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李小财的幸运

“叔,你有他的下落?”

甄诗意眼神一亮。

“我有一回的确是看到,看着像又不像我也不大认识,我还想跟向东说这事儿的。”

李小财说真的,他见郑建业的次数是少,除了结婚的时候和后来去王家的时候。

而且他去王家的时候,郑建业大部分都是埋头干活。

他们不知道他们要寻找的人,真的在寻机会,想着回到王大花的身边。

甄诗意赶紧详细的询问李小才到底是在哪里见到他的。

她打算等大花婚礼结束后就和贾亭西专门去寻找寻找。

赵大发他们可是一脸催促。

李小财把在镇上如何遇到郑建业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说了。

“你们不知道那个郑建业一看到我就跑,我还纳闷了,好好一个人看到我跑啥?一开始我也没认出来,后来一直琢磨咋看着有好像在哪见过。”

李小财身为清云大队的大队长老是去王家串门,虽然他自己对郑建业没印象,可郑建业认识他呀。

郑建业碰到李小财,生怕他把遇到自己的事情回去告诉王家人。

等躲远了看到李小财没认出自己总算喘口气。

李小财应该庆幸,幸亏他没有认出郑建业,否则等待他的就是郑建业躲在暗处手里的那一板砖。

甄诗意也和他明说自己的厂可能需要的是一些女工,最好针线活要好一些,不可以偷工减料,偷奸耍滑。

她想着反正请谁不是请?给这些去打工的人提供一个住处。那样她们就可以尽心尽力的帮自己干活,也不会跑,而且这些乡下人吃苦耐劳,还是比她在南方选的人要能干些。

这些被选过去的妇女是全村的希望。

家里人自然也会让她们好好干活,不然出点事情被赶回来,那将沦为全村人的笑柄,不光得罪了大队长以后也休想在村里混了。

李小财得了准信,想着过完年就把这好消息告诉村里人,挨家挨户的挑选,一定要挑选信得过,能干的最好。

到时候能压得过清明大队和清风大队,那样他以后就是甄诗意得力的—备胎。

饱暖思淫欲,吃的饱饱的,如今太阳晒得暖烘烘的,反而有些犯困。

“小财啊,那你就家忙去吧,我们就先回去啦,我看两个娃子都困了。”

赵大发开口赶人。

“哎呀,我家有的是地方,要不让两个娃子在我家睡?”

别说李小财还有些难舍难分。

“行啦,客气啥,赶紧忙去吧,家里那么多事儿呢,你就不要管我们了。”

甄诗意坐在贾亭西的自行车后座,搂着他的腰。

车子骑的很稳。

“你要困了就搂着我睡一会儿。”

甄诗意蔫蔫的,在后面颠着颠着还真的颠睡着了,等到村里的时候,车子停下来这才睁开眼。

没想到这么快就到了。

贾思北几人打着哈欠同甄诗意道了别就回房睡觉了。

念南和忆兰两个小家伙早就坐在前面,小脑袋一点一点。

这时候被大人抱下车,小眼睛睁了一下,双眼皮都露出来了,然后搂着大人,迷迷瞪瞪又睡着了。

这时候的孩子是最可爱的。

甄诗意忍不住亲了两个小家伙肉嘟嘟的小脸蛋。

给他们放到床上,被子盖好。

甄诗意这番折腾已经不困了。

看着两个小家伙肉嘟嘟的睡眼,她越看越喜欢。

“咱家孩子长得可真好看呀!”

她忍不住笑道。

贾亭西上前搂住她的腰:“再好看也没你好看。”

甄诗意让他陪孩子睡一会儿,自己出去晒太阳了。

暖暖的太阳照在屋顶上,雪融化成水珠,顺着屋梁慢慢的滴落在地上,滴答滴答。

中午吃的挺多的,晚上甄诗意她们几人就简单的吃了点清粥。

第二天下午就去了王大花家。

成亲前一天晚上的这顿饭,女方家叫送亲宴。

来的都是一些关系近的亲戚朋友。等到第二天正午才是真正的正宴。

王绍家是在外地,所以不可能直接把王大花从这边接走。

他就借住在王大花的一个姑姑家,相当于男方家,那边房子也稍稍布置一下。

把王大花从这边接到那边,等到最后一起都到王大花家吃酒席。

反正王大花上一个婚礼也是这样做的,只不过是从清风大队接到清明大队,最后又回到了清风大队。

清风大队的社员习以为常,有的吃就成。

难不成他们还敢编排王大花的不是?

别说王大花不会放过他,那些哥哥,嫂子们也不会放过他,还有宠闺女的王大队长。

王家晚上的这顿饭很是温馨。

王绍也过来了,反正都一样,走个形式而已。

最重要的是让全村人都认识王家的这个新女婿。

王家夫妇脸上的笑容就没有停过,看王绍也是越看越满意。

等到酒喝完了天都黑透了。

打着手电筒回清明大队,两个村子隔得差不多走路有半小时路程。

怕晚上回去的太晚,所以念南和忆兰两个小家伙都留在了家里,没有跟过来,桉柏染和邱欢照顾她们。

这次念南小家伙没有给桉柏染惹麻烦,他和村里的娃子疯到吃完饭才去了永发家,永发娘心疼的给两个小家伙把汗擦干。

“你们要小心招了风,到时候可就不舒服啦。”

邱欢瞪了一眼两个淘气的小家伙,真是回了村就疯了似的,也不知道像谁。

“你呀第一次做奶奶,你对孩子的态度要温柔一点。不要总是板着脸,你看他们都怕你。”

永发娘知道邱欢人不坏就是那模样总是让人误会。

邱欢难得结交一个热心的老姐妹,态度自然好些,也听进去一些。

她不知道她的想法在慢慢的动摇。

其实甄诗意这样的儿媳妇挺不错的,做饭手艺又好,长得也不错,又会赚钱,最主要的是对自家儿子温柔。

她心里头把甄淮慢慢同甄诗意做对比,光厨艺这一项就没得比。

在部队大院可不能像在京市找人专门做饭,她早晚自己是要回京市的。

难不成让亭西以后吃食堂,或者让儿子做饭给她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