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8年后,宗教改革和反宗教改革引起的火山爆发般的激情已经平息下去了。教会和国家首脑们都从实施全面符合神学或任何其他真理的活动中作了让步。小心地回避人类激情的顶峰和低潮,欧洲社会的领袖们更喜欢依靠训练有素的专业人员,他们对真理的把握只能是部分的,他们的头脑很少狂热。因此,慢条斯理的专业风格在社会的重要位置找到了新的活动场所:军营、布道坛、法庭、大学、中学、政府衙门,甚至新兴的权力机构,如特许状公司和银行办公室等。通过为这些和其他专业化职业提供可靠的环境和用武之地,欧洲社会空前地为多元化思想和情感打开了大门。每种职业虽然都追求自身有限的真理视野,但是都促进了前辈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精细化,并且不觉得迫切需要建立或遵循一切真理或知识的伟大综合。只要他们的职业自治和尊严不受怀疑,那么欧洲专业人士就会发现,完全可以让其他人以自己的方式思考,在一定限度内自行其是。
当然,从文明之初,欧洲就像其他每个文明社会一样,一直展现了多元化和妥协的特点。的确,文明的定义之一就是存在专业化分工的社会。因此,在17世纪后半期欧洲,新事物既不像公认的那么多,人们也不愿意容忍差异和分歧,尽管此前几代人发奋改革,但也没能消除这些差异和分歧。现代化、均势和礼貌能够取代对形而上学确定性的追求,尽管这种追求曾经鼓舞欧洲人互相谴责和破坏对方。虽然逻辑确定性取得了这种妥协,但常识和支持新的专业化分工的事实的确是解决真理和道德问题的途径。
现代化、均势和礼貌甚至影响了国际关系。在“三十年战争”后的灾难性几十年里,某种接近外交官和士兵职业行为准则的东西逐渐形成了。也许在丰特努瓦战役(1745年)中,战争的礼仪化达到了顶峰,法国和英国军官互相谦让对方首先开火。此后,欧洲战争的激烈程度倾向于不断增加。武器变得越来越具有破坏性,政治危险性也变得越来越大,直到法国大革命的领袖们再次武装大众,并让他们在战场上释放激情。
1653~1689年,与对手相比,法国占据优势。国王路易十四(1643~1715年在位)童年时代目睹了贵族反对王权的武装叛乱(即所谓“福隆德运动”,1648~1653年)但是最终遭到失败的过程。成年之后,他把为法国赢得莱茵河和比利牛斯山的“天然边界”定为得胜的王室军队的任务。在损害四分五裂的西班牙帝国领土的前提下,他起初获得了成功,但是当荷兰和英国(1689年)与哈布斯堡王朝结盟阻止法国的扩张时,他的成功被遏制了。因此,英国和法国进行了一系列战争,对北美和印度的统治岌岌可危,而在欧洲大陆,通过取代西班牙在意大利和尼德兰南部(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1701~1714年),奥地利收获了西班牙的欧洲帝国。到1763年,英国(通过1707年与苏格兰合并,变成了大不列颠)在印度和加拿大已经赢得了决定性胜利——在此后一代人的时间里,这只是被部分地磨灭了的成功,当法国的援助(1778~1783年)使反叛的英属北美殖民地决心在北美建立独立国家时。
当西欧经历这些动荡而有限的军事行动时,东欧则经历了更急剧的权力重组。1648年后,像西欧的荷兰一样,波兰和瑞典再也不能捍卫它们作为大国和帝国的地位。相反,奥地利和新兴的德意志国家勃兰登堡—普鲁士与沙俄竞争,瓜分瑞典和波兰的领土(1648~1721年)。后来,同样是这三个国家通过三次瓜分(1772~1795年),把波兰王国完全从地图上抹去了。
中欧仍然是欧洲西部与东部均势的过渡地带(而且也经常是战争的舞台)。意大利和德国被《威斯特伐利亚条约》(1648年)分裂而成的小国要么继续倾向法国,要么参加反法同盟,这取决于当地的形势和对手、王朝关系,或者(至少有时)直接倒向出价最高者。
在每个欧洲主权国家内部,政府都认识到,其外交行动自由没有任何法律限制。但是实际上,均势的算计把任何一个统治者的行动自由都限制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同样,欧洲每个君主事实上也受到错综复杂的、传统上在各个集团和阶层之间瓜分的利益和特权的限制。此外,这些不同的利益通常拥有各种集体组织,从而赋予它们有效的政治分量。
因此,路易十四的庄严宏伟的宫殿和他的豪言壮语“朕即国家”掩盖了事实的很多真相。在路易的年轻时代,尽管为他服务的精力充沛的官吏们力图实现法国系统的中央集权化,但是错综复杂的集体特权力量,如一些长期存在的力量(如各省代表会议,或法国“三级会议”)、其他新兴的力量(如法国东印度公司)等,都严重限制了法国官僚机构实际所取得的成功。但是,路易十四巧妙地通过分配年金和宫廷官职,同时直接剥夺贵族权利和特权来达到这个目的。
路易十四死后,法国贵族开始重申他们以前的某些独立性,但是他们通过法律程序和争辩,而不是像他们的先辈常常所做的那样诉诸武力。军事和民事管理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以致其他任何途径实际上变得根本不切实际。对一个普通人来说,暴力活动的减少和乡村法制的建立是法国和西欧其他国家旧制度所取得的重要而基本的成就。
互相竞争的利益集团之间的脆弱平衡因国而异,因时而异,这种局面开创了不断变化的政治类型。一般说来,哈布斯堡家族在西班牙和奥地利的领土在认识上滞后于法国。与法国不同,在这些地区,力图削弱或消除地方差异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改革的动力主要不是表现于17世纪,而是在18世纪才表现出来。哈布斯堡家族领土上的教会比法国保留了更大的独立性,而高卢主义,即法国教会必须与罗马天主教会分离的思想,从中世纪起就盛行。实际上,高卢主义意味着法国教会的主教和其他高级神职人员应该臣服于国王的政府。
西欧的外缘地区,从1640~1688年,两种相当典型的政府分别形成了。非常巧合的是,正是在这些年里,英国议会制度为一侧,普鲁士军国主义为另一侧,都取得了决定性的形式。英国内战(见前文)是关键,议会君主制就从中产生;但是旧式的地方主义(以下议院的乡绅和资产阶级为代表)与国家政策需要之间的有效调和要到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才达成。查理二世(1660~1685年)及其弟弟詹姆士二世(1685~1688年)统治期间,复辟后的斯图亚特王朝君主们自然而然地发现,议会是难以信任的,而且事实上,由于接受来自法国的津贴,所以君主们能够不依靠议会批准收税而奢侈地生活。在这些情况下,成功的国家政策几乎无法实行。
随着1688年“光荣革命”,詹姆士二世的女儿玛丽及其丈夫奥兰治的威廉共同登上了英国王位,情况突然发生了变化。威廉同时也是荷兰的执政,他的利益集中在欧洲大陆,他是欧洲大陆各国为了反对法王路易十四而缔结的外交—军事同盟领袖。他随时准备把英国政府交给议会,只要议会领袖能够为他提供遏制路易十四所需要的财物。因此,直到1760年乔治三世加冕为止,没有哪位英国君主企图逃避或控制议会领袖,议会领袖由此发展并创立了管理国家的必要制度,充分尊重地方、国家和国际各方面互相竞争的要求。
为了满足这些要求,英国政治家和议员发展了两个重要的新制度:内阁制政府和国债。内阁成员当然由国王任命,但是对议会负责。内阁通过获得议会多数选票从而批准立法的权力,是以松散但真实的议员缔结的党派集团制度为基础的。虽然不同派系之间偶尔猜疑、钩心斗角,更多情况是不满的吵吵嚷嚷,但是这种制度能够根据议会不带派系的利益而不断变化。18世纪没有任何中央集权的官僚体制能够如此敏锐地随着社会变化而自我调整。议会政府的根本优势在18世纪英国就是这样显示出来的。它没有丝毫民主,因为无产者和绝大多数非国教派根本没有议会代表。衰败的城市选邑和政治恩萌制使富人和出身高贵的人完全控制了议会。
1688年英国议会政府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新的信用工具——国债的发明。这使公共借贷能够有力地满足紧急需要。关键的观念是使议会负责偿还债务。以前政府一直是以国王的名义举债,偿还债务被认为是国王私人的义务,无论采取什么手段。但是1694年,议会创办了“英格兰银行”。它的最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借款给政府,只要议会担保偿还,无论议会决定征收何种税收。战争开支就以这种方法分成若干年偿付。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偿还担保的可靠性增强,借款的利率下降了。其他国家的政府由于缺乏议会偿还债务的担保,所以很少能够以这种有利条件获得借款。这个因素极大地推进了英国实力的快速增长。
在“七年战争”(1757~1763年)中,英国对法国获得的巨大胜利证明了这种政府有多么强大。相应地,国王乔治三世通过发展一个国王的党派力图控制议会,他希望这个党派能够凌驾于少数人和私利之上,但是由于他在美国独立战争(1776~1783年)中的惨败,他的努力被遏制了。因此,通过逐渐而彻底的系统演变,英国政府类型越来越不同于盛行于欧陆的君主制。特别是1763年后,法国人和欧洲大陆其他民族终于相信,从中世纪混乱无序中幸存下来的英国议会制度,事实上可能为他们重组更严苛的政府制度提供了一个有用的借鉴模式。
普鲁士的发展道路完全不同。大选帝侯弗里德里希·威廉(1640~1688年在位)的严厉统治时期,他从霍亨斯陶芬家族祖先继承而来的四分五裂的领土被糅合成高度中央集权的、纪律严明的国家。“三十年战争”的动荡经历消除了地方臣民对大选帝侯政策的抵制,当时勃兰登堡(位于霍亨斯陶芬家族领地的中心)多次遭到瑞典和其他外国军队蹂躏。他旨在积蓄充足的军事力量,不惜一切代价击退外来入侵。代价的确沉重,因为他的领土不仅贫瘠,而且人烟也不稠密。但是通过厉行节约,他能够建立一支强大的常备军,这支军队不仅用于防御,而且用于扩张领土。他的后继者奉行同样的政策,虽然越来越轻松,但取得的成功并不比他少。当弗里德里希二世(史称腓特烈大帝,1740~1786年在位)去世时,他留下了一个版图大大扩充、领土稳固的国家,已经变成了欧洲列强之一的普鲁士王国不仅在德意志与奥地利争夺,而且在东边与强国沙俄一较短长。
霍亨斯陶芬家族的统治者密切关注经济发展。普鲁士国王们深知,工业和人口是战争胜利的根本保障。在他们的统治下,在开发没有什么前景的沙地、开采有限矿产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功,以致到18世纪末,普鲁士开始出现了比西部地区熟悉得多的社会复杂性。工匠、商人、专业人员和其他城市阶层的人数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有影响力。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军营的气息开始褪色了,虽然在“大选帝侯”及其直系继承人时期,军营气息是如此浓厚。但是军营气息没有从普鲁士生活中完全消失。它仅仅是龟缩于更小范围的职业军官圈子里,这些军官主要从东普鲁士及其附近的波罗的海地主乡绅(“容克”)幼子中招募。
在整个旧制度时期,欧洲经济出现持续的快速增长。农业仍然是基本的产业,各地的绝大多数人口仍然是农民,即使在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传统耕作方式在广大地区持续着。在集体耕作方式根深蒂固的庄园里,熟悉的日常劳动的任何重大变化都会遇到阻碍,因为交叉的财产权必须征得一致(或接近一致)的同意,才能予以重大更改。但是,即使在传统的生产节奏中,产量的大幅增长也可以通过诸如简化系统育种过程或者改进耕犁设计等取得。
西欧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新作物,如苜蓿和芜菁等的种植,为马匹和牛群提供了充足的越冬饲料——这一直是中世纪农业的薄弱点。芜菁需要细心种植,能清除田间的杂草,就像传统翻耕休耕地的方法一样有效。以这种方法,休耕制度完全能够被放弃,农业生产率因而大大提高。此外,苜蓿把土地肥力固定在根部,从而有助于提高土壤的肥力。但是,马铃薯的传播是欧洲农业唯一最重要的变化,因为它极大地提高了食物供应。例如,在德意志波罗的海沿岸的沙地和气候酷寒地区,马铃薯提供的热量是谷物的4倍。这使德意志人口急剧增长,并且从1750年左右,当马铃薯在中欧地区首次变成重要作物时,德意志经济开始走向繁荣。在巴尔干半岛和匈牙利,玉米发挥了同样的作用;但是北欧由于太寒冷而使玉米生产不能兴旺,西欧则过于潮湿。
工业和交通也得到了同样的发展。法国在发展全天候道路和运河方面走在了前列,这些运河把全国所有重要河流连接成一体。直到1750年后,英国才开始追赶上来。但是在制造业方面,英法之间的情况正好相反。因为私有企业和帝国的发明创造能力在英国,比在欧陆其他管理严格的经济中更自由地发展。此外,英国煤炭储量丰富,并且容易开采。焦炭炼铁法的发明(1709年)使煤炭用于熔化铁矿石。反过来,更充足的钢铁供应又使许多机械的零部件可以用金属取代木材。
但是,最重要的变化是动力强大的蒸汽机的发展,它利用来自煤炭燃烧产生的蒸汽而转化为机械能量。早在1712年,托马斯·纽卡门就发明了简单的蒸汽引擎,用于矿井排水。它依靠由蒸汽压缩而形成的部分真空进行工作。1769年,詹姆斯·瓦特模仿设计出一台大大改进的蒸汽机,它利用煤炭燃烧产生的蒸汽驱动装置在一个密闭圆柱中的活塞。由于瓦特的蒸汽机不需要纽卡门的蒸汽机那样的相互交替的加热和冷却装置,它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它很快便被投入使用,为工厂和矿山提供动力,不久还用于交通运输。
瓦特蒸汽机最大的用途之一是驱动纺织机,整个18世纪,纺织机的规模和复杂性迅速增加。其结果是在一定时间内能够生产的棉布数量惊人地增长,棉布价格迅速下降。到1789年,利用印度种植、绕过好望角进口的印度棉花,英国竟然能够以低于印度织工的价格在印度倾销棉布!没有什么事实比18世纪英国在利用煤炭、钢铁和机械设计方面的成功所看到的技术进步那么炫目,因为印度织工的技术及其劳动力的廉价曾经在世界上没有任何竞争对手。
或大或小的变化最终遍及欧洲所有传统手工业部门。此外,通过系统而仔细地模仿其他国家的产品,新的手艺被创立了。丰富欧洲技术的最突出例子是手工业者、科学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共同仿制中国瓷器的事实。中国人小心翼翼地保护商业秘密,历经长期试验和失败后,欧洲人才学会如何烧制几乎可以乱真的中国瓷器。
与这些技术进步至少同样重要的是组织机构形式的同步发展,这种发展使欧洲人能够为需要长期运行和大量人员合作的任务调集越来越多的资源,欧洲海外贸易特许状公司的重要性已在前文提及(第286页)。此外,诸如中央银行和国债等重要财政手段在旧制度时期也被引进,由此开始把经济关系从金银供应限制所带来的严酷现实中摆脱出来,并把最初不理解但非常剧烈的周期性波动引入价格体系。的确,第一次失控的信用泡沫(“南海公司泡沫”,1718~1720年)严重损害了联合股份公司的信誉,以致它们在欧洲主要国家都被认为是非法的——这种情况持续到19世纪。
通过学会利用精确的机械测量法补充手工业者的手工技巧,欧洲人还发掘了另一种工业协作过程的强大潜力。如果要让成型的武器射击准确,那么给大炮和步枪枪管钻孔就需要非常精确。同样,瓦特的蒸汽机需要活塞与圆柱壁之间紧密地安装,使齿轮、螺纹、轴承和其他零件协调运行。钟表、望远镜、显微镜只能由专家制造,他们能够把零件切割成特殊的尺寸,以便彼此分离的零件能够组装成一台能真正发挥作用的仪器。这不仅要求手眼灵活,而且取决于每个任务越来越高的机械精确度,产品制造过程中每个阶段的精确检测。
1789年,欧洲的经济组织仍然是粗糙的,它们的重大应用到后来才被发现。但是,起步已经迈出,观念已经被了解,它的实用性已经被证明。生产过程急剧理性化的可能性也预示了欧洲的巨大优势和更加富有。
17世纪下半叶,欧洲的知识能量已经从持续了一个多世纪的宗教争论非常突然地转向关注其他问题。
数学在宗教改革时期得到了迅速发展,当时约翰·开普勒(卒于1630年)、伽利略(卒于1642年)等人都在世。新的数学符号有助于扩展和简化计算,并引进新的数学概念。特别是自从阿拉伯人的时代以来,几何学和代数学是被分别研究的,但是现在开始融合起来,由此创立了解析几何学。反过来,解析几何学又导致微积分学的诞生,它扩大了数学推理的范围,增强了数学推理的说服力,在物理学研究中具有重大的应用价值。
数学成为时髦的东西,许多人确信,如果把数学推理方法适当严格而仔细地应用于人类的所有问题,将可以得出真实而且被普遍承认的结论。勒内·笛卡儿(卒于1650年)是第一个勇于这么做的有影响的人。他用几何学家的方法,从公理和不言自明的第一原理出发,所作的推理是如此有说服力,以致法国和其他国家迅速涌现了大批忠实信徒。他们积极地宣传和捍卫笛卡儿的观点。其他人被这种数学确定性的观点所激怒,但奇怪的是,他们得出了互相矛盾的结论。荷兰的巴鲁赫·斯宾诺莎(卒于1677年)和英国的托马斯·霍布斯(卒于1679年)是这些哲学家中最著名的两位。在此后一代时间里,戈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卒于1716年)以同样的雄心而著名。
这些哲学家缺乏任何满意的方法解决他们之间的分歧,因为没有经验可以证明,以便不同意见的专家能够根据经验选择竞争对手。随着1687年艾萨克·牛顿《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出版,伟大而且一流的物理和天体运动分析得到发展,事情发生了逆转。像他的前辈一样,牛顿力图把观察到的多样性归纳为数学原则。为了解释天空和地球上的运动物体的行为,他假设了一种神秘的力量——地球引力。他认为地球引力按照一种荒谬而令人欣慰的简单数学方程在空间发挥作用——任何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与它们距离的平方成反比。
牛顿同时代的一些人对这种根据距离发挥作用的力量的神秘含义感到震惊。通过谈及空间的下层(他在另一个段落里又称天空为“上帝的心灵”),牛顿企图澄清这个问题,但是他的努力对缓解这种焦虑感没有太大帮助。但几乎使每个人都认识到的事实是,牛顿的理论能够被经验所证实。牛顿的运动学定律最初是通过他力图以数学表达月球运动而产生的。但是无数运动的物体都能被用于证明他的公式的准确。以这种观察和测量为基础,这个公式似乎很快便表明自己的确发挥了作用。事实上,实际情况符合牛顿的运动学定律。
在我们这个时代,科学预言和自然规律的作用通常都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此,当这些发现最初出现的时候,人们需要一种想象力去理解,它们是何等的特殊和激动人心。那些从小被教导说宇宙是由一个非常活跃的、个人的、随时随地可以创造奇迹或饶恕过去罪愆的上帝支配的人发现,牛顿的宇宙观既是自由的,也是可怕的。上帝显得像个数学家,并决定相应地创造宇宙。在这种宇宙中,上帝的尊严似乎被贬低为创造一个奇迹,因为这将地方性的、暂时的废除他自己的天命,承认自然规律不足以取得各种福祉和达到必要的目标。与路德或罗耀拉的世界观截然相反,路德或罗耀拉的世界观取决于上帝与单个个人之间密切而完全无法预测的关系,这几乎是不可想象的。
但是大多数人仍然是基督徒,即使当他们被劝说接受一种新的牛顿宇宙观之后。牛顿本人也撰写了《圣经》注释,他希望从“神圣的文书”中发现隐藏的含义;他长寿的一生(1642~1727年)是新兴宗教运动特别多样化的证明,这些宗教运动强调与上帝之间的个人关系。例如,在新教内部,当牛顿还在世的时候,英国的贵格会和卫斯理派、德国的虔信派就开始形成。在罗马天主教徒中,詹森派和寂静主义在牛顿时代取得了最大的影响。罗马教廷的正式谴责导致这两个虔诚教派最终消失,但是上述三场新教运动却持续蓬勃发展到今天,尽管都发生了变化。
其他科学则不太遵循明确的数学方程式。随着传教士和其他有学识的人记录他们的见闻,关于各种动植物生活的信息大多被收集起来,有关遥远的或文明开化或野蛮的人类社会的新知识涌入欧洲。但是生物学和社会科学的数学方程式不能从新信息的迷雾中产生出来。诚然,瑞典植物学家卡尔·林奈(卒于1778年)偶然发现了一套植物分类方法,这种方法至今仍然是标准,因为法国的“重农学派”、苏格兰的亚当·斯密(卒于1790年)的确相当成功地推断了如果政府不干预个人的本能行为将发生的事情。由于坚信人类行为受理性的自私自利所支配,所以他们断定这种政策将促进财富和自由的增长。与牛顿的运动学规律不同,这种自由放任理论从未被实践检验过,因为政府和人类一直拒绝理性地行动。
社会思想的其他两个层面发生了非常重要的变化。首先,一种新的政治合法性理论不得不被人类发展出来,既然人们再也不能把上帝干预人类日常事务的说法视为理所当然的了。一个声称依靠神圣权利统治的国王至多是一个篡位者,除非上帝从众多候选人中真正挑选他担任这个职位。接受牛顿世界观的人一定难以相信这种比较陈旧的理论,特别是由于许多国王似乎完全不称职。这个问题的解决方法在社会契约思想中发现了,它以默认或更积极主动和明确的方式认为,生活在特定国家的人们都被假定一致同意政府的形式和权力。显然,通过给这种契约规定不同的期限,那么非常不同的实际结论就可以发展出来。例如,托马斯·霍布斯认为,由于人类天性下流和残忍,所以只有通过把无限权力委托给一位绝对专制君主才能建立市民社会。相反,约翰·洛克(卒于1704年)认为,公众与统治者之间存在着契约关系,所以如果统治者跨越特定权力界限,那么人民就有权利反抗他篡夺的权力。洛克用这种方法为1688年“光荣革命”辩护,这场革命把一个完全合法的君主从英国王位上驱赶到许多坚持传统“神圣”天意观念的英国人认为是丑闻的境地,并且害怕刚刚结束的内战再次爆发。英吉利海峡对面,一种更为激进的观点在一个世纪后由让-雅克·卢梭(卒于1778年)提出。他认为,当君主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时,社会契约证明了反抗的合法性,因为人民的“共同意志”蕴含了不可转让和剥夺的权利。
无数语言学家、古钱币学家和其他学者辛勤劳动的副产品是人类对自身看法的其他重大变化。他们把欧洲丰富的文学和历史手稿分类整理,知道如何把一种纪年体系转换为另一种,把各个地区、战役和其他历史事件编辑成可靠的年表,赋予历史知识空前的深刻和准确。在这个学术圈子里,最伟大的人物是让·马比荣,他掌握了辨别中世纪早期不同阶段、不同修道院和王室秘书处的书法不同风格差异的复杂知识,以至于一旦看见——有时只要瞄一眼——他就可能知道手稿的出处和大致年代。当然,同样的经验也使得许多赝品能够被识别,这些赝品在不同时代为了各种目的而混杂在历史记录中,为欧洲学术提供了工具和概念,这些工具和概念后来被用于对其他文明的研究之中。正是在18世纪末,这种冒险的第一个激动人心的结果引起了公众的注意,当威廉·琼斯(卒于1794年)发现印度的神圣文字——梵文与欧洲的语言有密切关系时,由于梵文是如此古老,它为渴望洞悉他们最原始祖先特性的欧洲世界提供了新方法。
这些学术性的劳动使人们能够撰写比以前更精确和全面的史学著作,爱德华·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1776~1788年出版)是其中最著名的史作,其他历史学家,如伏尔泰(卒于1778年)在当时几乎与吉本一样受欢迎。通过在自己的时代与基督教创立之间插入漫长而复杂的人类社会历史,加上各种有趣的历史事件、道德的功能以及神学标准,历史学家使宗教争论的烈火逐渐熄灭。因为在更全面的历史观影响下,教会和国家适当地回归使徒时代的条件——这是宗教改革时期的伟大期望——似乎不再可能了,或者也许从某些罗马皇帝的行为来看,是可以渴望的!
虽然政治理论和历史学繁荣,但是纯粹的哲学终于穿越经验主义批评的针眼,强劲而茁壮地形成了,如果说它还有点儿深奥和脱离日常生活的话。笛卡儿以及17世纪追随他的哲学家的演绎推理方法接受了英国经验主义哲学的审视。首先是约翰·洛克(卒于1704年),接着是大卫·休谟(卒于1776年)提出了感觉经验如何与人类思想有关的尴尬问题,并且得出结论:关于任何事物的一定知识都是不可能的。伊曼纽尔·康德(卒于1804年)接受了休谟的结论,但是改变了他的批判逻辑的方向,认为仔细分析人类大脑结构和容量将使我们掌握准确而必要的有关感觉经验性质的知识,因为不可知事物本身只能通过人类感觉和思维模式才能被感知。康德用这种方式为19世纪德国哲学家打开了剖析“精神”的大门,在确立康德此前已经指出的可知的真实性方面,这些19世纪德国哲学家发挥了创造性作用。
与17世纪下半期开始进入新时代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进步相比,除了音乐外,美术仍然是保守的。不同的风格出现了,但很快又消失了,各国的流派开始占据突出地位,或者相对衰落,朝着为丰富多样文化传统添砖加瓦的趋势表现自己。但是没有任何事物像牛顿的世界观那样完全新颖地从充满活力而传统的活动中出现。
17世纪末和18世纪初,法国文化的声望达到巅峰。人们崇敬路易十四政府的权力和威严,还夹杂着对法国文学、礼仪、风尚的更多仰慕。古典主义坚信艺术优雅的原则能够被洞悉和遵循,因而在造型艺术和文学艺术中盛行。在伟大的艺术家手里,这种规则不是障碍。例如,伦敦的建筑师克里斯托弗·伍伦(卒于1723年)、法国的三大古典戏剧家皮埃尔·高乃依(卒于1684年)、莫里哀(卒于1673年)和让·拉辛(卒于1699年)都力图遵循正确的规则,在不太著名的作家、艺术家那里,这些规则就变成了沉重的包袱。
18世纪,欧洲音乐进入了历史上最伟大的一个时代。新的或新式乐器和对音乐定调进行的物理—数学分析,赋予音乐家更多的新演奏技术。由于新技术太多,以至于难以分类,和声和作曲的“古典”原则不会像在文学领域那样成为阻碍因素,相反,通过集中注意力于可掌握的变数,古典规则反而刺激了创造性。约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卒于1750年)和沃尔夫冈·阿玛迪乌斯·莫扎特(卒于1791年)为后世欧洲音乐树立了标准,这些标准是根本的,虽然不是持久的,正如15世纪线条和空间透视法的发明为欧洲绘画所创立的标准一样。
在文学方面,18世纪中期以后,古典理想逐渐消失,特别是在德意志和英国。对各国中世纪历史的研究,对绰号为“人类心理”的感情悸动的诱导性研究等,都使许多德意志人和一些英国人相信,真正伟大的文学作品只能通过自由发挥灵感才能取得。这种浪漫主义观点与大众的民族语言的新价值结合在一起。例如,约翰·戈特弗莱德·赫德尔(卒于1803年)满怀激情地争辩说,德意志人只有使用德语而不是法语,才能取得民族文学的伟大成就。对文学的民族精神的同样兴趣鼓舞托马斯·佩西(卒于1811年)在他的著作《英诗辑古》(1765年出版)中收集了英格兰和苏格兰的民歌。
但是过分强调传统欧洲文化史上古典时代之后紧接着浪漫时代的做法是错误的。不同的风格和艺术创造性一直盛行。例如,在英国文学史中,约翰·弥尔顿(卒于1674年)写作了伟大的基督教史诗《失乐园》时,威廉·威彻利(卒于1715年)正在创作黄色的“复辟”喜剧;到本章所述时期之末,罗伯特·伯恩斯(卒于1796年)巧妙的朴实风格与塞缪尔·约翰逊博士散文(卒于1784年)的字字珠玑的华丽句子形成鲜明的对照。同样,路德的《圣经》和莎士比亚的戏剧在他们各自的国家一直流行,而为所有受过教育的人提供共同的知识和感情的古代罗马和希腊的古典文学则永远照耀着欧洲各国的文学,作家和艺术家正是依靠这种知识和感情才能创作,并知道任何随意提及希腊语和拉丁语古典作品能被轻易而快捷地理解。
丰富多彩、充满活力以及捕捉任何进入人类视野的新事物的渴望等,成为旧制度时期欧洲文化生活的标志。世界上其他任何地区都没有表现出类似的冒险精神。因此,欧洲首次开始明显地领先于旧大陆其他比较保守的文明——不仅在技术和军事方面,而且在科学、哲学、史学和学识等方面。只要毫无羞耻而自由自在地把理性应用于紧急事务不是决定性的——正如在整个美术领域——那么欧洲就不能被说成已经享有任何明确无误的优势。的确,中国和穆斯林艺术的精细和连贯风格仍然比欧洲人以其多种风格曾经力图产生的任何影响都要大。
但是西方成为全世界支配力量的进程显然已经开始了。在接下来的几章中,我们必须追溯欧洲近期建立优势地位,最终战胜人类其他伟大文明的文化自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