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何如筵上舞醉风

叶初雪一听见外面暴起的喧哗声就放下手中的信跳了起来,掀着帘子冲出去,恰巧平安的侍女塞湖正朝她飞奔过来,两人差点儿撞到了一起。叶初雪扶住她问道:“是他们回来了吗?”

塞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用力点头,反身向营地外面指了指。叶初雪也等不及她缓过气来说话,便已经迫不及待地迎了过去。

平宗离开了二十天,带着大队人马去漠南与玉门军打了几个胜仗,眼看着龙城调集了五万禁军要对他们进行围剿,这才率部北撤,避免与禁军直接冲突。

这二十天平宗并没有中断与叶初雪的联系,每日都有信鸽往返传递消息。平宗会将每日战果与行进路线不厌其烦地告诉她。而叶初雪也会尽心地在帷幄之中研判地图,做出判断。她并不愿意在行军打仗的问题上对平宗这样的军人指手画脚,但随时掌握他们的动态会令她少些担忧牵挂,多些对未来局势的判定。

平宗知道她的想法,并且理解,这是最令她感到欣慰的地方。

大队人马照例驻扎在五里之外的空地上,平宗纵马飞驰而来,身后还有十几个人带着成千上万肥美的牛羊和上百口大箱子跟着,叶初雪知道那是他们的战利品。一连几场胜仗令所有人的脸上都盈满了喜色,平宗更是脸上挂着久违了的意气风发。

叶初雪远远看见他便站定了,目光驻留在他的身上,看着他身上的铠甲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笑起来洁白的牙齿益发衬得他的面色满是风霜。他的身体随着天都马的脚步上下起伏,意态自信从容,几乎在用全身每一根细微的毛发述说着胜利的喜悦。

打了胜仗的男人果然有着非同凡响的魅力,对她向自己投过来的仰慕目光心满意足,于是说话的声音中也就带着浓浓的快意:“叶初雪,丁零人的女人这个时候都会扑过来抱住她们的男人,你还站着做什么?”

她也笑开,张开双臂:“你过来。”

他大笑起来,大步上前,突然将她往肩头一扛,在她的尖叫声中朝自己的大帐走去:“你简直是岂有此理!我得好好教教你丁零人的规矩。”

她的尖叫声很快便变成了婉转的叹息。他身上的味道混杂着尘土、风霜、汗水和血腥的气味,那是战场的味道,是经历过血与火的拼杀,经历过拼死的杀戮和快意的胜利后才会具有的味道,不同于她以前在他身上闻到过的任何味道。叶初雪直到这时才真切地体会到胜利对这个男人来说意味着什么。

叶初雪从没见过任何一个人比平宗更能笑对失败。他对失去龙城之后一连串变故的平静应对令人几乎要忘记了他是一个怎样好胜骄傲的人。他能够理智冷静地分析失败的原因,并不将所有的罪责推到她的头上,却也懂得如何将她这个头号敌人化解成盟友。他懂得耐心蛰伏,慢慢积聚力量,随时调整策略,听去诸方意见。他从没有过一天的气馁和低落,始终有条不紊地做着准备。但是直到他用一串胜利略微洗刷了失败的耻辱,直到他将敌手揍得满地找牙的这一天,叶初雪才真正见识了他意气风发的模样。

而她爱死了他这副模样。

她毫不矜持,在他把自己扔在长毛波斯氍毹上时勾着他的脖颈将他拉着倒在自己的身上,用热情的邀约来弥补这些天来的分离。

她对他的想念一点儿也不比他的少。对他的渴望也一点儿也不比他弱,她激烈而渴切地回应着他,用最饱满的热情欢迎他的归来。

平宗感受到了她的热忱,毫不客气地在她身上挥洒着胜利的余威。直到天色将晚,帐外来来往往的人声逐渐喧嚣了起来,他们才终于在彼此的怀中平静了下来。

“你的办法很好。”他带着满足的慵懒笑着说:“全部用最好的马最强的兵,不在多而贵精,发挥丁零骑兵最大的速度优势,出其不意地打了两次之后玉门军对我们就已经胆寒。后面几次遭遇他们都是望风而逃,连正面接战的勇气都没有。”

“哪里是我的办法,你们丁零人不是一向都是这样打吗?”她自己倒是不敢居功,当初不过随口提了一句不必与敌人硬碰硬拼兵力。丁零人最早就是依靠骑兵来去倏忽神鬼莫测的速度横扫大漠草原的,这是他们在血脉里流淌的本能。

“是你提醒了我。不然我会将五千人都带走,人数虽然多,战果却未必好。”他们只找回了三千匹天都马,平宗经叶初雪提醒,这才决定只带三千人南下,先亲自打几场胜仗,建立威名,然后再徐图后计。

叶初雪替他盘算着:“还得继续筹集军马。单人双马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骑兵的优势。”

这也是平宗的想法,只是困难却不小:“即便不是天都马,一等的牝马也得需要至少六千匹,阿斡尔草原……”阿斡尔草原如果有六千匹上好的军马,也就不至于需要平安每年都带人出去给人护路。这样的话题其实已经进行过无数次,每次都会卡在这个地方结束。

只是这一次叶初雪却有了新的想法:“柔然可汗已经过了壶关,向榆关进发了,再过三五天就会到乐川。”

“嗯?”平宗怔了怔,没想到她会在这个时候说起这件事,“你的那个侍女也会来吗?”

“什么侍女?”她含嗔地撇他一眼,笑道:“人家现在是柔然的可贺敦,即便平宸见到了也要恭敬相待,前尘往事就不要再提了。”

他微微笑了笑,手下轻轻抚摸着她腰后的皮肤,想了一会儿才说:“你的是意思是想要让我找柔然人要马?”

“他们丢了河西牧场,每年与北朝的十万匹马的交易也就没有了。有这样一个机会,应该不会放过。”

“你这算计倒是挺精,只是好像忘了一件事情。”他一边说着,一边凑过去在她圆滑的肩头轻轻地咬了一口,激得她失声吟哦,在他怀中扭动着想要挣开。

“你别这样,我跟你说正经事儿呢。我忘了什么事,你倒是说说。”

“你忘了他的河西牧场是我抢走的。”

“这个倒没忘。”她被他下巴上的胡茬扎得咯咯直笑,只得将他在自己颈窝磨蹭的脸推到一旁,说:“别闹,痒。”她略缓了口气,才说道:“只是图黎可汗却不知道这事是你干的呀。”

“怎么会不知道?虽然当时龙城已经落到了平宸的手里,可图黎不是傻子,怎么可能连取他河西四镇的人是谁都不知道?”

“你放心,他即便知道,也只会做不知道。”她说的胸有成竹,倒是令平宗怔了一下。

“什么意思?”

“平宸打的主意是想借着与柔然媾和专心对付你。你猜他会用什么办法让图黎与他讲和?”

平宗哼了一声,没好气地说:“他那点儿出息,怕是要把我好不容易才抢过来的河西牧场还给柔然人。”

“可图黎怎么会不知道西边四镇并不受龙城节制,河西牧场根本不在平宸手中呢?”

“他自然知道。”

“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来龙城谈和呢?”

平宗想了想,忍不住问:“为什么?”

叶初雪扯过深衣裹在身上,从他怀中挣出来走到墙上挂着的地图前,一边指点一 边说:“其实以柔然的军力,若真要夺回河西牧场的话,四镇是抵挡不住的。为什么他们不动手,反倒要来跟龙城谈呢?这个问题我想了许久,终于想明白了。”

平宗被她的话吸引,也披衣起身走到她的身后和她一起查看地图,问道:“为什么?你说说。”

“因为现在柔然不想要那牧场。本来河西牧场就是他们因为虫灾才西撤让出来的,否则四镇哪里会那么容易占领。”

“图黎舍得吗?”

“图黎这个人精明世故,和老一代的可汗比起来,他看得更高更远。本来虫灾就会令牧场两三年内元气大伤,无法繁殖马匹,维持牧场的成本高昂,这牧场他现在留着无用还费钱,索性让了出来。我猜他是打算等过两年水草都养回来了,再把河西牧场夺回去。”

平宗若有所感,沉思地说:“那么他就要保证届时他能顺利夺回牧场。”

“现在四镇不足以抵挡柔然的骑兵,但如果四镇与龙城和解,有了整个北朝的强大兵力做后盾,他就真的束手无策了。”

“嗯,如果平宸够强,三年时间足够他解决四镇。”

“但图黎对平宸还摸不清楚底细,这就是他最初派遣俟斤鹄望前往龙城的目的,就是为了一探平宸的底细。”

“但从龙城来的消息看,平宸的计划,身边几个近臣都颇有微词,所以崔璨才找上晗辛,希望通过她想办法让图黎亲自来。”

“没错。”叶初雪也陷入了沉思,半晌才说:“起初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崔璨要让图黎亲自来谈。因为若是鹄望谈成的盟约,还有可以后退转圜的余地。但如果是图黎亲自谈定的,就没有转圜余地了。他如果真的不赞同平宸的做法,就更不应该让图黎来才对。后来我想明白了。”她说到这里,回眸盯着平宗,微微一笑,眼波流转,仿若春云灿烂,笑着问道:“你猜到没有?”

平宗不以为然地哼了一声:“那群汉人的心思谁猜得透。说不定他就是希望敲死这盟约。汉人都没种,怕打仗,平宸就是跟汉人学得如此软弱,对待强敌不思进取,只图诱之以利。”

叶初雪却摇头,“以我对崔璨的了解,应该不是这样。”

平宗其实明白崔璨不会是那样的心思,只是不喜欢叶初雪提到崔璨是两眼发亮的样子,才故意发泄一顿不满,于是问道:“那你说为什么?”

“一定是因为崔璨认为平宸提出的条件图黎不会满意。他是想要借图黎的强势,堵死平宸的求和之路。”

平宗想了想,笑了起来:“果然有道理。”

叶初雪的他首肯,信心大长,继续说道:“图黎的野心很大,绝非一个河西牧场。他图的是整个黄河以北。”

平宗冷笑:“他胃口可真不小。”

叶初雪捏了下他的后腰,笑道:“这就是你的机会。”

他皱起眉头,“什么意思?”

“只有北朝自己乱了,图黎才有机可图。与对抗整个北朝相比,扶持一个能与龙城分庭抗礼、令龙城无暇西顾阻止他蚕食北朝西部疆界的势力要容易省力实惠得多。”

平宗面色不善地问:“你说的是谁?”

她自然知道他的不悦来自何处,安抚地摩挲他的手臂,说:“我可以让图黎以为你就是这个人。”

他哼了一声,没有说话。

叶初雪明知道这种说法会令他不悦,却也只能说下去:“在图黎看来你败给了平宸,他不会担心你做大了成尾大不掉之势;他认为你一心复仇,会不惜代价取得他的支持;还有最关键的一点,你从来没有坐上过御座,只要向他表露出一点你希望取代平宸的意愿,他都会相信你对他诚心投靠。他会给你你需要的一切,武器、马匹、钱。你在北边闹得越厉害,平宸就越急于与他谈和,定然会对他做出巨大让步。对图黎来说,这样做的好处远远大过跟你计较河西牧场那笔债,所以即使他知道四镇夺取河西牧场是你的谋划,也会假装不知道。”

叶初雪终于将她全部的筹划说完,目不转盯地盯着他,说:“如果你觉得这个办法可行,我可以作为使者亲自去见图黎,有珍色的帮助,要说服他很容易。”

平宗得胜归来时的喜悦与得意已经全然不见。他面色黑沉若寒潭,咬着牙根一言不发,走到地图前仔细查看,忽而冷冷一笑:“从柔然王庭到龙城,过了壶关走驰道最快,刚才我还奇怪为什么他们倒绕道榆关了。从阿斡尔草原南下穿过大漠,就是乐川。他们选这个路线,也是打了与你见面的主意吧?你跟柔然王庭的关系还真密切!”

叶初雪听出他的语气不善,想了想,决定此时还是不要说话的好。淡淡一笑,转身捡起抛了满地的衣物一件件穿上。

平宗双手叉腰,瞪着她的一举一动,神情中充满了戒备提防。

叶初雪早就料到这样的提议会惹他不快,也不介意,埋头将自己整理清爽了,走到帐门旁,才回头对他笑道:“平安为了迎接你得胜归来,准备了庆功宴,只怕这会儿篝火已经燃起来了,你收拾一下就出来吧。”

平宗看着她施施然地出去,又瞪着地图生了半天气。宽敞的大帐不知如何竟令人觉得无比憋闷。他胸膛起伏,深深吸了几口气,终究还是按捺不住,一脚将脚边的头盔踢到半空,又落了下来,呛呛啷啷地滚出去好远,这才觉出脚趾剧痛,不禁痛苦地大喊一声,抱着脚跌倒在氍毹上。

他知道叶初雪说的每一个字都是对的。假装示弱,利用图黎的野心获得他的支持是最正确的选择。就像当初甫一听闻龙城失陷的消息,叶初雪就提到过要联合诸郡对抗龙城的办法一样,无论从策略还是情势上看,都精准正确。但是这种正确却令他十分不舒服。

除了要向柔然可汗示弱这一点令他一想到就满心不悦外,更令他深感不安的是她对全局的把控和着眼点。

身为一个好猎人,平宗比任何人都更清楚一个人只有在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猎物的时候,才能准确找到它。叶初雪的着眼点始终是利用平宸威望不足以令诸郡服顺,挑动龙城与外郡的冲突,削弱龙城的势力,从中寻找机会。

对此平宗不得不疑虑忡忡,叶初雪在心里究竟推演过多少次令北朝分裂路径,才能每次都如此准确地找准下手的关键。

他并不怀疑叶初雪如今对他的忠诚,但他也确实不敢对那个女人太过大意。毕竟他在她手上吃过亏。她有这个能力,区别只在她会不会使用这种能力来对付他。

但是!平宗不得不恼恨地承认,叶初雪所说,始终是最好的办法。他没有理由因为是她提出来的,就拒绝采用。否则以叶初雪的聪慧,只怕立即就会察觉到他对她的

芥蒂。

他不想不信任她。更何况她是在为他殚精竭虑地出谋划策,他不能小心眼地去怀疑她。

可他就是不高兴!

平宗穿戴好了出来,那边篝火早已经点上,一群丁零少年少女正围着篝火斗舞,余人也都在尽兴狂欢,彼此喝唱,场上一片喧闹之声。

平宗趁着没人留意,悄悄走到自己位置旁,不料刚一坐下,转头就看见平安似笑非笑地瞧着他,满面揶揄之色。平宗悻悻地瞪她一眼,没好气地问:“你看什么?”

平安忍着笑,递过一杯酒:“是我让他们别等你了,先开始吧。这儿酒肉飘香,那群人早就等不及了。”

今日来此的不但有平安手下勒古那一群漠北丁零的儿郎,也有跟着平宗从漠南凯旋的十来个卫长,以及阿斡尔草原诸部首领,热热闹闹的有两百多人。巨大的火堆,火焰冲天,将所有人的脸都烘烤得红热。

平宗接过酒喝了一口,眼见场中少女们翩翩起舞,而少年们舞步则更加雄健壮阔,随着激越的鼓点齐齐用脚踩跺在地上,精牛皮所制的马靴发出整齐响亮的声音,灰尘将火焰都扰得不停颤抖。

早就有人看见平宗落座,诸部首领依次上来敬酒。这些人当初对平宗并不热切,如今几场胜仗打下来,立即变了脸色。今夜的庆功宴,许多人都是带着牛羊贺礼不请自来的。平宗心中明镜一般,面上却仍旧来者不拒,和每个人都畅饮了一轮,好容易坐下,勒古等人又举着酒碗过来敬酒。

这些却都是一起并肩拼杀过的同袍,平宗更不会怠慢,连忙叫过焉赉一同与他们对饮。

一轮又一轮的敬酒之后,连平宗也带上了微醺之意。等到平安捧着酒过来的时候,他终于忍不住将平宗压抑了许久的问题勾了出来:“叶初雪呢?怎么一直不见她?”

“我还以为你能再忍一会儿才问呢。”平安一脸揶揄地笑着:“你别急,她也跑不了,耐心等等。”

平宗还想问,目光扫到不远处,突然僵了一下:“他怎么来了?”

“谁?”平安留意到他面上神色的变化,连忙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也是一愣:“昆莱?他怎么来了?”

昆莱端着一碗酒笑眯眯地走到平宗面前,问道:“晋王殿下,近来可好?”

平宗并不起身,看着他淡淡笑了笑:“你消息倒灵通,总能赶上我们这儿的盛事。”

“这是自然。晋王得胜归来的消息你还没有渡过大漠,就已经传遍了漠北。我等你已经等了很久了。”他故意将“很久”两个字重重说出来。

平宗自然明白他的言外之意,冷哼了一声,正要说话。突然场中鼓点一变,双弦琴声音响起,四周的喧哗吵闹立时就偃旗息鼓。

双弦琴是阿斡尔草原特有的乐器,琴声浑厚悠长,彷如一位暮年英雄在吟唱自己年轻时的壮勇事迹。今夜操琴的是阿斡尔湖畔最年长的那希布爷爷,连平宗都不知道他究竟有多老,从他当年来到漠北时,那希布就已经是这里最年长的人了。

那希布一手双弦琴拉得出神入化,起势只是寥寥短促的几声,便顿觉一股慷慨之意扑面而来。这琴声一响,即便是昆莱都不再出声,悄悄退到一旁凝神欣赏。

那希布拉了一小段沉郁悠长的曲子,突然曲风一转,乐声变得婉转轻灵。忽见一

个红衣女子从火堆后面绕了出来,随着乐声飞速旋转,红色的裙裾如同火舌一样向四下里散开。她脚下穿着一双镶金铃的牛皮小靴,一路飞旋,铃声清脆而有节奏,在火光映衬下,化作一道道金光,耀亮了这个夜晚。

平宗从她一出现就完全怔住,将昆莱、平安其余诸人全都抛在脑后,两只眼睛完全被那红衣女子多吸引。

他对她已经熟悉得如同自己的一部分一样,却从未见过她这个样子。她曾经永远一身雪白衣裙,宛如雪山顶上的仙女一样,从不曾如今夜这样火热炽烈。在金色光芒的簇拥下,如同从篝火堆中幻化出来的火之女神一样,热烈轻盈,绚丽夺目。

她一直旋转来到平宗面前才停住了身形,与他面对面停下来,急速旋转后脚步略微虚浮有些站立不稳,身体微微晃了一下,脚上金铃的响声登时乱了。平宗不由自主伸出手臂想要扶住她,她却巧妙轻灵地向后一躲,让开他的扶持,看着他微微笑开。

火焰在她的眼眸中跳跃,映衬得她的笑容别有一番风情。

“叶初雪!”平宗低声叫她的名字,也不知道是为了提醒自己还是为了提醒她,不要忘记她本来的身份。

她却不为所动,目光胶着着他的,笑容中有一种前所未见的狂肆放纵。

那希布的琴声停顿下来。几百人的场子突然变得鸦雀无声,只有火堆燃烧发出的哔剥声。

然后她抬起脚,干脆有力地踏下去,金铃哗啦一声响。随即她另一只脚也抬起踏下,铃声响得清亮且有节制。

那希布手中的双弦琴发出叹息一样的声音,如同老人的歌喉,开始轻轻吟唱少年时的情歌。

叶初雪伸展双臂,身体尽量向后仰。丁零人贴身窄袖的衣裙将她矫健苗条的身体勾勒得纤毫毕现。从平宗的角度可以清晰地发现她优美柔韧的腰,饱满浑圆的臀,结实诱人的胸,在这样的衣裙下全都毫无遮拦地展现了出来。

平宗突然有些妒火中烧。这样美丽而诱人的身体,本来只属于他一个人,但此时,平宗充满妒意地左右张望,场下无论男女都被她的身姿所吸引,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

叶初雪曾经在他面前起舞。但那时在无人空谷之中。她全部的美丽都是为了他而展现,不像现在,所有的人都见识了她的美,他不得不与所有人共同分享这个美丽的秘密。

叶初雪似乎察觉到他的小心眼。身体不知怎么一扭,脚尖微微旋转,就来到了他的身边,轻快地拿起桌案上的一杯酒亲自送到他的唇边,眼波流转,示意他喝下去。

离得近了才发现,她脸上尽是细碎的汗珠,正轻微而急促地喘息。她向他低下头,露出脑后的发髻。她像丁零女子那样将头发梳成大辫子缠绕在脑后,用一根花枝簪住。平宗想起来,这是漠北丁零人的习俗,妙龄女子会向自己心仪的情郎献舞,若情郎也对她有意,便会取下她的发簪,用于两人过后私会时彼此相认。

叶初雪一言不发,只是用明若皎月的眼睛看着他,千言万语都在这无言的凝视中传递。平宗领悟了她的意思,怦然心动,也顾不得再嫉妒生气,动手将她的发簪取下。她的辫子就这样垂落在腰后。

周围响起了所有人的欢呼声,叶初雪也冲他露出了一抹明亮的笑,随即旋转着离开他,向后退开几步。

那希布的琴声重新响起,叶初雪继续刚才被中断了的舞蹈。

她不知何时向丁零人学习了舞蹈。肩膀微微抖动,身体如同风中舞柳一样柔软摆动。她被乌斯那草汁浸染过的头发格外丝滑,辫子只是随着她的身体摆动了几下,便全数散开,披散在身后,宛如流动着火光的黑色瀑布,欢悦飞扬,无比美丽。

平宗知道自己应该上前去与她共舞,这是丁零人认定自己伴侣的仪式。然而他却一动都不想动,只想看着这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叶初雪,在自己的面前绽放前所未有的妩媚娇艳。他以为自己对她已经穷尽了恩爱,却不知道原来她能为他做的还有更多。

她随着琴声翩翩起舞,仿佛她就出生在阿斡尔湖畔。她像丁零女人一样扭转身体,踩踏节拍,双臂作出雄鹰飞翔的动作,身体因为肩膀的抖动而在火光中微微颤动。

平安凑到平宗耳边,笑道:“她为了迎接你凯旋归来,从你离开那天起就努力在学咱们丁零人的舞蹈。阿兄,你要再不下场,就有人替你去了。”说着朝旁边瞥了一眼。

平宗这才看见一旁的昆莱也目不转睛地盯着叶初雪。他眼睛里放出火辣辣的光芒,神情痴迷,张着嘴几乎合不拢,平宗觉得自己能看见他嘴角滴下的口水。他的目光尤其令平宗不悦,那种贪婪邪淫的占有欲他最熟悉不过,常年在外打仗,手下士兵见到女人总免不了露出这样的目光。他也很清楚有这样目光的男人心里都在想什么。一想到叶初雪在昆莱的脑中只怕已经被剥光了衣服,平宗就怒火中烧。

他的勉强按捺终于在昆莱看见叶初雪一个优美旋转大声喝彩时土崩瓦解。平宗腾地一下站起来,不顾平安要拉住他的手,两步跨到昆莱面前,一把揪着他的衣襟把他从座位上拎起来,连推带搡地把他推到一旁。

这一下惊动了旁人,勒古和焉赉各自带人冲了过来,昆莱的人也涌过来一边护住昆莱一边要抽刀相向。

平安连忙过来打圆场:“大喜的日子,你们别闹!”

那希布爷爷却仿佛对这边的冲突毫无察觉,手下的弓子上下翻腾,琴声越发激越高亢。场中叶初雪也根本停不下来,随着乐声起舞,已经无法自控心神,全部的心神都被琴声掌控,只能不停地随着乐声舞下去,而无暇顾及场下的冲突。

平宗连看都不愿意看昆莱一眼,吩咐焉赉道:“把这人轰出去,以后都不许他再到咱们这里来。”

昆莱怪叫起来:“晋王,我又没有得罪你,你凭什么这样对我?”

平宗被他的质问激怒,掐住他的后脖颈把他的头往下按:“你给我记住了,那女人不是你能看的,你不许打她主意!”

昆莱也气得脸色发白,一把推开平宗,冷笑道:“晋王,为了一个女人你要这样对我?”

“一个女人?”平宗恨不得抽他一巴掌:“那是我未来的王妃。不是你口中随随便便一个女人。”他已经没有耐心再去跟昆莱斗嘴,吩咐了一声“轰出去”转身就想走。

昆莱喊起来:“你就不想要我的生铁了吗?除了我,没有任何人肯帮你,只有我会帮你。你为了一个女人就敢跟我翻脸?”

平宗厌恶地看着他,已经不想再多说话,冷笑一声,掸了掸自己的衣摆,转身走了。

焉赉和勒古带着人将昆莱带来的人一步步逼到了大营外面,逼着昆莱等人上马离开。

昆莱犹自不肯罢休,翻身上马时冷笑地警告:“告诉你们晋王,我昆莱绝不会忘记今日之耻。从今后,步六狐部与丁零人不共戴天!过不了多久我就会报今日之仇的。你们都给我记住了!”

焉赉嗤笑:“你有力气放狠话,不如回去跟晋王打一架,那样说不定我们晋王对你还能略微尊重点儿。”

勒古也笑道:“苍鹰没有老鸹会叫,但碰上面了哪个会赢人人都知道。”

昆莱被他们毫不留情地嘲笑,却也知道自己今日绝无胜算,只得愤恨地用力抽了自己坐骑一鞭子,带着随从离去。

平宗赶走了昆莱,便再也不能多忍耐一刻,脱去外袍,将腰间匕首解下抛给平安,跳下场中,与叶初雪共舞。

众人等了一晚上,等的就是这一刻。立时间欢声雷动,乐声大作。之前停下的鼓点又重新振奋了起来。平宗带着叶初雪踩着鼓点且舞且退,一直退到场边,突然打横将她抱起,转身就朝自己的大帐走去。

身后人群又爆出了一阵热烈的欢呼声。草原民族粗犷奔放,从没有汉人的各种礼仪,男女相悦,便携手洞房仿佛是最天然水到渠成之事。没人会对这样的情人有任何非议。平宗笑着对怀中人说:“叶初雪,你看他们都在给咱们加油呢。”

叶初雪因为激烈的舞蹈,面色红润得像频婆菓一般。她激烈喘息,胸膛不停地起伏,落在平宗怀中甚至都没有力气去勾住他的脖子。她索性放松全身,将头后仰,挂在他的手臂上,一任长发垂落到地上,露出修美洁白的一节脖颈,毫无遮掩地呈现在平宗眼前。

平宗几乎能看见她白皙皮肤下青色的血管。他如果是狼,会毫不犹豫地咬住她的喉咙,让她的血流入自己的口中,让她成为自己的一部分,再也无法分离,再也无法抗拒。

他急切地将她带回自己的大帐,自己近乎颤抖地在她身边躺下,将她紧紧搂在怀中,力气大得几乎能听见她骨骼崩裂的声音。

叶初雪柔顺地忍耐着他的拥有。她此刻与他一样,渴望着他的拥抱来平息激越的心情。

穿上丁零人的衣服之前,她一直怀疑自己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起舞。但是当那希布的乐声一起,当脚上的金铃哗啦作响的那一刻,她身体深处盘踞的那个叶初雪突然就变得不可压抑,要突破永德加诸给她的全部束缚,放浪而肆无忌惮,只用最纯粹的心去体验那种尽情挥洒美丽的快意。

舞蹈的眩晕久久不散。她脚上的金铃响了一晚,响彻阿斡尔草原。所有人经过他们的帐外,听见金铃的响声,都会露出会意的微笑。

这一夜叶初雪觉得自己真正成了一个丁零女人,强悍矫健,无所顾忌。当东方发白的时候,叶初雪躺在平宗的怀里,轻声地说:“平宗,你给我起一个丁零人的名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