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第二十二章

黎惜早上起来时,弟弟还在睡。

她扯了扯被子,盖住了弟弟的脑袋,她十岁,弟弟也才五岁。

人小,晚上睡觉还不太老实,总是爱踢被子。

他们的父亲,很多年前在一场战争中去世了,而母亲,自从父亲去世就郁郁寡欢得了重病,不久撒手人寰,现在只剩下他们姐弟相依为命。

以前每天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可以多卖几支玫瑰花,这样她和弟弟才有饭吃。

但昨晚遇见了一个好人,他许诺每日都会买一篮子的玫瑰花,这样她和弟弟不但会有饭吃,还可以剩余些银钱出来。

这些银钱攒下来,说不定日后还可以送弟弟去读书。

她对未来充满希望,她对这件事情很重视,所以早早的去了沈氏府邸。

沈氏府邸太过于气派威严,人人都知道的地方,她很快就找到了那里,鼓起勇气,挪步上前。

小小的身子,努力昂着脖子仰望着比她高出很多的大门,她还是有些胆怯的,因为这里太气派了,连大门都是她从未见过的精致。

黎惜给自己打足了勇气,怯怯的跟守站在门口的男人说

“哥哥,请问这里有一个叫沈文的人吗?”

男人看着突然出现在他身边的小不点,一时也有些闹不清,问她

“你是沈文的什么人?”

黎惜有些胆怯,被问的有些磕巴的想要解释

“我..我不是...”

话音未落,那个威严的大门便被打开,从里面缓缓行驶出来一辆小汽车,行驶到她面前却突然停下。

里面的男人横跨出来,走到她面前笑的吊儿郎当,一脸痞相

“卖玫瑰花的小女孩吗?”

黎惜觉得终于有人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了,拼命的点头

“对,我是…我就是。”

沈文听完,从裤衣兜里翻出皮夹克,随意的抽了几张钞票出来,然后拿出一张纸问她

“识字吗?”

黎惜红着脸摇头,她没上过学堂

“不认的,我没学过。”

沈文歪了下头,打量着面前的小不点,

思考片刻,又从皮夹克里抽出几张钞票,递给她

“拿着吧,这是这个月玫瑰花的预定钱,以后你每个月都来这取一次就行。”

他把写字的那张纸展开在小女孩的面前,皮夹包放回裤兜里时,顺便掏出了烟盒

“不识字没关系,我念,你听着。”

“商业街番禺路幸福巷101号,送给沈小姐。”

沈文念完,烟盒磕在手上,夹了支香烟出来叼在嘴里,点燃。

香烟进入舌腔,沈文舒适地猛然吸了一大口烟雾吐出,邪吊着眼,看那个小不点,漫不经心问

“记住了吗?”

黎惜被呛了了一下,然后老实的猛点头

“记得了,我都记住了,商业街番禺路幸福巷101号,送给沈小姐。”

沈文被这小不点的滑稽动作,逗的裂开嘴角,看着有些唬人

“行,记住了就拿着钱走吧。”

黎惜看着手里厚厚的一沓钞票,对着沈文摇摇头

“这太多了,一半就够我的玫瑰花钱了。”然后从兜里掏出她换好的零钱

“昨晚我还没有找给那位哥哥银钱,他就不见了,你可以帮我带给他吗?”

沈文吸着香烟,用指腹在女孩拿着的钞票上弹了一下

“走吧,沈大爷赏给你的就拿着吧,那位爷最不缺的就是钞票,他有钱着呢。”

跟个小女孩讲来讲去的沈文也没那好脾气,长腿一跨,就上车走了,他还有事要办。

家里的那位爷,昨晚把事交代给他后,就一身清闲地上楼睡到现在也没起来。

反倒是他,起了个大早鞍前马后的帮那位爷办事,还要帮他对付这些毛还没长齐的萝卜头,心里是真他妈的不太舒爽。

黎惜把钱放好,转身便跑去山上采摘玫瑰花,她神情很认真,每一朵她都精挑细选。

最好看,最鲜艳的玫瑰花,她把花枝整齐的摆在篮子里,才小心翼翼地去找纸条上的地址。

那个小巷子委实有些偏,她花了一些功夫,走了不少冤枉路。

江都地形她是熟的,可若让她说出那些街路的名字,她便语塞的说不出来。

字她不认得,她只能费劲地去对照路标牌,可找到了,她才恍然发现自己来过这里。

这家的主人,曾买过她的火柴。

是个好人。

她提着篮子,小心的垫起脚去按门铃,没人来开门。

她又按了一次,依然没人。

第一次帮那位哥哥送花,她不想搞砸。

毕竟,这关乎着她和弟弟的口粮。

鼓起勇气,她再次踮起脚,伸出手指正要在按一次,门开了。

是一位漂亮的姐姐,神情倦懒,她好像还没睡醒,倚靠在门沿边睡眼惺忪的问她

“有什么事吗?”

黎惜忐忑的,把装着满满一篮子的玫瑰花,高高举在姐姐的面前,以便她可以更清楚的看到,里面每一朵被精挑细选过的玫瑰花

“请问是沈小姐吗?这是沈先生让我帮您送的玫瑰花,很漂亮的。”

跟昨晚是一样的篮子,一样的玫瑰花。

她的花瓶里,现在还摆着昨晚沈清舟送来的玫瑰花,她有些搞不懂沈清舟的意思,怎么突然搞起浪漫了,她都有些受宠若惊了。

今早本不该是她来开门,桂嫂会来开门的,可是门铃一直响,吵的耳边嗡鸣,她才记起桂嫂出去买菜了。

趿拉着拖鞋去开门,便瞧见一个萝卜头正费力的把一篮子的玫瑰花举在她面前。

萝卜头说这是沈清舟送给她的,天要下红雨,挡也挡不住,她抬眸看了看外面的日头,阳光明媚,天气好得很。

她看这萝卜头提着篮子实在费劲,就接了过来

“累了吧,进来喝口水吧。”一个孩子捧着这一篮子的玫瑰花也挺累的。

可那萝卜头却笑得很开心,那笑容太明媚

“我不累,姐姐你喜欢这些玫瑰花吗?”

沈香肌羊脂玉的手指,翻了翻篮子里的玫瑰花,确实都很漂亮,不吝啬的夸奖

“喜欢,这些玫瑰花漂亮极了。”

罗卜头听完满足的点点头

“小姐姐喜欢就好了。”然后跟她挥挥手,便跑远了。

沈香肌一头雾水的,提着一篮子的玫瑰花回到了屋子里。

沈清舟醒来时,沈文已经办事回来,在楼下等他了,他洗了个澡换好衣服才下楼食早饭,他睨眼看着沈文,问

“事办的怎么样了。”

沈文点头

“租界那边收尾的事已经办妥了,没什么问题了。”

沈清舟听完就没什么表示开始食早餐了,沈文在后面观察了沈清舟,有些意味不明的开口

“每日早晨要给沈小姐送玫瑰花的事情也办妥了。”

他没提那小不点,直接提的沈香肌,他可不认为自家这位爷,会有那种送玫瑰花讨女人欢心的觉悟。

这完全是个没情根的,做不来讨巧女人的事。

沈清舟确实没有那种讨女人欢心的觉悟,他买那女孩的玫瑰花,让她每天都给沈香肌送一篮子的玫瑰花,完全是因为那双眼睛。

那女孩穿的不太好,身上都是补丁,但洗的很干净,不用费脑子就知道那女孩的家境是极差的,甚至连解决温饱都成问题。

他不是发善心,就是,当女孩拽着他衣袖祈求她买一支玫瑰花的时候,那双眼睛里的神情,像极了他第一次见沈香肌,她求他救她的样子。

莫名牵引的,他蹲下身与那女孩攀谈了几句,她哭了。

哭了后的小妮子,更像那女人平日里窝在他怀里,跟他委屈的样子,一时心软,帮她一些也不是什么难事。

少倾,他让小女孩给家里的女人,每天都送去一篮子玫瑰花。

总不能送到他这来,他是不喜欢那些东西的,正好那女人喜欢,送到她那也算物尽其用了。

但他没必要跟人解释,或许近日里沈文太闲了,也开始了女人家的八卦头子,他思索了自己手头的杂事,跟沈文讲

“码头那边要送批货出去,货量大,你今天跟着去忙吧。”

沈文以为自己听岔了,还不小心咬了下舌头,特疼。

让他跟着去码头忙,这不是让他去看着的。

那意思就是让他今天跟着去搬货,他已经多少年没干这种苦力活了,吓得他赶忙表忠心

“爷,我喝口茶水捋捋舌头,下次肯定没这么多话了。”

沈清舟细条慢理的食着早餐,没看沈文,不容置疑的开口

“去吧,别在这碍爷的眼。”

听这意思,沈文知道没什么回旋的余地了,搬石头砸自己的脚,这事他下次要是在干,他就是孙子生的。

沈香肌坐在沙发上,处理早晨送来的玫瑰花。

她找了几个漂亮的花瓶把这些玫瑰花插进去,然后在屋子里乱晃找着合适的位置摆放。

还好她前阵子买了不少花瓶,不然都没地方摆放这些玫瑰花。

门外脚步声响动,桂嫂买菜回来,沈香肌看了看里面的食材,对桂嫂说

“早上就做点清淡简单的就好,这些好菜留在晚上再做。”

晚上田婉静要来,她嘴挑,一定要食好的才行,等桂嫂做好早饭她就去上学了,冯香婷还没起来,真羡慕有假期不用上学堂的人。

冯香婷请了一个月的假,她的假期只有周末,好在田婉静是在学校的,她不太寂寞。

到了学校,她先去了死角,上学一根烟,一天好心情。

田婉静已经在那里吸上了,有的时候她真的觉得烟是个神奇的物种,连田婉静这种平日里起早,像是上刑场似的人都能变得早起,有时候甚至比她来的还早,就为了能吸上一根香烟。

她其实也想戒的,

说到底心里是有些怕的,若有一日东窗事发,被沈清舟发现麻烦就大了,可这尼古丁的诱惑太大,现在她还有冯香婷和田婉静这两个知己烟友。

实在戒不掉啊,她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