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还没有人意识到,他们出现在这里不是偶然而是必然。
云雁回则边吃瓜边说:“我最近认识了一些新朋友,听说他从贵圈……啊不,道上听说了一些故事,就是关于大相国寺有个毒辣侏儒的事情。”
所有人:“……”
说实话,这个传闻在汴京道上传了好几年了,人人都知道编排的是云雁回,但是人人都乐于再夸大其词一点告诉外地朋友以泄愤……
没想到,居然还有戳破的一天。
云雁回:“我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传的,或者大家都有份儿,索性,能请来一个就算一个了。”
他耸了耸肩,一副很无奈的样子。
“你,你敢滥用私刑……包少尹公正严明,必然不会放过你的。”居然还有人这么威胁云雁回。
云雁回:“有病啊,谁说我要滥用私刑了。”
还用得着滥用私刑吗?人都被弄来干活了。但凡以偷抢劫掠发财致富的,能有一个勤快人儿吗?干活就是对他们最大的折磨了。
让这些人在府衙里干干活也好,这叫劳动改造。
开封府管了五个监狱,全被云雁回打点了个遍,而且种菜这活儿能够交给犯人,也让他们觉得挺好的,挺应该的。
都不用云雁回说什么,但凡有人敢偷懒,就会被骂到狗血喷头,“我们府衙里上至少尹下至开门的都要种菜,凭什么你们这些人种不得?还敢偷懒?给我起来!不然我抽人了!”
有时候还能遇到云雁回在一旁进行语言上的嘲讽,心理上可谓不堪重负。
像这类型的犯人,基本上出去了就不想再回来,加上各大寺院、道馆在严打,导致一段时间内开封府偷抢事件都少了不少,让种菜任务轻减了些的官吏们很是失望,也让包拯觉得非常惊喜。
还有人求到了云雁回面前来,说愿意把罪魁祸首推出来,请他得饶人处且饶人。
云雁回冷笑一声说,老子以前不在开封府都不乐意打理你们,何况现在进了开封府,而且你们传都传了,现在推个替罪羊有什么用。如今不必你们放我一马,你们尽管去传八卦吧,老子不在乎了,老子就是整死!
这话真把人气得要死,又无可奈何,只能暂时收敛动作,以期躲过“严打”时期。
云雁回又得意洋洋地放话,怕了就好,我还没完!
……
再说云雁回来开封府数月,郑苹那边一直在做准备工作,与老房子的租客结断契约,又把屋后邻居家的几间屋买了下来,重新捯饬一遍。
但是大相国寺那边的房子也还留着,云雁回当初被逐出师门,就获得了房子的永久居住权,也是一个了然的安慰,大家心里都知道师徒名分不在,情分还是在的。
这房子现在就相当于他们的别院了,郑苹、傅云沣和双宜会搬到老房子来住,小宝则住在寺里的房子,方便向了然学医。云贝贝也住在那边,地方比较宽阔。
平日里,智和三兄弟会照顾小宝吃穿住行,因为云雁回顶锅的事情,他们三兄弟现在对云雁回更加死心塌地。要不是云雁回不让,他们能跟着上开封府当衙役好就近照顾。
一家人也商量好了,每隔十日,就去那边住两天,或把小宝接过来团聚,小宝其实就相当于读住宿学校了。
搬家的时候,赵允初和郑凌都来帮忙了,喜气洋洋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们搬家。
郑凌还不满,他喜气洋洋的,是因为郑苹搬过来,日后他走动就更方便了,因为这里比起大相国寺离家里更近,甚至他上下班都会经过这里。
但是,赵允初是为什么啊?
赵允初早就发现了,和郑凌掐的话,一点不能暴躁,要更柔弱一点,于是小白兔一样说道:“我只是为雁哥儿高兴,和家人住在一起,也有人照顾他了。”
郑凌一身鸡皮疙瘩都要掉下来了,赵允初越长大,向雁哥儿撒娇卖痴的毛病好像反而越严重,明明论起武力来,他才是柔弱的那一个。
郑凌不屑地说:“雁哥儿,你不会相信他吧?”
“我相信啊,”云雁回早就习惯他们两个对掐了,从小到大就没歇过气,“小初是我见过最单纯善良的男孩。”
郑凌:“………………”
郑凌:“呕…………”
郑凌扶着桌子作呕吐状,单纯善良能一见面就把人往天上扔吗?也不看看他姓什么,雁哥儿真是被猫屎糊了眼……
赵允初也有些呆愣的样子,似乎没有想到云雁回会这么说,耳朵红通通的,用实际行动印证了云雁回的话,“雁,雁哥儿才是我见过最单纯善良的男孩……”
云雁回有些怅然,唉,没有人懂他梗的寂寞呀!
郑凌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最近雁哥儿的事迹,他可是有所耳闻,顺带把以前也不知道的“侏儒”的故事也一并补了,不由得对这两人表示佩服,一个比一个能睁着眼睛说瞎话。
……
云雁回正兴高采烈地继续策划该怎么整那些八卦他的流氓呢,忽然听闻,包拯要出公差了。
前段时间公孙策下乡查案,不但把开封府F4带回来了,还撞破一件事。正是陈州有灾,官家点了安乐侯庞昱前往赈灾,谁想庞昱到了陈州非但不赈灾,反而亏空赈银,在陈州造花园抢民女以享乐。公孙策正是遇到了想上京控告的被害者家人,回来后便报给了包拯所知。
包拯也是暴脾气,写了奏折送呈御前,痛陈官家选人不当,庞昱是国丈爷庞太师之子,官家选人,莫不是听了后妃吹枕头风?如今出了事,苦的却是百姓了。
仁宗看得心情几度变化,但是一想包拯也是为国为民,便干脆加封包拯为龙图阁学士,赐御札三道,命他去陈州查赈。
包拯把此事告诉了公孙策,公孙策便故意将“御札三道”曲解成“御铡三刀”,制作了“龙头铡”“虎头铡”和“狗头铡”,分别铡不同品级的人,包拯竟也欣然采纳这个说法,并不怕得罪人。
后世曾有人质疑仁宗之“仁”,因为宋朝刑罚严厉,从仁宗一朝,凌迟变成了常刑,这与他平日的生活细节似乎大相径庭,所以才说仁宗并不仁。
且不管仁宗如何“精分”,他在听说包拯要做三口铡刀震慑外官之后,满口同意了,听其便宜行事。
于是,包拯就要打好御铡,带着去陈州了。
云雁回提前知道,自然不是因为还记得原著,而是公孙策叫他帮忙去找相熟的匠人,把御铡打出来。
云雁回作为地头蛇,当然知道哪里的工艺好,将图纸拿去叫匠人做好了。包拯又吩咐王朝、马汉、张龙、赵虎来使御铡,可见是铁了心若是陈州有事,就要用上的,而不仅仅是震慑。
为包拯送行之日,许多官员不请自来。
不止是因为要参观御铡,还因为送行宴在食堂摆的……
众人看了御铡,都觉得心里发寒,毕竟他们之中有些人怕有被铡之日,但也有的问心无愧,觉得做得好啊做得妙。
还得讨论一番,此次包拯朝着安乐侯发难,叫许多人心里直嘀咕,这包黑子做京官不到一年,怎么像天天在食堂吃的都是豹子胆呢?
按理说,包拯当初科考的时候,是庞太师做的主考官,两人还算师生呢!安乐侯是庞太师的儿子,包拯去查他,到底是自己人做给别人看的,还是真胆大包天?各人心里都有一番心思。
包拯哪理会那么多,只嘱咐在家的官吏们要循例办公,不可懈怠。
云雁回因为早记得这庞太师的儿子似乎是个炮灰,所以一点也没操心,光顾着前后忙活他们路上的口粮了,叫开封府F4各个背着硕大的包袱出发。
公孙策拉着云雁回嘱托,“此次少尹去往陈州查赈,依我看,怕是有一番恶斗,你在府里要小心,倘若有什么事,便躲大相国寺去。”
云雁回拍拍公孙策的胸口,“先生放心,我哪有那么胆小,绝对帮你们守好家!”
“……”公孙策被拍得差点咳血,“咳!咳!你,那你小心。”
第64章所谓千杯不醉
包拯离了开封府,即便他留下话,府衙内的人还是不禁松懈了一点,连云雁回也不日日坐班了,点了卯有事做事,没事上家待着。
这也是因为他家现搬回来了,离得近,几步路就到,便是有事临时通知也来得及。
不过云雁回只是挂职在天庆观,他最近没什么新策划,包拯又不在,所以也无人吩咐他干活,事情都是食堂问一些问题罢了。
又因搬了家,郑凌和赵允初不时便来找他耍,这日赵允初便是如此,到开封府来找云雁回了。
赵允初站在外面叫人看看云雁回在不在,却没进去,只因他来过几次之后,就被公孙策警告了。
他是宗室,按理不该与外臣结交,虽说是来找云雁回,然而外人看到却是进了开封府,这样容易被御史参奏。
于是,现在赵允初来找人,都在外面把人叫出来。
云雁回这会儿正坐在阴凉地方看那些犯人给葡萄浇水,这是他特地选的优良葡萄品种,移植了不少过来,既可以供大家在葡萄架下乘凉休闲,结果了又能吃。
云雁回一边拿着本杂书看,一边不时抬头看那些犯人,然后讥讽几句,坚决不让他们好过。
这时听说外面赵允初找,云雁回看看天色也快晌午了,便放了书,跟同僚知会一声,出去了。
赵允初看到云雁回便迎上来,笑呵呵地说:“雁哥儿,我听说最近州南开了家脚店,酒菜甚好,找你一同去吃。”
“那你等我和我娘说一声。”云雁回对别的还好,唯独对吃的特别感兴趣,很奇怪,以前在现代都没这么严重,他觉得可能是刚穿来那几年给馋坏的。
云雁回跑去和郑苹打了声招呼,中午不在家吃饭了,便和赵允初去他说的那家脚店。
云雁回以前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以为,脚店和正店的分别就是,正店规模更大,属于有星级的,脚店则是路边苍蝇馆子。东京内七十二家正店,可能就是七十二家豪华大酒店。
后来他才发现,根本不是这样。脚店规模不一定小于正店,二者的区别其实在于只有正店有酿酒权,属于特许的酒户,能够向国家购买酒曲酿酒卖,而脚店只能从正店进酒来卖。
古代酒水生产销售都由国家垄断,是为“榷酒”。榷,就是独木桥的意思,卖酒就像过独木桥,只有这一条路。
北宋时由于地域不同,各地榷酒制度不尽相同,还有榷曲的,就是榷酒曲,东京就属于榷曲区。
而这种垄断方式,全称禁榷法,即禁止私人经营,只能由官府进行。
除了榷酒,还榷盐,榷茶等。
由于时人对酒的热爱,榷酒带给国家的收入,仅次于夏秋两次土地税,榷盐收入都要排在其后。至于榷茶收入就更不必说,少了好几倍。
赵允初带云雁回来的这家新开的脚店,就属于资本比较雄厚,规模比较大的,有三层楼,门口的酒旗上写着“金波”,这是酒的别称。
但凡卖酒的店都喜欢在酒旗上用类似字样甚或古人诗句打广告,示意此处有酒。
茶酒博士招呼两人入座,赵允初点了几样菜,又说:“他这里下酒菜出名,我们都点了下酒菜,再要些酒吧?”
云雁回基本上不喝酒,赵允初知道。同样的,云雁回也知道赵允初逢年过节才在宴席上喝酒。
不过既然人家这是下酒菜,不要酒也说不过去,便点了几壶黄酒与羊羔酒,叫人温了上来。
黄酒是很普遍很老的酒类了,妇孺皆知,这羊羔酒就有点不一样,属于大宋特色,顾名思义,是羊肉酿造的。
据说是用肥羊肉切块煮烂,留汤与米饭、酒曲搅拌,加上木香一起酿十天,如此酿好后,味道甘滑。
这种酿法,云雁回一听就醉了,根本没胃口尝,所以他没喝过羊羔酒。
待酒温好上桌,赵允初便给云雁回也斟了些黄酒,然后边吃菜边喝酒。这家脚店做的黄雀鲊、软羊等等都极为正宗,再来一些肉饼垫肚子。
黄雀鲊是一种鲊菜,乃是用酒槽、花椒、葱姜汁、桔皮丝等调料糊住宰杀干净的黄雀腌制而成的,腌好后用酒把糟粕冲洗干净,晾干了,便可烹饪,干蒸最佳。
这家脚店的黄雀鲊极入味,香浓可口,下酒极好。
至于软羊,就是煨烂了的羊肉,宋人对羊肉实在是热爱无比。
虽然基本不喝酒,但是这时候的酒度数实在不高,不过一二十度,云雁回这种经过现代各种高度数酒考验的,喝黄酒就跟喝饮料似的。
他平日只是不爱喝而已,毕竟做小孩时不比以前,需要酒桌上应酬。
云雁回一口就是一大碗,赵允初见了忙劝道:“雁哥儿,你平素不吃酒,不可这么个灌法,会喝醉的。”
云雁回:“我觉得还好啊,不会吧。”
赵允初脸红了一红,“万一喝醉了……”
云雁回:“??”
云雁回翻了个白眼,根本不想问赵允初莫名其妙又脸红个什么劲儿。
随着一杯杯黄酒下肚,云雁回脸色不变——顶多因为软羊热热的吃得脸颊有些发红,除此之外神情自若,眼神清明。
赵允初却是眼睛有些迷蒙了,因为云雁回一个劲喝,他便情不自禁跟着一杯杯喝,喝过几轮,都超过他平日的酒量了,这时,便开始抱着云雁回的腰不撒手。
云雁回心说,还叫我小心,现下看看是谁先醉成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