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琛姨

室外蝉鸣不止,鲜少有风,室内却清风徐徐,凉快得很。

徐碧琛倚着靠背,一手轻托香腮,另一手放在身侧,指尖有一下没一下地触着冰凉的椅身,是说不尽的惬意。

一个身量矮小的带疤男孩站在她旁边,手执一柄凉扇,前后摇晃,为她扇着风。

她聚精会神地盯着前方,眼神上下移动,只用了几息的时间,朱唇轻启,吐出句:“翻页。”

蹲在一旁的少年便不情不愿地将书翻过去一页。

他生得高大,哪怕只有十来岁,也不是寻常少年可比,把书高高举起,女子须仰头去看,着实不太方便。

“季珑,放低点儿。”视线似笑非笑从他身上掠过,暗藏些许责怪之意。

“我太高了,真是对不住夫人。”被称为季珑的麦色少年抿着唇,略带嘲讽。

“哦,嫌自己长得高?”女子捂着嘴笑了声,眼儿柔媚,道,“那就是不想吃饭的意思,对吗。”

不给饭吃?!

季珑不着痕迹地摸了摸自己干瘪瘪的肚子,心说识时务者为俊杰,实在没必要逞这种无谓的英雄。他迅速调整举书的高度,勉强露出个笑:“夫人看这样合适吗?”

徐碧琛满意地点点头,毫不吝啬夸赞之语:“很有悟性,以后就按这个高度来。”

她抬起右手,对着伤疤男孩招了招,不须多说,男孩便从桌上端来一盘剥了皮的荔枝,递给女子。

唔,这个季节的荔枝,冰冻过后简直是人间极品,甜美多汁不说,核小肉多,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荔枝的清香,这种滋味无其他任何水果可以媲美。

在宫里时,景珏怕她上火,从不允许多吃,所以每次都得偷偷摸摸吃,她就没痛快过!

想起这事儿,徐碧琛用手指捻起一颗白白嫩嫩的大荔枝,举在半空中,仔细端详。

她勾起嘴唇,笑说:“季珑,你说夏日和荔枝,是不是天生一对,地造一双?”

季珑嘴角抽抽,忍不住劝她:“食多伤身,小心口干舌燥,鼻血横流。”

这家伙…小孩子时期就这么讨人厌!

徐碧琛暗翻个白眼,觉着三岁看到老这句俗话果然没说错,他十一岁和二十七岁完全是一个德性,说的话都大同小异。不同的是,现在他可管不住自己了!

要说人的心理也是奇怪,她虽喜荔枝,却也没到不能节制的地步。但旁人越是管束禁止,她越是想违抗。尤其是在这个管了自己许久的男人面前,徐碧琛每吃一颗,心里头就生出一分雀跃得意,哪怕此刻的景珏压根没有十几年后的记忆,她也觉得有种难言的兴奋快乐。

“嗯,有道理。”说罢,准确无误地把那颗大荔枝丢进嘴里。

她嘴本来就小,荔枝入嘴,把腮帮子都胀鼓起来。

一边嚼着果肉,一边冲他得意扬眉。

季珑:“……”怎么感觉有点幼稚,连他九岁的皇妹都不会做这种傻子事儿。

他颇为无语,自觉地把书页翻到下一页,故作不经意地问道:“听夫人口音不像梁国人,您这样年轻便有家财万贯,想必是南方某位显贵的妻室吧,怎么会到云海郡来呢?”

‘呸’地一声把果核吐到掌心,女子接过绣帕,把手上的汁液擦干。

“年轻?”她嗤笑道,“我今年三十二,这个年纪就是做你们娘都没问题,哪里还算得上年轻。不过你这小奴隶还挺有眼力劲儿,没错,我本是南方人,后来嫁了个有权有势的丑老头,也是因着他才来到梁国。”

“三十二岁?”饶是季珑见多识广,也不由惊掉了下巴。

眼前这个女子皮肤吹弹可破,脸上没有丝毫皱纹,说她十五岁都有人信,怎么可能三十二?她当自己是个傻子吗!

“怎么,瞧着不像?”琛夫人媚眼含笑,打趣道,“不像就对了,我每年都要花大价钱在保养容颜上,若是还能叫你看出年纪,那才叫钱打了水漂,白花了。”

听她这么说,季珑终于信了几分。

他在燕国见了很多十来岁的贵女,在样貌上跟她一样娇嫩,但根本没谁有她这样的风情。

琛夫人不用多加卖弄,单是静静注视着谁,那股娇憨与成熟交织的风情便迎面而来,挡都挡不住,躲也躲不了。

父皇有个宠妃好像就是这般,以至于死后多年还让他神魂颠倒,念念不忘。

“要瞧便好好瞧,本夫人自信貌比秋月,让你挑不出任何瑕疵。”她昂首笑道,“知道我的年纪后,你们是不是该唤我声琛姨?”

“荒唐…”你凭什么当我姨!

女子笑得灿烂,贝齿雪白:“我瞧季珑食量甚大,中午也吃了许多,要不今晚就别吃了?”

“琛姨!”他把眼一闭,咬牙切齿地喊了声。

“诶,乖。”徐碧琛笑得见牙不见眼,别提有多开心了。

这便宜占得爽,实在是太爽!

“能供夫人如此挥霍,老爷定是名声显赫之富豪,我从燕国来,也许听过他的名号,不知老爷姓什么?”问得有些多了,可不知为什么,季珑下意识觉得她会回答他。

果然,琛夫人毫不介意他的越逾之举,她好像非常乐意分享自家相公的事情,一提起这方面的问题,就喜上眉梢,表情鲜活:

“原来你小子也是燕国人,那我们算是半个老乡,难怪当时你脏得跟地底打转的蚯蚓一样,我还想将你买下,想来这就是缘分吧。”

“我夫家姓景,很是平常,你应该不会知道。”

“姓景?”季珑心头一紧,拳头撰起,心跳如雷。

景是燕国国姓,难道她是哪位叔叔的妾?可他的亲戚全部在燕国,怎么会让自己的妾室大老远跑到梁国来呢?

见他神色怪异,琛夫人仿佛晓得他心中所想,微笑道:“吓着了?是井水的井,并非日京景。皇家规矩多,我可不想高攀。”这是大实话啊!

她尚在闺中时完全没想过要嫁入皇室,要不是被皇帝相中,一道圣旨传入宫闱,只怕现在她已寻了个家世清白的郎君过逍遥日子去了。

世人都说男子要低娶,女子该高嫁,这样夫妻便会和睦,家庭才会幸福,可她,偏偏不想做什么飞上枝头的白日梦。

娶比自己门楣低的女子,不是为了什么爱不爱情,只是因为女方家世不如自己,如此,拿捏起来才顺心顺意、轻而易举。若是娶回个高贵非凡的公主,恐怕没有几个男人会真心感到高兴。谁吃了熊心豹子胆敢给公主脸色看?那还要怎么推行夫为妻纲那套说辞?

前脚刚把小妾抬到门口,人家公主眉毛一竖,眼睛一瞪,自有十个八个禁军出身的高大侍卫,齐刷刷出来,用晾衣服的棍子把人往外一戳,谁又敢指指点点?

而高嫁,更非神圣之事。女子享受了高嫁的好处,赢了脸面,提携了家族,那相应的就要吃下高嫁的苦头。

门楣比夫家低,受人家扶持,注定低人一等,遇着不平之事也就说不上话,哪怕满心苦闷,也只有打落牙齿和血吞。谁让你惦记高门的显贵呢?

寄安侯府虽无大的实权,但有尊位加身,又经商多年,家底丰厚,她在无比优越的环境里长大,早已见惯人间风花雪月。其实以寄安侯府嫡小姐的身份,她没有哪个王孙贵胄嫁不了,即便入宫,给她家一份薄面,位分也不会太低。但人要学会知足,有徐家作后盾,她完全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夫婿,过耀武扬威的生活,为什么还要贪图更多的富贵权势,削尖脑袋往火坑里跳?

无奈,缘分注定,要她与景珏纠缠一生。

看了眼还在埋头卖力打扇的男孩,琛夫人温和地说:“高个儿小奴隶已经告诉我他叫季珑,那你叫什么呢?”

男孩手顿了顿,愣愣地盯着扇子,迟迟没说话。

“没名字?”她追问道。

其实他有姓有名,但不知为何,却是低声‘嗯’了下,肯定了她的问题。

琛夫人指尖触了触额头,苦恼地说:“唔,没名字啊…也好,反正你们这些小奴隶名字也不好听。”

她眼睛一亮,兴奋道:“那我给你取一个,怎么样?”

“夫人要给我取名?”男孩只觉得脑袋昏昏沉沉,有点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话。他从出生开始就被告知自己的存在是个错误,自小受尽轻视欺负,没享受过半点温暖,连自己亲娘都要把他逐出门外,放任他自生自灭。

流浪在外的日子异常凄苦,为了活命,他行过乞,偷过东西,还跟狗抢过吃食。后来遇着了人贩子,被他们掳走,当成奴隶发卖出来。

被这个漂亮女人买下,起初,他心底没有任何欢喜。

女人越是漂亮,心肠便越狠毒,他娘亲不就有着天仙容貌?结果是怎样对他的?!

等了几天,那些残留不多的倔强和勇气渐渐被生活磨平,他接受了成为别人奴隶的事实。好在这位夫人除了爱玩儿,性子温和,不仅没有鞭打折磨他们,反而顿顿给好饭,餐餐管吃饱。

即便如此,他还是没有放下防备,也不愿相信世上会有人善意待他。

琛夫人嗔怪地瞪他一眼,嘟囔说:“美人一言,驷马难追。你看夫人我貌比花娇,骗你这个小奴隶作甚?”

仔细观之,沉声道:“你脸有刀疤,贯穿半张面孔,便叫——”

“阿幸吧!”

男孩瞳孔紧缩,低声喃喃:“阿幸…小的怎么配叫这个名字。”

幸,吉而免凶也。而他是不祥之人,从没过过一天快活日子。他的人生布满荆棘,每一步,都凶险万分。

这样的他,怎么能叫阿幸?

琛夫人笑了声,捏起他下巴,将整颗荔枝塞入,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一生顺遂,无病无灾无苦,何来成长?你左脸俊秀非常,一双黑眸熠熠生辉,是极好的长相。但右脸狰狞,必受尽辛酸苦楚,遭人轻视怠慢。这是你的祸,也是你的缘。”

“阿幸不妨想想,如果你没有这道伤疤,该是怎样的美貌。那群人贩子唯利是图,定会把你牢牢捏在手中,哄抬价格。你猜猜,最后,付得起这高昂价格的会是什么人?他们买你回去,又会把你如何?”

“而你因这无暇容貌,受人吹捧,无论走到哪儿都不会缺吃少穿。你勾勾手指,就有人送来衣食,不必为了生计四处奔波,你也就不会在过往的摸爬滚打中练就坚定心智。这样的你,在被人掳走后,还能有破釜沉舟的决心、不屈人下的骨气,拼死咬下仇人一块肉吗?”

牙齿无意识地咬开果肉,甜汁溢出来,弥漫口腔。

他呆呆看着夫人,听见她说:“为了活命,每个人都有自己一套方法,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面前,尊严不是必需品。但这条软骨头的路,不适合你。”

“奴颜媚骨,折一身骄矜,就是你最大的不幸。而你把这种骨气和尊严完好无损地保留了下来,在未来的日子里,它们会支撑你,成就你。”

“所以,阿幸这个名字,非你莫属。”

徐碧琛看着眼前男孩还没回过神的蠢笨样子,心中感慨万分。

苦难易摧毁人心,使人一蹶不振,同样,也可以成为王者荆棘之路上的垫脚石。

而这些,终究还是成就了你啊,谢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