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三更合一

早上。

叶明珠旁边放着个收音机, 里面放着法语磁带,是自己期末时老师送给自己的礼物。

还连带一本法语书,说是让自己有兴趣就看一看, 读一读。

叶明珠觉得还挺有趣的,收音机是叶家的人知道叶明珠准备学习法语时,特地送过来的, 他们家明珠, 现在可是最厉害最优秀的一个, 当然是得先紧着明珠了。

但是,对于明珠的这个努力学习法语的行为,叶家人还有那么一丢丢的疑惑。

“明珠,你不是说, 你学习的是英语吗?怎么还学习法语来了?”陈红梅还记得这个, 要是因为对法语感兴趣而耽搁了专业上的英语学习,岂不是丢了芝麻捡了西瓜……不是, 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哎, 反正就是差不多这个意思。

“明珠, 你要好好学习啊,其他语言, 虽然说很吸引人, 但你也不能够忘记了自己的学习……”陈红梅在那儿劝说着叶明珠。

她是不太清楚清华大学里面有多少语言专业, 但也知道, 学好自己本专业的知识, 将来才能分配到好的工作。

比如现在……

听着陈红梅的劝说声, 叶明珠都莫名有一种‘自己出轨了, 她在语重心长劝说自己回归家庭’的错觉。

在有这个想法染上的第一个念头时, 连连将自己的脑袋摇了摇, 不不不,怎么可以有这种想法,太不应该了。

“妈,这是我们老师送给我的书,觉得我学习的很好,可能是想培养我学习另外一种语言,也不一定呢!”叶明珠假装自己是发现了老师的意图,有些美滋滋的得意出声。

对于自己女儿,陈红梅是一百个相信,认为自家闺女就是这么棒棒的人!“对,肯定是,明珠好好学习,哎哟,将来能够分配个好工作,就好咯。”

“我也觉得,妈,哥他们,怎么想?”都已经过去了两天了,难道还没有想好吗?

“明珠,我知道,你是想要帮助你哥哥他们,但是,也不能够随便帮忙,你哥哥他们还能够在村里自己下地种田养活自己,你们也不容易……”

陈红梅还是比较关心自己这个女儿,陈红梅也希望自己儿子好,但也不希望用自己女儿的心血去养自己儿子,这算什么?

“妈,你怎么会这么想呢?我们工厂是按劳分配,计件你懂吗?就是干多少,给多少,哥和嫂子他们手脚勤快利索,那些没干过这些活儿的工人都能够拿到三四十的工资,哥和嫂子们肯定也可以。”

真是糟糕,现在连自己娘家的人都不赞同去她工厂干活了吗?她工厂工资很高不是吗?最多就是没有员工宿舍。

“三四十?”之前没去问自家几个儿媳妇的陈红梅,根本不知道具体情况,听到这个工资的时候,也忍不住惊呼了。

这,这,听说镇上的那些工人,一个月也就二十多……

“妈,我们工厂没有员工宿舍,所以到时候哥和嫂子他们只能够在外面租房子,但若是几个哥哥和嫂子都一同去首都,一起租房子,一起买菜做饭的话,肯定能省不少。”

“而且,哥和嫂子再差劲,也能够二十多元的工资,两夫妻一个月最起码五六十也有吧?将来,或许还能够在首都买房落户呢……”

叶明珠劝说着陈红梅,她也不是坑人,这不是很好吗?

此时的叶明珠根本不知道,在自己手底下的那群工人,现在过了年,发了年终奖,拿着钱买了不少年货,脸上乐呵呵的,周围的邻居都特别好奇。

这年头,有没有分房对于那些已经有了房子的人来说,根本不是什么吸引人的地方。

高工资,才是吸引人的。

这么高的工资,何愁攒不下买房子的钱?还不需要住员工宿舍,自己想买哪儿就买哪儿……

其实……也是因为自己进不了那些能分配房子的工厂,拿高工资的工人和赚点小本生意,聪明人当然觉得自己知道应该怎么做。

干多少就有多少的工资,对于某些自认勤奋能干的人来说,自己岂不是可以随随便便四五十元一个月?所以,都在想着怎么样才能够进‘明珠工厂’了。

听着叶明珠的这个劝说,怎么感觉明珠还挺希望自己儿子儿媳去当工人的?

“明珠,你,怎么想的?”陈红梅现在又琢磨不透了,是自己没想清楚吗?只是,工厂里面的工人不是一般都有数额限定的吗?比如之前镇上的工厂。

陈红梅就是担心叶明珠的工厂突然多了那么多人,万一把工厂拖垮了,咋办?

“妈,哥和嫂子去工厂里工作的话,他们干多少得多少,他们做的越多,我们货物越多,就能够卖出去赚回来,所以,我们这是双赢,不存在谁亏本养谁的存在……”

叶明珠好像是明白了陈红梅的想法,正因为是知道了陈红梅的想法之后,心里又满是感动。

顺着陈红梅的这个想法,没说什么大道理,而是用陈红梅可以听得懂的话语跟她开口,此话一出,陈红梅心里的那颗大石头就终于是可以放下来了。

松了一口气那般的扬起了笑容,“那就好,那就好。”

在得知不会对明珠他们产生什么不好的影响后,陈红梅松了口气后,才开始询问起叶明珠关于这方面的事情,“真的可以做到三四十元一个月吗?”

要是可以的话,自家儿子儿媳一个月岂不是……

“当然,已经有好几个工人都能够做到了,虽然哥嫂他们第一个月可能会因为不够熟练少一点,但如果上手后,绝对可以达到。”

陈红梅一听,眼睛都亮了起来,然后又有些担心了,“明珠,你们给工人这么高工资,能,能赚得回来吗?亏本了怎么办?”

陈红梅还是担心这个问题,会不会给褚南延和叶明珠他们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万一因为发工资太多,搞得自己一时周转不过来,没钱了咋办?工厂肯定办不下去……

“唯有努力开发销售市场,将做出来的收音机卖出去,就可以了……”叶明珠说的看似轻描淡写,但陈红梅还能够从里面的惊险。

所以,万一一个卖不出去,岂不是糟糕了?

现在,陈红梅又开始担心起其他的问题来了,明珠跟南延两个人,看来在首都的日子,过得也不是很好啊。

“妈,等我们赚到钱,能够在首都买房子了,就买套房子,接你和爸到首都去生活。”叶明珠握紧了陈红梅的手,说着的话语十分的温馨而充满着真诚。

被这么贴心的话哄得笑开了牙的陈红梅只觉自己心里暖呼呼的,拍了拍叶明珠的手背,“你有这份心,妈就开心了,只是妈习惯了在我们吉利大队住了,而且,这么多孩子,还需要我照看呢。”

“妈,等哥嫂他们在首都那边挣到了钱,买了房子,肯定带着孩子他们到首都去,爸妈,你舍得不跟着我们走,我们还舍不得你呢,家里要是没有你这个顶梁柱,哥嫂他们怎么办?”

她在首都的时候,就一直挂念着家里,挂念着家里人,现在能够带着父母一起离开,心里当然喜欢得很。

听着叶明珠的劝说,陈红梅也沉默了几秒,的确,家里这群家伙没有自己,肯定不成事,就上次自己去一趟首都回来,都能够被大队长他们欺负得还不了手。

……

其实,此时叶家的三兄弟和他们媳妇在讨论着这件事情,对于能够去当工人的事情,谁不乐意?他们想着供自己的子女读书出来,不就为了这个吗?

在他们看来,工人是最吃香的,没有之一!

去是想去的,但是家里这边,还得处理一下,关于父母和孩子的问题,如果带着去首都是绝对不现实的事情,孩子总要读书的对不对?

他们不是首都户口的话,根本不能够在首都的学校读书,去了难道就玩吗?

叶家人在讨论这个的时候,也是晚上在自己房间里私底下讨论,至于孩子们?已经给他们安排了另外一个房间了。

叶明珠之前的那个房间,已经没必要存在了,就在隔壁已经建了个房子,就留给了那些小孩子住,隔开了两个小房间,但还是不够。

就在屋旁又砌了两个房间,幸亏现在不需要打批条,就是用之前知青点所用的泥砖砌成的。

所以,他们晚上的时候才敢这么放松大胆的说着私·房·悄·悄·话,讨论这个问题,一直都还没说定,还去跟其他两兄弟聊了聊。

年边。

开始分肉了。

一年一度的分肉日子,叶家的人一大早就起来了,脸上满是欢喜的灿烂笑容,今天又有肉分啦……

叶明珠他们一家虽然是回来了,但是今年可没有挣到任何工分,分肉的事情,跟他们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他们也没有去。

知青点那些没有考上大学离开吉利大队的知青们,每天还需要下地种田,所以,倒是能够得到分肉,来了之后,有那么一两个女知青,还左看右看,似乎是在找人。

没有发现自己想要看到的人时,眼底还染上了丝丝的失落与失望。

本来以为,褚南延回到了村里,她们再如何,也能够找到那么一丢丢机会,能够遇见褚南延的机会,可谁知……

褚南延根本就不出门,不似以前在吉利大队的时候,需要上工,根本不需要出门,偶尔就去一趟叶家,或许是带着褚老头子走了一圈她们的田地。

身边跟着他爷爷,知青点的那些女知青想要找机会都好难,没办法,心中的万种想法,都没有机会施展出来。

分了肉的这一天,整个吉利大队都还是乐呵呵的散发着开心的气息,今年又是一个好年呢!

“姑姑,奶说,让你们今晚过去吃饭。”大壮同志带着他奶奶的命令过来,跟姑姑说话的时候,本来还很高兴的情绪,现在又突然开始害羞了起来。

“哦。”叶明珠点点头,“我们晚上就过去。”

叶明珠大概也知道,陈红梅他们让自己过去吃饭,可不单纯是为了今天分肉的事情,或许还因为工厂的事情呢。

褚南延听叶明珠说过了,对于如果能够招他们进厂的事情,完全没有不赞同的想法,觉得挺好的,自家人,互相帮助也挺好嘛。

“大壮,中午还出去玩吗?”小汤圆和小团子现在还不乐意待在家里玩,总想着向往外面的世界,叶明珠觉得跟大壮他们出去玩,也挺好的。

在家里的时候,大院里的孩子都没有几个跟汤圆他们同龄的,再加上褚老头子担心几个奶娃出去不小心出了什么事儿,看得比较严实一点。

现在跟着大壮他们一起出去玩,还不知道有多开心,叶明珠觉得,跟大壮他们去玩,也挺开心的。

“去。”一听到姑姑这个意思,就知道姑姑会在爸妈他们面前给自己说好话,让自己带弟弟妹妹出去玩,嘿嘿,这不是很好吗?

在他们去玩的时候,褚老头子跟褚南延两个人上山拖柴去了,他们发现,他们最近干得最多的,就是上山拖柴。

因为他们晚上要洗澡或者泡脚,用的最快的就是柴枝了,拖了回来之后,就要放在屋前晒一晒,将潮湿晒干,就可以烧了。

在褚南延忙碌这个的时候,叶明珠倒是没有在家里待着,反而是出门去走走,多年未曾回来的故乡,充满着熟悉的气息。

走着走着,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走到了不该走到的地方,耳边传来了一男一女的窃窃私语声,带着点调笑的意味。

顿时,脚步就停止了下来,这……该不会是遇到别人小情侣在这边玩闹了吧?

在叶明珠准备转身就走时,就听到那个男人的声音说道:“春花,你知道的,我很快就可以回城了,到时候肯定带你回去,可是你现在身体这么胖,我父母肯定见了不喜欢,所以,你以后不能够吃那么多食物了,知道吗?”

叶明珠:……

怎么感觉,这对小情侣,有些怪怪的?

“春花,你家里人还对你那么坏,我知道的,这些都委屈你了,所以,你千万不能够将你吃的东西给他们,知道吗?”

叶明珠:……

哦,感情是想要贪图人家的食物?叶明珠听着那个‘春花’的名字,还这么胖……所以,脑海里第一反应就是孙春花?

“嗯,我知道,我都将我的粮食,给你。”孙春花十分认真的点头回答着这男人的话,只是,这番话,令叶明珠有些无语的眨巴了两下眼睛,似乎是觉得……自己耳朵出现问题了?

春花……脑海里再次浮现了她的身影,以叶明珠的印象告诉她,孙春花不是这样的人啊,什么时候舍己为人了?

“春花,我要的是你的粮食吗?你这样太看不起我了!你这是在羞辱我的人品,你知道吗?”男人似乎对春花的这句话十分不满,立即就出声反驳训斥。

孙春花似乎是被他的训斥声给吓到了,根本就不敢继续说话,只能够支支吾吾的站在那儿。

叶明珠眸子垂了下,没有惊动他们两个,反倒是转身,离开了这个地方。

只是,对于这件事情,放在了心上,那个男人……听这口吻,看似不像是在吉利大队的人,说将来可以回城……知青啊,看来是在哄孙春花呢。

那可不行,春花这样子了,还要被人欺骗,多凄惨。

那男人的行为,明显就是在欺骗孙春花,说的那些话,如同是□□般的想要将孙春花成为他的奴隶一般。

回到家之后的叶明珠,并没有将自己在外面遇到孙春花的事情告诉其他人,而是跟自家两奶娃,带着褚南延和爷爷他们去了叶家。

的确如叶明珠所料,找叶明珠他们过去吃饭,一来是分肉了,现在不缺肉吃,能够煮一顿好的来‘宴请’一下褚家人,自己将来可是要靠他们吃饭呢。

叶大嫂和叶二嫂两个人的神情不知道有多灿烂,布满了巴结的讨好,曾经在吃饭的时候,都会担心叶明珠夹了太多肉,她们亏了。

现在都赶紧将最多肉的那一盘,放在了他们褚家人的面前,“汤圆和团子要多吃一点啊,孩子嘛,不吃肉怎么能身体好呢?”

叶二嫂说这话的时候,二壮和三壮都下意识抬头看向了叶二嫂,妈,你在胡说八道什么呢?以前的时候可没有听你这么跟我们说过这样的话啊!

但是,二壮和三壮的眼神,丝毫都得不到自己老母亲的半点儿理会,乐呵呵的哄着两个胖奶娃。

小团子跟小汤圆听着二伯娘跟自己说的话,抬起头,乌溜溜的眼睛看向了她,肥嘟嘟的脸蛋渲染上了丝丝的开心与笑意,奶声奶气的跟叶二嫂说:“谢谢二伯娘。”

然后,拿起勺子,就开始努力干饭!

吃过饭之后,才开始聊正事儿,“明珠,我们若是去了首都,那儿人生地不熟的话,我们该怎么租房子?”

“大嫂,你们是打算几个人一起去?如果是人多的话,一起租房子分摊下来会比较便宜一点,爷爷,你知道哪儿可以租房子吗?”

叶明珠第一句是询问叶大嫂的,最后那句,就看向了褚老头子。

此时,在他们聊着正事儿的时候,小汤圆和小团子则是被带到了旁边的地方,看他们玩纸牌了,是叶三勇之前在集镇里买回来的,人家急着脱手。

想着这么便宜,带回去也不错哦。

“我们,其实都有这个想法,只是,若是我们都去的话,大壮他们怎么办?”叶大嫂还是担心这个问题,在说这个的时候,眉头都微微皱了起来,似乎十分苦恼。

“没事儿,我们在家里看着孩子就成了!”陈红梅很是无所谓的摆摆手,儿子想要去外面闯荡一番,自己这个老太婆又不能够跟着去,但也不能够成为累赘。

可以帮一点,是一点,家里的孩子不能够跟着去首都读书,总得有人留在家里啊。

之前没有商量好这件事情,他们又觉得只留下老父亲和老母亲在老家照顾孩子,是为不孝,又开始争论了起来。

叶明珠:……你们请我们来吃饭,我还以为你们什么都商量好了呢。

最后,在争论的时候,陈红梅跟叶老头一言敲定,你们都去打工赚钱,争取努力在首都买套房子,到时候我们俩老家伙跟孩子们都可以一起去首都落户了。

他们都不同意,可陈红梅一句:一个人赚钱,怎么比得了两个人赚钱来得快?

再加上大壮他们都在举手表示他们绝对会在家里好好听奶奶的话,帮忙干活,认真读书……一定要快点赚到钱接他们去首都。

叶家三兄弟还是在那儿拒绝着这个提议,后来的后来……又开始新一轮的讨论,知道今天的事情完成不了,就让他们再继续讨论一下。

第二天上午的时候,叶明珠去菜园逛一圈的时候,就看到在隔壁树下不知道挖什么的孙春花。

诶?

这么巧?

她还准备去找孙春花呢!扬起了一抹灿烂的笑容,带着点友善的气息,“春花,这么巧?你在这儿干什么啊?”

一个声音的响起,吓得孙春花手里的那根木棍都差点给丢了,带着点心虚的收回了自己的手,然后略微惊恐的抬起头,下意识的看向了发出声音的地方。

发现是叶明珠的时候,才松了口气,脸上那半带着心虚的神情收敛了回去,“是明珠啊?你在这里干什么?”

总不会是跟踪她吧?

“我这不是来摘菜嘛,春花,你吃饭了吗?”叶明珠步伐朝着孙春花走了过去,脸上的笑容依然还是之前的那么友善,散发着自己的客气与礼貌。

像是要跟孙春花闲聊那般,孙春花也猜不透叶明珠想要干什么,怎么突然就来找自己说话了?

而且,她们之间,应该没有这么熟吧?

想到这儿的孙春花将自己的视线放在了自己面前的地方上,假装不经意的用脚踩了两下,然后站起身,傻乎乎的神情看向了叶明珠。

“还没呢。”她最近减肥,恽哥说,自己最近变胖了,可不能够让他父母喜欢,她得好好做好自己的减肥工作。

吃少一点,干多一点,肯定容易瘦。

瞧着孙春花眉目间渲染上的那一丝丝郁气,叶明珠也不知道孙春花是经历了什么,走在了她旁边,“好久不见了,你最近倒是瘦了不少呢。”

一句话落下,孙春花的神情立马就洋溢了起来,带着点小灿烂,“真的吗?”

惊喜的语气,看得出来孙春花特别高兴。

“当然是真的,春花,你是不是,谈恋爱了啊?我跟你说,谈恋爱,可是很有技巧的……”叶明珠笑嘻嘻的好像是要跟孙春花分享着自己的故事。

本来对叶明珠没有多少交谈意思的孙春花,在听到后面这一句话之后,立即神情就变得认真了起来,将自己的目光投放到了叶明珠的脸上。

"什么?"孙春花也知道叶明珠跟褚知青在一起的事情,听说……哦,不是听说,事实就摆在面前,若是叶明珠没有半点儿本事的话,褚知青怎么这么听叶明珠的话?

所以,在看着叶明珠的那个眼神中,充满了求知欲,似乎在说:什么什么,快告诉我。

“春花,我之前在妇联干活,你知道吗?”叶明珠知道孙春花可能因为自己的情况有些自卑,所以,对待孙春花,不能一开始就戳破孙春花,说对方对象的不好。

这样只会引起对方的不满,从而没耐心,甚至觉得自己就是看不惯对方过得好……

“这个我知道,叶婶子经常在村里说。”说起这个来,孙春花都特别崇拜叶明珠了,没想到叶明珠能够以村姑的身份,成为妇联,还考上了清华。

在孙春花看来,叶明珠就已经是女子的人生巅峰代表人物了。

“我在妇联的时候,也学习了很多,可以接触到的夫妻那么多,人家可会过日子了,不然,我跟南延也没有一直这么好,你看我们都在一起五六年了,对不对?”

叶明珠笑盈盈出口的时候,心里则是在对着褚南延抱歉,我们的关系其实不是我所说的那样,我们这么好,那是因为我们天生一对!天作之合!

“嗯嗯。”孙春花想到了恽哥,她也希望能够一直跟恽哥在一起,如果能够像褚知青和叶明珠那么恩爱的话,就更好了。

“春花,我们是同村的人,我也希望你得到幸福,昨天下午的时候,我听到了你跟另外一个知青说的话了,你们在处对象,不过这事儿啊,我没告诉其他人。”

叶明珠看向了孙春花,言语中的语气十分的温柔,眼底又充斥着对孙春花的鼓励,“长得虽然没有我家南延好看,但可以看得出来,也是个俊小伙。”

不能贬低对方,不然会引起孙春花的厌恶,“春花,我知道,他可能因为父母的缘故,对你有些要求。”

“春花,你是不是担心,他以后回城了,会不带着你回去?我啊,可以教你个法子呢。”叶明珠在孙春花还没有来得及回答自己这句话的时候,就已经先将自己后面的话给说出来了。

顿时,让孙春花想要反驳的怒火就这么消退了下去,亮起了自己眼睛。

什么什么?

“外表是一时的,他现在喜欢你了,说明,他更看重的,是你的内在,所以,你需要在你内在下功夫。”叶明珠觉得,□□这回事儿,可以是相对的。

不过,就是不知道孙春花能不能做到了。

除了孙春花,没有人可以帮她,孙家人就希望让孙春花嫁出去得到一大笔彩礼,然后给她弟弟娶媳妇。

嫁的人,还不知道是什么人呢。

其他人……根本不在意孙春花的情况,如果是被知青骗了,还是那种能够说甜言蜜语哄女人的知青,孙春花可能很久……又或者是一辈子都恢复不过来。

“内在?”听到叶明珠这话的孙春花,低头,看向了自己某个地方,是,是,这样吗?难,难道是……

叶明珠一看孙春花的这个举动,就知道孙春花误会了,连忙拉住了孙春花的手,“不不不,春花,我说的可不是这个呢!”

真是糟糕,春花竟然还能够误会成这样?看起来可有些不太像是纯情小姑娘了,莫非……

“春花,我说的是性子!你啊,得知道什么样的女人,比较惹人喜欢!”叶明珠觉得反□□这玩意儿,需要一个强制性的压迫性格,能够管得住,又能够立得住的。

“男人,就喜欢……”叶明珠将自己见到的那些所见所闻总结成经验,先分析了一番后,又告诉孙春花,“还有,你知道怎么样才能够让你那位对象的父母喜欢吗?”

如果孙春花出去后见识多了,认识的人多了,就应该知道,那个知青给春花下的枷锁,其实根本就是特别肤浅,明白人一看就懂。

“什么?”这也是孙春花所担心的,要是恽哥的父母不喜欢自己的话,自己该怎么办?总不能够让恽哥站在中间为难吧?

“你知道现在开放市场经济了吗?到时候你那对象肯定要考大学回城,你若是什么都帮不上忙,怎么会喜欢你呢?”

有了钱,将来什么都有。

最首先,还是让孙春花认清那个知青的真面目,说了好久的话之后,两人才分道扬镳。

在孙春花离开之后,不远处的树木后,走出来了一个身影,目光幽幽的放在了叶明珠身上。

当叶明珠转身准备回家的时候,就看到了那树荫下的褚南延,脚步顿了下,哎呀……南延什么时候来的?

“叶明珠同志,你过来解释一下,我们之间为什么关系可以这么好?”褚南延同志挑了挑眉,眸色中席卷着对叶明珠的轻佻跟慵懒的漫不经心。

叶明珠一听就知道褚南延知道了褚南延刚才的时候,听到了自己跟孙春花之间的谈话了。

“嘿嘿,这不是因为要开导一下春花嘛,南延,不要那么小气嘛,那知青真是可恶,还这么哄着春花,我这不是身为妇联干事的后遗症嘛……”

上前,就拉住了褚南延的手臂,脸上还有丝丝对褚南延的讨好,满脸的笑容甜蜜灿烂。

褚南延恶狠狠的伸手捏了叶明珠的脸蛋一把,似乎在跟叶明珠说:下次给我注意一点!

下午——

在他们再一次相会的地方,孙春花手里还提着个篮子,里边装着自己给她的恽哥送的东西。

“恽哥……”带着点肉乎乎的少女站在那儿,灿烂的朝着男知青扬手。

男知青看到这个带着肉感的少女,眼底泛着丝丝的厌烦了起来,他喜欢的是那种苗条妙曼的书香气质女人,不是这种粗糙的村姑。

不过,为了自己的生活能够过得好一点,他觉得自己可以忍耐。

“恽哥,你看我今天,给你拿了什么来?”没有之前的娇俏与害羞,反倒是扬起了灿烂的笑容,还夹杂着自信。

明珠说:男人喜欢自信的女人,脸上的自信能够让女人的漂亮更上一层楼,比如说她(明珠)。

当时孙春花就注意到了,叶明珠的确漂亮,因为她……一直自信?

越来越好看,是因为她内心有底气,扬起的自信笑容,灿烂而迷人,自己也要像她那么耀眼,从性格上开始改变。

“恽哥,我可是好努力的给你带吃的,你感动吗?”听着叶明珠教导后的孙春花,也觉得自己之前对王恽说话的语气不行,难怪有时候王恽不想理会自己。

此话,让王恽的神情顿时僵硬了那么一秒,特别是后面那句,什么叫做……你感动吗?这不是孙春花理所当然要做的事情吗?

虽然叶明珠不懂什么叫做油腻霸总的台词,但以前在古代的时候,叶明珠可见过不少长得普通却明明自信到极点的男人,说的话让人厌烦极了。

一旦厌烦,有些人就控制不住自己,说的话可能就会不受控制的说出来。

让孙春花自己知道对方是什么人,总比一直被瞒着好多了。

“感动,感动……”王恽点头,带着敷衍的伸手接过了孙春花手里的篮子,看了眼里面装着的东西,还不错的让他点了点头。

孙春花见他如此感动,心里都美滋滋了起来,果然,明珠教导得没错,以前王恽可从来不会跟自己说这种腻歪的话。

就算是说什么,都是给予了一大堆道理,然后带着‘我是为你好’的话语,让她心甘情愿为他付出。

“恽哥,我就知道你会喜欢的,以后,有我在,就不会亏了你一口吃的。”孙春花更加的自信了起来,自以为十分漂亮自信的灿烂笑容,洋溢着声音响起。

王恽正低头看着自己篮子里的这些蘑菇,如果今晚煮蘑菇汤的话,应该会很香甜,嗯……

如果给……

这个想法还没有落下时,就听到了孙春花说的这句话,立马就抬起头看向了孙春花,微微皱了下眉,什么叫做:有她在,就不会亏了自己一口吃的?

怎么听起来就这么怪怪的!

“恽哥,我知道,跟了我,让你受委屈了,以后,我会让你过上好日子的,只要你听话!”抬起下巴的孙春花,望着王恽,然后,带着点胖胖的手指,抬起了王恽的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