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怪人哈特曼 1971—1980年·夏初

我记得曾看书上提及,一个人在濒死时,脑中会出现很多画面,就像缤纷的走马灯,也像剪辑了人生最精彩片段的电影,或是塞满各种器材的大型游乐园。悲伤、快乐、愉悦、幸福、愤怒、困扰、难堪……所有情绪会在这种时候蜂拥而上。

“怎么样?临死前,你脑子里出现什么?”

一个满脸胡茬的秃头胖子,睁大被脸上的横肉塞在眼眶中的褐色眼睛,完全看穿我的心意似的,低沉地在我耳边吼着问我即将死亡前脑子在想什么。我直愣愣地看着那孔点三八口径的黑洞,正笔直地对准我的双眼中间。冷汗不断地从身体的各处冒出来,像是一个四处破洞的大水球,从里面往外流淌出冰冷的液体。我闭上眼睛,强迫自己不要继续看着那个黑洞,但是闭起眼睛的世界是一片荒芜的全黑,空洞洞的、敲不开的黑。如果我可以继续活着,我想我会去找出那本书的书名与作者,告诉他濒死的最后一刻根本他妈的不是狗屁走马灯,而是一片黑,一片绝对老实的黑色,或许就跟死后的世界一样黑。

然后过了好几秒,或许是好几分钟,我紧闭的眼睛仍能感觉到那支该死的枪还在我的面前。胖子似乎非常欣赏我濒死前不断颤抖的身体和扭曲到恐怖的表情,他不再说话,只是饶有兴味地盯着我看。而我,仍紧闭着我的双眼,该死的眼皮则乱颤个不停。

闭眼过久的那片黑暗里,逐渐浮出我母亲的脸,那个住在康乃狄克州封闭乡下的老母亲,她喜欢叫我蜜糖,好像我永远都长不大,永远是在她膝边撒娇的小孩。

我记得最后一次见到她时,场面极为尴尬。我们坐在房子外面的庭院木餐桌上,她摆了整桌的食物,包括三明治、蜜烤猪脚、腌制的牛肉切片以及一盘盘的水果,户外的苍蝇与蜜蜂在食物上方盘旋着,嗡嗡作响地吵个不停。母亲不断地要我吃下这些食物,而她则对好久没回去的我叨絮地报告家里每个成员的近况。

哥哥贝利与强尼正在知名大学攻读博士,我的两个姐姐莎拉与贝希卡,一个嫁给了律师,最近怀上等待好久的第一胎,便辞掉了原本的会计师工作,正在家安心修养,她的老公还贴心地帮她请了一个西班牙籍的保姆;另一个姐姐贝希卡则刚拿到艺术硕士学位,目前正在纽约准备她个人的影像展出。

“你姐姐说,这次展出要把以前小时候的照片,也就是那几张你们五个站在这棵榆树下,手勾着手一脸亲密的模样,一起放在展场的正中央。贝希卡说你小时候总喜欢晒得很黑,皮得不得了,去钓鱼时都会把钓竿夹在石头缝隙中,然后一个人在到附近的河里游泳和偷偷尿尿。她每天晚上在睡前都会用梳子好好地梳顺你的头发,再亲你的脸颊好几下……”

“不要说了!”我把吃到一半的鹅肝酱三明治推开,不耐烦地在那些盘旋的苍蝇中间挥了挥手。

老母亲根本没听见我的话。“强尼之前打电话来说最近认识了一个女生,是一起攻读博士班的同学,好人家的女孩,过阵子要一起来康乃狄克州看我……”

“叫你不要再说了!”我站起身子,用大吼的嗓音向对面的老母亲咆哮。

她终于听见了,顺从地闭上嘴巴。在那几秒钟尴尬的沉默里,我们对看着,母亲或许不知道此刻要摆出什么样的脸,于是,便在我面前把那张苍老的脸撑起来,用力微笑着。这个笑容却在此刻把我心底积压许久的愤怒一股脑地勾了上来。

我跨过桌子,用力拉起老母亲的衣领,把软绵如同破布的她按在那棵榆树树干上大吼着:

“求求你不要说了!不要再说了!你让我好讨厌我自己!你知道吗!哥哥姐姐们一路念最好的学校,知识、学问都塞满他们聪明的脑袋,而我,你始终不让我念书,只叫我在家里自学,帮忙家务、搬东西、干粗活……愚蠢和无知是你唯一希望我学到的,这样我就一辈子离不开你,离不开这个该死的小城!这是你期望的吧?你就是希望把我绑在你身边吧!我恨你!我恨那些聪明的哥哥姐姐,我他妈的恨透你们了!”

老母亲在我面前的脸原本还有种不知所措的惊慌,隐藏在粗糙皮肤下的皱纹一时间全浮在脸上。我看见她睁大眼睛,像被按了开启开关,泪水开始往下流。

“不,蜜糖宝贝,你误会了……你不知道我多怕你生病,怕你去学校会遭到欺负与歧视……你不知道我多害怕上天给你的先天惩罚会如影随形地跟着你一辈子,所以我才决定这么做……都是因为我害怕你会受到伤害……”

我颓然地把压按在母亲身上的双手放开,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那栋平房与蹲在榆树下痛哭的老母亲,一个人走了五个多小时到达城镇边上的火车站。那时天色已晚,附近的路灯亮起昏黄色的光线,四周安静得出奇,只有间歇的虫鸣在暗处喧嚣不已。我在车站的长椅上窝了两小时,终于等到最后一班火车,坐了六个多小时回到S镇。

这期间我滴水未进,也没开口说一句话。脑袋两旁的太阳穴痛得要命,老母亲最后说的那些话像凿刻石雕一样狠狠地凿进我的脑袋与心里。那些话串连着太多回忆,我的头越想越痛,好像被枪打开花的脑壳,从里面汩汩流出我空洞且贫乏的人生画面。我闭上眼睛,听见火车轰隆轰隆的声响和远方传来许多说话的杂汇声。

那些说话声越来越清楚,全然盖过了火车前进的声音。我把紧闭过久的眼睛张开,除了视觉暂留的奇异色彩,便看见一个长型的黑色的洞,堵在我的脸面前。

“喂,肥奇!货已经送到了,你放了他吧!”

“什么?货已经到了?”

“刚刚老盖瑞打电话给我,跟我说货没有问题;不仅安全送达,而且质量好得不得了,要跟你谈下次合作的细节!”

哈哈哈……我先听见一串粗厚的笑声,然后看见那黑色的洞从我脸前移开,随后那个秃头胖子移到我身后。我仍跪在悬挂着一盏昏暗灯泡的地下室中间,湿冷的水泥地板上。黑色的枪从我面前移开、危机宣告解除后,潮湿的腥臭味才慢慢地涌进我的感官中。我用手抹了抹一头汗水的脸与脖子,把手捂在鼻子上。

我讨厌这味道,让我作呕。我的大哥贝利以前最喜欢趁母亲不在时把我塞进房间壁橱中,就是这味道,不管在狭窄的壁橱中待多久,出来许多天后仍紧紧黏在皮肤里,好像整个臭味已经与我融为一体,刷也刷不掉。

小时候养的一只黑白混种的小猫就是死在这个壁橱中,好久后才被发现,使得那恐怖的腥臭味永远无法消散。

“很臭,是吧?我们到楼上去聊聊。”

眼前模糊的人影对着我说,伸手扶着我因闭眼太久以至于站起来有些晕眩的身体。我头昏脑涨地爬上楼,外面是一条非常狭小的小巷,仅有两盏路灯,能见度非常低。对面是一家中餐馆放置的大型垃圾桶,食物的馊味弥漫着整条巷子,几条野猫聚在附近的地上,正津津有味地吞食着地上的剩菜。

“你叫什么名字?”

眼前的男人递给我一根烟,我终于看清楚他的模样,大约四十出头的年纪,长得非常高大壮硕,全身强而有力的肌肉紧绷着。他有一头深棕色的茂密头发,脸上戴着一副黑框眼镜,穿一件深灰色的休闲西装外套,里面配着一件印有绿洲合唱团团名的白色紧身T恤。脸上的表情与五官搭配起来斯文温和,又融合了某种精明的运动教练特质,很像一个有为的律师或建筑师,休闲时间会去参加大联盟棒球赛或篮球赛。

“哈特曼。”我接过他的烟,他凑过来帮我把烟点起。抽了一口之后,我简洁地报告了自己的名字。

“我叫法兰西,肥奇的私人助理兼会计师。你怎么会来帮肥奇工作?”

“因缘际会吧,一时也说不清楚。”我很享受地抽着烟,尼古丁进入身体里,全身的经络和关节,慢慢地在体内舒缓开来,再把烟一口口地往地上那些野猫的方向吐去。野猫们没有受影响,仍大口大口地吃着剩菜。

“话不要那么少嘛!我很有兴趣听啊,反正我保证肥奇不会再烦你了。”

法兰西也学着我吐烟,把外套脱掉,轻松地挂在自己的肩上。于是我看了看他,想想毕竟这个人刚刚把我从枪口下救出,跟他说说也无妨。于是,我们两人便一起把手中的烟抽完,走出巷子,到外边的露天酒吧坐下。他坚持要请我喝酒,于是我便不客气地点了一杯又一杯的威士忌。再接下来的时间里,只剩下我在说话。

这是我辈子第一次说那么多话。我发现法兰西是个很好的倾听者,或许他也适合担任酒保之类的工作。专注凝听我说话的他,表情相当严肃,一点诙谐或者嘲讽的笑都没有露出,只是专注地盯着我的双眼,身体有些前倾地侧耳听着。说到最后,我甚至觉得自己似乎在向神父告解,在那个拥挤的告解室空间里,一股脑地把自己所有污秽肮脏的往事全都掏出来说给眼前这个第一次见面的人听。

我后来明白,法兰西是个天生的倾听者,再加上口风甚紧,所以最得大佬肥奇的信赖。

遇见肥奇是在两年前的夏天,在S镇那条潭亚河支流的岸边。那遭遇现在想起来还真是件离奇之事。那时候的我正处于一种非常悲惨的状况,身无分文,从口袋里能掏出来的只有一支笔、一本黝黑肮脏的小笔记本、几个铜板、身上穿着的一件灰色线衫及口袋里面仅剩三根的万宝路香烟盒,没有任何有屋檐的住所。深夜无人的清冷公园、永远亮着灯且嘈杂不已的火车站、中央广场的坐椅或者巷道内的阶梯,都是我过夜的地方。

当时我二十岁,离家刚好整整两年。

自从我十八岁那年决然地逃离康乃狄克州的老家,就持续过着贫苦且艰辛的流浪生活。原本打算一路上找零工赚生活费,却发现一切并没有那么简单。独自流浪让我明白先前在老家与老母亲保护下的我其实只是暂时隐藏在世界的角落,除非我永远待在那里,不伸出头来看这个世界,否则最基本的生存问题皆在出走后一一出现,也让我终于明白,我跟其他人多么不一样。

我生下来就患有先天性皮肤溃烂。我老妈告诉过我,小时候她曾经背着我看过城里所有的医生,他们对此怪病束手无策,都说伤口是从真皮组织内层最脆落的部分开始扩散,吃或抹任何药只会让溃烂更加严重;套用我老妈对此的一贯说法:这是上帝给我的考验。

从小,我的外观看起来就像终年披了整套糜烂的外衣,发炎的脓包与大片的红肿是基本的底色;情况不好时,在那大片的红肿上方,则会长出一粒粒如硬币般大小的水痘,望上去相当难看,且掩盖了我其实身强力壮的年轻本钱。

我记得出走的两个月后,我已经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第一份工作便想要去当地农庄替庄家工作。那时刚好是玉米与大麦的收成季,而在镇公所的公告栏中,皆会张贴哪户人家需要招雇大量的短期收成人员。

到达镇上时约是早上十一点整,发现那里早有一群看起来跟我相同年纪的年轻人,他们都是长期徘徊在各个乡镇公告栏附近寻找打工机会、从外边拥来或本地的年轻劳工。大部分是没读过书的混混流氓、不知道前途在哪里的茫然流浪汉,还有因做过牢留下前科无法找到正常工作的年轻人。

我们一群大约十个人便在当场聊了开来。我记得一名蹲在旁边角落抽烟、身上套了件深蓝色工作服、一见到大家就站起来大声问好、满脸皆是浅色雀斑的年轻男孩,他自称尼克,住在离镇上不远的另一个地区,前来此地寻找工作。

就在大家抽完烟一起动身前往农庄应征的路上,尼克告诉我,他不喜欢念书,且有阅读上的障碍,很多单字都不认识,所以无法找到较好的工作,每年的这种收成季节就是他打工赚钱的最好时机。他的妈妈要他一定要拿钱回家,至少证明自己是个有用的人。

尼克说话时尾音带有浓重的南部腔,听起来顺耳亲切。他很好相处,这是我对他的第一个印象。有礼貌,谈吐随和,看起来脾气也很好的样子。在前往农庄的这段路程里,我一边与他愉快地聊天,一边觉得或许在这段流浪打工的期间,他将会成为我的第一个朋友。

我们循着路线大约走了十多分钟,前面是一座独栋的两层白色水泥房子,其后则是一片大约一万公亩的农地,望过去黄澄澄的一片,随着微风的吹拂,视觉上非常舒服。已经站在门口等着挑选劳力的老妇人大约五十多岁,穿着一身浅橘色的宽松连身碎花洋装,头上绑着同色系的头巾,望上去一脸和善,臃肿肥短的身材与满脸笑意的红脸很容易让我联想起我的老母亲。

“在这段收成的时间里,我们提供三餐食宿,工钱是当天现领。我想你们现在进农庄里用餐后,马上就可以开工了!”

老妈妈微笑着用浑厚的嗓音向我们开怀喊道。其他人爆发出一阵欢呼,我也跟着举手叫好。这等于免费吃一餐,马上有工作可以做,至少在这段时间里,我不用跟强烈的饥饿感搏斗了。

我笑着望向眼前的老妇人,此刻她在我眼中像救世主或圣母玛利亚般神圣美好。或许这是个好的开始,我暗自想着。离开老家,离开熟悉的环境,离开疼爱我的老母亲与哥哥姐姐们,原来没有那么恐怖困难,一切都会在这里好起来的——前所未有的信心在我心中萌芽。

“你,就是你!皮肤怎么那么恶心?会不会传染?”老妇人这时看向我,手指戳向我,眉头皱起来,一脸嫌恶样。

“不……这是天生的,不会有问题的!”我慌了,用力对着妇人摇手,这场美梦不会一下就碎了吧?于是我急忙走上前解释,其他人则在同一时间后退,跟我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时候每个人都不想跟我有关系,刚刚那种同命运感的亲切与熟悉瞬间化为乌有,我瞥见连尼克也退得老远,把脸转向另一边。

“我们不要这样的人,你离开吧。”老妇人对我摇头,说完便双手插着腰瞪着我。

“请你不要这样对我,我已经好几天……好几天没吃饭了。我的身体很好,我可以做比大家多一倍的工作,只拿一份薪水就好!”我卑微地哀求着,希望她能看见我的溃烂皮肤底下拥有的是与大家相同的工作能力。

“这样吧,”老妇人似乎一眼望穿我根本不想离开的心意,或是她每逢收成季总会碰见这样的无赖,所以有数百种的手段对付像我这样的人。

“你们谁赶跑他,今天的工钱加倍!”

她尖着嗓子对着其他九个人大喊。这句话一出口,我看见站得最远的尼克率先弯下身子捡起地上的石头往我这里用力砸过来。那颗石头准确地击中了我的胸口,爆裂的疼痛马上在身上炸开,我的知觉突然有了现实感,那个痛让我拔腿转身跑开,边往前奔跑,边听见那叫骂脏话的南部方言从身后传来。

这是我第一次找工作的经验,而这个经验,仿佛是之后不祥命运的预兆。

就这样,从十八岁离家到两年后遇见肥奇,我已经无法回想起当时是怎么熬过来的,或者能活到现在是个奇迹。在各种混乱、肮脏的地方度日,捡垃圾桶里的食物吃,想办法结识餐馆里的服务生与厨师,低声下气地讨好他们,希望他们给我至少干净的菜饭,那段时光就像一段一段破碎且卑微的影像记忆。

它们有时候会动摇我的生存意志,有时候什么都没有发生,我的身体满溢着各种疲惫与病痛,意识里充满了对这个世界与生命的无法理解。

有时候我会想起我妈说的关于上帝考验这件事。老实说,我始终不懂这考验背后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比一般人更难以生存下去吗?还是我注定就是要待在世界的角落边缘忍受着所有的寂寞?

我第一次把自身独立的肉体丢进到世界里一起转动,结果却是如此悲惨不堪。

遇见肥奇的前三个小时,我正经历着人生中最古怪的一件事。

当我到达S镇时,那时刚好是正午太阳高照的时刻。至于我为什么会选择来S镇,只是出于后来学到的生存法则。应该说在这段时间中,我已经明白大城市对我这样有着破烂皮肤的怪人是异常残忍无情的。街道上的路人越是衣着华丽整齐,我的模样就越被放大,遭遇也就越凄惨。还不如隐藏在落魄的乡下或者名不经传的小镇中,怪样的我才能在其中好好存活着。

我记得自己当时又热又渴,所以一看见泛着晶莹光芒在阳光下闪动的潭亚河,马上脱光身上的衣服跳下去游泳。河水沁凉,河底的石头又是踩上去非常舒服的鹅卵石,不像一般凹秃不平的岩石扎脚,所以我游了好久。爬上岸时,四肢与身体已经体能殆尽地发出疲倦的酸软感,于是我静静地躺在岸边晒着太阳。

这里的风景美得像诗篇。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明信片中里的风光一般,有清澈见底的河流和翠绿得像是梦中才会出现的森林。我终于放松一路以来的紧张与焦虑,悠闲慵懒地享受着这片美好的景致。

我猜自己把双臂枕在头壳后躺下没多久便睡着了。不知睡了多久,耳畔边持续响着规律的河水流动声,醒来时脸上还留有阳光灼热的痕迹。但是我仓促地捂着脸,迅速抓起旁边的衣服,来不及套上就奔跑到河旁的大树后头。吵醒我的是枪声,响彻云霄的枪声,如巨型爆炸的鞭炮声一般,充斥了原本安静的空间。大约过了十秒钟,我看见两个壮汉朝这里奔来。

他们高大的身型远超过我记忆中属于高大类型的任何人。我想那阵枪声应该是他们发出来的,但很巧的是,他们追赶对方到达这里,站在我刚刚悠闲地躺着的那块草地上时,两人的枪里已经都没有子弹了。

“喂,我算过了,你的枪没子弹了!”其中一个举着枪,撇头往地上吐了口口水。

“你的也是。”另一个冷笑着,仍没有放下举枪的手。

我小心翼翼地不要发出声音,屏住呼吸,专注地看着两个人。他们气喘如牛,鼻与口皆喷出短促的呼吸。我看着他们两人仍举着手上的枪对着对方,双方距离不到三步远。两个壮汉约有两米高,穿着蓝色的格子衬衫,一模一样的棉衬衫,底下套着一样的深色牛仔裤。

或许因为他们两人身型一样高大、穿着完全相同的关系,那画面看起来很古怪,好像镜中人正把手上的枪对着自己。我眯起眼睛,试图让视线穿越刺眼的阳光与极近的距离,仔细看清这两人的长相。两人大约四十岁出头,浓眉大眼的凶恶样,看着对方的眼神锐利有神,粗糙的皮肤呈褐色,深咖啡色的头发扎在后头成一个马尾,人中与下巴处留有浓密的胡子……我的天,我在树后倒吸一口气,他们俩长得一模一样!是双胞胎!

他们就这样对峙了不到一分钟,同时抛下手上的枪,往对方身上扑去,像两只凶猛且训练有素的大型斗兽,从身体底层涌出原始、暴力的战斗本能。两人的动作完全一致,每次出拳的重击几乎都要致对方于死地,拳头像一枚铁锤重砸在对方身上,肉体被重击的闷响与不时发出的哀嚎声震动了宁静的河域。潭亚河两边的森林里不时有惊慌的鸟群飞离时发出的鸟鸣声,腥膻的血味与莫名的暴力感笼罩了四周。

我看得心惊肉跳,心跳急促,鼻与口也如他们一样喷出急促的喘气。我不晓得我现在该怎么做。我不敢走出去,不能让他们发现,也完全没有能力制止他们。我想象那如巨人般的硕大身型,若以重力一拳挥打在我的脸上,我的五官一定马上移位。

眼前的两个人都习惯出左勾拳,互相猛击着对方的肋骨与肾脏处,完全不用脚力,只是你来我往的互相猛挥重拳,被扑倒或被用肘与膝掠倒的一方——忍受着另一方猛揍自己的脸和身体。我眼前的画面像电影慢镜头特写般,被击中的瞬间,一方所承受的撞击,随着肌肉被震开的力量,扭曲了脸上的五官,鲜红的血从伤口与鼻孔嘴巴飞溅出来。在这段窒息的时间里,被痛殴的一方没有任何闪躲与移步,两人毫不在乎自己的伤口与痛楚,只是异常地专注在攻击对方。

这两人有什么深仇大恨啊?我混乱的脑袋里出现了这样的疑惑。

不到十分钟,眼前的两人皆已满脸的鲜血,身上也处处溅满血迹,蓝色格子衬衫被血染得湿淋淋的,喘息与哀嚎声没有间歇过,出拳的力道与速度也变得缓慢笨重。我看见其中一个人突然迅速往前撞倒压在另一方的身上,右手利落地掏出牛仔裤后头插着的刀子,干脆地刺进另一方的胸口中。

没有哀鸣声。我看见被插中倒在地上的那一方颓然地松开紧握的拳头,摊平身上的每处关节,像一只被放干血液的牛。

这一刻,眼前嘈杂喧嚣的打斗场面突然停止,一切归于平静。前方的河流仍响着清澈的流动声,远方逐渐传来清晰的鸟叫声。

杀死另一方的那个壮汉,看起来十分疲惫地跌坐在地上,艰难地把身上的血衬衫脱了下来。他的每个动作都缓慢困难,看起来受伤的痛楚终于顺利地传达到他的感官中。脱下衣服的他,缓慢站起身走到河边,冲洗了自己的脸与上半身,然后再光裸着退回去瘫倒在石子上。

“小子!出来吧,看够了没!”他突然把脸转到旁边,对着我喊了一声。

我原本已经随着暴力的完结而平抚的心跳,瞬间又加快起来。我紧张地吞了吞口水,双腿开始发出无法控制的颤抖……他知道……他知道我从头到尾都躲着观看他们打斗?

“出来!难不成你要我过去抓你?”他大声吼着。

我吓得根本不敢迟疑,加快脚步从大树后头走出,走到他的身边。

“我,我不是故意躲在……躲在后面的!”我靠近他身后时,一直试图解释自己的处境,但是眼前坐在地上的壮汉大手一挥,要我闭嘴。

近距离地看见这个人,才发现他身上的伤简直布满全身。身体多处骨裂,赤裸的身子处处是鲜红的伤口与淤青的肿块:鼻梁断裂处不断流出鲜血,前排牙齿有几颗带血地散在地上,两个眼窝肿得几乎睁不开眼,没有一处五官是完整的,胸膛上更是布满了各种颜色与猛力撞击的痕迹。他微仰着头看着我靠近,双眼像是看见强光般吃力睁开。

他费力凝视着我的眼神,似乎这时才从兽变回人般地恢复了平静。我发现这个人与刚刚我躲在树后看的模样相当不同。他的眼神中有股奇异的温和,扭曲的脸颊与细微的动作则带着一种说不上来的鲁钝与轻率,但是整个人又有些异常平静的柔软。此时,阳光与微风落在他深咖啡色的头发上,闪着一种奇特的金色光芒。

“我想我可能快不行了……你不要说话,先听我说。这是我隐藏多年的秘密,没有人知道,而我……我真的不想带着这个秘密死去。”

我顺从地点点头。尽管这诡异得不像话,但我只能选择在他的旁边坐下来。他困难地用双臂蜷起自己的双腿,用沙哑低沉的声音,断续且费力地说出这个秘密。

我是雷蒙,大家都喊我雷。我记得我老妈喜欢叫我小雷。每次她在众人面前喊我时,我都会脸红得低下头,因为这绰号实在与我从小就高大的身形颇不相称。

而我现在要说的这个秘密,发生在我十五岁那年。我记得在我老家,就是在E市南边的偏远地区,那社区平房旁的一块空地上,有一栋大人总警戒小孩不能靠近的废弃的屋子。

大家都称呼那是鬼屋,一栋藏着各种想象的鬼魅的神秘之地。

那其实是一栋建筑到一半因建筑商与买方谈不拢价码而废置的烂尾楼。这栋被丢弃的荒凉屋子与我们孩童时所认知的“真正的屋子”或“家”相去甚远,而时间久了,那个地方的各个角落总会有几个流浪汉在里面,把那当成避难居所,所以大人才会故意给那屋子蒙上一股诡异的色彩,要我们心生恐惧,不去靠近。

事情就发生在那栋人称鬼屋的屋子中。当时,我们一群小孩翘了课,跑进了那栋屋子中,说要去探险,要去考验胆量。记忆里一进到建筑物的里面,终年未照进阳光的内部,寒冷得让人从骨子里开始害怕了起来。但是没有人愿意认输,大家都逞强地挺起胸膛,毫不畏缩地踏进了屋子。

当时,我们一群人沿着楼梯爬到了四楼。在这空旷屋子的中央,有一个用窄木板搭建起来的木桥,中间则是一个大洞,直径约有一公尺,我想是工程建设到这里时停工所留下的。

“来!我们轮流过去,走最慢的就是输家!”

其中一个带头的高个子,我记得他叫迪克,是我们这群孩子的头儿。当他对我们喊出这句话时,我们一群七八个小孩,便煞有其事地乖乖屏住呼吸,一个接一个地走了过去。那条窄木板非常细长,看起来很不牢固。但我想我害怕的不是眼前不牢靠的板子,而是我从未透露过的,我有极严重的恐高症。

我记得大家都顺利走过去后,只剩下我一个人排在最后。他们在对面叫着我的名字。

“雷,大块头雷!你不会怕了吧!哈哈哈,原来大块头怕高!”

“赶快过来啊!双脚不要像娘们一样发抖啊!”

我硬着头皮,但是踩在木板上的脚就是不自觉地发抖。在我的记忆里,从空旷的窟洞望下去四层楼高的距离,与地面真的相当遥远,像是踩踏在三百英尺1高的半空中,周围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一低头想要控制双脚的颤抖,就会直接往下看见那恐怖的高度。一开始,我憋着气一股脑地踩到木板中间的位置,但是等到必须要往下走过木板时,从心底涌出的恐高症,源源不绝地从身体的四处散出。我站在木板的中央,全身起了严重的战栗。

我想呕吐,晕眩的脑袋与眼前的视觉开始转起许多奇异的色彩。我感觉自己内在的五脏六腑全部移了位,心脏在喉头间怦怦地跳着,手里捧着自己绞痛的胃,脚底下也软绵绵得像是随时会瘫掉。

对面的他们也看出我的恐惧,慌乱了起来。他们改口喊着“加油,你可以的,不要害怕啊”的打气话,但是没有用,因为我正处在“我从未明白自己的恐高症其实是那样地严重,严重到我根本无力控制”的境地。

就在我缓慢地、一点一点地往他们的方向移动时,突然,那个被孩子们簇拥着站在洞窟对面的迪克,不知怎么地,产生了坏心眼。就在我终于就要到达对面时,恶作剧地大力往地上踏了一下,我用尽全力才聚集的勇气与求生意志瞬间溃散,重心不稳,往底下的地板摔下去。

我不知昏迷了多久。据我母亲说,是暂住在鬼屋的流浪汉替我叫了救护车,而严重的伤势让我无法久待在家乡较落后的医院中,当天晚上便彻夜地转往大城市中设备较完善的大医院就诊。我大概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肋骨断裂、双脚的膝盖与骨头严重受损、肾脏受伤,还有其他数不完的毛病。

复原期间,我的父母亲愤怒于整个事件的经过,不希望我与那些朋友继续往来,便在我休养期间,于一个夜里,悄悄地举家搬离那个地区。

就在我三十五岁那年,因为投资失败,从朋友那里间接得到消息,S镇上有人愿意无条件收购我惨败的生意与欠拖的债务,唯一的条件是,成为他的左右手。

这些年里,我一次都没有回来。从前的家乡E市与紧邻的S镇几乎成为我的最大梦魇。没有人知道,多年前摔下去的那一刻,我脑中的感知力在那几秒里莫名地放大好几倍;或许是身体集中所有的恐惧而产生的奇怪机制,那挥舞在空中的双手,往下跌落时的极大惧怕,跌落到地面的瞬间所有骨头与肌肤粉碎的痛感,像是烙印在我心底最深处,想忘也忘不了。

我从未想过要遗忘,怀抱着从前的秘密恐惧活到现在。

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要收购我生意的人,商人大佬肥奇,是在一个冬季下雪的夜晚。我穿着厚重的羽绒大衣,嘴里呼着白雾,缩着身子与介绍人进入S镇的一家酒馆中。肥奇一群人早已坐在隐藏的昏暗贵宾室里,身后一字排开约五个穿着黑色西装的保镳,每个看上去都比我矮了一截。

肥奇看见我非常热情,要我与他面对面坐着,倒了上等的香槟在杯子中要我喝,但是之后闲扯的话题都跟我失败的生意无关;最近的棒球赛事和镇上发生的新闻。只要我一提及生意,他便狡猾地把话题岔开,说有个与此相关的重要人物还未到场,不用如此急切地谈这件事。

没多久,我便有些尿意,于是走出贵宾室,进入前方酒馆吧台右边的狭小厕所内。就在这时,我永远忘不了那奇幻得不像真实的一刻。我记得我站在尿斗前完事后,转头对着墙上的镜子照了一下,在昏暗的灯光与略带脏污的镜子前拨了拨我的头发,粗鲁地抚过我喝酒后长满胡茬略红的脸颊。

回过头准备出厕所时,我的双脚已经站在厕所窄矮的门口,却有了仍站在刚刚镜子前照着镜子的错觉——因为在此刻,眼前出现了一个与我一模一样的壮汉。

我倒吸一口气,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凝结了。或许眼睛的大小与鼻子的高度没那么相似,但是相同的身高、发色、脸上胡茬的位置、穿棉布衬衫的衣着打扮,简直是翻版的另一个我。

对面的他倒是看起来一点都不惊讶,轻松地喊了声“嗨!小雷,好久不见!”就走到后面尿斗前径自上他的厕所。

我疑惑地在门口站了好些时间,不懂这瞬间发生的事情与情绪。但是回过神走回贵宾室时,已经有些喝醉的肥奇看见我,又似乎一侧身看见我后头的人,便堆满开怀的表情站起身,告诉我与身后这个另一个我,将来我们两个便是他最得力的保镖。他甚至想给我们两人取一个绰号:雷蒙兄弟。

我后头站得直挺挺的人,就是刚刚那个与我极相似的人。我转过头去时,眼前这个与我极为相似的人微笑地跟我握手自我介绍“好久不见,我现在也叫雷蒙!”时,我感到非常诧异,脑中一片空白,什么事情也无法想起,眼前相似的脸孔、微笑的模样在面前放大,再放大……

我的心里塞满了许多疑问,被一种诡异的气氛笼罩住了;但是之后,肥奇根本不让我们有说话的机会,转头对着大家大喊,他们两人,两个无人能比拟的高大壮汉,从此将取代所有保镖的位置。而那些常年与他为敌的散乱联盟与帮派,再也没人能动他肥奇一根寒毛。

我因为债务的关系,不得不顺从这安排,进入肥奇的事业,当他的左右手。我这才知道那个与我极为相似的人是迪克,童年在镇上带头的孩子王,让我怀抱着终生无法释怀的恐惧的迪克——我这辈子最痛恨的人。

之后的时光中,我被迫与这个诡异的,与我极为相似的仇人迪克相处。

就在这段时间中,他告诉我,十五岁那年,我从鬼屋的四楼跌落下去之后的这段空白时间里所发生的事。当时,他们一群小孩眼睁睁地看我摔落到地面四肢摊平地倒下后,吓坏了,一轰而散。他也拔腿从鬼屋里奔回家中,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个礼拜,脑袋里一幕幕的全都是我跌落的画面。

“这些年来,我一直都在打听你的消息。当时我以为你死了,摔死在那栋废弃的鬼屋里。那件事发生不久,你们全家突然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你们的行踪。

“有传闻说是你的父母因为你的死去而悲伤得无法继续待在家乡,便决定搬离;更多的传闻则说你因为摔伤变成终身残废,你的父母为了医治你,决心搬到大城市居住。

“大家都相信这些小道消息,有几个小孩甚至草草地在鬼屋后方的空地替你起了一个空坟,煞有其事地写着你的名字,你生卒的详细年月份与简陋的墓志铭。一开始,大家时常在那座空坟旁聚会,对着坟墓说话,哭泣。在坟旁放些新鲜的玫瑰与百合花束。但是时间久了,大家也就自然地把这件事放到脑后,任由空坟荒废,逐渐被野草淹没,继续过着自己的生活。

“只有我,我永远无法遗忘这件事。”迪克有一次喝醉,满脸通红地像是跟我告解般哭得稀里哗啦,“我告诉自己,除非哪天见到你的尸体或者你的人,否则我永远不会死心。我甚至告诉自己,我把雷蒙害死了,是我狠狠害死了他,所以我给自己易名,让认识我的人都叫我雷蒙,你的名字。我决心让自己的下半辈子,替你断掉的人生接续下去!”

我沉默地望着眼前与我一样高壮的大汉一杯接一杯地猛灌酒,在我面前像个孩子似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絮叨着这些转变,以及他多年来纠结的对我的心情。在这场对话发生的几个小时里,我桌前的酒仍完整地摆在桌上,我连碰都不碰,保持清醒的态度,听完他所有的话。

他的声音高昂尖细,速度一旦加快或情绪激动,便像是舞台剧台下汇聚的各种喧嚣,嘈杂地让人想要捂上耳朵。话里的涵义被如此杂乱的音频干扰,让人听不懂很多尾音。而既然听不懂或不愿意听,我就忽略它。

但是,更多时间的我,心情处在一种奇异的、事不关己的异常冷漠中。

“然后有一天,”迪克用袖口擦了擦脸上的泪水,继续说,“我记得是在三十岁那年的春天末,据一个完全明白这件事前因后果的朋友说,好像在几天以前出差到邻近的大城市时,看见与我异常雷同的人,相似的身高与壮硕的外貌,在街道上悠闲地走着,然后转进一家出租杂志影片的店里,选租着架上放置的热门影片。

“我的直觉就是你,真正的雷蒙出现了。我心底负疚最深之人,终于出现在我的世界里了……不知是怎么回事,事情的先后顺序是如何……或许是我想要弥补的心情太过沉重与庞大了,塞满了日后生活,所以,究竟是我之后花了许多时间跟踪你然后决心变得与你一模一样,还是之前就让这种过于沉重的心意把我们两人的外观打造成同个模样呢?

“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三十岁那年的夏初,也就是朋友跟我说过的两个月后。我打听出你的住家与行踪,千里迢迢地接近你的城市与世界。看见你的第一眼,我被恐怖的相似深深地震撼了……

“我就是雷蒙啊,雷蒙就是我啊……我远远地跟在你的后面,被一种奇异的快乐轻松感掳获住了!我终于成功了,我长久背负在身上的重担,从见到相似的你之后,终于全然地放了下来。我想要替代你活下去的坚决,仿佛在此刻,都被时光验证成一种可行且绝对正确的生活方式。

“一直到前阵子,注意到你生意失败,正在找人收拾烂摊子,我才挺身而出,把你介绍给大佬肥奇,希望能够帮助你,也能与你更靠近一些!”

迪克终于说完整个经过,他抹了抹脸,我们两人沉默了下来。这期间他喝了许多酒,满脸通红,哭了又笑,笑完又哭。我坐在他的对面,整个过程皆在焦躁不安但是又异常平静的两种极端之间摇摆。

但是更多的,是我从未有过的陌生情绪。那是一种从心里源源不绝涌出的憎恶,异常地憎恶愤恨,其中又有许多奇怪的,或许是本能性的怜悯与同情,在心底搅和后蔓延开来。

——我很想问你我一直以来的疑惑。

我们沉默了过久的时间,我终于决定开口。自己的声音此刻听起来干涩不已。

——是什么?

迪克听见我终于开口,脸上闪过一种可笑的殷勤。

——十五岁那年,我们一起在那鬼屋时,你为什么,为什么在我快要走过那木板时,突然在面前踏一个重步让我跌落?

——是这个啊!

迪克脸上的殷勤消失,换上一种古怪略带调皮的笑。他眨眨眼,伸手取走我未动的酒,一口气喝掉,抹了抹嘴巴。

——那没有什么,小雷,真的!你没看见你当时的表情害怕到扭曲的样子,那真的很可笑啊,可笑到我很想逗弄你,随便什么都好地玩你一下啊!

——就这样?

迪克很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点点头,那种好久以前我熟悉的他这种恶意的轻笑,又回到他的脸上。

——就这样。

我默默地作了一个深呼吸,头顶一盏盏的灯光在眼前变得忽明忽暗。一瞬间,所有混乱情绪一股脑地涌向了那极端的憎恨,从底部涌出黑漉漉、湿淋淋的极度痛恨。

我那时在心里发了誓,一定要亲手杀死眼前这个怪物。

壮汉在我面前一口气说了很多话。

在这期间,他用受损严重的肺部很艰难地喘息着,像一台破了洞的手风琴,发出呜咽的漏风声。我可以清楚看见他那塞在厚实的胸膛中的每个内脏,正苟延残喘地尽力配合他最后一口气。他原本在脑后扎紧的马尾已经散乱,在潭亚河畔起风的下午,发丝随着风向飘散。那张如同破烂抹布的脸与身体上肿胀的鲜红伤口,在此时与这片美好的风景有股奇异的反差之美。

我眯着眼睛,望向旁边这片浓绿的林子与湛蓝的河水。他是这片森林河畔孕育出来的野兽,我有这种错觉,原始气味与负伤之身让他如此顺从地与这片风景融为一体。

我仔细地倾听他说的每个字,也深深感到他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而他正在用这最后一口气跟我这个陌生人诉说他此生最大的秘密。我突然觉得很感动,或许在这稍纵即逝的时间里,我成了他唯一信赖过的陌生人。

“喂,你有没有在听?”雷蒙的声音突然高亢了起来。

原本我们两人一起因为他的秘密告一段落而同时陷入沉默中。这段时间里,我们维持坐在潭亚河边的石子上望着河流那方向的姿势,突然因为雷蒙的这个问句,一起把身体互相转向对方。

阳光把我们笼罩在一起。我发觉雷蒙淤青肿胀的眼睛,此时正费力地睁开来看我,那双眼睛眨也不眨地凝视着我。他似乎第一次仔细看见我一样,脸上闪过一个诧异的表情。

“小子,你怎么长成这样?你的皮肤怎么溃烂成这副德性?”

雷蒙挑眉皱脸,把我的脸与身体好好地看了一遍。他锐利的眼神如同刀刻般地用力划过我的脸、我的五官、我的皮肤……我甚至感觉到刺骨的痛。

我沉着脸没有回答。刚才维持在两人中间的和谐感瞬间消失殆尽。

我感到他似乎相当不满意,这个他此生秘密的最后倾听者居然是如此丑陋怪异的人,突然涌出的尖锐恶意的语调与眼光仿佛在说明一件事:你不配成为这个倾听者。

“有没有人告诉你?你长得很像一只被剥了皮的猴子!哈哈哈,你一定想象不到自己有多丑多怪,像我年轻时曾经在林子探险亲手剥皮来烤的猴子!”

雷蒙把眼神收回,唐突地放声大笑,身体也笑倒在地上,用残缺的肺部大力地喘着气,像一声一声漏掉气体的风琴,突兀地在风中响起一阵诡异的调子,身后的林子则老实地传来响亮的回声,顿时,整个河域都充满了挑衅、鄙视的声音。

我捂上耳朵,但是耳中还是传来无法停止的笑声,一声接着一声……一瞬间,我的脑袋整个一片空白,胃部产生一阵阵严重的紧缩,嘴里的味道尽是一片苦涩。我撇过头去把口水吐掉,那疯癫的笑声仍回荡在整座河域里,像一首破碎的歌曲,也像一段恼人且滑稽得让人难堪的戏剧。

我无法思考,眼前的景色从旁边散出一片模糊的雾气。身体感觉变得沉重,所有的不适从身体的各个地方向我袭击而来。我奋力晃起自己的脑袋,企图把所有不适从身体中甩开。不适感在雷蒙的眼神里变成一种具体的重物,强而有力地推进,朝我逼近。这轮廓如此清晰,使我不得不把它想象成一具有生命的形体,逼我不得不去注视。

没过多久,脑袋里仅剩下他刚刚说的那个秘密最后的那句话:我一定要亲手杀掉这个怪物……我摇头晃脑地站起身,走到那仍疯狂笑着的壮汉身后,想都没想地迅速蹲下,搬起地上的一块石头,大力地往那笑声发出的地方砸去,用力砸、用力砸,就像我在流浪的那段时间里在脑中想象过无数次如何结束那些取笑我的人……

这是上帝在考验你,让你比其他人活得更艰辛,但是你这一生中会比别人看见与发现得更多,也会拥有别人想象不到的毅力。

我老妈的微笑在眼前出现。在这些苍老、起褶、如同指引我回家的地图纹路里,卡入一张充满泪水且终年眼皮肿胀不堪的脸庞。

孩子,请你不要怪我,请你相信我比任何人都害怕你受伤,恐惧你在成长的路上遭遇到我无法阻止的欺侮与屈辱,让我连一天的合眼安睡都没有……孩子,不管我将来能否陪伴在你的身边,请你一定要记得,你的生命将会因这些痛楚与悲凄而升华得更有意义……

等我回过神,雷蒙已经被我用石子敲破了脑袋,鲜红的血与混浊的体液喷溅到他的白色汗衫和我的脸上。我看见他轰然倒下的身体刚好与在一旁死去多时的迪克的身体一起倒在潭亚河畔的岸上。

我颓丧地跌坐在河边,沾血的石头从我发烫的手心滚落到河水里,意识终于随着壮汉的死亡缓慢地回到我肿胀的头脑中。我在心里默念着自己的名字、老妈与哥哥姐姐的名字,用力回忆自己的家乡,还有许多在脑袋中被归类到不应该遗忘的印象,一遍又一遍,仿佛默念着这些可以使我突然发狂的情绪慢慢地舒缓,回到原来的位置上。

我站到河水中央,弯下来把脸洗净,再抬起头用充血的眼睛望向这片始终谧静的河域。

我的老母亲,您有没有想过,或许终我一生什么事都没有发现,因为生成这样所经历到的一切只是在告诉我,我从头到尾都是个可悲的人。

我的这一生,从出生走到死亡,只是个错误而已。

我在河中央站了很久,再从河中走回雷蒙与迪克的尸体旁,静静地坐下来时,心里感觉到前所未有的平静。很久没有这样的平静了,平静到我甚至想笑,想要大声欢呼,想要对着莫名的什么大声高歌。

仿佛记忆中的一切屈辱都从这死亡开始清除,我感觉自己的身体从来没有如此轻盈舒畅,就我在亲手杀死那壮汉时,我孱弱的生命才开始有了一点希望。

就在我像疯子一样又笑又唱时,肥奇一群大约十多个人,从潭亚河另一头走了过来。

“哟,让我们看看是谁那么神通广大,竟能替我杀死帮里的两个大叛徒!”

等我回过神时,肥奇首当其冲地站在一群人的前头,脸上带着微笑大声对着我说。就这样,我什么都未了解,刚进入这个荒凉的S镇时,在这片美好如奇景的河域、像在纷乱的时间轴线中错位旅行、插入一场荒谬奇异的遭遇里,被肥奇当成吉祥物般地带回去,没有选择权地从此为他卖命;同时,也就这么莫名其妙地结束了居无定所的流浪生活。

法兰西慢条斯理地喝了一口酒,点上今天晚上的不知道第几根烟:“雷蒙兄弟,我听过他们的事,我一直以为他们是双胞胎。”

“我第一次见到也以为是。他们两人实在太像了!那次看见他们两人激烈的打斗场面,真的是生命里中的奇遇!一切栩栩如生地在记忆中。”

“我相信,应该像两只巨型猛兽的生死搏斗!所以,你就这样进了肥奇的公司?”法兰西把酒杯放下,看着我。

我点点头:“对,就是因为这场奇遇。”

法兰西没有说话,只是轻轻地在黑暗中摇摇头,坚定但又无奈地晃着他的头,似乎在说,这是一个错误,不仅是我的,连同他的,也一同是个应该被打叉的错误。

我认识法兰西后才知道,肥奇这人是一个白手起家做杂货进口贸易的商人,完全靠自己的双手打下江山,在黑道与警界皆有一定的靠山与势力。生意做得非常大,最主要的市场是中国、印度、越南与泰国一带。

这看似庞大的公司所经营的业务,说穿了其实就是贩卖许多无用的廉价商品给亚洲人,仗着亚洲人对西方的许多空泛的想象力,来换取大量利润。商品种类非常杂乱,我最记得的是其中有一顶奇形怪状貌似奶酪的帽子,推销语便是美国人看大联盟比赛时都戴那顶帽子来提高士气。就这么简单轻易地提高了产品的销量。

只要是关系到美国人日常生活、广告语提及美国人习性的商品,亚洲人几乎都会买单。

仔细观察那顶帽子会发现它根本无法遮阳,除了没有帽子的基本功能之外,且造型奇丑无比。我无法想象亚洲人跨国上网订购这顶恐怖的帽子后戴在头上的模样——脖子不会酸疼吗?戴这顶丑帽敢踏出家门吗?我想或许他们收到帽子后,只会在家里客厅的电视机前以一种受骗的心情非常烦闷地戴着,或者丢给地上的小狗撕咬。

肥奇是个成功的商人,但是论到人品,却极其低下卑鄙。他会把有用处的人吃干抹净榨精光,对没有用处的人想尽办法连一秒钟都不再让他们出现在眼前,不浪费自己一点点宝贵的时间。

“你从头到尾都没说你离家的理由。”

法兰西主动与我干了一杯。他的酒量很好,陪着我喝了一杯又一杯的威士忌,脸不红气不喘的,仍保持着一贯的斯文。我的头已经有些晕眩,嘴巴泛出干涩的苦味,讲话的嗓门也高了起来。

“我没说吗……我真的没说吗?或许我觉得自己根本没有理由好说吧。”

我打了几个酒嗝,回答了他的问题。这问题其实根本无解,因为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窗外的街道一片漆黑,一排排路灯晕散成一团昏黄的圆圈。我听见酒馆的吧台后方,那座老旧的壁钟响起低沉的钟鸣。

凌晨两点整,四周陷入荒凉黑漆的夜色中。

我忆起我离家的那个夏天,天气非常炎热,在离家的那个瞬间,其实什么事、什么冲突也没发生,我只是转身离开,把自己从那刻板的生活轴线中抽出;我放弃了继续争执的所有理由,用力把自己丢出冲突之外,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离家的那天,我如往常一样,早上六点准时起床,做早餐前到屋子后方那一圈栅栏里喂食养了十几年的十二头乳牛。牛这种动物很温驯,时间久了会认人。我喜欢与它们相处,它们始终公正平和地对待所有的人,没有任何区别对待之心,也不会隐藏自己的真实情绪。

它们看见我时笨拙地摇起尾巴,集体走到栅栏边毫无保留地欢迎我。

我打着呵欠,双手机械地铲起堆置的干稻草放进栅栏中,脑中想着待会儿的早餐应该先煎蛋还是烤吐司,或者两种动作同时进行。就在地上的稻草快被铲光的时候,我抬头望见斜前方的阳光。橘红色的光芒炙烈得如同火焰,把远方的绿色田地晒得闪闪发亮,从地平线上平行地升起,亮起笼罩整个大地的光线。脸颊与身体开始反应这种炎热,我慢慢地从身体深处灼热起来。

我铲完最后的稻草,把铲子放在地上,然后用双手抚摸着自己的脸,感受体内缓慢地渗出汗水。除了炎热的烧烫感,好像还有什么东西,小小的,从流出的汗水中一起被唤起。

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我却清楚地感觉到体内常年理所当然地连结日常生活的一些线仿佛啪地一声在心里头干脆地折断了,维持那平衡的灯泡噗地一声黯灭的同时,我抬起自己的双脚,头也不回地往远方地平线走去,一直走一直走,任凭炙热的阳光打在我光裸的皮肤上,没有任何目标,脑中也没出现任何声音。直到我看见火车站的时候,我大约已经两天没吃东西,数小时未曾停下来休息过。

老实说,我现在仍不知道这突如其来的离开究竟是为了什么。我对这个部分的回忆充满了厌烦,对一切都无比厌烦。没有理由,也没有任何借口。老实说,我只是卑微地选择我唯一能选择的:不是继续留下来,就是离开。

法兰西与我大约喝到半夜三点,酒馆最后打烊后我们才离开。其间,我好像借着这些谈话,把我短暂的人生做了简洁的回顾,未曾对人提起的生命段落,在丧失共鸣的沉默里又发出声响。

这让我平静,如同杀死雷蒙的那一刻所感受到的不可思议的平静。但是两者不太相同,杀死雷蒙的那种平静近乎猛烈地敲打我的心脏与血管,那是种近乎爆裂后所产生的失落感,记忆的一切都在那个时刻被完整地掏空、被熨烫平整过后的空虚。

而与法兰西说出人生的平静好像是真的是贴近平静这字眼背后的真正意义。朦胧却又饱含意义。我不晓得他是怎么做到的,原来只要不发一语地倾听,注视着流逝的时间与字句,那魔力居然如此强大,能让一个终年躁郁不堪的人真正平静下来。

我一直都不晓得沉默的他是怎么看我的。后来,从与我的许多互动中发觉他很喜欢我,什么话都告诉我,像哥哥对弟弟或者父亲对儿子那般喜爱。这种好是真心诚意的,如同星辰会撒满夜半的天空一样自然。

有时候人们对我的好带有同情的成份。他们大都以为接受者无法分辨。他们不明白,当一个人天生就拥有足以让人同情之处,当那缺陷被摆置在生命最明显的位置时,被同情的情绪与感官都会无限放大最细微的部分,就像无时无刻不拿着放大镜在每个同情前凝视着,微妙的同情背后的真正情绪,都会无所遁形。

就在我认识法兰西一个星期后,我被法兰西带进他的家庭,认识了他家的成员:葛罗莉与安娜,他的妻子与独生女,甚至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

而法兰西,包括法兰西全家,就在我认识他们的第一天,那个试炼性的关键一刻,我仍本能地拿出随身携带的放大镜,仔细地搁在眼前。然而,他们做得很好,好到我无话可说。不是刻意表现,而是如我一样本能性地反应,就是那样无可挑剔。我明白我再也找不到除了我的老母亲之外可以这样对待我的人。

葛罗莉是我见过最温柔的女性。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穿着宽松的家居服来开门。她有一头松软的棕发,整齐地束在脑后,纤细的脸颊混合着神经质的脆弱与刚毅:高挺的鹰钩鼻配上略带惶恐的浅灰色眸子。脸部及身形都是温和的线条,这些柔美的优雅都带着敏捷的姿态。

她开门时脸上挂着笑,深陷进脸部线条中的笑容,那是对待法兰西,她的丈夫的温柔的笑;然而一个侧身再见到我,那笑容却依然原样维持。她张开手臂给我一个拥抱,我闻到从她身上传来淡淡的迷迭香气。

她没有惊讶于见到我的怪样呢——我心里为这个微妙不同的初识诧异且感动着。

而安娜,她与我的第一次见面,也让我难忘。或许那是我这一生中唯一的印象,像有形的,会印刻在我的灵魂上面。

我记得那天,安娜跟在葛罗莉的背后,从楼上走下来。她小小的手抬高,搓揉着惺忪的双眼,直直地走到我的面前,抬起头睁大眼睛看着我。在那个静止的时刻,我知道她无邪晶透的眼睛里有许多疑惑与些许恐惧,那些念头从我发烂的皮肤刺激着她单纯的认知。

她歪着头,仿佛在思索着眼前的异常,疑问一定在那个时刻从她心中涌出,但是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安静地凝视着我。然后,那张如同天使般的脸微笑了。听完法兰西对我的介绍,她毫无保留地走向前,拥抱我蹲下来的身体。

我闻到她浓郁的发香,以及属于孩童的香气,像是被太阳晒暖的春天。我突然好想哭,就这么紧紧地拥着她,感受前所未有的真正的温暖。

在这一刻,我明白,她按下了所有的疑惑,抺去我们之前应该有的距离,在瞬间纷乱的情绪里,下定决心要信任与喜爱我。那样的心情,居然一直维持在我们之后相处的每分每秒中。

我没想到当时只有七岁的她竟然可以成熟到比所有年长的人更顺畅地面对如我这样应该被同情的对象。或许,也不是这样,安娜会如此对我的真正原因,其实是她的心里,根本没有所谓同情这种心情。

她不觉得人需要同情别人,每个人都站在一样的高度,一样地接受同样悲喜无常的命运。

在我真正认识她之后,完全证实了我的想象。这个想象是:如果在之前的任何时刻问我相不相信有天堂或者有上帝这回事,我想,在遇见安娜之前,我从未信仰过宇宙中的任何神秘力量。我这种天生拖着丑陋外貌的人生,生命的每个转折点都会遇见无法预知的难堪与羞辱,我老早就打从心里不相信人,不相信这个世界,甚至连我自己都无法信任我自己。

没办法看见自己的人也无法去相信有某种运转是在公平地给予,在平衡其中的意义。安娜却让我这样相信了,不是空洞的力量,而是让我看见这个世界里仍有一丝微弱的希望存在。

1980年夏季,6月26日的早晨,我听见好像收音机里传来的声音。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夏季的炎热让我整夜无法安睡,而频率中断又响起的声音扰人地在我听觉里扩大又消失,又重复一次。等到第三次的时候,我不耐地把身体从床上撑起,抓起旁边柜子上的红色小收音机,上面灰暗色调的时钟显示:8:17。

把收音机上的开关按掉,滑溜的金属质感在我手心中发烫。

我揉揉眼睛,打了一个呵欠,把收音机丢回柜子上。就在这个时候,楼下客厅的大门,碰、碰、碰……清晰的敲门声,配合着从床边窗外邻居窗口流泻进来的杂音一并传来。

我搔搔膨乱的头发,又拍了拍肿胀的脑袋,确定自己不是在梦中,便起身,随手套上牛仔裤,走到门口开门。

我眯着眼睛盯着门口这两个人。一个瘦高且制服笔挺的警官站在门口,略略地倾身对我打招呼。他高大的身体背着阳光,身后全是金黄色的亮光。他先机械式地从黑色外套的胸口边掏出了他的警徽,然后告诉我他叫苏利文,以及旁边那个矮胖子叫理察后,再口气温和地询问我,是否叫哈特曼。

我面无表情地点点头。苏利文见我点头后,暗暗清了清喉咙,表情严肃地开口说了一句话:

6月15日的早晨,在郊外草原旁的泥土中,发现了安娜的尸体。

——什么?请你再说一次!

——6月15日发现安娜的尸体。

——请你再说一次。

——安娜死了。

——求求你,求求你再说一次……

矮胖子理察越过苏利文,嘴里发出粗鲁的啧啧声,反感地走向前推了我一把;我发软的身体随着推力跌倒在木地板上。这意外的跌撞在地板上发出的大声响,骨头怪异地发出嘎搭声,但仍没有我呐喊的声音响亮:

请你,请你……求求你再说一次……

我吼完,把脸埋进双手里痛哭的前一秒,我看见苏利文眯起眼睛,专注地盯着我,那表情里充满了各式各样的东西,像我之前流浪晃荡经历过的那段时光里所看见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