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如同一株亭亭玉立的蔷薇,倚在山崖上,随风摇曳,美不可言。
笑意收敛,指尖轻轻在两人头上点了点,问道:“看你们面色沉重,是有了什么收获?”
阿幸眸色一黯,拱手道:“弱者只能任人宰割,我不想做砧板鱼肉,也不想做待宰牛羊,唯有变强能改此命。”
闻言,琛夫人欣慰地笑起来,摊开掌心,里面躺着一枚形状不规则的蜜饯,她捻起一粒,送到他唇边。
“甜吗?”
这是梁国特卖的苹果脯,色黄白而味美可爱,雕成荷花的形状,引人食指大动。
他呆愣愣的,任由她把果脯塞进嘴里。
是苹果的清香,蜜饯的甜味。
“甜…”说来赧然,长这么大,他并没有什么机会品尝水果的滋味。这年头,吃不起饭的都大有人在,更何况是那些价格昂贵的水果?
这么甜的滋味,又有多久,没有尝过了呢。
“记住,苦尽甘来是屁话,人不努力,苦还是苦,永远甜不了。你若喜欢这股子甜味儿,就好生上进,终有一日,会得偿所愿。”徐碧琛捏了捏他长了点儿肉的脸颊,往后一步,转向季珑。
“小子,你呢?”挑挑眉毛,冲他龇牙一笑。
季珑发现她最近是越来越喜欢挑衅自己了,行为也是颇为幼稚,实在…难以与她讲理!
他无奈得很,却没什么心思顶撞。
说来也怪,平日里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怎么遇着一个陌生女子,就使不出劲儿了呢?
都说一物降一物,想来也是天注定,人力无法更改吧。
少年登高眺望,目光深邃悠远,只见他肃容敛息,沉声道:“我当严以自律,宽以待人,励精图治,使世上少一些像这样苦难的人。”
四周皆静,只闻风声。
琛夫人‘噗嗤’一声,像方才捏阿幸那样,双手夹住他两颊的肉,往上提起,打趣道:“还励精图治呢,你以为你是谁,皇帝还是皇子?”
季珑勾起笑:“你怎知不是…唔。”他剑眉倒竖,眼睛忽然睁大,腮帮子也鼓了起来。
她拍了拍手,把掌心残留的碎屑拍落。
“说大话的男人最恶心了,你小小年纪可不能学坏,还是吃点儿蜜饯长长心吧。”
说完,身似蝴蝶,轻飘飘往前去,没几步便下了小山坡。
只是转头的一瞬,女子长长叹息。
之所以要带他们两个出来,见这些景,说这些话,无非是因为她不能肯定谁会笑到最后。说到底,命运无常,不到最后一刻,没有人知道谁能统御天下。
二者都是紫微星,都有帝王命。
他们可以自相残杀,可以互相敌视,但她作为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普通存在,没有资格去泯灭另一人。所以,这碗水必须端平,该说的话,该做的事,一视同仁,两人都要接受。
原本她真的不知道命运会指向何方,可如今,似乎窥探到了一两分天机。
一个只为自己,一个心怀天下。
谁更适合那个位置,她的心里大概有了答案。
留在这儿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还有最后一课,要上给他们听。
*
回了宅子附近,见街头巷尾人山人海,大家围在一起,不知道在看些什么。
琛夫人爱凑热闹,这事儿季珑他们都有数,一看她那骤然亮起的眼睛,就知道准没好事。
甭管什么闲事,只要好玩儿,她肯定得插上一脚。
果然,夫人拎着裙角,翩翩然就走了过去,步子轻盈,仿若蝶舞。
“……”走得这么好看,还以为要去做什么正经事,结果还是去凑热闹了。
奴才们没辙,只能跟在她屁股后头,掺和进了人群。
她个子娇小,夹在人堆里,蹦蹦跳跳半天,仍是看不到中间的场景。急得满头大汗,撇过脑袋左右摇晃,视线忽然定在一人身上。
“你,就你,过来。”
季珑指着自己鼻子,讷讷道:“我?”
“对,过来。”
他乖乖挤过去,不知道夫人又要下达什么折腾人的指令。
琛夫人娇声娇气,作天作地:“我看不到,你,抱我起来。”
人嘛,就是贱。刚当奴隶那阵,他是一百个一千个不情愿,觉得脸上无光,丢人丢大发。还玩儿过小叛逆,跟夫人这儿不对付那儿不对付的。
现在呢?才过了半个月,就把她的指令奉为圭臬了。她话音刚落,自己脑子还没开始转,那双贱手已经将人拦腰抱起,稍稍用力,举过头顶。
好轻…她每天吃这么多,肉都长哪里去了?
腰,腰…腰也太细了吧,有他大腿粗吗?
她是不是戴了香囊,为什么身上这么香?难怪会嫌弃他臭啊…比起她的味道,自己实在是太臭了。
季珑脑子像进了浆糊,一团糟,一团乱,完全理不清思路,也说不出完整的话。他结结巴巴地说:“为…为什么让我抱。”旁边还有好几个身高九尺的家丁呢,怎么独独挑了他。
琛夫人比划一下,觉着遗憾。
这可比十几年后矮了一大截啊,往常他把自己举起来,那视野绝对是万里挑一的开阔。这会儿嘛,着实有些逊色。
不过也没办法,谁让他现在才十一岁,身高还有大把大把的发展空间。
她听到少年的话,嘟起红唇,不爽快地说:“你是我养的奴隶,吃我的喝我的,我就让你抱!”
“阿幸也吃你的,喝你的。”他小声嘟囔。
琛夫人呵呵笑了下,一拳砸在他胸膛上:“我倒是想,你看看他那瘦鸡样子,能抱得起我?”
想?想什么想!
季珑当即弯起手臂,鼓出肌肉,表情淡然:“我长期练武,身体还是很好的。”
她翻个白眼,懒得和他多说。兴冲冲往中央看去——
一座方方正正的擂台。
四角垂旗,上面写着‘斗鸡’。
“妙,实在是妙。”琛夫人赞叹不已,拍了下少年的肩,他很上道地蹲下来,她便利落地跳到地上。
奔出人群,欢快地转了个圈。
“走走走,傻站在这儿干什么?”
“…去哪儿?”众人呆滞,齐刷刷问道。
回以一个‘明知故问’的眼神,她神采飞扬,大声说:“这还用问,当然是,去!买!鸡!”
想她当年斗遍盛京无敌手,可惜生为女儿身,不能自爆身份。便宜了她那个傻哥哥,让他白白捡了这斗鸡第一人的称号。
那些失去的荣耀,她现在要亲手给斗回来!
*
斗鸡是门学问,从选鸡到饲养、训练,全都有特殊的门道。
按理说想让斗鸡战斗力达到巅峰状态,应该是选好血统纯粹的鸡种,买回家亲自喂养,这样才能更加熟悉它的习性和战斗方式。可徐碧琛知道自己时间不多,根本不可能做到这样精细饲养,所以只能去买现成的。
他们到卖斗鸡的市场上转了一圈,琛夫人眼儿一扫,就将这儿的情况了解了个七七八八。
极好的,没有。
但大多品质不错,在这种小地方,也差不多能应付。
“这只脸长毛细,脑袋小,斗性强,可。”
“这个嘛,鹅颈,鹰嘴,鸵鸟身,仙鹤顶,眼窝深,爪子尖利,可。”
“脖长,无毛,个头大,斗法灵活,可。”
挑了三只品相不错的成年斗鸡,让家丁拎着带回去。
袁大听着耳边此起彼伏的鸡叫声,蹙眉皱鼻,苦兮兮问道:“夫人,提回去,谁养啊?”
几个大汉同时摆手,齐说:“俺们不会养鸡。”
她又看向两个男孩。
他们露出一个苦涩的笑容,嘴唇微张:“我们也…”不会。
“年轻人,记性好,可以学。”琛夫人冷飕飕地冒出来一句,不给他们留反悔的余地。
接过几只大斗鸡,与它们大眼瞪小眼,季珑气结,干脆别过头不再看。
越看越添堵。
让他来养鸡,徐碧琛是不怎么担心的。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二十七岁的景珏是会为了她一个小小的喜好去钻研许久的性子,那十一岁的他,一样也会这样。
不懂有什么关系,谁都不是天才,哪里可能样样都会?
要看一个男人是不是真心爱你,就要看他愿不愿意去接纳、学习你喜欢的东西。
不懂就问,不懂就学,什么都拿‘我不会’作借口,和他在一起不如养条狗。
而季珑的确也是这个狗性格。
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会为了几只咯咯咯的大公鸡跑去翻阅书籍,还不顾体面,到处询问如何养鸡。
好在四处跑腿也并非毫无收获,闹腾一番,总算摸出点方法。
斗鸡体内易生内热,每日喂大黄水清热。此后三天,喂菜类;再三天,喂青菜和少许高粱;又三天,主食增加。九天的功夫,体内脂肪消耗殆尽,供给足够的饮水,再喂几个蛋白,辅以训练,战斗力短时间内有了极大长进。
徐碧琛亲自训练,将这几只斗鸡驯得斗志昂扬,见谁都一副神气兮兮的模样。
外面的擂台一连摆了十五天,等准备完毕,琛夫人领着它们出征,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观众个个目瞪口呆,揉揉眼睛,胳膊肘顶了下旁边的人:“我是不是看错了,是…是个女人?”
他旁边那男人,矮个儿,一双绿豆眼,两撇小胡子,瞠目结舌,道:“不仅是个女人,还是个漂亮女人。我瞧着有点儿眼熟,是谁来着?”
徐碧琛又赢了一场,正抱着大公鸡,喜气洋洋地摸着它的鸡冠。
听到台下传来的声音,她撇头,微笑着说:“我是对面府上的琛夫人,怎么,两位先生想与之一战?”
‘战’字一出,怀里的大斗鸡抖抖羽毛,立刻作出预备攻击的样子。
那两人身边的鸡昂首长鸣,吓得直打颤。
他俩急忙抱住自己的宝贝,小声求饶:“不了不了,您继续。”
被她的鸡一踹,鸡屁股能掉一地毛,谁还敢跟她比啊?养斗鸡是很贵的,他们养这些鸡花了大价钱,才不要折在这台子上。
琛夫人起身,环视四周,温柔莞尔:“还有谁要上台吗?”
众人屏息,假装没听见。
好吧,无趣。
她撇撇嘴,拍了拍大斗鸡的头,道:“走,回家去。”
季珑、阿幸也是满脸惊讶,看上去呆呆傻傻,很不聪明的样子。
回了府,徐碧琛累瘫,倒在凉椅上,随口问道:“今天是什么日子了?”
阿幸算算日子,回她:“六月二十六。”
入梦也快一个月了。
琛夫人阖目,暗说:快了。
她等了许久的日子已经近在眼前,即将到来。
据《梁史》载,今年有场百年不遇的大洪灾,发生在,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