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2014年,匆匆那年

1.

第二天胡桃醒来,烧已经退了,只是头还昏昏沉沉的。她打量着卧室,翻了翻书架上的书,发现全是海洋类的科普书。她转过头看林向屿,林向屿看看书,又看看她,抿着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付给你的房租还有剩余吗?”胡桃问他。

林向屿说:“还剩好多呢。”

胡桃她想了想,也不管他说的是真还是假,说:“那我能继续住在这里吗?”

“你想住多久就住多久。”

林向屿将钥匙递给胡桃,胡桃接过钥匙,打开钱包放进去。林向屿拉开窗帘,金色阳光洒进来,胡桃一看时间,原来她一觉睡到了中午十二点。

“要和我一起吃午饭吗?”她问他。

林向屿想了想:“正好今天周末,不介意的话,我做饭给你吃吧。”

“你会做饭?”胡桃有些惊讶,“你做饭好吃吗?”

林向屿无可奈何地摊开手笑:“会的,我在国外待了四五年,要是不会做饭估计就该饿死了。你以前很喜欢吃,不知道现在口味有没有变。”

胡桃说:“应该没有吧,失忆而已,又不是换了一个人。试试吧。”

林向屿回国后就很少做饭了,别说手生,就连厨房长什么样他估计都快忘记了。他心里也是忐忑不安,万一烧煳了,自己一生英名就毁了。

他开车去超市买食材,胡桃跟他一起。林向屿去的是一家新开的超市,卖的大多是进口商品,价格高昂,所以人并不多。胡桃看到了一对陶瓷的摆件,两只长脚的兔子,呆呆地坐在货架上,一红一蓝,一个手里捧着红色的爱心,一个手里捧着老旧的时钟。

胡桃觉得很有趣,站在它们面前,不肯走。

林向屿从她身后伸出手,拿下来,递给胡桃:“拿好。”

“你说,为什么它们一个手里捧着心,一个手里捧着时钟呢?”

林向屿认真地想了想,然后有些难受地说:“可能是在说,我爱你的时光如此长久。”

胡桃点点头,又看了看怀里的两只兔子。

林向屿说:“我刚刚回C城的时候,要装修房子,我自己画的设计图,内饰和摆件都是你去买的。”

“是吗?”胡桃有些兴趣,“你有照片吗?我看看。”

林向屿拿出手机,找了几张照片给她看,三层楼高,房间太大,只住他一个人,显得空空荡荡,不能算得上是一个家,只能说是住处。

“这些都是我选的吗?”胡桃饶有兴趣,很开心的样子,“挺好看的。”

林向屿问她:“要不然买完东西,我们过去看看?”

“你住的地方远吗?”

“不远,”林向屿说,“那里全是银杏树,吹风的时候,全部飞起来,像蝴蝶,你以前很喜欢的。”

“那我喜欢的到底是银杏,还是蝴蝶?”胡桃问他。

林向屿被问住,他一怔,才想起来,他是真的从来没有想过,她喜欢的,到底是银杏,还是蝴蝶。

这些年,他对她,究竟知道多少?

林向屿做了一盆水煮鱼,番茄牛腩和麻辣香锅,饭后甜品是红豆芋圆。

“你也吃鱼吗?”胡桃好奇地问。

林向屿失笑:“我们所宣传的生物保护,是反对人类过度地捕杀和对环境的污染,特别是稀有生物。并不是极端要求所有的人不能杀生,必须吃素,人类本身就站在食物链的顶端,拥有选择食物的权力。一架天平,无论是朝左还是朝右,只要过度倾斜就会失去平衡。”

他突然顿住。

胡桃不明所以:“怎么了?”

然后林向屿才用轻得近乎听不见的声音说:“可能所有的事物都是这样。”

包括爱。

胡桃对林向屿做的饭菜赞不绝口,他心中的悬石落地,松了口气。

吃过饭,林向屿系着龙猫的围裙,在厨房里洗碗。胡桃走进他的书房,看到一面墙的磁带,书架前方挂了一块白色幕布,正对着一架投影仪。

胡桃探出头,问:“这是做什么的?”

“看电影,”林向屿用毛巾擦干手,走到书房,“要看吗?”

光碟机里还是《一天》的光碟,林向屿将它取出来,光碟架里放着许多部电影光碟,胡桃选了一部,是刘若英和古天乐的《生日快乐》。林向屿给她找来抱枕,去厨房给她做了一杯红枣桂圆茶,一会儿后,他端着玻璃杯打开书房的门,看到她坐在地上,全神贯注地在看电影。

屏幕上的光落在她脸庞上,影影绰绰。

“啊,你来了。”她说。

林向屿点点头,在她身边坐下来。影片里,多年以后,刘若英在日本留学,古天乐从香港坐飞机去找她,他们一起挤在狭小的房间里,裹同一床被子,看着对方,想笑又忍住,最后还是忍不住笑了。

刘若英说:“好奇怪,你真的在日本了。”

胡桃入迷地看着电影,看着屏幕里扎着马尾辩的女孩子,想,她一定等了他很多很多年。走路的时候想,他在这里就好了;吃饭的时候想,他在这里就好了;出太阳的时候想,他在这里就好了;下雨的时候想,他在这里就好了。

一个人的时候想,他在这里就好了;很多很多人的时候也想,他在这里就好了。

所以她才会说:“好奇怪,你真的在这里了。”

“你知道吗?”林向屿忽然开口,“在生物学上,有一种共生关系,是指两种不同生物之间所形成的紧密互利关系。如果分开,两方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或一颓不振,或死亡。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说,没有共生现象,地球上可能就不会存在生命。”

胡桃想了想说:“你是想说,世界上没有真正单独存活的生命?”

“就像他们?”胡桃指了指屏幕里的男女主角。

林向屿看着她的眼睛,没有回答。

不,他想说:“就像我们。”

2.

眼看着这一年就要结束,胡桃渐渐适应了现在的生活。她每个月定期去医院检查,脑海里偶尔会有画面一闪而过,她最初总是忍不住去捕捉那种转瞬即逝的光,时间久了,她也不再执着。

她甚至觉得,要是有一天恢复记忆,说不定才是一场灾难。

虽然偶尔会觉得寂寥和茫然,但是生活本身,并没有再亏待她。

一直到平安夜前夕。

胡桃接到一通陌生的电话,来自上海。胡桃偶尔也接到一些外地的电话,都是宣传和广告,但她还是耐心地接起来:“喂,你好。”

“胡桃儿!!”电话那头是一声热情的叫声,“想我了吗?!”

胡桃:“……呃。”

“哦,对,这是我新换的手机号码,我是项洁洁啊!我来上海工作啦!现在在等菀静来吃饭!我们都好想你啊,校庆你会来的吧?”

“啊?”胡桃没反应过来,“什么校庆?”

“一看你就是八百年没登录过邮箱了吧,一点都不关心母校!”项洁洁说,“百年校庆啊!我们毕业以后都没有聚过,来嘛来嘛,真的很想你啊。”

胡桃尴尬地举着电话,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胡桃?胡桃?你在听吗?”

“嗯,”胡桃定下神,作了决定,“我去,不过有件事我要提前告诉你。”

一刻钟后,项洁洁目瞪口呆地站在上海的街头,她周围人来人往,只有她一个人,像个雕塑一样一动也不动。

“你的意思是……你失忆了?没有开玩笑?”

“嗯。”

“一点儿都记不起了?”

“倒不是,”胡桃说,“会有一些潜意识的行为,记忆很模糊,觉得是自己的,又好像只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然后自己想象出来的。”

项洁洁无比犯难:“那你会……很难过吗?”

“有时会,有时不会,不去想就好了,”胡桃说,“如果你还愿意见我一面的话,我确实想要去上海看看。”

“说什么呢!当然愿意!”项洁洁说,“来啊,这可是你生活了四年的地方!半个故乡了!你来了一定会很开心的!我们去把淮海中路再走一百遍!带你去看外滩的夜景!带你吃吃吃吃到吐!”

“谢谢。”

“说什么呢……”项洁洁说,“我要谢谢你才对,你为什么选择告诉我?对现在的你来说,我也只是个陌生人吧?”

胡桃说:“因为你刚刚在电话里说,你很想我。我觉得很感动,我也想知道,你想的那个人,是什么样子的。”

“这件事可以告诉菀静和齐悦吗?”

胡桃问:“她们是?”

“是你的大学室友啦!我们关系很好的,”项洁洁说,“真的,很好的,毕业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在操场上喝酒看星星,还说以后每一年都要见面,回学校去装嫩,结果……”

世上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曾经约定的未来,都很难很难再实现。

胡桃轻声“嗯”了一句,像是答应,又像是在安慰她。

项洁洁这个人,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立刻重新振作了起来:“那我们在上海等你!”

“嗯。”胡桃握着电话微笑。

“胡桃,别怕,有我们呢!”

“好。”胡桃握着电话想,以前的自己,应该是一个还不错的女孩子呢。

3.

“你要去上海?”胡琳咬了一口蛋糕,看了胡桃一眼,“我也要去!”

胡桃有些苦恼,不知道该不该带上自己的这个“妹妹”。

胡琳使出撒手锏:“你以前说带我去的。”

胡桃无可奈何,让胡琳订了两张机票。胡桃和胡琳提前一天抵达上海,胡琳开启买买买模式,逛了一整天的街,胡桃脚都要断了。

第二天是校庆,胡琳知道胡桃要和大学室友聚会,正好在上海有一场国际画展,她提前买好了票,两个人分头行动。

白天都是校庆的固定项目,校长讲话和一些文艺表演。胡桃她们一寝室的人对这些都毫无兴趣,就坐在学校的湖边随意聊天。

“对了,”项洁洁问,“你见过周珩了吗?”

“啊?”胡桃一愣,“周珩?谁?”

项洁洁缩缩脖子:“……没,就是随口问问。”

“我应该见他?”胡桃蹙眉。

“也不是,”项洁洁说,“我只是听说他为了这次校庆专门从澳大利亚回国,就想着……”

项洁洁还没说完,唐菀静扯了扯她的衣服,看了她一眼:“都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也对,”项洁洁说,“哎,总觉得昨天还在念大学,今天竟然就毕业这么多年了。”

胡桃也就没有太在意她们口中的“周珩”,毕竟她记不得的人太多了。

她们四个人在学校外面的餐厅吃晚餐,虽然这一天食堂免费对校友开放,但是唐菀静嫌弃那里太吵闹,实在不适合老友聚会。

胡桃坐在餐厅靠窗户的位子,无意间看到对面的酸奶店,深棕色的墙,红色的木头门,装修风格看起来像是童话里的小镇,她有些好奇:“我想过去买杯酸奶。”

“啊,那家酸奶店重新装修了啊,”齐悦看着“安妮的酸奶店”说,“老规矩,我要芒果味的!”

胡桃过街,排了一小会儿队,提着酸奶过马路的时候,正好接到胡琳的电话。胡桃猜这位大小姐应该是看完了画展,肚子饿约不到人吃饭,她低头去接电话:“画展如何?我在学校……”

胡桃话还没说完,忽然觉得身后有人一把将她拽过去。一切发生得太突然,胡桃还没站稳脚,正欲发火,就看到一辆车驶过刚才自己站立的地方,奔驰而去。

胡桃这才反应过来不是遇到了疯子,而是自己被人救了一命。她心有余悸,听到身后一道男声:“你不要命了?!”

“谢谢你。”胡桃说。

电话里胡琳不明所以:“怎么了?”

胡桃一边点头向身边的人道谢,一边拿起手机对胡琳说:“有点事,等会儿再聊。”

胡桃挂掉电话,才看清眼前的男人。

他穿着黑色呢子大衣,脸像是精雕细琢的,白且瘦削,他怔怔地看着胡桃,皱起眉头,像是遇到了什么千年不解的难题。

“我看着背影像你,”他自嘲地笑笑,“没想到真的是你。”

胡桃猜测应该是大学时候的同学,于是她露出一个自认为没有差错的笑容,看起来热情十足:“啊,是你啊,好久不见。”

男人的眉头却皱得更深了。

“胡桃,”他淡淡地说,“我是周珩。”

周珩,这是她第二次听到这个名字。

两分钟后,胡桃端着酸奶重新回到餐厅,身后跟了个大活人。

“我说什么来着,我就说这事没完。”项洁洁捂住额头。

等了一会儿,周珩听胡桃面无表情地叙述完自己的经历,他一只手拄在桌子上,撑着自己的头,乐不可支:“不是吧,胡桃,你真的失忆啦?这么炫的技能都被你开启了?”

胡桃觉得这个人敌友难分,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只得求助地看向自己的三位室友,谁知道她们吃酸奶的吃酸奶,看菜单的看菜单,剩下一个东张西望,谁也不理她。

“真好。”

周珩说完“真好”,却又留了大段的沉默给胡桃。他的手指轻轻扣住玻璃杯,过了一会儿,他却忽然笑起来,说:“那她们有没有告诉你,我是你曾经的男朋友?”

胡桃一怔,呆呆地看着周珩。

周珩差一点点被她逗笑,整颗风吹日晒的心啊,都忍不住跟着柔软了起来。

胡桃太过惊讶,以至于忽略了身边三位室友的反应,她们嘴巴张得老大,能硬塞下一个鸡蛋,然后六目相对,飞快地用眼神交换了一下信息,再收到周珩警告的一瞥,立即又闭上了嘴巴。

所以等胡桃满头问号地询问她们时,看到的是三道埋首认真玩手机的专注的倩影。

胡桃只好对周珩摇摇头。

“嗯,”周珩说,“所以你现在知道了?”

胡桃眉头都皱在了一起,这事确实没有人给自己提过,不过想着项洁洁她们第一次提到他时欲言又止的样子,她猜想,大概按照她自己的性格,没有太公开。

所以现在算是见了旧爱?胡桃低着头,又忍不住偷偷抬起眼帘,用余光打量周珩。他看起来比林向屿要更成熟一点,举手投足都带着男人的魅力,可是接触下来,又发现他似乎不是那样的人。

她和他曾经交往过?胡桃觉得无法想象,自己会喜欢这种类型的男生吗?她觉得自己生命里有一个非常非常特别的人,但是遗憾的是,她认为这个人不是周珩。

那个人是谁?

胡桃收回了目光,喝了一口咖啡,在心底露出一个无奈的笑,那个人是谁,人人都知道。

周珩见胡桃没有吭声,张嘴正欲继续说下去,胡桃的手机铃声突兀地响起来,胡琳在电话那头不耐烦地问:“我在你学校了,你在哪里?”

胡桃顿时一个头两个大,这天才过一大半,怎么脑子像是要炸开一样。她征求了桌上另外几人的意见,最后告诉了胡琳自己的地址。

胡琳很快出现在餐厅,看到坐在胡桃身边的周珩,眉头立刻皱成了“川”字。

她招招手,叫来服务员,指了指胡桃和周珩之间:“加凳子,这里。”

周珩抬眼瞟了胡琳一下,手指头都没挪一下。

看来这顿饭注定吃不安生了。

这可能是胡琳最想念林向屿的时候,胡琳对他态度算不上彬彬有礼,但平时还是能好好说话,即便有天大的不满意,至少表面上还是和睦的。

“为什么呢?”胡桃其实问过胡琳一次。

胡琳皱着眉头,不情不愿地说:“向屿哥……是个值得尊敬的人。”

而此时,胡琳和周珩相持不下,胡琳旁边的项洁洁站起来让位子,胡桃淡淡地瞟了胡琳一眼:“胡琳,他们都是我的朋友,我今天是来参加校庆的,你不要胡闹。”

胡琳惊讶地发现,胡桃身上的一些东西在慢慢回来,比如那“你再闹下去看我怎么弄死你”的眼神。

她“识时务者为俊杰”,坐到了周珩对面的空座位上——忍字头上一把刀。

胡琳对着周珩大眼瞪小眼,过了一会儿,胡桃的手机震动,她点开来,是胡琳发来的微信:“这人是谁?”

胡桃想了想,如实回答,慢吞吞地打字回复:“可能是前男友。”

下一秒,胡琳整个人“轰”的一声站起来,又愤怒又呆滞,感觉像是要把桌子掀了。胡桃的三位室友吞了吞口水,却看到周珩不以为然,若无其事地把面前的牛排慢慢切成一小块,然后将盘子推到胡桃面前。

胡桃有些发愁地看着面前的盘子,拿起刀叉,又不知道该不该下手。

胡琳突然一伸手,勾过胡桃面前的盘子,顺便给了周珩一记白眼:“我姐大病初愈,吃不得这些。”

“怎么就吃不得了?”

“我说吃不得就吃不得,”胡琳说,“我姐要有个三长两短,你负责?”

周珩乐了:“对啊,我负责。”

胡琳无言以对,她“兵败如山倒”。

吃过一顿剑拔弩张的晚餐,周珩和大学的兄弟们还有一场聚会,就先让司机送她们几人回去。唐菀静和男朋友分手后一直单身,项洁洁谈过一场有始无终的恋爱,而齐悦还在等着她的男神。

坐在车里,项洁洁说:“以前还在猜是谁会先嫁出去,结果成了四个大龄剩女。”

唐菀静说:“我那时候投票给胡桃,我现在依然坚持。”

“为什么?”

唐菀静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到了她家,她和项洁洁住得很近,两个人一起下了车。关车门的时候,唐菀静对胡桃笑了笑,做了一个“加油”的手势。

胡桃回到酒店,洗过澡,累得要死,躺在床上倒头就睡了过去。胡琳在她对面坐下来,一副“你要从实招来”的架势。

胡桃无比艰难地动了动眼皮:“别问我,我也不知道。”

胡桃昏昏沉沉,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终于被电话铃声吵醒。

“我在你酒店外,”周珩说,“你能下来一趟吗?”

胡桃说:“好。”

这下轮到周珩惊讶了:“我还以为会被拒绝。”

胡桃说:“你找我应该是有事吧,总不会平白无故找我。”

周珩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就是平白无故。”

胡桃没理他,换了一件黑色的长外套出门,外面风大,她系了一条暗红色围巾,戴着黑色的羊毛帽。

胡桃从酒店的电梯出来,周珩没在大厅等她,他在旋转门外,长手长脚,整个人融入了上海的夜色,像是从旧时的繁华走出来的剪影。

“我今晚来,是向你道别的,”周珩说,“我三个小时后的飞机,回墨尔本。”

“今晚?”胡桃有些惊讶,“这么急?”

“嗯,年末的事情很多,这次也是好不容易逃出来的。”

“那干吗非要回来,坐长途飞机多累啊。”

周珩回答得理所当然:“……来见你一面。”

胡桃住在茂悦,黄浦江畔,出门就是外滩,便和周珩一起走到了江边。此时游客散去,外滩看起来又寂寞又璀璨,可是那样的寂寞中,又掺杂着骄傲和不可触碰。

胡桃和周珩趴在栏杆上,他侧过头问她:“冷吗?”

“还好。”

周珩开口:“胡桃。”

胡桃转过头,看到周珩直直地看着自己,然后他轻轻俯身,将头向胡桃挨近。

一点,一点,他的脸离她越来越近。

然后在只差几厘米,他的嘴唇就要碰到胡桃的脸颊的时候,周珩忽然停住了。

他眨了眨眼睛。

胡桃再一次呆住,不由自主地吞了吞口水。

“哈哈哈,”周珩忍不住笑起来,然后重新站直了身体,“被吓到了吗?以为我要亲你?”

胡桃老实地点点头。

“其实是骗你的。”

“我知道啦。”

“不,我是说,骗你的,”周珩将手放在栏杆上,眺望远方灯火辉煌的陆家嘴,“我们根本没有交往过,我被你拒绝得很惨。”

这下换作胡桃不好意思了,她尴尬地站着,不知道该说什么。

“胡桃,我才没有在等你呢。”

胡桃笑了笑。

“我曾经有一段时间以为你喜欢我,就装高冷男神,每天都臭屁得要命……然后发现是我自作多情。”

“胡桃,能够再见你一面,我很开心。”

“胡桃,”他们面对面地站着,风将他的头发吹起来,这一刻的周珩显得异常温柔,他双眼弯弯,说,“如果有一天,你想起一切,觉得无家可归,就来我身边吧。”

“我虽然没有在等你,”他笑着说,指了指自己心脏的位置,“但是这里,永远为你留着。”

十年前,她还是穿着浅蓝色衬衫的乖学生,他长途跋涉,带着一身的戾气,与她擦肩而过,然后停下来驻足回望。

十年之前,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

没想到啊,那惊鸿一瞥,至今仍刻骨铭心。

4.

胡桃和胡琳回到C城,胡琳让胡桃跟她回家,胡桃不肯,胡琳一肚子不满,又舍不得胡桃,于是跟着她回到四中附近的屋子。

胡桃打开门,客厅凌乱,像是被人翻过,她把钥匙放在茶几上,面色凝重,没有说话。

“怎么了?”胡琳问她。

“好像……有人进来过。”

“向屿哥吗?”

胡桃摇摇头:“不……”

胡琳马上反应过来:“家里进贼了?!你快看看,有没有什么东西丢了。”

胡桃有些茫然:“什么东西?”

“重要的东西啊,证件啊银行卡什么的!”

胡琳见胡桃还是站着没动,知道胡桃自己也不知道哪些东西算是贵重物品。胡琳摇摇头,开始帮她收拾东西。

好好的一个屋子,被弄得乱七八糟,搞得胡琳心烦意乱。她打开电视机,当地的卫视正好在播法制节目,提醒电视机前的广大观众朋友们,年关将至,要注意财物安全。

“注意个屁!”胡琳说,“现在的小偷也太猖狂了吧!”

胡琳一边说着,一边拿出手机打电话报警:“我不管,这事你们得给个说法,出去一趟回家家就变这样了,以后还怎么安心住下去?人身安全还有没有个保障了?”

说到这里,胡琳脸色一变,似乎想到什么,然后她匆匆忙忙挂了电话,又给胡近打了一通电话。胡琳在电话里说得天花乱坠,以假乱真到了似是遭到入室抢劫的程度。

胡桃以为她只是太生气,没有多想。没想到,胡琳挂了电话,然后笑嘻嘻地凑上来。

“我爸说了,”胡琳幸灾乐祸,脸上的笑意都懒得掩饰一下,“让你回家住,要过年了,外面不安全。”

胡桃没有办法,看着一屋子的狼藉,胡琳说得没有错,她也不敢再住下去。

“我回去开车,”胡琳说,“你收拾收拾,我等下来接你。”

“不用,我打车过去就行。”

“我不管,”胡琳开心得要跳起来,“我先走啦。”

胡桃拿她毫无办法,只好找到旅行箱,开始收拾东西。

她的衣柜很大,冬天的衣服都很厚,胡桃费力地将它们一件一件往外拿。在衣柜的最里面,有一个方方正正的香槟色盒子,上面还缠着红色的丝带,系成漂亮的蝴蝶结。胡桃很好奇,把盒子拿出来打开。

盒子里放着的是一双粉红色的高跟鞋。十厘米的细跟,尖尖的头,脚趾处两道道交叉的细带,看起来精致得如同艺术品。

看到这双粉红色的高跟鞋,胡桃觉得大脑“轰”的一声炸开,无数画面在脑海中一闪而过。

她弯下腰,伸出脚,穿入鞋中。

大小十分合适,宛如正为她的双脚定制。

粉红色的鞋,衬得她的脚十分白皙,漂亮得像是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

耳边响起当年他的声音,她拆开礼盒,他说:“胡桃,希望这双鞋,能够带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那是他在美国当助教领到的第一笔工资,他为她买来全商场最美的一双鞋。

十二岁那年,他说,胡桃,很高兴认识你。

十八岁那年,他说,胡桃,你不是孤单一个人。

十九岁那年,他说,胡桃,我有女朋友了。

二十四岁那年,他说,胡桃,我陪你一起死。

二十七岁那年,他说,胡桃,我要结婚了。

过往画面,一幕一幕,是真的快乐过,也是真的痛彻心扉、伤心绝望过。

她想起了一切。

她是胡桃,他是林向屿。

一阵长风起,半透明的白色窗帘被高高吹起。

胡桃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蹲在镜子前,捂着脸,号啕大哭起来。

兜兜转转,原来她只是做了一场黄粱美梦。可是为什么,她的梦里梦外,统统都是他。

胡桃呆呆地蹲在地上,手机铃声响起来,是胡琳打来的电话。胡桃头痛欲裂,把手机设了静音,没有接。

胡琳不死心,电话一个接一个地打来。没过多久,门外响起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胡桃没有办法,叹了口气,去开门。

“你怎么不接我电话?”

“刚刚睡着了,”胡桃揉揉通红的眼睛,“有些累。”

胡琳松了一口气:“吓死我了。”

胡桃这才发现,胡琳手里拿了一块大木板,也不知道她从哪里捡来的,胡桃又好气又好笑:“没事了。”

胡桃想了想,跟胡琳说:“我东西有点多,今天晚上先跟你回去,明天再回来,等我整理完了,再搬回家里,可以吗?”

她难得语气这么和善地同胡琳说话,胡琳受宠若惊,点头如捣蒜。

“对了,”胡桃漫不经心地问,“我刚才收拾东西的时候,看到自己以前的日记,林向屿他,是不是有个未婚妻?”

在她失忆的这段时间里,谁也没有向胡桃提起过程可欣。

胡琳吓了一跳,然后耸耸肩:“分手了。”

“为什么?因为我吗?”

“是啊,”胡琳说,“你出事的时候,他天天守在医院里,两个人就崩了。”

“他为什么天天守在医院?”

胡琳理所当然地说:“这不是废话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为什么出事,他要再不来医院看看,真的就是狼心狗肺了,也枉费你……”

胡琳终于意识到自己言多必失,乖乖闭了嘴。

“枉费我什么?”

胡琳摇摇头不说话。

“枉费我爱他那么多年,对吧?”胡桃嘴角带着讽刺的笑,“没关系,我知道的。”

5.

胡桃把自己关在家里一天一夜,她躺在床上,将自己荒唐的前半生好好地回忆了个遍。

黄昏的时候,她从床上爬起来,拿出手机,她在云南出事时手机被摔坏了,现在的新手机通讯录里的人名少得可怜。胡桃打开微信,翻到程可欣的微信,她想了想,发语音过去:“可欣,你有空吗?”

胡桃和程可欣相约在学校附近的咖啡厅见面。

这是胡桃出院后,程可欣第一次见到她,她们也算是年少时的好友,却走到如今尴尬的地步。程可欣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胡桃,叹了口气,坐在她对面。

程可欣想了想,先开口说:“如果你是来问我和林向屿的事的话,就不必了,我们已经分手了。”

胡桃一愣,想要解释:“我不是……”

“没有关系,”程可欣说,“我没有怪罪你,你可能不知道,我们曾经坐过同桌……我们曾经是关系很好的朋友。”

只是女孩子的友情,实在是太脆弱,太不堪一击。

“他现在陪在你身边,这样挺好的,”程可欣说,“你们两个人,也算是各自求仁得仁。”

“等你记起一切你就会知道了,他不爱你,”程可欣说,“他如果真的爱你,你们早就在一起了。十五年啊,你们之间,谁也没有办法插足,许然然也不行,所以你们不能在一起,不过是因为他不爱你。”

程可欣笑了笑:“你失去记忆一天,他陪你一天,你恢复记忆,你们之间就互不相欠。无论如何,你们都无法相爱。你知道他真正爱的人是谁,他爱的是许然然。你现在只是利用他的愧疚感,来道德绑架、束缚他。你明明知道,许然然那件事,他从来没有走出来过。他太过善良,不忍心再有人为他做出牺牲。他不能再让你成为第二个许然然。而你,你只是在用自己多年的付出要挟他、提醒他,他永世不得超脱,不是吗?”

天边晚霞一点点沉落,放学铃声响起,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的学生们鱼贯而出,一下子挤满了学校大门。

孩子们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嘻嘻哈哈,勾肩搭背,少年不识愁滋味。

胡桃一动也不动地坐着。

幸福啊,对她来说,始终是一件太难的事。

她穷尽一生,那样刻骨铭心地爱过他,只换来他的同情,却比他的不爱更让她痛苦。这就像一记闷锤砸在她的心头,叫她五脏六腑都疼得叫嚣。

情何以堪,原来,这才叫情何以堪。

和程可欣告别后,胡桃去了一趟林向屿的公司。

她像往常一样,给他打电话:“下来吃烧烤。”

林向屿有些疑惑:“……胡桃?”

“嗯?”

“你……记起来了?”他声音里似乎有些颤抖。

“什么?”胡桃装作迷茫,“记起什么?”

“哦,没什么,”他说,“怎么想到来找我吃烧烤?”

“听胡琳说的,我们以前常常一起吃夜宵。”

林向屿有些失落地笑:“是我多想了。”

林向屿公司楼下的烧烤铺还是那个味道,老板一看到胡桃,就大声地和她打招呼:“好久没来了。”

“是啊。”

“还是老规矩?”

胡桃想了想,重新点了一些菜,都是她以前和林向屿不怎么爱点的。

林向屿从楼上下来,老板正好把菜端上来。他伸出手,又不知道拿哪一串吃。

“不喜欢吃吗?”胡桃明知故问。

林向屿摇摇头,拿起一串他最不喜欢的韭菜吃。

胡桃欲言又止,一顿夜宵,两个人吃得都很沉默。

胡桃抬起头,发现林向屿在看着自己。

那一刻,胡桃没来由地觉得愤怒,她收回手,挪开了目光。

他的身上,全是她的过去。

她好似在尘世的泥土里苦苦挣扎,她忘记前尘往事,所以看不到自己有多狼狈,可是他懂,他什么都知道,却在这里陪着她演一出戏。

有意思吗?她想。

你想要从我这里得到什么呢?她在心底问。

我已经一无所有。

一无所有,真的,她什么都没有了。

6.

这年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林向屿开车去找胡桃,窗外飘着细细的雪,C城虽然是南方城市,这几年,反而开始积起雪了。

她还没吃饭,林向屿脱下大衣,在冰箱里挑挑拣拣半天,颇为嫌弃地去厨房给她做饭。胡桃过意不去,说要搭把手。

“去沙发上坐着吧,给你倒好了桂圆蜜茶,还是热的。”林向屿一边挽起衬衣袖子,一边说。

胡桃低下头,轻声说:“谢谢。”

这天胡桃异常沉默,一顿饭吃得相对无言。

“不合胃口?”林向屿问她。

胡桃说:“嗯,想吃点辣的。”

“你大病初愈,要忌口。”林向屿笑笑,“算了,人生苦短,下次带你去吃火锅。”

胡桃点点头,没说话。

吃过饭,离开的时候,林向屿在鞋柜边穿上鞋,没来由地心口刺疼,疼得他喘不过气来。他皱起眉头,回过头,叫了一声她的名字:“胡桃。”

胡桃站在回转楼梯的扶手处,冲他露出一个微笑。

有光落在她年轻而美丽的脸上,看起来像是一个会走路的梦。

林向屿觉得心安不少,他挑眉笑了笑:“钥匙放在这里了。”

“好的。”胡桃微笑着回答。

林向屿点点头,推门而出。

他将门关上,渐远的脚步声传不进屋内。胡桃保持着刚刚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地站着,过了好久,一滴眼泪顺着脸颊慢慢流下,她才终于回过神来。

她在这天夜里匆忙离开,搭乘夜里飞往墨尔本的航班,十二个小时,从北半球到南半球,八千多里。

那里和她的国度昼夜颠倒,四季相反,再也不会有人知道她去往何处。

除了钱和护照,胡桃什么都没有带走。她在这座城市生活了这么久,要离开的时候,却身无物。

胡桃留给林向屿一封信,用他放在鞋柜上的钥匙压着,他临走的时候,还问她,记不记得回家的路。

胡桃内心悲恸,她咬牙仰起头,用力推开门,大步走了出去。

等到走出花园外的铁门,胡桃最后一次回过头,望了一眼笼罩在黑暗中的家,没有星光,也无灯火,这样安静而孤独,仿佛她的前半生,茫茫而无依无靠。

林向屿是在第二天知道胡桃离开的消息的。

他像是有什么预感似的,给胡桃打了好几通电话,语音提示已经关机。然后就收到胡琳的电话,她一边哭一边问:“向屿哥,你看到我姐了吗?”

林向屿一怔,心中沉甸甸的:“怎么了?”

“我早上起来,收到我姐的短信,她说她离开C城了。”

林向屿翻了翻手机,他并没有收到胡桃的消息。

“向屿哥,你那里是不是有她屋子的钥匙,我现在就在屋外,进不去。”

林向屿匆匆赶去,看到胡琳坐在地上,靠着门,眼泪挂了一脸。林向屿打开门,他昨天才来过,明明屋内没有任何变化,他却明显感觉到冷清的气息。

鞋柜上静静地躺着一封白色的信,上面是胡桃的字迹,写着“林向屿收”。

林向屿伸手去拿胡桃留在鞋柜上的信,一把钥匙而已,握在手中,却沉甸甸的犹如千斤重。他颤抖着打开那封信,是已经泛黄的信纸,有好些年岁了,她向来迷恋这些带着旧时光味道的东西。

空荡荡一张纸,上面只有简单的两行话,她说:“我已不再爱你,已不再留恋此处。勿念,再见。”

——再见。

再见,我的少年。

再见,我的青春。

再见,我最爱的人。

她这一生,同他说过许多次再见。

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她的再见,竟是再也不见。

她终于,舍得飞过这片沧海了。

林向屿倒退一步,靠在墙上,低着头,许久说不出话来。

原来她已经记起一切,原来她终于不胜其烦,不再爱他。陈年往事,如同一场大梦,她在梦中被鬼压了魂,只能苦苦挣扎,如今她终于醒来,过去就当过去。

又或许,她记起了一切,唯独记不起如何爱他。

无论是哪一种,都没有办法让他们回到从前了。

7.

在林向屿和胡琳翻遍整座城市,疯了一样找寻胡桃的下落的时候,林向屿的公司来了一名意外访客。

从上午九点开始,林向屿接连开了三个会议,一直到下午黄昏时分,他浑身疲惫,助理过来,跟林向屿说有位先生在等他,姓胡。

林向屿一听到“胡”字,就猜到了来者何人。

然后他的目光越过助理,看到了向自己走来的胡近。还没走几步,林向屿发现自己手心全是涔涔的汗水。

胡近也没有和他过多寒暄,坐下来后,只是微笑着,说:“我很早以前就知道,桃桃有个关系很好的男同学,老师们跟我提到你,也都是赞不绝口。我同你们林家,生意上也有些往来,只是林公子没有子承父业,所以一直没有缘分见面。”

林向屿摸不清他的来意,作为小辈,自然是要斟茶倒水:“胡叔叔不要这样说,是我游手好闲。”

“不用忙活了,我就是正好经过,记得你的公司是在这里,就想着择日不如撞日,上来转转,同你说几句话。”

“桃桃这些年,多谢你照顾了。”胡近说,“我家中的事,想必你也知道一些。我脸皮厚,一直是以桃桃父亲的身份自居。她出事以后,每次我去医院探望正好都和你错开了时间,我想你们年轻人的事,应该给你们年轻人一些时间。”

林向屿静静地听着,知道胡近专程来一趟,总不只是为了看他一眼。

“那么我这个长辈,有一个不情之请,还请你听个一二。”

林向屿还是说:“叔叔您讲。”

林向屿看着胡近,他已经老了,脸上的皮肤松弛。虽然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林向屿,却不是林向屿第一次见到他。

在林向屿还在念初中的时候,某年元旦参加市里所谓的上流社会举办的晚会,曾瞧见过胡近一眼。他听到周围的人介绍,说那位就是最近风头正盛的胡近。而不远处的胡近,正在同某位高官相谈甚欢,手中拿着红酒杯,姿态潇洒。

林向屿还是少年心性,对成年人的世界毫无兴趣,心不在焉地听着旁人的介绍,也只有在听到“胡近”两个字的时候,有那么一点印象,心想,这是不是就是胡桃曾和自己提过的继父?

那都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候胡近正处在人生的鼎盛时期。有着中年男人持有的威严和庄重,举手投足气场强大。

那时候他还想,这样的人作胡桃的继父,一定不会亏待她的。

而如今,他年过半百,头发染得再黑,也遮挡不住岁月的痕迹。

然后,林向屿听到他开口说:“我希望你,离开胡桃。”

林向屿觉得那一秒异常漫长,他手里握着茶杯,垂下眼,不动声色,等着胡近接下来的话。

“我知道,桃桃这些年一直倾慕你,你是她最好的朋友……可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你们都不再是小孩子了,小孩子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谁和谁真的能做一辈子的好朋友?”

“她这些年受的苦实在是太多了,如果真的有机会重新开始,就放过她吧。”胡近说,“我们都是成年人,人生苦短,七情六欲,我希望她的后半生,能远离那些情啊爱啊恨啊愁啊,我希望我的女儿,能真的活得像个公主一样,开开心心,简简单单的。”

“放过她,你失去的只是一个爱你的女孩子,她却能因此过得比过去幸福。听叔叔一句,人不能活得太自私。”

所有人都这样对他说,放过她吧。

他们都认为,他留住她,陪在她身边,对她悉心照顾,只是在弥补心中的愧疚,只是迫于道德压力。

没有人相信,他爱她。

是啊,林向屿想,年少往事,那么多那么多,如果他曾有过半分明白自己的心意,那么他和她,也不至于走到今日。

很长很长的沉默后,林向屿等着心中飓风一般的痛楚渐渐消散,他才终于开口:“胡叔叔,您是长辈,按理说,您要指教,我总应该受着。”

林向屿平视胡近的眼睛,恍然想起十几年前在酒会上他看到胡近西装革履的身影,觥筹交错间,光阴飞逝,当年的小小少年,如今也长成风度翩翩、肩膀宽厚的男人,他说:“唯独这一件事,我办不到。”

“我已经错了十五年,您不能让我错一辈子。”

窗外,一群候鸟由北至南,飞在归乡的途中。

人生路遥遥无期,浪子天涯,明月几时,何日归家,何处是家?

“我的人生,”他缓缓地说,“可以没有金钱、荣耀、权力,甚至没有阳光和天空,可是不能没有她。”

胡近从林向屿的公司出来,林向屿将他一路送到停车场。

胡近停下来,望了一眼灯火辉煌的高楼大厦,在这座城市里,有多少人日日夜夜地奋斗着。

他忽然说:“还有好多年啊。”

林向屿没有问他什么还有好多年。

他或许是说,等林向屿长到他如今的年龄,理解他所说的话,还有好多年。又或许在说,自己这样孤独活着的时光,还有好多年。

过了两天,胡琳去林向屿家里找他。

胡琳非常开心:“我想到了,她应该是去上海了,她在那里读的大学,我们前不久还一起去上海参加校庆。”

胡琳没有察觉林向屿的沉默,继续兴致勃勃地说:“我记得她一个室友的名字,这几天一直找人帮我打听,没想到真的找到了她的联系方式。对了,向屿哥,有件事你最好做下心理准备,我一直没来得及跟你说……我姐大学的时候,谈过一个男朋友。”

林向屿终于有了点反应,抬眼看胡琳。

“上次去上海我也见到他了……是还不错啦,就是有点惹人烦……但还是挺不错的。”

林向屿轻声问:“是吗?”

“所以别磨蹭啦,跟我一起去上海,把我姐找回来吧。我想通了,要是我姐真得选一个,还是你好。”

胡琳终于意识到有些不对劲,抬头看林向屿:“你怎么了?”

他垂下眼帘:“以后你姐的事,你不用再告诉我了。”

“你什么意思?”

“让她走吧。”

胡琳像是没听懂一样:“你什么意思?”

林向屿没有再回答。

“你不找她了?”

“是。”

“为什么?!”胡琳愤怒地大喊。

林向屿淡淡地望了胡琳一眼:“作出离开这个决定的人是胡桃,这是她的决定,她的人生。”

她那仓皇的前半生,为母亲活,为林向屿活,甚至为了胡琳为了胡近而活,又可曾真的,为自己活过?

“为什么?”胡琳不可思议地看着他,“就因为这样,所以你说放手就放手?哪怕下半辈子,再也见不到她?”

“原来如此,林向屿,我真是看错你了!我姐走了,你觉得自己终于甩掉了一个包袱!对不对?又不是你赶她走的,她是死是活和你没关系,对不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对不对?再没有人可以来指责、道德捆绑你了,对不对?!”

胡琳怒极反笑:“就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她?”

胡琳太过愤怒和伤心,以至于没有看到,林向屿垂下的手握成拳头,青筋暴突。他的脑海里,回想起胡近和自己的对话——

“你的人生不能没有她,所以你要以爱的名义将她捆绑在身边,相互折磨、相互纠缠,把彼此最后的爱意都磨得一干二净?哪怕她再也不会快乐?”

胡近继续说:“我听胡桃说,你学的是海洋生物保护,每次提起你,她总是两眼发光,自豪骄傲的。”

“那么年轻人,你告诉我,什么是爱?”

林向屿沉默以对。

胡近轻轻“呵”了一声,像是轻蔑,又像是嘲弄。

“爱是把飞鹰还给天空,把犀牛还给草原,把鲸鱼还给海洋——把自由,还给爱人。”

“放手吧,”胡近拍了拍林向屿的肩膀,“桃花笑春风,就让她随着风,去到她想要去的地方吧。”

起风了。

短暂的沉默后,林向屿才慢慢将手放开,像是排出了心中戾气。

他身心俱疲,强忍住心中巨大的痛苦,轻轻地说:“胡琳,算了吧。”

如果她能放下一切,平安快乐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那么他的余生,即使再也不能见到她,也是值得的。

8.

胡桃走后,林向屿搬入了他在市中心买给她的LOFT公寓。她的东西都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他只带了一台电脑和一些换洗的衣服。

林向屿搬家的事,谁也不知道。他放下行李,在沙发里坐了一会儿,然后煮了一碗面,热气腾腾的,端上饭桌却让人没有了胃口。

胡桃卧室的书桌上摆着一个护身符,是当年他在峨眉山金顶给她求来的,她说过,她永远不会摘下来。

还有一个硬皮的记事本,翻开来,第一页用黑色记号笔写着“生日快乐!”,右下角有个大大的笑脸。里面每一页都画了一只Q版的海洋生物,旁边写着一些相关资料,学名、分布、主要生活海域、种属和简单的描述。

记事本的最后,是他高中时候的学生证,那时候他眉目清秀,一脸青涩,呆呆地对着镜头,剑眉斜飞。学生证的边缘已经卷起来,毕竟是许多年前的东西了,上面的字迹都褪了色,却看得出一直被她好生珍藏着。

就像她被时光酝酿成美酒的心事。

林向屿单手撑着桌面,心痛如绞。

那年月有多好,怎么再也找不到。

雨水打在窗户上,哗啦哗啦,倒像是敲门的声音。

“胡桃,”他对着空气轻声问,“是你吗?”

“胡桃。”

“胡桃。”

你在哪里?

你去了哪里?

男人捂住眼睛,靠着空荡荡的墙,竟然落下泪来。一滴两滴,吧嗒吧嗒,就像是琥珀,跌碎在大地之上,除了胡桃,再也没有人能够懂得这样的伤悲。

他和她纠缠在一起的生命,大把大把,却终于这样褪了色。

胡桃胡桃,他竟然再不知道她身在何方,是生是死。

——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哭?

——我不会。我陪你一起死。

她在他的生命里待了十五年。

十五年来,她戴他送的发夹,将他的字迹模仿得惟妙惟肖,他带着她奔跑过大雨倾盆的街,站十几个小时的火车去看她。他们喝过同一瓶水,通过或长或短的信,他发着高烧依然能背出她的电话,她帮他将衣袖妥帖地挽起,他们在KTV昏暗的灯光下对唱过情歌。他用第一份薪水为她买了双高跟鞋,她会做他所有爱吃的菜。

高中的时候他们一起看过一场电影,情节早已模糊,他只记得其中有句台词——Love means never having to say you're sorry.

她曾经紧紧将他抱住,泪水浸湿了他的一生。

她是他的空气,久了,久了,竟然忘记了是在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