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2014年,上好的青春

1.

胡桃出事以后,林向屿就像在医院里安了家,每天鞍前马后。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老板的心上人发生意外,好像还失忆了,要找老板就去医院,一找一个准,带着请假条和合同去最好,老板不习惯在医院办公,好说话得很。

胡桃的身体慢慢好些后,林向屿才回到家中,调整了一下工作和生活。偌大的屋子,黑黢黢的,没有人,林向屿只开了一盏很暗的壁灯,站在落地窗前,对面也是三层的独栋别墅,因为无人打理,显得异常荒芜。

那是当初林向屿买给胡桃的,两栋楼王,风水宝地,她没有要。

这一刻,林向屿前所未有地觉得孤独,要是她在就好了。至少亮一盏灯,放一段音乐,留一个背影。他在国外独自生活了四年,甚至去过极地露营,银河就挂在头顶仿佛伸手可得,被冻得瑟瑟发抖的时候,只有北极熊做伴,又或者是漂泊在看不见天日的大海之上,两处茫茫皆不见。

可是从未比此时更感到孤独。

夜深千帐灯,原来对一个人来说,失去为他而亮的那一盏,就真的是失去了全世界。

林向屿想了想,站在阳台上,打电话给程可欣。

程可欣压着一肚子的火,问他:“胡桃醒了吗?”

“醒了。”他没有多说她的病情。

“那好,”她说,“如果可以的话,林向屿,我们是不是应该聊聊?”

“好。”他有些疲惫,头痛欲裂,腾出一只手来,揉了揉太阳穴。

程可欣握住电话,沉默了许久,然后开始哭。

开始的时候很小声,细细的,然后越来越难过,越来越大声。

然后林向屿听到她说:“我们分手吧。”

“我以前就知道你不爱我,我们也说好了,不谈情说爱,找个人过一辈子,相敬如宾,白头偕老。可是到此为止了……我们都知道,没有办法继续下去了。如果那个人不是胡桃,我不会选择退出,但是我自知比不过她,你和她啊……很多很多年前就应该在一起的。”

所爱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对不起。”林向屿轻声说。

“我说过了,”程可欣还是隐隐约约地哭着,说话的时候一抽一抽的,心里揪着难受,她说,“你实现了我少女时代一个遥远而虚幻的梦,别说对不起了。一段恋情而已,谁都没有办法保证一生一世的。”

过了一会儿,程可欣破涕为笑,说:“钻戒我就不还了,这是我收过的最值钱的礼物了。”

林向屿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想,自己这一生,是不是真的没有让别人幸福的能力。

半生荒唐,好似一梦。

彼此沉默了几秒,林向屿本等着程可欣挂电话之前臭骂自己一顿,谁知道等了很久,她却忽然说:“林向屿,我爱你。”

然后程可欣挂掉了电话。

手机里传来忙音,林向屿维持着接电话的姿势。过了好久,他放下拿电话的左手,疲惫地揉了揉太阳穴,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状态,打电话给林母。

“醒了就好,等过几天能够探病了我熬点汤去看她,这姑娘还真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林母在电话那头絮絮叨叨,“就是命苦了点。”

林向屿静静地听着。过了一会儿,他轻声开口:“……妈。”

林母这才停下来,安静了几秒钟,说:“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当年说不爱的是你,如今后悔的,也是你。”

林向屿没有说话。

林母继续说:“我其实一直都很喜欢她。我见过很多女孩子,最喜欢的就是她。要不是以为你心里一直装着许然然,我又怎么会去撮合你和别人?”

见林向屿还是不说话,林母猜测他此时心里一定不好过,叹了口气,问:“你现在怎么想的?”

林向屿终于开口:“我不知道。我们认识太多年了……我不知道,我是否能以同等的感情,回报她。”

林母说:“你自己想吧,也只有年轻人能够这样肆无忌惮地挥霍爱,大动干戈,伤筋动骨。如果爱让两个人都痛苦,那就放手吧。”

胡桃从鬼门关走了一遭,人生遭遇如此巨大的变故,似乎连带着周围所有人一齐看开了。

“我知道了。”林向屿说。

他住的地方远离闹市,夜深人静,只能听到心碎的声音。

第二天,林向屿在医院里遇到了白冬远。

“听说你和程可欣掰了?”白冬远说。

林向屿苦笑:“现在的消息都是以光速传播的吗?”

白冬远见他状态不好,拍了拍他的肩,指着医院外的空地:“聊聊?”

白冬远递给他一支烟,林向屿摇摇头:“我不抽烟。”

白冬远笑笑,叼上烟,从包里摸出打火机,轻轻打燃,点上烟。

林向屿说:“我以为医生都不抽烟的。”

“浮生若梦,醉生梦死。”白冬远弹了弹烟灰,淡淡地说。

林向屿没说话。白冬远站在空地间,安安静静地抽着烟。

半响,林向屿才开口:“她刚刚出事的时候,我守在她病房外,胡琳说她做了个梦,梦到胡桃没有醒过来,离开了人世。其实那天夜里,我也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放学后,在教室门口等她收拾书包,然后别人问我在等谁,我说胡桃,大家就笑起来,问我胡桃是谁,然后我问了所有的人,都没有人认识她……她从来就不曾出现过。”

“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了,”林向屿说,“你知道那种感觉吗,就是有一个人,一直在你生命里,你以为你一生都会拥有她……然后才发现不是这样的,可能只是一眨眼,一个转念的时间,你就永远失去了她。”

“她现在好点了吗?还是记不起来?”白冬远问。

“嗯。”

“你希望她记起来吗?”

“我不知道,”林向屿实话实说,“或许她内心深处并不愿意记起,所有人都说,她的命不好,运气也不好。”

“有一件事……”林向屿艰难地开口,“那一年,我和然然在海底遇难,我遭遇深水麻醉,意识模糊,知道自己就要死了。可是那时候,我脑海里出现的唯一的画面……我看见了她。”

鬼门关、奈何桥、忘川水、上穷碧落下黄泉,他在生死的那一刹那,看到的人,是她。

白冬远沉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其实那时候,我喜欢过她。”

林向屿很诧异,但是又觉得好像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她和同龄的女孩子都不一样,”白冬远说,“很多时候,我虽然看见她在笑,但是都觉得她其实不属于这里。只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才会觉得她就像一个正常的十五六岁的女孩子,会脸红、会害羞、会难过。”

“为什么要告诉我?”林向屿问。

“因为,我希望她能够恢复记忆,她绝不会想要忘记了你。”

白冬远抽完最后一口烟,拍了拍林向屿的肩膀,转身走了。

剩下林向屿一个人站在原地,阳光落下来,照在他的身上,他浑然不觉。

2.

第二个周末,林向屿处理完公务,他们做的公益广告和央视谈好了合作,所有人都面带笑容,松了一口气。林向屿忙里偷闲,又去了医院一趟,胡桃的气色看起来好了一些。

“胡琳呢?”他问。

“刚刚来过,找医生去了。”

“你身体如何?”

“已经有知觉了,”胡桃说,“医生说没什么大碍,等一段时间就会好起来。”

林向屿点点头,拉了椅子在病床前坐下来,见胡桃无事可做,他用手机找出音乐,放给她听。

林向屿很了解胡桃,她饿了或者渴了,不需要说话,林向屿已经将东西递到她面前。

胡桃不知道该说什么:“你……”

林向屿淡淡地笑了笑。

胡桃问他:“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

“没有,”林向屿说,“我曾经有一段时间,很痛苦迷茫,是你陪着我走过来的。”

林向屿坐着给胡桃剥柚子。他手指修长,力气又大,很快就把柚子掰成一瓣一瓣的,又把皮慢慢剥掉,放在水果盘里。

胡桃鼓着腮帮吃柚子,她瘦了一大圈,身上还裹着纱布,看起来像一只年轻的木乃伊。谁都没有说话,一室宁静。

他剥一瓣,她吃一瓣,吃到最后,胡桃举手投降:“吃不动了。”

林向屿刚想开口,病房的门被推开,白冬远拿着扑克走进来,反手关了门,问:“打扑克吗?”

林向屿:“……”

胡桃:“……”

胡桃问:“怎么打?”

林向屿问:“医院可以打扑克?”

“没事,”白冬远说,“这里是VIP病房,没人查。”

胡桃好像对扑克很感兴趣:“怎么玩?”

“有很多玩法,”白冬远说,“让林向屿教你,他打牌从来没输过。”

胡桃转过头看林向屿:“你这么厉害?”

林向屿笑笑:“每次赢了钱都被你们吃光了。”

白冬远给胡桃解释:“他数学好,出过的牌记得一清二楚,很会算,和他玩牌特别没劲。”

“那我们两个玩吧。”胡桃说。

林向屿瞪了白冬远一眼,白冬远哈哈大笑,给胡桃解释:“我们可以玩抽王八,谁输了就在额头上贴一个王八。这个不用技术,纯靠运气。”

过了一会儿,胡桃输得一败涂地,脸上贴满了花花绿绿的纸条。她嘴巴一吹气,满脸的纸条在飞。

林向屿拿出手机,给她拍了一张照。

“给我看看。”胡桃好奇地凑过来。

林向屿把手机递给她,他的手机很干净,没什么乱七八糟的APP,图片也很少,胡桃翻小图预览,根据时间排列,看到了他在美国时候的照片。

胡桃点开一张,问林向屿:“这是什么?”

林向屿一边洗牌,一边探过头来看,回答她:“这是在美国的时候,我们遇到了雪灾,被困在雪地里,你说要死得漂漂亮亮的,所以拍了这些照片。”

胡桃照了照镜子,十分沮丧地说:“我觉得我那时候比较好看。”

“你现在是病人,”林向屿安慰她,然后想了想,又改口,“你怎样都好看。”

于是胡桃喜笑颜开。

白冬远在一旁,被恶心得推了推眼镜,蹲下身,十分专注地寻找起他的鸡皮疙瘩来。

过了一段日子,胡桃身体没有大问题了,她主动申请出院。

“在这里待着太闷了。”她烦躁地说,“我只是失忆,又不是疯了!”

医生表示完全能理解,并且希望家属尽快办理出院手续,还建议道:“多出去走走,对她心理有好处,不然情绪淤积在心里,更容易出事。”

出了院,下一个问题是去哪里。

“我以前住哪里?”胡桃问。

“你住……”

林向屿还没说完,就被胡琳打断了:“你是我姐,当然住我家。”

胡桃疑惑地看了林向屿一眼,林向屿想到她大病初愈也需要人照顾,便没有再说什么。

林向屿开车将她们送到家门口,下车的时候,林向屿把放在副驾驶位的蛋糕递给她们。胡琳对他态度时好时坏,知道那是胡桃最喜欢的提拉米苏,接过来,不情不愿地说:“谢谢。”

第二天,林向屿接到胡桃的电话。

“我可以拜托你一件事吗?”她说。

林向屿叹了口气:“现在这样不好吗?”

“我想要恢复记忆,你能帮我吗?”她说,“胡琳不肯帮我,我不明白原因。我们不是姐妹吗?我同她关系不好?”

“不,”林向屿自嘲地笑笑,“你真的愿意想起过去?或许并不美好。”

“怎么可能没有美好?”胡桃笑笑,“独自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心中必然会有支撑我活下去的人和事。”

林向屿沉默半晌,点点头:“好。我答应你。”

下午的时候,林向屿去接胡桃。这天下雨,他没有开车,撑了一把黑色的伞,站在她家门外。胡桃从窗户望下去,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

好像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他就一直站在那里,等待她推开窗户,如蝴蝶翩然起舞,就这样跳下来,跳进他的怀中。

胡桃披着外套下楼,问林向屿:“我们去哪里?”

“初中学校。”他把伞撑在胡桃头顶。

那也是他们相遇的地点。

3.

“就是那里吗?”胡桃指着学校外的围栏。

“对,”林向屿点点头,“我撒谎说自己叫周星驰,你说你叫朱茵,我们翻墙溜进学校,被抓住,罚扫了大半学期的卫生。”

“哈哈,好惨哦。”胡桃咬着奶茶的吸管,“咯咯”地笑,“你对我第一印象是什么?”

林向屿想了想,阳光落在他身上,他眯了眯眼睛:“我想,这个女孩长得真好看,像……”

“像什么?”

“像冬天的雪。”他肯定地说,“干净又凛冽,白茫茫一片。”

“后来呢?”

“后来我带你去水族馆,你很喜欢水母,问我等你长大以后有钱了,能不能养一只……”

“后来呢?”

“后来上了高中,我和你一个班,你老是抢我磁带。”林向屿无可奈何地说,“有一年新年,我们去跨年,你怕被胡琳发现,就让我在下面等你,你翻窗户逃出来。”

林向屿还记得,那天胡桃穿着大红色的棉服,头发垂下来,像个讨人喜欢的玩偶,一派喜气洋洋。

林向屿骑着自行车,穿过大街小巷,还不忘嘲笑她:“跳窗户你也敢穿裙子?”

胡桃尖叫一声捂住自己的裙子。

“好啦好啦,”林向屿停下来,把自己的外套丢给她,让她罩在腿上,“我骑慢点,你坐好了。”

街道上的商铺灯火通明,行人也是熙熙攘攘,有欢快的音乐传过来,小孩子拿着卡通图案的气球到处乱跑,父母跟在身后又宠溺又无奈地笑:“慢点,慢点,别摔着了。”

等到了广场,约好见面的许成一行人不见踪影,林向屿带着胡桃找了他们半天,最后决定放弃。

“算了,”林向屿说,“分头玩吧,你饿不饿,我们去麦当劳吃点东西。”

两个人坐在靠窗边的位子吃冰淇淋和鸡翅,透过窗户可以看到广场的大屏幕上在放电视节目,人人都是喜气洋洋的。

胡桃忽然突发奇想,问:“你说,十年后的今天,我们会在哪里?”

“不知道,到时候肯定不会只请你吃麦当劳。”

林向屿扬了扬手里的薯条,涂满了番茄酱,递给胡桃。

胡桃望着窗外人来人往:“你想考哪里呢?”

“谁知道呢,”胡桃用手撑着下巴,“你不是要考上海吗,我估计我考不上,上海分高。”

“别灰心,不要皱着眉头过年。”林向屿伸手,点了点胡桃的眉心。

胡桃“咔嚓”一声咬掉最后一口甜筒,站起来故意在林向屿衣服上擦了擦手。林向屿扬起手,作势要敲她,胡桃哈哈大笑着躲过他的攻击。

等两人再回到广场时,夜空开始升起烟花。地上的喷泉和天上的烟花遥相呼应,千人同时抬头仰望,“啪啪”几声,霎时间唤醒世界的美。在这样绚烂的色彩中,林向屿微微侧过头,用余光看他身边的女孩,她年轻漂亮的五官,在烟火中影影绰绰。

这时,人群里传来一阵低呼,胡桃再次抬起头,才发现天空飘起了细细的雪。这并不是一座年年冬天都会下雪的城市,也从未下得如此应景过。

瑞雪兆丰年,看来明年的每一天都将是圆圆满满的。

林向屿微微弯下身问胡桃:“冷不冷?”

胡桃明明已经冷得打哆嗦,却还是咬着牙摇摇头。林向屿没理她,把刚刚给胡桃挡风的外套扔在她头上,将她整个人都罩住了。胡桃一把扯下衣服,林向屿又将衣服罩她头上。三番五次后,胡桃终于乖乖地穿上了外套。

最后十秒钟全场一起倒数计时,人人都大声地喊着“十——九——八——”

“三——二——一——”

远处钟声响起,广场周围的灯光同时亮起。

林向屿和胡桃相视而笑,四处都是烟花爆竹的声音,两个人捂着耳朵异口同声地祝福对方:“新年快乐!”

十二点钟声过后,人群终于渐渐散去,林向屿眼尖,终于瞧见许成一行人,挥着手叫住他们。

许成说:“怪不得哪里都找不到你们,原来是来这儿过二人世界了!”

林向屿抓着他衣领作势要捶他,你一拳我一脚,不一会儿两个人就嬉嬉笑笑地打闹开了。

不知道是谁开始荒腔走板地大声唱歌:“过去的誓言就像那课本里缤纷的书签,刻画着多少美丽的诗可是终究是一阵烟。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两个人,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流泪的青春……”

也只有少年人,才能将如此伤感的歌唱得欢快而不知愁。

离开广场的时候胡桃最后回望一眼,刚刚还人山人海的广场此时已经空空荡荡,只留下孤独的路灯照着雪花漫天飞舞,雪落无声,落地即化。

“胡桃,快跟上!”林向屿回过头喊她。

回忆淡去,林向屿露出一个难过的笑容。

“再后来呢?”

“后来高考,你考去了上海,我留在C城。”

“啊,”胡桃露出一个遗憾的表情,“你不是说,我们约好了要一起去上海吗?”

“是啊,”林向屿低声说,“说好了的。”

为了遵守这个约定,他们各自放弃光明前途,放弃本应走的康庄大道,没有想到,最后却因此错过。

胡桃好奇地问:“你为什么总是皱眉,你很不开心吗?”

“是啊,”他看着她的眼睛,胡桃的眸色很深,黑漆漆的,他怔怔地说,“我做错了一件事。”

“很严重吗?”

林向屿看了她一眼,欲言又止。他没有回答胡桃,撇过目光,说:“走吧。”

那天夜里回去,胡桃做了一个梦。

那梦似幻似真,她无从分辨。

她梦见自己坐在公交车站里,外面细细地下着雪,吹了好大好大的风,就像林向屿说的,白茫茫一片。她很冷,一动不动地坐着,有一辆公交车经过她面前,车前两盏黄色的大灯异常刺眼,像是一双大眼睛。

车停在她面前,没有人下车,等了一会儿,车又重新出发。胡桃没有上车。

就这样反反复复好多次,她一辆车都没有上。

她一直坐在冰天雪地里,等啊等。

可是她等的人,一直没有来。

4.

林向屿没事就溜达着来找胡桃的事,胡琳多多少少还是知道了。她先是拼死拼活地阻拦林向屿,后来抵不过胡桃坚持,于是放弃。

林向屿发现,胡桃这个妹妹,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一面对自己的姐姐,什么伪装都卸甲投降。

“今天晚上你有空吗?”

胡桃无奈地笑笑:“我每天都很有空,我倒是想找点事情来做,在我恢复记忆之前,我有什么可以做的吗?”

林向屿说:“你可以去我公司玩,我们最近在做一部动画电影,类似《海底八万里》,奇幻探险类的,很有趣。”

“原来你是做电影的,”胡桃说,“好像很厉害……你为什么要做电影?”

林向屿淡淡地笑:“以后有机会再告诉你。等我的电影上映的那天,你要不要去看?”

“好啊。”胡桃笑着应道,“晚上你找我有什么事?”

“带你去听演唱会。”

林向屿从包里拿出两张演唱会的VIP门票,说:“黄牛那里都没得卖了,想追忆个青春都那么难。”

“周杰伦啊?”胡桃说,“你快藏好别让胡琳看到了,她上次没抢到票,在家里发了好久的脾气,把胡叔的古董花瓶都砸了。”

晚上的时候,胡桃换好衣服,站在窗户边。林向屿站在下面,提心吊胆:“你确定你要跳下来?”

“你不是说我们以前经常这样做吗?”

“可是……”林向屿吞了吞口水,“那是十几年前,年少轻狂……”

胡桃没理他,踩在窗台上,踩着水管,一点一点往下挪,然后在最低处跳了下去。林向屿张开双臂,稳稳当当地接住了她。

林向屿抱着胡桃,一脸严肃认真:“……重了。”

林向屿开车赶到体育馆,外面人挤人,人人手上都拿着荧光棒,女孩子头上戴着发光的牛角发圈,脸上还贴着“JAY”,现场热闹非凡。

胡桃低头看时间,林向屿趁机扣了一个牛角的发圈在她头上。

“好傻哦。”她说。

“好啦,难得来看一次演唱会。”林向屿说,“快,摆好姿势,我拍张照发朋友圈,@胡琳。”

胡桃:“……”

两个人被人潮推着进入体育馆,他们的位子在前排,看台上大多都是学生,尖叫声能把夜空都掀过来。

全场放着周杰伦的《晴天》,胡桃坐下来,也跟着轻轻哼:“为你翘课的那一天,花落的那一天,教室的那一间,我怎么看不见……”

“你记得?”

胡桃点点头:“这个旋律,我记得。这首歌很老了吗?”

“不算吧,”林向屿说,“我们会老,但是青春本身不会老。”

林向屿话音刚落,周杰伦走上台,他穿一身黑衣,一边走一边低头整耳麦,全场都沸腾了起来,像一簇烟花,在体育馆上空轰然绽放。

时光如流水。

多少年的光阴,就在他上台低头,说“晚上好”的那一刹那决堤。

也就是在这一刹那,林向屿忽然明白了,胡桃对于自己的意义。

他的生命,大半的岁月都是和她连在一起的。直到有一天,她忘记了过去,忘记他,忘记一切,他才知道,自己变得一无所有。

有个人,陪你经过生命中某段特定的时期,那么之后的人再好,也永远比不上了。

谁还记得年少的林向屿?谁还记得年少的胡桃?

有些时候,我们告别的不是一个曾经深爱的人,而是一段再也无法回去的时光。

开场第三首歌《回到过去》,周杰伦已经很久没有在现场唱过这一首歌。大概是因为他现在生活幸福美满,过去就让它过去,再不用缅怀。

“想回到过去,试着让故事继续,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

全场合唱,偌大的体育馆,处处都是抽泣声。

这薄情的人间啊,究竟有多少人,从并肩而立的小小少年,走到了穷途末路。

爱不到永远,等不到白头。

林向屿转过头,在人山人海的喧闹中,静静地看着胡桃。

胡桃感受到他的目光,也转过头,正好四目相对。细碎的光落进林向屿的眼睛,他们身后是荧光棒汇聚成的海洋,胡桃觉得,他的眼里也有一片海洋。

她只是其中的一粒尘埃。

却也是唯一的一粒。

那一刻,胡桃脑海里闪过一个画面,昏暗的KTV里,他们曾对唱过一首情歌。

“海鸟跟鱼相爱,只是一场意外。”

胡桃不明所以,只觉得自己的心无法抑制地痛起来,痛得近乎窒息。

演唱会结束,粉丝们歇斯底里,杰伦回场“安可”了两首歌。所有人都拿出手机,打开闪光灯,聚成光的河,竟然比天上的星河还要明亮。

就在舞台灯光暗下去的那一刻,天空突然乌云聚集,开始下起细细的小雨,像是在挽留那位转身离开的巨星的背影。

人群渐渐散去,场上还剩着一些粉丝,站在雨中疯狂地喊着:“杰伦——杰伦——”

无论多盛大的宴席,终会有落幕的一刻。无论多美好的青春,也终会有过去的一天。

林向屿出门前看过天气预报,可是这场雨来得太突然,让人措手不及。好在林向屿穿了外套,他将外套脱下来,双臂举起撑在胡桃的头上,为胡桃挡住一片雨。

胡桃回过头看他,林向屿挑挑眉毛笑:“是不是觉得我特别帅?”

胡桃:“……”

出了体育馆,雨水笼罩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车灯和路灯在眼前交错,周围有一种很安静的热闹。歌迷们还没有完全散去,手舞足蹈地打着电话,或者是拍照,有人在笑,有人在哭,大家都仿佛一夜之间年轻了十岁。

雨水顺着树叶的脉络一点一点地往下落,打在胡桃的头上,她抬起头,又落在脸上。林向屿停下来,一手撑着外套,一手擦过她脸上的雨水。

他的手指温暖,和寒风一起落在她的脸颊上。

最美的不是下雨天,是与你躲过雨的屋檐。

“阿嚏!”胡桃打了一个喷嚏。

“没事吧?”林向屿担忧地看了她一眼。

“头晕。”胡桃说。

车堵在路上,林向屿想了想,说:“来,我带你去个地方。”

林向屿带胡桃去的,是她出事以前的住所,他在学校外买的那间LOFT套房。胡桃走前,将房间收拾得干净整齐,大概是真的没有想过要回来了。

门口还摆着拖鞋,一双粉红色的。林向屿打开鞋柜,还有一双深蓝色的拖鞋,应该是买给他的,但是他一次都没有来过。

“这是你家吗?”

林向屿摇摇头,蹲下身帮胡桃解开鞋带,把胡桃吓了一跳。他为她穿上拖鞋,说:“这是你家。”

“那你为什么有钥匙?”

林向屿不得已,只得告诉她,这套房子在自己的名下,胡桃只是租客。

“你为什么把你的房子给我住?”

“我希望你过得好一点。”

“为什么?”

林向屿吸了吸鼻子:“因为我见不得你过得不好。”

胡桃大病未愈,又淋过雨,很快就头痛,开始发低烧。林向屿想把她送去医院,她执意不肯。

“不想去医院,”胡桃神色里满是厌倦,完全是潜意识的反应,“我讨厌那里。”

林向屿也没有强求,好在她还在家中备了药箱。每一种药分门别类,旁边还有字条清清楚楚地写着用量和保质期。林向屿想她大概是写给自己看的,虽然不知道自己何时才会来这里,但是总算有备无患。

她一直在他身后,默默地为他做了许多小事,恐怕连她自己都数不清有多少。

“睡一觉,要是还不好,我们就去医院?”

胡桃点点头。

林向屿坐在胡桃身边,看着她沉沉睡去。

脑海里还是演唱会的热闹喧嚣,听过的歌似还在耳边一遍一遍地回放,林向屿伸手,轻轻去触碰胡桃的额头,他的手悬在半空中,然后收了回来。他俯下身,在胡桃的额头落下轻轻的一个吻。

那样轻、那样温柔,以至于无人察觉。

就像蝴蝶,飞过茫茫沧海时,落脚在一根漂流的树枝上。

他欠她一个吻,欠了太多太多年。

可是它来临的这一刻,她却睡着了。

天光乍亮,很远的地方,深蓝色的夜空已经被一片淡淡的红所侵染。

林向屿坐在床边守了胡桃一夜,突然之间胃病犯了,他读书时身体挺好,回国后创业的这几年,昼夜颠倒,作息不规律,整个公司的事都要他过目,时间久了就得了胃病。

胃痛得像是穿了孔,林向屿痛得全身汗涔涔,药房里有胃药,但是他不敢走动,怕吵醒了胡桃。

他胃里翻江倒海,胃疼起来真是要命。

可是也不会比她更痛了,林向屿想,她从山崖上坠落在地上的那一刻,会有多痛?

而如今,她静静地躺在自己面前,酣然入睡。一想到差一点点,他就不能再见到她,与她天人永隔,林向屿想,就是把他的胃生生挖去,他也觉得值得。

她曾经说过,活着,本身足够让人热泪盈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