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无限求生

末日无限求生

作者:乱七八蕉 状态:完本 日期:12-02

景和本是东洲大陆景氏集团唯一继承者,在某天一个自称灵体的东西找上她,说她身份不凡,需得去各个陷入混乱的世界生存观摩,争取早日回归原位,景和觉得恐怕自己脑子出了问题,结果:粮食危机:被命名为灭绝的超级霉菌出现,全球粮食紧缺;超级火山爆发:天降特殊陨石砸中超级火山,活火山爆发形成连锁反应,火山灰遮天蔽日,人类将面临没有阳光的日子;灾厄纪:浓雾,台风,海啸,冰雹等极端气候接踵而至;冰河时代:在长达几年的寒冰时期,竭尽全力寻得温暖以求生存;孢子入侵:变异蘑菇占领全球,喷发的孢子无处不在,如果你被寄生,要么立即死去,要么痛苦煎熬。#【小小指南】:故事不止文案中这些,也不一定按照文案顺序进行,有概率发生砍单元事件;全文故事背景架构,及各方面关乎知识的点都是私设,所有都是架空切勿当真,本文并非严谨科普类;为剧情顺利发展,会有现实世界属于bug的情节,请大家不必考究当真看看就好,感谢各位支持!…

《末日无限求生》全文阅读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龙人
    大别山西部,地属神农架支脉交接处,有一处叫鬼见愁的地方。此峰因奇峰绝壑,怪石嶙峋,连恶鬼都望山愁叹,所以得名鬼见愁。鬼见愁的主峰摩天岭,万仞绝壁,顶天立地。更蔚为奇观的是摩天岭的崖石成殷殷血红之色,在阳光的照射下放出万丈红光。山上寸草不生,宛如一把染血之剑埋插云霄,所以被视为神峰。既然连鬼见了都发愁,何况是人?因此人们在惊叹造物主鬼斧神工之余,很少有人涉足此处,别说是人,就是飞鸟也会绕道而行的。但这并不表示摩天岭从没有人光顾过。
  • 作者:吃吃汤圆呀
    (日万,做不到在座各位都是我爸爸)社畜顾寻榴穿进了霸总文。好消息:绑定了花钱返现系统。坏消息:这个世界是一个巨大的古早晋江文学城,到处都在上演豪门狗血剧。于是榴花开始靠花钱整顿霸总们。原书里1号霸总黯然神伤,思念出国的白月光,眼看就要禁锢寻榴上演替身文学。寻榴送他上自己的私人飞机:现在交通这么发达,出国不是失踪,只要几小时你就能看到白月光。嫡长闺为筹母亲治病款不得不委身黑色大佬做情人,榴花拿出了黑卡:姐的钱随便花!2号女主为爱劳心劳力,榴花甩出金钱:小英家的牛活得都没你累!以后我就是你的强!3号霸总想让女孩做她被禁锢别墅的金丝雀,打开窗,榴花带着房屋中介出现:抱歉,整个别墅区都被我买了。霸总流泪:那我们之前的美好时光算什么?榴花:算……呃,算海苔?4号霸总让女孩多次流产,榴花甩出五百个TT:科学避孕,谢谢。原著里5号霸总推了一把未婚妻,导致她从楼梯跌下流产,霸总刚一推——50个保镖残影般闪现,垒成人肉靠垫护住女主:榴花小姐吩咐了,不能摔到女生。霸总:……6号女主车祸失忆,榴花绑着她去了康复医院:好好做治疗,争取早日出院。反派针对榴花,追着榴花围追堵截打算斩尽杀绝,榴花一个电话杀手们调转了枪头:抱歉老板,她开了一个我不能拒绝的价格。榴花:发卖发卖,不遵守法律的统统发卖!假少爷顾耀祖自诩顾家唯一男丁,安排同父异母的妹妹榴花和40岁大腹便便的商业伙伴联姻,甚至不惜帮外人下药暗算妹妹。被发现后他还振振有词:男人大几岁怎么了?稳重成熟,年纪大更知道疼老婆。女孩子嘛,家庭幸福相夫教子比什么都重要。却没想到妹妹笑眯眯宣布:我在外面的企业已经上市,海外分公司无数。顾家长辈们瞬间改变主意:榴花暂时别嫁人了,先帮忙经营家里企业。顾耀祖:?眼看着到手的家业要飞,他咬牙切齿对妹妹发起商战,联合上下准备欺凌妹妹。谁知榴花冷哼一声,一声令下,三千霸总奔来!1号霸总:榴花资助我离开了前夫,开创了属于我的事业。2 号霸总:榴花帮我挽回了白月光,我当然要知恩图报。3号霸总:榴花在我违法犯罪时拉住了我避免误入歧途,现在她有难我当然要帮。……这么多年榴花帮助了不少霸总,积累了许多人脉,一举击垮耀祖。她还贴心给耀祖准备了出路:我给你安排了健身烹饪课程,你守男德还是能联姻的。男孩子嘛,求个安稳生活,搞事业这么辛苦就让我们女人来就好。全晋江市都震惊了!!!顾家那个默默无名的女儿居然创业成功,成为了知名企业家,还收购了哥哥的企业!传说中的大佬当众维护榴花,墨色如漆的眼眸里尽数是爱意:我的资产全部转移到了你名下,随便花。*******作者专栏《花不完,根本花不完》、《汴京美食录》完结可宰预收:《大宋市民攒钱发家日常》、《我在燕京卖珠宝》求收藏
  • 作者:胖糖豆
    苏瑾宁睁开眼,发现自己成了贬为庶民,开荒种田的苏家二房嫡女,替原主向退婚的王爷萧策讨了一万两的精神损失费。有银子在手,还种什么田!行什么医!找什么男人!每天混吃混喝,躺平摆烂不香吗?可是,为什么这破古代都不让人好好吃一顿饭呢!除了缺粮缺菜缺调料外,盐是苦的,油是腥的,猪肉是骚的……为了能好好吃一顿饭,苏瑾宁一拍大腿,豁出去了!她那无处安放的满身才华呀,是时候展露了!
  • 作者:奉孝男神
    一朝穿越到一本书里,徐丘知道,自己未来的人生,本该和主角受在一起,未来功成名就,飞黄腾达。 但这并不是小说正文。 接下来,他会被人截胡,人家梦到未来,看重他以后位高权重,所以绞尽脑汁的和他在一起了,而主角受对他这个前世夫婿被抢毫不在乎,转头找了一个更好的男人。 从此,他会和对象一起,一辈子成为主角受两口子的对照组。 他是主角攻的跟班,虽然也优秀,但处处弱主角攻一步,娶了亲后离了主角攻,更是过的一塌糊涂。 他对象是团宠主角受的堂哥,从小就嫉妒人家,但再怎么争抢都只能让自己更加的被所有人讨厌。 两个人日子越过越差,完全没有梦中的飞黄腾达,一辈子低微贫贱。 回忆着剧情,徐丘看了一眼自己从河里救出来的人。 现在后悔,估计也来不及了。 ps:甜文,哥儿文 ps:受没有梦到未来,一直喜欢攻。 推荐一下我的预收~ 文名:穿书后我绑定了养猪系统 卢照一朝穿越到了古代边关的一个小村子里,面对当前的环境,还没等他想好是否要走科举逃命的路,就被一个养猪系统给绑定了。 卢照一开始是拒绝的,他自个都养不起,还养什么猪啊,正常年轻人谁会去养猪,那猪粪多难闻。 后来,系统实在是给的太多了。 在他的养猪光环下,猪猪排着队跳河洗澡,猪粪能改善贫瘠土壤,全村争着帮他收拾,他有黑猪、花猪、大白猪、飞天奇猪、星星神猪,个个都听使唤,飞檐走壁无所不能,别人骑马他骑猪,还能带着他的猪猪大队去各地进行猪舞演出,自带配乐,沿途还能干掉一波土匪,深受好评。 敌军南下想要劫掠边关小村子,卢照带着他700斤的猪直接冲锋,腾跃而起,重磅出击! 在卢照的升级路线当中,小村子里突然来了一位小哥儿,卢照觉得,自己或许应该先考虑娶个媳妇了。 主受视角: 叶闵笙前世被算计嫁给了一个穷书生,科考排名落后的那种,但成亲后,两人感情也慢慢渐入佳境,重生后,叶闵笙待在屋里翘首以待自家夫君考上京城来娶他。 左等右等不到,叶闵笙实在忍不住到了夫君老家一看,好家伙,你搁这养猪呢! ps:甜文,哥儿文。 ps:有前世今生。
  • 作者:渐却呀
    姜葡萄的手机里莫名出现一个攻略APP,APP说可以帮他百分百攻略暗恋的人。他暗恋高三一班的封煜,自以为谁都不知道。封煜颜好、学习好、特长多,喜欢他的人能绕二中一圈,偏偏封煜说自己有人类过敏症,除了小动物谁都不多看一眼。攻略APP为了证明自己的真实性,告诉姜葡萄,大课间去废弃教学楼顶楼,带着纸巾。姜葡萄将信将疑地去了,推开顶楼大门就看到封煜撒了一手的奶茶,目光落到他捏在手里的纸巾上。同学,纸借我用用?姜葡萄惊了,递了纸巾转身就跑,手机滴答一声响:叮!封煜对你的好感度+1。这攻略APP居然是真的!-封煜自认是挺虚伪的一个人,表面正直优秀,内里厌世腐朽。他发现从高一开始就有一个人总是偷偷看他,还跟着他。那人叫姜葡萄,一双眼睛黑溜溜得像葡萄,个子不高浑身奶气,有几次被封煜发现,一副要吓哭的模样,让封煜指尖发痒,想掐掐他的脸,让他彻底哭出来。封煜清楚,姜葡萄喜欢他。机缘巧合之下姜葡萄的手机里安装了封煜好友恶搞的攻略APP,封煜成为了攻略APP的后台总控,他本想逗逗姜葡萄,没想到姜葡萄信以为真,真的按照指令过来攻略他……封煜X姜葡萄——————————预收戳专栏可见求收藏《我把魔尊当床睡》洛笙一朝穿越去了仙界,发现自己是当界唯一的极品炉鼎,没等他藏好自己就遇到几位仙界长老。长老说他是修仙奇才,硬拉着他回仙门当徒弟,他守住了自己是极品炉鼎的秘密,徒弟没当两年呢,就被推上了仙尊的宝座作威作福。他天生体热,常常自热难忍,长老便将他的寝殿铺满千年玄冰。他喜欢漂亮的东西,长老便将一条一眼看不到头的黑金玄龙雕像砌进玄冰里。洛笙爱极了这个雕像,不仅好睡、功能还多,他日日把玄龙的逆鳞当床睡,用龙角挂内衣,就这么睡了三千年,他的玄龙雕像突然被偷了!他那么大一个龙呢!洛笙快气死了,长老们也快气死了。仙门收徒大典,洛笙收了一个自称能帮他找到龙的废灵根少年为徒。徒弟懂事听话还长得飞快,眨眼间就比洛笙高了。洛笙看着比他高了一个头的徒弟,问道:说好的给我找龙呢?我的龙呢?徒弟一转身变回原形卧在床上。龙不就在你面前吗?睡了我三千年,你认不出来?魔尊徒弟x仙尊师父——————————《强制爱了血族始祖怎么办》《蔷薇之血》是一本关于血族与血族猎人的小说。卑鄙的猎人用计抓回了血族唯一的始祖,关进暗无天日的地牢,日日毒打、虐待,一关就是数年。在这数年间,血族始祖忍辱负重,不仅忍受着毒打还要忍受猎人家族嚣张跋扈的圣子对他的强制爱和日夜无度的索取。直到他找到时机,一招反扑,不仅灭了所有血族猎人,还将那圣子吸干血喂给了饿狼。唐离不是很喜欢这本小说,因为那个有点变态的猎人圣子与他同名,所以他只看了不到一半就直接翻到结局,看到这个圣子最后死无全尸,更是气得扔了书不肯再看。他万万没想到,不过是睡了一觉,再睁眼,他会处在暗无天日的地牢,周围亮着暗红的灯光,空气里弥漫着奇怪的香味。一个人被锁在巨大的银色十字架上,周身满是伤痕,嘴角还有一处咬痕,偏偏一双血红的眼,深不见底,只有平静。一旁的侍卫道:圣子,今夜是否要将这死不了的鬼东西送到您的房间?唐离看着面前哪怕满身血污也不掩绝色的血族始祖,倒抽一口凉气。他知道这血族始祖眼中的平静是假的,他邪恶、暴戾、睚眦必报,会在数年后将他吸干血喂给饿狼。唐离还掐着这人的下巴,口中似乎残留着一点血腥味。他维持着面上的偏执和乖戾,心里混乱一片。请问他现在抱大腿还来得及吗?他不想搞强制爱啊!血族始祖x猎人圣子
  • 作者:安亦炎
    全文完结,请大家支持正版,谢谢! 【下本预收:军旅文,喜欢的朋友可以收藏一下!】 商玥靳,远近闻名的鬼才建筑师。 孤芳自傲、性格冷淡、酷帅的一逼。 在得知自己有个订了娃娃亲的未婚妻时。 酷哥小商微微皱眉,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用钱打发不了的东西,当然也包括他的未婚妻。 当他来到俩人的约定地点,一家西餐厅的门口之时。 一个女人骑着重型机车朝他驶来。 头盔脱下,女人酷帅的一逼的一头卷发迎风招摇,随后,女人轻轻的挑起了他的下颚,你就是我的未婚夫? 只用了零点零一秒,酷哥小商总就化身成温柔小绵羊。 他含着笑将女人的头盔接过,你好,我们现在可以商量一下结婚的事宜了。 ____ 小商总带着酷妹和兄弟们聚餐。 一群人正胡吹海喝,突然见平常能单手劈死一只狼的小商总将水瓶递到了酷妹的面前。 酷妹将扭开的水瓶放到小商总面前,笑着对众人说,我家阿商身体弱,以后麻烦大家多多照顾。 众人,...... 神他妈的身体弱,这可是能一打十的酷盖。 ——— 文案始于8月6号,已截图哦。 —————— 预收: 文案: 温情,北城一霸,又撩又飒。 男人眼中的红玫瑰,女人眼中的绿茶婊。 万花丛中过,片刻不沾身。 就在大家以为温小姐会孤独终老之时。 温小姐突然轰轰烈烈的爱上了一个男人。 并换下了自己的热辣小短裙,穿上了初恋款白色连衣裙。 砸资源,做公益,做慈善。 终于有一天温小姐被穿着军装的男人抵在了墙角。 男人的声音带着几分冷,喜欢我? 女孩眉眼弯弯,笑着搂住了男人的脖子,想要你。 ------ 大家都以为钢铁直男林凯旋会喜欢梳着马尾穿着小白裙的女孩子。 有一天林凯旋领了个小短裤和大波浪卷。 第一天,林凯旋和温情分了吗? 没有。 第二天,林凯旋和温情分了吗? 没有。 第三天...... 终于有一天林凯旋和温情吵架了。 大家四处奔走相告。 赶到大院的门口看热闹。 却见林凯旋将自己的徽章取下,别在小姑娘的身上。 我以国家为傲,以拥有你温情为荣,从今往后你与我的荣耀同在。 ———— —————— 预收: 文案: 秦朗是圈内有名的浪荡公子哥。 他人生的座右铭是得过且过,浪一天是一天。 可突然有一天,他多了一个太太。 豪门联谊,不容置喙。 新太太身娇体软易扑倒。 每次在事后还会甜甜的叫他哥哥。 终于秦朗确定女人便是他的缪斯,他的唯一。 就在这时他收到了女人的律师信,离婚吧,渣男。 也是在这时候众人才知道秦朗家那个听话的媳妇原来就是秦朗读书那会儿拒绝过的一个小胖妹。 将女人按在沙发上,秦朗哑着嗓子道,那你还记得那会儿你将我写给你的情书丢进垃圾桶的事儿吗? ——— 看着男人疯,看着男人狂,看着男人框框撞大墙。 阮暖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报了当年被迫沦为全校笑柄的欺辱之仇。 就在她准备和秦朗一别两宽、永不相见的时候。 秦朗却抬脚堵住了她家的门,陪你演了这么久的戏,现在该你陪我演了,就演其实你也喜欢我。 阮暖,??? 秦朗,全长青中学的人都知道我喜欢你,而你喜欢我只有你自己知道。 也就是在那时候阮暖才知道,秦朗冷着脸递给她的那封情书不是她写给秦朗的那封,而是秦朗写给她的。 而那年秦朗之所以会单挑整个武校,也是因为他们嘲笑她是小胖妹。 ——— 秦朗:我以爱步步为营,只为得到你的一句喜欢。 阮暖:搞秦朗?搞事业?搞复仇?等等什么,你们说我搞错了??? —— 朗哥不渣,并且有望成为我写的小说中最深情以及最惨的男主。 —— 双向暗恋以及套路文。
  • 作者:庄不周
    一个混世霸王的成长史!精神强大的刘修并不知道,当他来到这个世界,欣喜于这个怪异而强悍的肉体时,大汉的历史车轮便已经生了不可逆转的改变。英雄?枭雄?奸雄?剑在手,问天下谁敢称雄!…………袁绍欲哭无泪:这竖子哪是打酱油的,分明是打江山的嘛。
  • 作者:米奇·库林
    我曾经告诉华生,如果我有一天开始写故事了,那是因为我想纠正人们对我的无数误解……。仍旧与往昔纠缠不清的神探,能否侦破记忆与故人编织的迷案?逻辑无法完全探究人性的神秘,为了查明真相,他必须面对过去……1947年,英格兰。大侦探福尔摩斯已93岁高龄,隐居于苏塞克斯郡田园。他每次在电影院看到关于自己的电影都会忍不住摇头,因为关于他的英雄事迹多数是谣言,比如他不喜欢抽烟斗,喜欢抽雪茄。归隐后的福尔摩斯当起养蜂人,只有管家蒙露太太和她的儿子罗杰陪伴他。但一件陈年旧案一直困扰着他。在这个故事中,福尔摩斯将经历人生中最后一次历险。《福尔摩斯先生》是一个关于真相和传说、岁月和记忆、罪恶和救赎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