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rtuus erat et revixit,perierat et inventus est.(Luc. 15,32)
“他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路加福音》,15章,32节)
“他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路加福音》,15章,32节)。
我在一次讲道中说到过,我很愿意去教导这样的人,他在犯死罪期间却也做了一些好事,我要教导他,这些好事连同他当时做这些好事的时间一起如何又得以复活。我现在就来说明其真实情况,因为有人请求我解释一下这里面的意思。我愿意来对此加以解释,尽管会跟现在活着的大师们的意见相左。
大师们一致认为:只要人是处在恩典之中,那他所做的一切事情,都是值得得到永生的。这是对的,因为,在恩典之中,做事的是上帝,在这一点上,我跟他们是一致的。而大师们又一致认为:人若犯了死罪,那么,他在犯死罪期间所做的所有的事情,都是该要死的,就像他自己就是该要死的一样,不会值得去得到永生的,因为他不是生活在恩典之中。在这个意义上,这也是对的,我也同意他们。大师们还进一步认为:如果上帝又将恩典赐给那为自己的罪孽而感到痛苦的人,那么,所有那人在他犯下死罪以前曾经在恩典之中所做过的事,都会统统又在新的恩典里面得以出现和存活,一如先前所做的一样。这我也同意。然而,他们又说:人做过的事,在他犯下死罪的时候会永远地消失,做事的时间和所做的事情都一去不复返了。我,埃克哈特大师,对此表示反对,我说:人所做过的所有的好事情,在他犯下死罪的时候,一件也不会消失掉,连做这些好事的时间也不会消失掉,人就会以此去再次求得恩典。你们看,这是跟那些现在尚活着的大师们的意见相左的!
现在请特别注意我说这话究竟有什么目的,这样,你们就可以明白其中的意思了。
我干脆就说:人以往曾经做过的以及将要做的所有的好事,以及做过和将要做这些好事的时间,无论是事情还是时间,如果是作为事情的事情以及作为时间的时间,则都一起消失掉了。我还要说:还没有什么做过的事情谈得上是好的或者是神圣的或者是有福的。我又要说,也没有什么做过事的或将要做事的时间谈得上是神圣的或者是有福的或者是好的,不管是这一件事还是那一件事。那么,如果所做的事既不是好的也不是有福的而又不是神圣的,那它何以能够保持呢?因为好事以及做好事的时间都全部一起消失掉了,那么,在犯下死罪时得以保持着的那个事情以及做那事时的时间又何以能够保持呢?我再重复一遍:那作为事情的事情和作为时间的时间,不管是好是坏,都一起消失掉了;它们二者都永远地消失掉了。
现在产生这样的问题:某一件事情以及做这事情的时间,又为什么被称为是一件神圣的事情和一件有福的事情和一件良好的事情呢?你们看,正像我先前说过的那样:所做的事情以及做这事情的时间,既谈不上神圣,也谈不上有福,也谈不上良好。良好,神圣和有福,这只是加给事情和时间的称谓而已,而不是其固有的。为什么呢?一件作为事情的事情,它不是来自于自身的,也不是为它自身的,它的发生,也不是来自于自身的,也不是为它自身的,而且,它关于自身也根本不知道什么。因此,它根本就谈不上什么有福还是无福;倒是事情由以发生的那个灵心,它摆脱掉了“影像”(即事情之有目的的表象),而这“影像”就再也不回到它里面来了。因为,不管是事情还是事情发生的时间,都是稍纵即逝的,既不在这里,也不在那里;因为,灵心是跟事情毫不相关的。这灵心如果还想要做些什么事情,那就必定是另外的事情和在另外的时间发生。因此,不管是好是坏,事情和时间又都一起趋于消失:它们二者是完全一样地消失掉的;因为,它们无法留存在灵心里面,而在自身里面又没有存在或者说地点,而且上帝对它们毫无需要。因此,它们自行趋于消失。如果有某一件好事经由某个人而得以发生,那么,这人就由于这件好事而得以解脱,而由于有了这种解脱,他就比原先没有得到解脱时更加等同于和靠近于他的始源,同样,他也比原先没有得到解脱时更加有福和更加善美。出于这个理由,人们就称事情以及事情所发生的时间为神圣和有福,但这并不恰当,因为,事情和事情所发生的时间,都是没有存在的;因为,它是自行发生的。所以,事情谈不上什么良善、神圣和有福,有福的是事情得以在其中结出果子的那个人,——不是作为时间的时间和作为事情的事情,而是作为一种良善的特性,它永远跟灵心连在一起,像灵心一样永远留存在自身之中,它也就是灵心本身了。
你们看,这样一来,一件好的行为以及它发生的时间,就绝不会消失掉了;但它不是作为事情和作为时间而保存着,而是脱离开了事情和时间,以灵心里面的特性而保存下来,使它永恒地留存在灵心里面,就像灵心永恒地留存在它自身里面一样。
看,请把注意力放到在犯下死罪时所做的事情上面去。正像你们作为听懂我的话的人所听到的那样:作为事情的事情和作为时间的时间,那些在犯下死罪时已经发生了的好事情,事情连同时间一起,都消失掉了。现在我却要说,事情和时间,原本就是一无所是的。那么,既然事情和时间原本就是一无所是的,所以失去它们的人也没有损失什么。确实如此。我又曾经说过:事情和时间,原本就既没有存在而又没有地点;作为所做的事情,它是在时间之中从灵心里掉落出来的。如果灵心还想再做些什么事情,那这就必定是一件另外的事情了,必定是在一个另外的时间中发生的。因此,如果就其为事情和时间而言,它就决计进不到灵心里面去。它也绝对不可能进入到上帝里面去,因为,时间或者带有时间性的事情是从来也不可能到达上帝里面去的。因此,它必然迫不得已地消失掉。
但我又曾经说过,人在他犯下死罪期间所做的所有的好事,没有一件会一直销声匿迹的,不管是时间还是事情,都是如此的。从我接下来要对你们讲的意思里,这确实是这样。而正像我前面说过的那样,我是跟所有现在活着的大师们的意见相左的。
现在请你们简要地听我说说,这是如何符合于真理的!如果人在他犯下死罪期间做了好事,那么,他做这好事却并不是出于那个死罪,因为,他所做的事是良善的,而那个死罪却是邪恶的。宁可说,他做这好事乃是根源于他那生来就是良善的灵心,尽管他并没有处于恩典之中,尽管他所做的好事本来就是在其所发生的时间之中的,是不配得到天国的。然而,它毕竟也不对灵心造成什么损害,因为,一旦脱离开了事情和时间,这事情所结的果还是留存在灵心之中,也跟灵心一起而成为灵心,而且,正像灵心之存在不会消逝一样,它也不会消逝。宁可说,灵心通过那些确实为良善的“影像”的作用而使得它的存在得以解脱,倘若它处于恩典之中的话,它就会这样去做的,虽然它并不是通过做这样的事情去获得天国的,但倘若它处于恩典之中的话,它确实就会这样去做的;因为,它是在为与上帝的合一和等同做着同样的准备,而事情与时间二者的用途却正仅仅在于使得人得以产生作用。而人越是使自己解脱和产生作用,他就越是靠近那独自存在于自己里面的上帝;而且,随着人使自己日益得到解脱,他也就既不会失去他所做的事情,也不会失去做这事情所在的时间了。而当恩典再次来临时,一切迄今还只是按本性而居于他里面的东西,就变得按恩典而居于他里面。而且,随着他用他犯下死罪期间所做的好事而使自己得以解脱,他也就相应地促使与上帝合一,而如果他不是事先通过他在犯死罪期间所做的好事而使自己得以解脱的话,他就根本不可能做到与上帝合一的。然而,如果他要使得他所做的那些好事能够起到作用,那他就必须为此花费时间。但是,因为他已经在他犯下死罪期间所经过的时间里使得自己得到了解脱,因此,他已经为自己赢得了时间,在这时间里他是解脱了的。由此可见,他得以解脱以后的时间并没有失去,因为,他已经赢得了这个时间,他可以在这个时间里面做一些别的事情,使得他更靠近地与上帝合一。他在灵心里做了的事情所结的果,还是留存在灵心里面,与灵心一起也成为灵心了。虽然事情以及时间都消逝了,但这些事情由以发生的灵心却仍然存活着,这些事情所结的果,一旦摆脱开了事情和时间,就充满了恩典,就像灵心充满了恩典一样。
看,我们就是如此来支持这个真实的道理的。所有对此持异议的人,统统都是站不住脚的,我对之甚至不屑一顾;因为,我所说过的,都是真的,而真理是自明的。倘若他们也能够明白究竟灵心是什么,也能够明白事情与时间原本是什么,以及所做的事情跟灵心究竟有着什么样的关系的话,那么,他们也许就绝不会再主张某一件好事或者好行为会变得无影无踪。虽然跟时间连在一起的事情是会过去,会消失,然而,就其与灵心在它的存在之中的关联而言,这事情就不会消失掉。这种关联,不外就在于灵心通过那在所做的好事情中得到体现的良善的行为举止而得到了超脱。这就是所做的好事情的力量了。而这个力量,留存在灵心里面,绝不脱离灵心,它也像灵心原本一样不会消逝;因为,灵心就是这个力量。看,明白这个的人又怎么会说,当灵心具有其存在和存活在新的恩典之中时以前所做的某件好事会消失掉呢?
祈求上帝扶助我们,让我们得以成为与上帝合为同一个灵心,让我们在恩典之中得到再造。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