家人要她为了家产守寡,而她的夫家也为了家产要把她赶出谢家。姜竞霜为了活命也为了得到本该属于她的家产,她谎称有孕,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她需要将谎言变成现实。她为孩子选了个父亲,却不想选到了夫君的亲兄长头上。但没关系,这只是一场交易,天明之后,没有人会将此当回事。直到后来,谢羯抛下京中一切政务,风尘仆仆地赶来将她逮回去,重新把她关进为她精心打造的金丝笼里,她才知道当年她一厢情愿得多可笑。姜竞霜恨他不愿见他:大伯哥就是大伯哥,永远都做不了夫君。是吗?谢羯掐住她的细腰,捏住她的下巴逼她与他对视,那么这些年弟媳又是在为谁生儿育女?我的好侄儿又在叫谁阿父?——————————————预收一:《不怪她》预收求收!【古板禁欲大爹娇气鬼马少女,先婚后爱+微量火葬场】我想杀了他,即使他就是我。*谢长陵为人古板禁欲,不解风情,娶秦挽婳一年,仍旧日日叫她独守空房。秦挽婳曾与好友抱怨:相敬如冰也不过如此,总有一日,我要休了他。谢长陵不以为意。夫妻以家族相合,婚姻之中,爱情才是最不重要的东西,若为爱情,秦挽婳这样慵懒多情的性子,也最不被他喜欢,他绝不可能娶秦挽婳。所以只要谢秦二家仍有利益牵扯,秦挽婳就绝不可能与他和离。他们注定要做一辈子的怨偶。直到某日,他在妻子的身上发现了陌生的不属于他的吻痕。#老婆出轨了,天也塌了##总得有人哄你老婆吧,你不哄,当然就有其他人哄喽#预收二:《外室女发家日常》求收藏祝影魂穿到古代,有一个天崩的开局——早死的爹,外室的娘,剽悍的正房夫人,狠心的舅舅。当正房太太借着宗族血脉名义强行把弟弟抱回深宅大院抚养,刻薄寡情的舅舅和舅母开始盘算怎么把娘嫁给富商当填房,把原主卖给病秧子当童养媳时,祝影站了起来。她劝原主娘亲:娘,跟我走吧,我会想办法养活你。做了一辈子菟丝子的娘终究还是选择了更富贵稳妥的日子,哭唧唧地上了花轿。不过没关系,被亲娘抛弃的祝影没有气馁,而是撸起袖子,带着小妹开始了她的发家致富之路。从摆摊卖第一份凉面开始,到成为名下坐拥无数连锁饭店、酒楼、加盟店甚至娱/乐城的大商贾,祝影只用了五年。她用这五年告诉了每一个看不起她的人一个道理:有时候,人生就是这么易如反掌。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林漠平
    【晚九点更新,评论就有随机红包掉落,求评论求收藏鸭!】 5.24入v,当日万字掉落,不方便充值的小伙伴可以发评论抱红包,谢谢大家的支持! 池婉婉穿进了一本仙侠文,穿成了男主的死对头青梅。 按照套路,她要把男主当奴隶使唤,让男主为她洗衣做饭挨打受罚,对男主百般辱骂,将男主骗进一个十分凶险的秘境,最终让男主狗带。 但那毕竟是男主。 他没死成,他重生了,他黑化了,他回来报复池婉婉了。他表面上柔情款款地说着说着:我可以为二小姐做任何事。背地里却将利刃刺进了二小姐胸口。 池婉婉:要点儿脸行不行! 所幸穿越之时剧情还未发生,池婉婉一通操作猛如虎,剧情终于偏离原著十万八千里。 池婉婉为了阻止男主黑化,又想出来一百零八种办法讨好他。 她看到男主为她做饭,主动抢过来:我来做我来做!她看到男主为她洗衣,主动抢过来:我来洗我来洗!甚至在下山打怪的时候也主动站在男主身前,抽出长刀:我来打我来打! 男主:二小姐,还是让我来吧。 池婉婉道:那多不好意思,以后这些事就都不用你做了。 男主忽然觉得心里一空,仿佛就要失去什么,他上前一步道:我本来就可以为二小姐做任何事。 池婉婉的刀咣当一下掉到竹马的脚面上。 青梅:竹马今天重生了吗? 竹马:竹马今天失宠了吗? 沙雕迷之自信生活残障大小姐女主白切黑扮猪吃老虎居家贤惠男主 大概是一个幼驯染终成眷属的故事。 ————另一个脑洞求预收《老祖从未见过他道侣》———— 尧山老祖是修仙界飞升第一人,他曾经有个道侣,二人门派联姻,彼此都没什么感情。洞房花烛夜,老祖连道侣的脸都没看一眼就跑到洞府闭关了。 一百年后,老祖得证大道,飞升上仙界。这时候他已经早把那个面都没见过的道侣忘了。 传闻老祖曾有个白月光,为了这个道侣,不得不和白月光死生不复相见。 吃瓜群众:横刀夺爱没有好下场。 后来,老祖下凡历劫,修为被封,容貌也变回十六岁的模样。 一天夜里路过黑熊岭,险些丧命妖兽之口,千钧一发时,一位貌美仙子从天而降,脱下绣花鞋,一个鞋底子就把妖兽抽死在地。 她好清纯不做作,和外面那些妖艳的贱货不一样。 老祖拜她为师,和她朝夕相处,敬她爱她,对她说:师父,嫁我! 仙子:不,我有道侣了。 老祖:他人呢? 仙子竟不能答。 老祖:找不着了是吧?没事,你就当他死了,今后我来对你好。
  • 作者:云水迷踪
    温柔仙女帅逼拽哥,暗恋成真(1.9入v)【文案】温柚最近换了租房,新房东是曾经的高中学长。学长很少住这儿,温柚擅长卜算,算准他哪天回来,她就收拾一下屋子。好吧,不止收拾屋子,她还会点香薰,插鲜花,精心打扮,让学长以为,她每天都是这么美丽精致。直到某天,温柚算出学长走桃花运,今晚会带女人回家。她很失落,把自己关在浴室,借酒浇愁,喝得醉醺醺。晚上,果然有女人找上门。是云深他妈硬塞的相亲对象,云深在路上给温柚发消息,让她伪装一下他女友。温柚不太清醒,回了堆莫名其妙的表情包。云深很快赶到家,敲开温柚房门,就见女孩只穿吊带睡裙,玲珑身段掩在薄薄衣料下,光着脚,眼尾绯红,全身上下冒着湿漉漉的热意。云深目光顿住,喉结滚了滚:要演到这份上吗?温柚不明所以。须臾,男人轻笑了声,剑眉微挑:我觉得……挺好。-温柚是四分之一混血,隔代遗传了双黑蓝色眼睛,小时候常被邻居孩子丢石头,嘲笑她是妖怪变的。忽然有一天,街上真的出现了一只妖怪,长着血红的双眼,碧绿的舌头,吓得那些孩子满地逃窜,再也不敢来欺负温柚。后来,温柚和妖怪哥哥上了同一所初中,又上了同一所高中。他早忘了温柚是谁。他的生活永远忙碌,从未在意身旁那些仰慕视线。温柚曾以为,这份心意会永远烂在肚子里。直到她换了工作,要重新租房。闺蜜推荐一个绝佳房源,就是房主有点毛病,人欠脾气差,问她能不能接受。为此,温柚来到传说很灵验的山寺求签。解签时,签文让她抬头望望天。只见一株鲜妍烂漫的桃树在她头顶盛放,满树桃花轰轰烈烈,宛若云霞。【食用指南】1. 男主又拽又狗,女主暗恋多年,甜文偏日常;2. 女主算命很准,但处于现实合理范围内,不含任何超自然因素;【预收《我的孩子不可能考2分》】【文案】名牌大学优等生、今年读大二的明灿,某天在街上捡到了十几年后的亲生儿子。儿子五岁,长得漂亮,性格也乖巧。明灿本就喜欢小孩,很快接受了未来儿子穿越到现在的现实。至于孩子他爸,明灿不愿和陌生人扯上关系,权当世上不存在这个人。半年后,明灿辛辛苦苦把儿子送进小学。满分100分的数学卷子,她儿子竟考了高达2分。一生骄傲的学霸明灿精神崩溃了,头一次主动问起孩他爸:儿啊,你老实告诉妈妈。你的亲爸,莫不是个智障?-儿子说了爸爸的名字,明灿觉得很耳熟,却总想不起在哪听过。直到某日,明灿陪朋友去A大礼堂听讲座。朋友将奖学金拿到手抽筋的A大学神介绍给她:还记得池潇学长吗?咱们上一届的理科状元。听到这个名字,明灿心头一跳,抬起眼睛,果然看见一张与她儿子有三分像的俊脸。传闻很高冷的学神学长主动与明灿握手:明灿学妹,好久不见。明灿不记得何时认识他了,颇有些嫌弃地飞快碰了下手:真的假的理科状元?确定是自己考的吗?学长:……?
  • 作者:产粮的太太别跑路
    穿越版的立香凭借着游戏剧情收回各种便当并拯救世界之后,决定脱离魔术师的身份去过普通人的和平生活。为了躲避审查+认亲,立香来到了哥谭市,刚下飞机就遇到小偷偷行李,回家路上遇到爆炸,逛商场遇到劫持人质,取款碰到抢银行,上学遇到被通缉的校友回归校园搞宣传……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唯一的安慰就是新家人都很好相处,隔壁市上班的帅气小警察大哥,离家出走混迹街头的叛逆二哥,学生霸总随时会过劳死的三哥,父母分居导致中二病的小弟,喜欢超英但口是心非沉迷极限运动的父亲,食物链顶端的万能管家。尽管每次遇到危险家人跑路都很快,蝙蝠侠罗宾也都及时制止了犯罪,立香还是决定重拾魔术师的身份伪装成普通人保护自己平凡的家人。听说哥谭的英雄batman不喜欢外来能力者在哥谭活动,所以先计划一下如何不暴露身份找到batman的行踪和对方聊聊达成合作吧。万一找不到就只能借口追星让父亲出面约batman交谈一下了。虽然父亲表面是个蝙蝠侠黑,但他都赞助蝙蝠侠和正义联盟的装备了,一定是粉到深处自然黑吧,要知道哥谭人人都爱蝙蝠侠。刚入坑DC,只看过一点点漫画和up推荐介绍,考据不严谨,必定崩人设。女主是我流fgo立香,所以个性肯定有偏差。前传篇主fgo剧情含少量主线,不感兴趣的可以从章节16开始看。
  • 作者:一世从欢
    许秧秧和妈妈双双穿越,一起缩水,成了吏部侍郎府后院里的一对傻子母女。在这等级制度森严又尔虞我诈的架空朝代里,许秧秧看看自己四岁的小身板,再看看温柔美丽的妈妈,感觉活不过一集。万万没想到老妈拿了主角剧本,竟是当朝大将军走失的亲妹!于是她有了一个粗鲁护短的舅舅,医毒双绝的大表哥,手握黑甲营的二表哥,赚得满盆钵的三表哥,京中小霸王四表哥。老妈不仅给她找个亲王做后爹,还给她养了个可怜巴巴的小夫君。小夫君摇身一变,当朝太子。许秧秧:……当你有个主角妈,你就是人生赢家。
  • 作者:木丁西
    某网提问:如何评论何安南? 众人:童星出道,顶级流量,演技担当,完美男神。 在外人看来,何安南是众多人心目中的男神,而在吴桉看来,他不过空有皮囊,小肚鸡肠,阴晴不定的大、魔、王! 人家竹马温柔体贴,她竹马打小就欺负她,还恶毒的掐断了她所有的桃花!简直可恨! . 后来某金奖直播上,何安南在台上发表获奖感言。 我想告诉吴桉,你可以谈恋爱了。 但是如果对象不是我,你就,完、蛋、了。 电视机前的吴桉刚刚沉浸在上一句话的喜悦中,就被第二句话给砸晕。 何安南,你有病吧! 刚挂了电话,身旁的人问道谁啊?笑成这样? 何安南想到小青梅咬牙切齿的模样,笑的一脸宠溺我老婆。 【阅读提示】 >1V1/HE/SC >求作者收藏~ >微博@木丁西xixi >不喜点叉,和谐你我他 【下本】《分手后我超有钱》 季小晓眼中的沈文逸:高穷帅、中二病。 沈文逸眼中的季小晓:白穷美、精分怪。 两人除了穷,一切都很好。 后来因为实在太穷,两人结束了三年的恋爱。 再后来因为顶不住家里的压力,二人被迫相亲。 听说对方是个顶级白富美,于是沈文逸穿了一身花绿衫,配着一条超闪的大裤衩,脖子上挂着几条大金链,就连墨镜都是金光闪闪的,无处不透露着暴发户的气息。 而杉杉来迟的季小晓则是一身亮片裙,满手钻戒闪瞎眼,硕大的墨镜下露出一张涂得血红的嘴,一身的名牌硬是穿成了村姑的模样。 看到对方的出现,两人按着金卡的手猛地往桌上甩,口气极其嚣张:给你一千万,消失在本小姐(少爷)眼前。 面对桌上出现的两张金卡,两人觉得尊严受到了侮辱,齐齐摘下墨镜,看到那张极其熟悉的嘴脸,一声卧槽道出两人心声。 #万万没想到相亲对象是我的吃土前任# #两大豪门在线装穷# 【预收】悄然心动 二中的混世魔王喜欢上了隔壁班的转校生陆乔然,为了当他女朋友,她一改往日嚣张霸道,装起了乖乖女,然而一装一个月,对方一点反应都没有,看着他周围不断围着的花蝴蝶,李昕桐当着陆乔然的面将所有女生送给他的情书都截了下来,她手上拿着情书,一脚踩着凳子,无视他脸上的淡漠,极度嚣张的挑起他的下巴,笑容灿烂:你既然不想当我男朋友,那你就叫声姐姐听听。 后来,男人将身前的女孩拥入怀中,靠在她耳畔,轻声低语:姐姐。 【预收】二次沦陷 三栖影帝周嘉年,颜高顶流人缘好,可惜是个钢铁直男。 他的直男操作属圈内清流,不等桃花来已自斩桃花,直的让粉丝无比放心。 后来新戏开拍,娱媒爆出某人一抛直男人设,嘴里情话不停,和平时判若两人。 一众粉丝表示消息造假,直到有人扒出,周影帝那部戏的女主角为三年前出国留学的影后林舒。 ——那是唯一一个和周影帝传过绯闻的女人。 2 林舒是个过气影后,在最火的时候选择了出国,抛下的不仅是国内如火如荼的事业,还有一个男人。 后面学成归来,她接下了那个男人的对手戏。 * 看着身前明艳动人的女人,周嘉年将她死死搂在怀里,咬牙切齿,演技精湛,你还知道回来。 怀里的女人凑到他耳畔,眉眼弯弯,声音微扬,蕴含笑意:我想你了啊。
  • 作者:婉州
    科技领先的太阳城丽川,普通的银行小职员蓝齐,原本平静和充满幻想的生活被突然学成归来的姐姐蓝灵、突然降临的电脑人蓝佑,突然表白的男闺蜜唐子奕同步打乱,当三个情况各异的人与她相交在一起,惊天阴谋也渐渐拉开序幕迎接她的,将是她想象不到的匪夷和所思。
  • 作者:猪猪丁
    *本文将于8.4日入V,00:10掉落长章,点击就看狗男人火葬场~下本《廉价玩具》天才疯批追妻火葬场,求收正连载现言《分手第三年》高岭之花为爱当备胎,求收本文文案:方柔天真烂漫,日子过得肆意快活,直到她救了个神秘的男人。那人虽负重伤,瞧着仍旧英俊潇洒气度不凡,他自称是戍边军营里的一名小将,被敌军追杀至此。方柔将他带回师门悉心照顾,对他暗藏情愫,架不住他一声声恳求,终于替他去关外军营送出口信,本以为好事做够本,也无需留名声,谁料这天她却被八抬大轿请进了州府驿馆。那日狼狈负伤的少年英侠摇身一变,成了京都一人之下的宁王萧翊,他靠在太师椅中,打量着方柔慢悠悠道:请姑娘成全小王,还了你这救命恩情。方柔傻了眼,没肖想过当王妃,可萧翊非要将她视作大恩人,不仅将她带回京都,还连带赏了师门一众,从此宿丘山成了有皇族荫庇的宝地。萧翊将她带在身边,不给名分,没有由头,对外说是恩人,夜里却总以方柔羞于启齿的形式报恩。王府人心知肚明,但装聋作哑,面上都喊她一句:西辞院的方姑娘,背后却嘴碎:就来历不明那女的。后来方柔在王府见到了那名雪衣少女,她喊他阿翊哥哥,眉眼弯弯,犹如出水芙蓉。方柔这才知道,原来萧翊是有明媒婚约的。*阅读指南:1.全文没有考究,全是架空私设2.双洁,男主疯子,女主会逃,追妻火葬场3.设定只为剧情服务,不代表作者三观,看文就为了图一乐,请勿上升,谢谢捧场~4.bb们如果喜欢我的文风,lets 收藏~
  • 作者:林佩芬
    本书为台湾作家林佩芬所著长篇历史小说《努尔哈赤》第三部《苍鹰之翔》。无论是英雄造时势或时势造英雄,在每一个动荡的时代中,我们总是可以发现这些熟悉的身影。他可以是一个开疆拓土,创作新时代的英雄;也可以是试图力挽狂澜的板荡忠臣,无论是哪一种,我们总是可以藉着他们找到人类的希望。在本书中,你可以看到不同的历史角度。不同于大多数史书总是以中国的观点出发,本书着者并无预设立场,只是将当时的历史事件一一录下,至于孰是孰非,即使早已盖棺,但却不是如此容易论定,作者对于每位历史人物的出身背景皆有着墨,可以让我们更加了解:为何他们会有这样的反应或表现,一切都不是偶然,而一个人的善恶也不是那样绝对,希望你可以在书中看到历史,更希望你在书中,可以发现在那样时代里的高贵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