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营是在第二天大早就结束回家了的。
原是计划看日出,结果几人昨夜凌晨斗地主玩得太嗨起不来,索性睡饱了直接启程。
接下来便是源源不断的走亲访友,相识的好友竟都有此遭遇,只能在手机这一方正屏幕上相互吐槽安慰。
年初四,林家来了新访客。
林桦叔。
林辞的堂弟之一。
一个让林瑾欢觉得反感的、爱玩又不懂得尊重人的长辈。
林桦进门的一瞬间,林瑾欢便从沙发上蹦起,乖乖巧巧喊了人,又主动去收拾客厅。
以往来的客人都有事先打声招呼,她诧异了一下,但父亲林辞随后推门进来解释了一句,“前几天就提过要来拜访,我给忘了。”
林瑾欢顿了顿,抬头凝视林辞一眼,点点头。
林桦清瘦,穿着衬衫,但也可见啤酒肚微挺着,很是自然地坐到沙发上,抬手按下一旁的热水壶开关。
他抬头瞧了瞧从厨房走出来的林瑾欢,笑问:“漂亮了不少啊,有没有交男朋友?”
“……”林瑾欢拍了拍手,扯了个笑脸说没有。
突然就想起。
之前闹得最凶的时候,家里边联系密切点的亲戚都或多或少知道,她,林瑾欢早恋,搞“不三不四”的娱乐活动,叛逆,没有心思读书,不懂事。
单单只是再被询问此类问题,林瑾欢都觉得有些难堪。
更甚的,会再提起这事。
用一种幸灾乐祸的眼神,以一种过来人的姿态说她“懂事了”。
怕什么来什么。林桦笑着问:“你好像这几年很少回来?有再遇见你高中那个早恋男友吗?”
“还好。”她笑了笑,自动跳过后面的问号。
林辞也听见了,抬头看看两人,淡言扯开话题:“今晚想吃什么?忘了你要过来。”
“那我们出去吃吧!”林桦愉悦,“我请。”
林父没意见,进屋寻到母女三人,让她们收拾收拾出门。
林瑾欢和姐姐林皆欢对视了一眼,冷哼了一声。
大家心里都有数。
好在吃饭的时候,林桦顾着跟林辞吹嘘他所在的单位,林瑾欢在一旁埋头吃饭,还挺开心。
林桦喝了酒,难得招来服务员付了钱,却兴致勃勃地说:“大哥,我们去唱歌吧,好久不见了!二哥他们不是也在B市吗?”
在场其余的人动作都是一顿,余茹的脸色有点不好,放在筷子温声:“你和你大哥都喝了不少,等下再喝一轮容易醉,回家不安全。”
林桦却晃着酒杯,咧开嘴乐着:“嫂子,您要不放心就先回家。我跟我大哥说点悄悄话。”
这话说得一点都不见外。
但是林瑾欢知道,林桦就是这样的人。
余茹一下子便沉了脸,右手手臂被丈夫碰了碰,索性摁下了性子,重新举起筷子,不再说话。
林辞清了清嗓子,道:“怎么跟你嫂子说话呢。 ”
“很久没见阿桦了,就依你吧。”
……
林瑾欢是不想来的。
ktv里的墙体几乎都是镜面,反射出来的光绚丽迷眼,音响震在心上,通过未合上的门,还能听见隔壁在唱《死了都要爱》。
林桦出去联系另一个叔叔,回来的时候,身后跟了个提着篮子的服务员。
篮子里是林桦买的零食饮料,半箱啤酒,小吃还在后头。
他抱着几包薯片过来,又把一桶爆米花往她怀里塞。
林瑾欢挺喜欢吃甜食,但是不太喜欢吃爆米花。她接过,转手搁在桌上,拿了几个应付式地嚼在嘴里。
不是新炸的爆米花,应该是晾了有一会,发硬发软,失去了滋味。
林辞应该是挺喜欢唱歌的。她记得小时候,她爸就不知道从哪里抱回一整套音响,从晚饭后放到她和姐姐去睡觉,偶尔拿麦克风唱,偶尔掩在音乐声里哼。
若干年后,林辞点的歌也八九不离十。
林瑾欢一边无所事事地玩手机,一边还能再嘴里哼两声旋律。
半响过后,林桦不知为何又晃荡到她身边。
“怎么不吃 ?”林桦下巴扬了扬,伸手将那桶爆米花拿过来,“不喜欢吗?来,拿这个卡。”
他从兜里掏出一张vip卡,“啪”的一声甩到桌上:“你跟你姐姐去看看有什么想吃的,自己去拿。”
他另一只手上还拿着罐啤酒,喝了大半,这时抬手又喝走一大口。
林瑾欢无言,与身旁的姐姐对视一眼,正要开口说什么的时候,余茹却按了按她的手。
林瑾欢瞬间看向她妈。
余茹侧过脸看了看小女儿两眼,轻轻地摆了下头。
凑过来,在林瑾欢的耳边,轻声道:“别跟喝醉的人见识,别跟他们说话。”
别跟,他们,见识?
林瑾欢反应了两秒,闭着眼睛笑了。
林桦还在一旁,要把卡推到林皆欢面前。
后者蹙着眉,小心地往一旁移了几寸。
林瑾欢挪过去,开了桌上一罐可乐,淡声:“不用了,叔叔。我们吃这些就好。”
林桦环顾一圈,终于不再纠缠,还是把卡搁在桌上,让她们想吃什么就拿去买。
林瑾欢刚要松口气时,林桦自顾自将手里的啤酒罐与她手里的可乐碰了碰,像是酒桌上老友碰杯,他勾着笑:“不去唱歌吗?叔叔想听听。”
“我记得你之前不就是去唱歌吗?给我表演一个?”
“让我看看会不会比之前进步了。”
“……”
之前。
林桦提到的“之前”。
眼前仿佛飘渺了一瞬,林瑾欢不可避免陷入之前的情境。
面前的人渐渐重叠,还是他,只是面容年轻了点,脸上还是带着一抹调笑,嘴里依旧“建议”她去唱歌。
那时,她细想了一下,正好是林可叁邀请她加入还未更名为阿德的S.A乐队的时间。
妈妈因为身体不适,让她跟着爸爸来参这个“好兄弟许久才见一面”的聚会。不用多说,林瑾欢也知道自己在其中的作用,无非就是提醒林辞,早点回家。
那时候林桦就是这样,端着罐啤的,面上微红,大剌剌坐在她身边,勾过一只麦克风问她唱不唱。
林瑾欢当然不会唱。
平时跟朋友去唱吧,她也是勉为其难才上去哼了一首。
说是哼,就真的就是哼。
林瑾欢,一个垫音选手罢了。
林桦却一直缠着不放,拿着麦克风往她手里塞,自己也把一只握在手里:“害羞什么?哪有人不会唱歌的!喊出来就会唱了!”
“……真不会唱,很难听的。”
“不会!叔叔不会笑你!我跟你一起唱!”
……
最后,勉为其难的,林瑾欢挪到点歌机,翻遍了自己的音乐软件,才选了一首自觉林桦也听过的。
张学友的《离人》。
听说过,因为一个人讨厌一座城。林瑾欢还觉得矫情,但她确确实实是因为林桦,恶心起这歌。
尽管这歌曾经也陪伴她入睡。
林瑾欢依旧做她的垫音选手,但几句后,歌曲戛然而止,黑掉的屏幕重新亮起——
歌曲重播了。
她顿了一下,以为是林桦不小心按到,扭过头对上后者,原曾想能得到一句解释,但林桦却耸了耸肩:“你唱太小声了,唱歌不是这么唱的!”
“……”
“重来!我跟你一起唱!”
林瑾欢觉得,林桦也没听过这歌。
他是等歌词浮现时才唱,调子与歌词都接不上,只是干嚎。
随后也得到了证实。
林桦说,一人唱一段。
等他干嚎过去,林瑾欢只是沉默地举着话筒。
挺无语的。
林瑾欢觉得,没有比这个辣耳朵的。
林桦却自我感觉良好,伸手又去按了“重播”。
“唱歌嘛,喊出来就是了!我虽然没听过,但是我敢唱。来!你要比伴奏都大声,不然今晚就别回家了!”
“……”
她也想不通,为什么仅仅只是一个家庭聚会,为什么会被这么作弄。
一次又一次的重来,是否定,是嘲笑,也是委屈、侮辱。
她企图升高音量,却临门觉得嗓子被齁住,眼前模糊一片,绚丽的灯光四散,什么都看不真切。
她沉默着,指甲掐在手心,细细的疼。
林瑾欢抬头,去寻找林辞。
林辞就在一旁,就在她抬头就能看见的地方,手里拿着啤酒,带着笑意看着她。
怎么说呢。
林瑾欢不知道她爸是不是不知道她的难堪,她眼前的模糊、嘴角的下垂被灯光所遮掩,还是她爸也觉得,这样很好玩。
一瞬间的绝望油然而起。
身旁的林桦还在嘀咕着什么,她也分不开神去辨别了。
最后是刚过来不久的婶婶拿走了她手心里的麦克风,说是想听别的歌。
但是林瑾欢不会忘记。
不会忘记,在凌晨三点回程的车里,靠着车窗假装睡着,偷偷地拭去眼角的泪水。
不会忘记,那时候埋头在ktv角落,咬着唇回绝林可叁的邀请。
手心里的手机屏幕亮起。
——【我不适合加入的,对不起。以后我也不会去找你练琴了。】
——【我给你时间。况且教你,也不麻烦,你明明很有天赋。】
……
林瑾欢指尖微动,不带一丝犹豫的——
【我就是不适合玩音乐的。】
【你没必要再在我身上费时间了。】
……
林瑾欢眨了眨眼,从回忆中抽离。
林桦还撑着额头看她。
灯光闪烁,门被服务生推开,后者小心地将托盘里的小吃放在一旁,微笑地关门离去。
林瑾欢突然站起身,抓起身旁的小包,将视线从林桦面上划过,看向余茹:“我去找朋友玩。”
不等任何人反应,她抬步夺门而去。
过去她只能被动承受着,因为她需要靠她的爸爸载她回家。
而现在,她能够抬头走出大门,能够远离这些不开心,也能自己找到,可以去寻找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真的会有长辈这么讨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