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会创造销量奇迹的小说

就在戈登·R·埃德森观察时。

几个白人男青年成群结队地走进了书店,一进门就问:“哈喽,先生,听说你们书店有新书上市了,是吗?”

“欢迎光临本店。”老板笑眯眯的回答:“新年我们兰登书屋就出版了一批名家新作,有托马斯·哈里斯的作品,也有波尔·安德森的作品,你们看,书店左手边的书架上都是,各种类型的书都有。”

“谢谢,先生。”

几个白人青年直奔超新星的五本书,其中一人道:“我看看这本《土星游戏》,这可是波尔·安德森的最新力作!”

波尔·安德森的名气非常大,毕竟他多次获得雨果奖和星云奖,在科幻迷心中的地位不可动摇。

“我看托马斯·哈里斯的《红龙》吧,他的犯罪悬疑小说总是值得期待的。”

“那我看看《黑暗之眼》吧,迪恩·孔茨的小说也不赖。”

几个白人青年刻意选择了不同书,也算是配合默契了,因为这样大家看到好看的作品才能互相推荐一下。

只有最后一个青年没说话。

他叫马修斯,戴着眼镜,穿着得体,看得出来家境很不错。他对小说什么的不敢兴趣,直接在书店找了个地方坐下,等待自己这些准备买书的同伴们。

与其浪费时间看小说,不如抓紧时间学习。

他的目标很明确,是哈佛或者普林斯顿那样的世界名校。

“嘿,马修斯。”有个长得比较阳光的白人青年男子劝说道:“你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你的成绩已经很好了,老师都说你上品牌大学问题不大,我觉得你应该找本小说看看,放松一下。”

“你们看吧。”叫马修斯的白人青年撇撇嘴,坚定的拒绝道:“我对这种东西没有兴趣。”

“你好像没看过小说吧。”

他的同伴闻言,也跟着劝说道:“你不喜欢运动,也不吸毒,更不泡妞,总要找个感兴趣的东西吧?”

“对呀,想进名校也需要考察兴趣爱好,不是吗?”

“好吧,你们说服我了。”

马修斯耸耸肩,他也不想显得太不合群,毕竟和他玩的好的,也只有这个几个和他家境差不多的伙伴了。

于是乎,他走到书架前,扫了一眼后,便随手拿起了《侏罗纪公园》,之所以选择这本,正是因为书名。

从小到大,他都对恐龙感兴趣。这也许是受到了他古生物学家的爷爷影响,也许是受到了考古学家的父亲影响,总之,他想看看这本小说讲的什么。

拿着小说,他礼貌的冲着戈登·R·埃德森点点头,然后在他右手边的座位上坐下,翻开了小说。

十分钟后。

正在看《黑暗之眼》的白人青年放下书,皱眉道:“感觉这小说虽然不错,但并不是我的菜。迪恩·孔茨是个老作家了。他的很多小说都获得过不错的销量,相对来说,我还是喜欢他的《星际探险》。”

“我这本还好。”说话的是他的同伴,他正在看波尔·安德森,书名是《土星游戏》:“这部小说不错,就是小说太单薄了,很可能看不过瘾。”

“总的来说,这几部小说都还不错。”

马修斯的伙伴们陆续放下了手中的书,一副非常失望的样子:“马修斯,我们走吧。”

马修斯没说话。

他们不以为意,以为马修斯没听到,于是加大音量,又喊了一声:“马修斯,eon,我们去找点乐子吧。”

马修斯还是没说话。

几个白人青年觉得很奇怪,纷纷看向马修斯,却惊讶地发现,马修斯正捧着一本小说,看得津津有味,以至于大家喊他的名字都没听到。

“马修斯在看什么小说?”

这是几人的疑问,有眼尖地看到了书名,“是《侏罗纪公园》。”

“那个华夏作家创作的科幻小说?”

“没错,有一段时间,这部作品的广告非常多。”

“哈哈,华夏作家的小说。”

几人对视一眼,瞬间乐成了一团。

其中一人感慨道:“马修斯真的应该提升阅读品味了,华夏作家的小说竟然也能看得进去。不像我,现在看的书多了,变得越来越挑剔,不是好书我看几个单词就没兴趣了。”

“是啊,与其看《侏罗纪公园》,还不如看《火星游戏》呢。”

“其实《火星游戏》也不错,除了篇幅有点短以外。”

“啊?”

听到同伴议论自己,马修斯方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他不可思议地放下了手中的书:“我也没想到自己会看进去,不得不说,这个作家的脑洞非常大,复活恐龙的想法似乎也有实现的可能。有趣,真的很有趣!”

“既然喜欢,你可以买回去看啊。”

有人提议,然后其他几个白人青年相视一笑,说道:“不急,咱们也可以看看马修斯这个未来精英的品味到底怎么样。”

“Good,这么一说,我也好奇了。”

几人重新回到书架旁,然后一人一本的拿起《侏罗纪公园》看了起来,尽管这本书的作家来自华夏,但是能被马修斯夸赞,也引起了他们一丝丝兴趣。

只要不是太拉胯的话,他们也不吝啬自己的夸赞。

“嗯?”

看到伙伴们看起了自己刚才拿的那本小说,马修斯嘴角露出一丝笑容,然后迫不及待地继续阅读《侏罗纪公园》,他感觉自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小说中的世界太瑰丽了,先进的科学技术,强大的电脑,无线通话技术,生物克隆技术,还有霸气的恐龙世界,他简直要乐疯了。

能写出这本小说的人,真的是个天才作家啊!

约莫又过了十来分钟。

其中一名白男忽然惊讶道:“王德发,马修斯看的这个小说确实太好看啊,和我想象中华夏作家的作品完全不一样!”

“对,这部小说太酷了!”

“我爱死恐龙了,光凭想象就兴奋!”

这句话瞬间引起了其他几人的同感:“我刚想说,如果这部小说拍成电影,我一定会爱死他的!恐龙很难制作,会用到特效技术吧。”

“我们美利坚的好莱坞有强大的电影特效技术,一定能完美还原出小说中的各种恐龙。”

“霸王龙还有小猎龙的对决,想想都让人热血沸腾!”

“一口一只,太残暴了!”

几个白人青年旁若无人般交头接耳,因为声音太大,竟然引得周围不少顾客的为之侧目:“嘿伙计,你们讨论小说能小声点吗?”

“不好意思。”

几个白人青年意识到自己犯了众怒,尤其是看到其中有个人高马大的黑人,吵架的心思也淡了,只是尴尬一笑,拉着马修斯,各买了一本《侏罗纪公园》离开了书店。

……

这次戈登·R·埃德森亲眼看到了几个白人青年从不感兴趣到最终购买《侏罗纪公园》的全过程。

开始还没什么。

但当他们最后热火朝天地讨论,并人手买了一本《侏罗纪公园》离开的时候,他眼睛都瞪直了!

“这个华夏作家的作品真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吗?”

戈登·R·埃德森好奇心一起,也在书架上拿起一本《侏罗纪公园》,找了个地方看了起来,他现在心里有无数个疑问,书里或许会有答案。

和他做出一样选择的人还有很多,他们也是被那群白人青年的对话所吸引。

依旧是书店的角落,阳光照射在书店里,光束中灰尘颗粒毕现。

戈登·R·埃德森怀着好奇心,翻开了小说,这一看,就是半个小时。

“咳咳!”

有个重重的咳嗽声出现在他的耳边。

戈登·R·埃德森被吓了一跳,想要起身,却如梦初醒般发现自己的屁股都坐麻了。他转身一看,正是书店的店员。

只是,此时店员的脸色很难看。

如果不是他是顾客的话,店员已经开骂了吧。

“先生,您喜欢这部小说吗?”

“当然。”

“那您为什么不选择买回家看呢,家里有舒服的沙发,还可以喝点啤酒,比在书店看舒服多了。”

“啊,抱歉先生,我这就付款。”

戈登·R·埃德森尴尬的拿着《侏罗纪公园》的小说去了柜台结账。

当他无意中抬头看了时间,他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在这部书上花费的时间竟然超过了半小时,这……简直不可思议。

上一次让他如此入迷的小说,看的还是哈罗德·罗宾斯的《大冒险家》。

一直到他回到家中,他的精神还是处在亢奋中

但这一刻他的眼神却在发亮,整个人的身躯都在微微颤抖:“原来科幻小说还能这么写!”

他仿佛悟到了什么一般。

在戈登·R·埃德森的想象之中,科幻小说对于偏文科的读者来说应该是晦涩且缺乏代入感的,直到他将之打开阅读,才发现自己错得有多离谱!

他的确不懂科学。

但这是一部不需要懂太多科学知识也会喜欢上的小说!

故事无论是剧情节奏还是人设剧情都极为符合科幻类小说爱好者的口味,甚至就连故事中穿插的一些对于DNA,克隆,等知识的科普都不会显得无聊,反而可以让人产生一种自己知识面得到了提高的莫名成就感。

当书中出现单体强大且无敌的霸王龙、长脖子且温顺的腕龙,成群结队,聪明的迅猛龙,伴随着身临其境的文字描述,戈登·R·埃德森竟然都感觉激动的要躁动起来了。

小说中不管是人类科学家还是恐龙们的形象全都跃然纸上,鲜明到仿佛就在眼前。

他竟然会随着剧情欢呼雀跃,又为主角团的作死行为而到忧心,为故事的进展而心心念念……

“我的天!”

所有疑惑迎刃而解,为什么大家看了这部小说之后都选择购买?

当然是因为这部小说好看啊!

戈登·R·埃德森死死盯着小说作者栏后面的YulouJiang几个字,心神震动着:“这本书,绝对会成为科幻小说中的奇迹。”

姜玉楼太厉害了!

怪不得他能以华夏人的身份,打动那帮该死的资本家。

所有人低估姜玉楼了,包括兰登书屋。

同时,他又不得不赞叹兰登书屋的眼光,毕竟他们选择了这部宝藏级别的科幻小说。

他有种预感,这部小说会创造销量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