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2009年,突然好想你

1.

大学时代的最后两年,没有了林向屿的日子,对胡桃而言,乏味而索然,似乎只是一眨眼,伸一个懒腰的工夫,时间已经悄然走了。

华盛顿和北京之间隔着十三个小时的时差,林向屿刚刚抵达美国,诸多不习惯,做实验写报告,大大小小的考试,每天忙得不可开交,好在他本身适应能力强得不像话,再乱七八糟的事情也能被他做得井井有条。

而胡桃升入大三,专业课一下子多起来。胡桃和林向屿之间的联系渐渐少了很多,对着各自的天亮说晚安。

想他的时候,她就背单词。

林向屿给教授做RA,每个月有一笔不菲的补贴。拿到第一个月工资的时候,他给胡桃买了一双粉红色高跟鞋,千里迢迢寄回中国。

“都说女孩子要有一双好鞋。胡桃,希望这双鞋,能够带你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

电话里,他这样说。

任何想去的地方,胡桃抱着鞋盒,怔怔地想,她想要去的地方,就是他所在的远方。

而如今看来,是只能越来越遥远了。

胡琳不同意出国,据说她关起门来和胡近谈了许久,最后妥协的人是胡近。胡桃其实心里很开心,以前那个只会大吵大闹的小姑娘,终于学会管理自己的人生,对自己负责了。

胡桃记得林向屿大学开学时候说过的话,他喜欢攀岩和潜水,胡桃不敢去学潜水,总觉得会叫林向屿难过。于是她用自己做家教攒下来的钱,请了私人教练,跟着对方学攀岩。上海攀岩馆不少,安全系数高,很受年轻人的喜欢。

胡桃辅导的一个正在读初中的女孩子,很喜欢胡桃,有个周末,女孩子的父母双双出差,麻烦胡桃去接她放学。胡桃已经许久没有回到中学的校园,现在学生的校服比他们那时候好看了不少,穿在身上崭新笔挺。正值校庆,胡桃站在教学楼下的公告栏前,看到有一个女生追着男生跑,一边追一边喊:“有本事你站住!”

男生回过头,冲女孩做了一个鬼脸。

胡桃驻足观望,不由得笑了出来。

每个人都走在向前的道路上,只是有一些东西留在回忆里,再也捡不回来。

大四下学期,胡桃回到C城实习,去四中当英语老师。能回到当年的城市,有几分是胡桃的自身努力,又有几分是胡近在她身后偷偷打点,她已不得而知。

而林向屿大学毕业后继续留在美国读研,他的导师希望他直博,被林向屿拒绝,他说:“我读书的最终目的,还是希望能投入实际,真正地做些什么。”

国外的放假时间和国内不一致,林向屿忙得不可开交,寒暑假也没能回来。可是每年许然然的忌日,他无论身处哪里,都一定要请假回国,给她扫墓,送花,说说话,然后又是辗转十几个小时的飞机,马不停蹄地赶回去。

他跟着导师全球跑,从海水和岩层里采集各种数据,胡桃很偶尔很偶尔会和林向屿视频聊天,看到他坐在电脑前读文献,作数据分析。难得这样隔着几万里见一次面,也没有太多可以说的话,彼此各做各的事,阳光从窗外落进来,也不觉得尴尬。

对着电脑时间长了,林向屿鼻子上会架一副眼镜,显得文质彬彬,胡桃总是说他斯文败类。胡桃把头发扎起来,露出一张清秀好看的脸。

林向屿把毕业照发给胡桃看,他站在历史感厚重的图书馆前,穿着学士服,对镜头做了一个鬼脸。胡桃把压箱底的初中毕业照和高中毕业照找出来,扫描了发给他:“一个少年的成长史。”

林向屿自我感觉良好:“依然这么帅,绝代风华。”

胡桃输入一排呕吐的表情,再把照片里的自己用红色粗线圈出来:“这才叫绝代风华。”

两个人互相嫌弃,自我吹捧结束,胡桃又发了一张林向屿高中时候学生证的照片给他。

一脸青涩的少年,却已经长出好看的轮廓,愣愣地看着镜头。脖子上还挂着那条大金链子,说什么也不肯取下来。

“黑历史!”林向屿大呼救命。

“哼哼,我这里你的黑照数不胜数,”胡桃扬扬得意,“看你以后敢不敢轻易得罪我。”

一张张照片翻过去,林向屿感叹说:“就像是在做梦一样。”

十年前,他们还只是在课堂上偷偷翻着漫画书,放学吃路边摊的小小少年,而如今,他行走在异国他乡,她已经被学生们恭敬地称为老师。

这十年来,他们所经历的一切痛苦,都已经是沧海桑田,那些出现在他们生命中的人,来来去去,或许还会回来,或许人海再难相遇,自始至终陪伴的,也不过是彼此。

2.

胡桃的毕业答辩在六月初,紧跟着就是毕业典礼。晚上所有人将学士服脱了往肩膀上一搭,去吃散伙饭。

胡桃难得地喝了酒,她其实酒量很大,大约是遗传了她那位醉鬼生父。大部分女孩子喝酒上脸,她却不,越喝脸越白,眼睛越是亮得能发光。

项洁洁也能喝,她们两个坐在一起,别的人来劝了几次酒,就再没人敢来了。

唐菀静和男朋友在一起。齐悦走过来,吵吵嚷嚷,说要吃冰淇淋。

“我去给你买吧。”胡桃说。

胡桃出了饭店的门,拐了个弯,去给齐悦买冰淇淋。走到巷子里,有个年轻男孩跌跌撞撞地向胡桃冲过来,胡桃没来得及躲闪,被他撞了一下。

胡桃被撞得不轻,倒吸一口凉气,还没来得及说话,对方回过头,理了理自己的鸭舌帽,恶狠狠地瞪了胡桃一眼,嘴里叽里咕噜着不好听的话,然后转身又继续跑开了。

胡桃被他搅得一肚子火,却又无可奈何,人家一溜烟跑远了,她追也追不上。胡桃只好自认倒霉,揉着被撞的胳膊,“咝”了一声。

齐悦喜欢吃娃娃头,胡桃买了三支,她们一人一支。掏钱的时候,胡桃突然反应过来不对劲,她钱包不在了!

动动手指也知道,肯定是刚刚那个男孩偷的。

胡桃气不打一处来,忽然有人从身后拍了拍她的肩膀。胡桃回过头,来人穿着黑色T恤,身材高大,面目英俊,竟然是周珩。胡桃觉得自己似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见到周珩了,大二结束以后,他们再没了一样的公共课,作息时间也大相径庭。

胡桃偶尔在学校里看到周珩,他身边总有着一群,男男女女,周珩的生活总是多姿多彩,热闹非凡。他不主动跟胡桃打招呼,胡桃也觉得他们两个人确实不太熟。

“你?”

周珩将手里的钱包抛到胡桃怀里:“还真不让人放心。”

胡桃接住,是自己刚刚被偷走的钱包。她拿着钱包,十分感激:“谢谢!”

周珩看着胡桃,笑了笑,然后他侧开身,胡桃这才看到刚刚撞自己的男孩子,他站在阴影里,耷拉着脑袋,刚刚还盛气凌人地骂骂咧咧,现在就歇菜儿了。

周珩努努嘴:“过来。”

男孩走过来,走到胡桃面前,“扑通”一声跪下来:“对不起,姐姐,我错了。”

胡桃被这阵势弄得哭笑不得,她出门买个冰淇淋而已,怎么成了这样?

“没事了,”胡桃说,“你走吧。”

“你清点一下,看有什么东西丢了没?”

胡桃摇摇头,打开钱包却没有数,只是抽出十块钱递给冰淇淋店老板。

男孩还跪在地上,看看胡桃,又偷偷瞟周珩。周珩不耐烦,摆摆手:“你走吧,长点眼色。”

男孩连滚带爬,混入夜色里跑远了。

“你怎么在这里?”胡桃问周珩。

“刚刚吃完散伙饭,正好看到你一个人,想跟你说说话,就跟过来了。”

“什么话?”

胡桃又多买了一支冰淇淋,撕开包装袋,递给周珩。

周珩犹豫了一下,接过来,一口咬下去:“现在没什么了。”

胡桃点点头,也不再多问。周珩顺手接过她手里的塑料袋,走在她旁边陪着她,把冰淇淋带给齐悦和项洁洁。

项洁洁看了看周珩,又看了一眼胡桃,媒婆之力又在心中翻涌起来,她说:“胡桃,我们等下吃完去唱歌,你去吗?”

胡桃不去KTV,这是寝室里大家都知道的规矩。倒也没有别的原因,胡桃不喜欢唱情歌,每一首歌,都让她想起林向屿。

“不去了,”胡桃果然这么说,“你们慢慢玩。”

项洁洁和齐悦拼命给周珩使眼色,他也不知道有没有看到,倒是笑着给胡桃鞠了一躬:“走吧,我的公主,让我送你回去。”

胡桃摆手:“不用,我没怎么喝酒,清醒着,自己打个车就回去了。”

“走吧,”周珩坚持说,他看着胡桃的眼睛,说,“最后一次了。”

胡桃欲言又止,想到周珩刚刚还帮了自己一个大忙,妥协道:“那就麻烦你了。”

上一次胡桃和周珩这样并肩走在路上,他们还在读大二,她的室友和他的朋友们联手,请君入瓮。那时候他们两人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所有的人都以为胡桃死皮赖脸地追着周珩不肯放。

走在路上,天色暗下来,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来,周珩忽然开口同她聊天:“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吗?”

“嗯,”胡桃点点头,“我们两个学院打球,我还记得你穿的球衣,10号,对吧?”

周珩淡淡地笑了一下:“你还记得啊。”

胡桃欲言又止,周珩却继续说了下去:“其实那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胡桃“哎”了一声。

“我很早以前就见过你,高中的时候,我那时候很叛逆,有次和爸妈吵架,一怒之下买了机票去C城。我有个关系很好的哥们儿在那里读书,我打他电话,打不通,就去他学校里找他。”

胡桃停下脚步,和周珩面对面站着,等待他接下来的话。

“那天我在学校门口,看到了一个女孩子,她站在邮筒边,低着头在读信。”

周珩说完,打开钱包拿出一张拍立得递给胡桃。

胡桃接过来,看到穿着浅蓝色衬衫长裙的自己,站在邮筒旁,头发垂下来大半,没有阳光,天气是大雨滂沱前的阴霾,却更衬托出她侧脸的美。

“哦,”胡桃想了想,笑着把照片还给他,“那不是信,是明信片。”

是林向屿从北京寄过来的明信片,上面是他用黑色钢笔龙飞凤舞地写的:但愿你的眼睛,只看得到笑容;但愿你流下每一滴泪,都让人感动。

“胡桃,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胡桃抬起头看周珩。

这世间,有无数种爱情的形态。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怎么会不信。胡桃想,十年前,她站在学校老旧的围墙边,看到了一个男孩,怦然心动。一生就此改写。

周珩没有等到胡桃的回答,六月的夏夜里,蝉鸣不停歇,他玉树临风地站着,目光沉沉,说:“有一件事,想了很久,觉得还是要告诉你。”

胡桃停下来,说:“你不必说了,我……”

“每一次在学校里看到你,我总是忍不住多看你一眼,然后又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你也没什么不同。就算是漂亮,世界上比你漂亮的人也多得很……可是,偏偏是你,让我惦记了好多年,一直惦记着,久了,好像就成了魔障。”

胡桃认真地看着眼前的男孩子,他的头发很黑,有一点点长了,他的眼睛很好看,狭长的丹凤眼,他穿着黑色的T恤,白色的鞋,他生得漂亮,天生带着风流。

胡桃欲言又止,想了想,终于忍不住问:“你喜欢我哪一点?”

周珩认真地回答:“喜欢你的孤独。”

第一次,有人向胡桃告白,说让我心动的,并不是你的美。

胡桃觉得有点浪漫,又有一点索然,因为她清清楚楚地看到了自己的心,她此时此刻,脑海里只有另外一个人。

那个人,肩线流畅,锁骨分明,说话的时候会体贴地弯下腰,眼角眉梢都是笑。

他在KTV里为她唱过的歌,朋友,我当你一秒朋友,朋友,我当你一世朋友。

究竟有多少年了,她的世界里,只有林向屿一个人。春夏秋冬,一季一季过去,很多时候,她觉得自己的一生也将这样过去了。

周珩说,他喜欢她的孤独。

可他不会知道,她的孤独,是林向屿给的。而能带她走出这孤独的,世上也只得林向屿一人。

这天夜里,周珩将胡桃送回寝室。寝室楼门外有两盏路灯,一左一右,泛着旧旧的黄,有夏日的飞蛾扑火,散发出岁月的气息。

周珩停下来,笑了笑,没说话。

“那我进去了,”胡桃说,“谢谢你。”

胡桃刚走了两步,忽然周珩从她身后一伸手,一把拉住她,胡桃没站稳,正好跌入男生的怀里。

周珩一步上前,紧紧抱住胡桃。胡桃的脸搁在他的肩膀上,看不清他的表情。

“胡桃,”他问,“我们还会再见面吗?”

胡桃轻轻地闭上眼睛,诚实地回答:“也许不会了。”

周珩松开手,似笑非笑地看着胡桃:“正好,我也不想再见你了。”

胡桃张口:“对不起……”

她话还没说完,周珩弯下腰,伸出一根手指,轻轻放在胡桃的唇前。他们之间的距离极近,四目相对,胡桃甚至能看到他眼里自己的身影。

人潮褪去的校园,花草树木茂盛,路灯旁的几棵樱花树,开了又谢,已经过了最美的时候。如今隐在夜色里,只剩下光影重重。

周珩笑起来,丹凤眼微微上挑,说:“胡桃,我才不是非你不可呢。”

然后他站直了身体,双手放进裤兜里,往后退了两步,对胡桃笑了笑:“拜拜。”

胡桃觉得那一刻,她很难过很难过。

她甚至说不上自己为什么这样难过。

她还是按照周珩所希望的,转过身,只留下一个背影给他。

我们谁不是呢,总是眼睁睁地看着爱人的背影,渐渐远离。爱得那么深,爱了那么多年,最后得到的,也只是一个不会回头的背影。

胡桃回到寝室,另外三个女生还没有回来。到了毕业季,学校特别开恩,不再在十二点断电断网。可是胡桃没有开灯,她有些疲惫,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旁边的窗帘拉开,月光泻进来,静静地落在她身上。

她手里握着手机,想给林向屿打一通电话,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不知不觉,胡桃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手机屏幕一闪,有新信息,她没有看到。

凌晨的时候,寝室大门被“咚”的一声打开,项洁洁气喘吁吁,打开灯,看到坐在椅子上被惊醒的胡桃,问:“胡桃,你看到菀静了吗?”

胡桃茫然地摇了摇头。项洁洁哀号着叹了口气,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说:“她没回寝室。”

“怎么了?”

“唉,”项洁洁叹了口气,“失恋了。”

胡桃一个激灵,睡意全无,坐起来,看着项洁洁:“菀静?”

项洁洁点点头。

“找不到人了?”

“刚刚还在一起喝酒,她说要一个人静静,齐悦那个傻姑娘,就真的让她一个人走了。”

胡桃眉头皱起:“给她男朋友打电话了吗?为什么分手?”

“具体原因没说,打了,他也到处找呢。”

“会不会是回家了?”

项洁洁摇摇头:“不知道,没她家里电话,她男朋友应该有。”

下一秒,项洁洁的手机响起来,齐悦的声音大得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她的兴奋:“找到了!找到了!在操场!快过来!”

项洁洁和胡桃连寝室门都来不及锁,跑到寝室楼下,发现大门关了。值班室的灯还亮着,她们两个人吞了吞口水,蹑手蹑脚,偷偷绕过值班室,走到了围栏边上。

项洁洁问胡桃:“翻墙会吗?”

胡桃白了她一眼:“你看我会吗?”

项洁洁叹了口气:“要不然你先回去等着,人找到就没事了,你晚上喝了那么多酒,等会儿再有个三长两短,我们也别想再在学校里待下去……”

项洁洁婆婆妈妈,还没啰唆完,发现胡桃已经身手敏捷地攀上了围栏,然后踩在栏杆的顶上,纵身一跃,稳稳当当地落在了地上。

项洁洁看傻了眼。胡桃拍拍手,甩甩头发:“你忘了?我还在学攀岩呢。”

“也不知道这一幕被那群男生看到了,多少人会心碎,”项洁洁感叹道,“女神原来是个女汉子。”

两个人匆匆忙忙地跑到操场,操场也上了锁,好在有防护网破了的地方,能让她们两个人钻进去。

偌大的操场,有一辆改造的看台车,唐菀静和齐悦坐在顶端。

齐悦看到她们两人,很开心,远远地就开始挥手。

她们两个人爬上去,坐到唐菀静的身边,看到她身边丢了一堆啤酒罐,喝过的,没打开的,零零散散丢了一地。胡桃随手拿起一罐,捏了捏,问唐菀静:“这是怎么了呢?”

唐菀静转过头,醉得乱七八糟,脸红得像是煮熟的虾一样,她头痛欲裂。

这是唐菀静人生中第一次失恋,可能今后的路上,她还会失恋很多次。可是大概再也不会像这一次一样刻骨铭心了。

“我们相识七年,相恋四年,彼此都是初恋。彼此都见过家长,我以前一直以为,我们会就这样一直牵着手,结婚生子,一直到白发苍苍。书里不是都说吗,一生一世一双人。”

可是究竟是哪里出了错呢?

从哪一天起,他们面对面坐着,看着彼此,说不出一句话来,想破了脑袋,也再也没有话题。他先进入社会,面对的是买房买车、升职加薪,而唐菀静还心心念念着风花雪月,去国外度假旅游。

他无可奈何:“菀静,你说的那些书,我已经很久不读了。”

唐菀静回答:“可是你说的炒股、大数据、P2P,我也一窍不通。”

他们都不愿意再去庆祝每一个纪念日,再费尽心思地讨好对方。麻木地向彼此问好,一周一次共进晚餐,像是例行公事。

谁都没有错,只是时间将曾经相似的我们变成了陌生的我和你。

“是我提出的分手,”唐菀静说,“我没有办法继续下去,我们之间的爱情,已经死了。”

唐菀静睫毛上挂着晶莹的泪水,一闪一闪的,她转过头问胡桃:“胡桃,为什么你可以做到,这么多年,一直爱一个人呢?”

胡桃笑了笑,打开啤酒罐,举起来像是与天地干杯,她“咕噜”一大口下去,说:“因为那个人是林向屿,所以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

“胡桃,”唐菀静想了想,认真地问她,“你会一直爱他吗?”

“接下来的五年、十年……哪怕他爱的那个人一直不是你,你也会继续爱他吗?”

胡桃苦笑,又喝了一口啤酒,浓烈的涩在口腔里扩散开,她说:“不是哪怕,是不会,他不会爱我。可其实放弃也是一种勇气,我自问做不到。”

齐悦和项洁洁侧过头来,也看着胡桃。

胡桃笑了笑:“你们不要看我现在这样,其实在遇见他以前,我的人生还蛮惨的,然后遇到一点事,被周围的同学孤立。那时候他行事特别高调,大家也不愿意和他一起玩,我们两个同病相怜,就凑在一起。他是那种,有没有朋友都可以自己玩得很开心的人,和我不一样,我总是很自卑、敏感,于是他就带着我一起玩,逗我笑,把我当重要的朋友,才把我从一个人的世界里拉了出来。”

“后来,我母亲去世的时候,”胡桃吸了吸鼻子,“那时候我真的好绝望,觉得失去了世上唯一的爱,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好。那天晚上,他出现在我面前,对我说,胡桃,不要害怕。你看,你不是孤单一个人。我发誓,我一定不会比你先死去。当时我就想,我还有他,这里还有我想要爱的人,我怎么能随随便便去死呢。”

这是胡桃第一次同旁人提到自己对林向屿的感情。

“对我来说,他是太阳,照亮我这苍茫半生。”

莫文蔚唱,吞下寂寞的恋人啊,试着辛苦地去了解,却是遗憾少见有谁如愿,真是让人不服气啊。

“你看你看,”喝醉了的唐菀静就像个小孩子一样,一直扯着胡桃的衣摆,胡桃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过去,乌云散开,半轮明月在夜空中露出来,唐菀静笑起来,说,“你看你看,月亮的脸。”

胡桃拿出手机,想要拍一张照片,可是光线太暗,始终拍不出来夜空的美。在她决定放弃的时候,发现了手机里的未读信息。

是林向屿发来的。胡桃手指颤抖着点开,他说:“恭喜毕业,以后的人生,还要多多加油。胡桃,很高兴遇见你。”

胡桃手指停留在屏幕上,简简单单的话。她忍了好久好久,好多年好多年的眼泪,终于在这一刻决堤。

她毕业了。

她的学生时代,终于结束了。

这十年来,多少人换了姓名,换了模样,换了居所,换了梦想,换了伴侣,换了人生。

还剩下一个她,站在往事的海洋里,不肯离去。

3.

研究生开学前,林向屿好不容易得到两天的假期,在家里蒙头大睡,突然接到室友方子望的电话:“兄弟!江湖救急!”

林向屿呈“大”字形瘫在他舒服的大床上,翻了个身:“说人话。”

“帮我去机场接个人,我姑父的小姨子的妹妹的邻居的干女儿,今天来华盛顿,让我帮忙照顾一下,这样拯救祖国花朵的重任,我当然义不容辞……你帮我去接个机吧?”

“什么乱七八糟的,”林向屿整个人陷在床里,好不容易抬起头,呼了两口气,“你怎么不自己去?”

“我昨晚开车去朋友家玩,撞栏杆上了,我查了皇历,说我这几天流年不利,忌出行,吓得我现在还在别人家里蹲着呢,不敢出门。”

林向屿简直不想理他,鄙夷道:“拜托,兄弟,你爸妈辛辛苦苦把你养到二十四岁,送你漂洋过海师夷长技以制夷,不是让你来传播封建迷信的。”

“我给你讲真的,你也知道,我今年本命年,你看我这开门就摔个四脚朝天,菩萨保佑,是不是兄弟就看这一次了。”

林向屿懒得理他,问:“什么时候的飞机?”

“中国时间的十五号上午九点,也就是说,”方子望吞了吞口水,“还有半个小时降落。”

“你开什么玩笑?”林向屿从床上坐起来,“那女孩也是可怜,摊上你这么个不靠谱的。”

林向屿匆匆套了一件连帽衫,抓起车钥匙,看到桌子上昨天在超市买的曲奇饼和巧克力,也一并带走了。

林向屿一路猛踩油门,狂飙着抵达机场。夜晚的机场冷冷清清,有个女孩子站在出口,身边两个三十寸的大箱子,站在路灯下看书。

林向屿松了口气,走上前:“你好,请问是顾岑吗?”

埋头看书的女孩子猛然抬起头,四目相对,林向屿觉得时光仿佛就此停滞。

女孩子穿着白色短袖,黑色牛仔长裤,背了一个帆布包,眉目如画,露出光洁的额头,不施粉黛的脸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顾岑笑了笑,说:“你好,你是方子望吗?”

“不是,我是他室友,他有点事,我来接你,”林向屿将手里的零食递给她,“飞机上东西不好吃,你先垫下肚子。我叫林向屿。”

“双木林?”

“嗯,”林向屿心不在焉,提起顾岑的两个行李箱,“你想吃什么?西餐还是中餐?”

“没关系的,我也不太饿。”顾岑客气道。

林向屿停下来,没说话。

顾岑不明所以,也跟着停下来,等着林向屿。两秒后,她的肚子发出“咕噜”的声音。

林向屿笑了笑,继续向车库走。顾岑满脸通红,跟在林向屿身后亦步亦趋,用极其小的音量说:“……中餐。”

林向屿决定回去告诉方子望,他今天不来接机简直亏大了,这个学妹真是个宝。

林向屿开车载顾岑去吃自助中餐,她大概是真的饿坏了,自助餐盘能叠成一座小山。她偷偷抬起眼打量林向屿,看到他凝视着她身后的窗户,神色恍惚,不知道在想什么。

顾岑伸手在林向屿面前晃了晃:“Hello?”

林向屿回过神,抱歉地对她笑笑:“还想吃什么吗?旁边有家奶茶店,我去给你买。”

顾岑的住处和林向屿只隔了一个街区,送过她后,林向屿一个人回到车上,趴在方向盘上一动也不动。过了许久,他才像是大梦初醒一般,插上钥匙点火,可是连点了三次都熄火。

他双手止不住地颤抖,最后长舒一口气,靠在座椅上。他想了想,给胡桃发了一条消息:“有空吗?给你打个电话。”

胡桃毕业以后,结束了实习期,转正成为四中的英语老师。好在她的课时不多,但是上班以后有上班的规矩,林向屿每次给她打电话前,都会先确认一下她有没有在忙。

胡桃直接回了一通电话过来:“有空。”

林向屿握着手机,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沉默了半晌才说:“我今天见到一个女孩子,长得很像她。”

胡桃一时没反应过来:“谁?”

“……然然。”

林向屿苦涩地笑了笑,大概是在嘲笑自己的自欺欺人。

胡桃顿了顿,不知道该说什么:“很像吗?”

“嗯,”林向屿说,“但是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那你打算?”

“没什么打算,”林向屿语气平静,淡淡地说,“刚刚我坐在她对面,看到她狼吞虎咽地在吃饭,我就想,如果然然还在的话,一定也能这样快乐。”

那你快乐吗?胡桃在心中轻声问,依然活在这个温柔的世界的你,快乐吗?

“你不要难过了。”她说。

“我没有难过。”

“你有。”胡桃说。

“我……”林向屿欲言又止,最后轻轻叹了口气,“胡桃,你知道吗,我有多少次希望时光能倒退,我可以什么都不要了,拿自己这条命,去换她平安如意。”

许然然遇难的事情发生后,林向屿几乎不再提起她。不是遗忘不是逃避,而是每个人心底最深的痛,是刻在生命的年轮里的,年岁越深,那痛越是血淋淋。

他不愿将这伤口示人,惊动死者在天之灵。他不让自己好过,来惩戒自己还侥幸活在人间。

相片里的许然然还一如当初那么年轻美丽,再也不会变老。

她的生命已经在二十岁那年戛然而止,一朵花开得最灿烂的时刻。

可是她将一直活在他的生命里,永生永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