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变,未必通

一、穷则变

中国人第一次清醒地意识到现代化的巨大力量是在19世纪60年代之后,在此之前,欧美地区汹涌澎湃的现代化浪潮虽然已经通过各种渠道影响到中国,但统治集团就是放不下自大的架子,绝大多数中国人对此也显得无动于衷,虽然有极少数留心时务、初具世界眼光的士大夫对西方社会政治和风土人情作有一番研究与介绍,但对这个注定要引领世界新潮流的东西的认识还显得十分肤浅。相当一部分官僚士绅,对于西方的科技和物质文明一直采取贬低和不屑一顾的态度,对于西方的民主政体更是视为洪水猛兽。他们要么认为这些东西中国古已有之,不足为奇;要么断言它们纯属奇技淫巧,与中国国情不合。直到第二次鸦片战争后,这种情况才开始渐渐有所变化。

一部分疆吏,在军事和外交方面跟西人打了多年交道之后,才深切感受到,现在所遇到的对手,是“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其“轮船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器机事之精,工力百倍,炮弹所到,无坚不摧,水陆关隘,不足限制”。尤为难得的是,个别务实派官员已朦胧地认识到,现代化是世界潮流,在西方国家已有近百年历史,中国走现代化道路也是大势所趋,刻不容缓。用他们的话说,中国正面临着一场“数千年来未有之变局”。李鸿章就曾这样认为:“泰西各国,皆起于弹丸之地,创造各样利器。未及百年而成就如此之精,规划如此之远,拓地如此之广。岂非举国上下积虑殚精、人思自奋之效乎?中国在五大洲中,自古称最强大,今乃为小邦所轻视。练兵、制器、购船诸事,师彼之长,去我之短,及今为之,而已迟矣。若再因循不办,或旋作旋辍,后患殆不忍言。”[1]总之,只有敞开国门,学习西方长技,走现代化道路,中国才能生存于今日之世界,否则只能被这股世界潮流淹没,导致亡国灭种。

事实上,19世纪60年代出现的“自强”运动,一直是以建立现代化军事防御体系为目标,围绕着器物层面展开的。同治、光绪年间,务实派官僚对现代化的理解,后来被人们总结为这样一条公式,即“中学为体,西学为用”。

到了19世纪末,在救亡课题的驱动下,中国出现了一批由旧式士大夫转化而来的近代知识分子群体。他们对现代化的认识比洋务派明显进了一大步。康有为在谈到近代西方各国的情况时,说过这样一段话:“然而是三百年间,适当欧人新世勃兴,科仑布则寻得美洲,渐乃觅得全球以增新识,意大利文学复兴后,新教出而旧教殆,于是倍根、笛卡儿创新学、讲物质,自是新艺新器大出矣。突人得大炮火药于蒙古而输之欧,于是破封建万千之侯垒,而王权成,腾扬丕天之革命波,而立宪遍于各国矣。至近世百年,诸欧治定功成,其新政新法新学新器,绝出前古,横被全球,其汽船、铁路、电线、汽球并出齐奏,绝地通天,欧人用以囊括四海,席卷大宇,无有留者。”[2]由此可见,康有为对西欧各国现代化从科学革命到政治革命再到工业革命的历史线索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不仅如此,康有为还强调,现代化是一场涉及各个领域的全面性变革,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方今(中国)累经外患之来,天下亦知旧法之敝,思变计图存矣。然变其甲不变其乙,举其一而遗其二,枝枝节节而为之,逐末偏端而举之,无其本原,失其辅佐,牵连并败,必至无功。”为了说明这一点,他区分了“变事”与“变法”两个概念。“今天下之言变者,曰铁路、曰矿务、学堂、曰商务,非不然也。然若是者,变事而已,非变法。”所谓变事,就是仅仅在经济、技术层面进行变革,而变法则是有“规模”、有“条理”、有“纲领”、有“节目”、有“宪法”、有“章程”,“损益古今之宜、斟酌中外之善”的全面性变革。因此,“不变则已,若决欲变法,势当全变。……本末并举,首尾无缺,治具毕张,乃收成效。”[3]

梁启超在他的《过渡时代论》一文中则把现代化理解为“过渡时代”所特有的现象。他认为,欧洲各国近200年来均处在过渡时代,英国算是其中“顺流而渡”的国家,法国“乱流而渡”,德国、意大利和瑞士,则是“方舟联队而渡”,美国、匈牙利“攘臂凭河而渡”,东南欧小国门的内哥、塞尔维亚和希腊皆为“借风附帆而渡”。至于中国,过去一直处在“停顿时代”,“数千年来,常立于一定不易之域,寸地不进,跬步不移,未尝知过渡之为何状也。虽然,为五大洋惊涛骇浪之所冲击,为19世纪狂飙飞沙之所驱突,于是穷古以来,祖宗遗传深顽厚锢之根据地遂渐渐摧落失陷,而全国民族亦遂不得不经营惨淡,跋涉苦辛相率而就于过渡之道。故今日中国之现状,实如驾一扁舟,初离海岸线,而放于中流”。在世界范围的现代化大潮冲击之下,中国也已经进入了过渡时代。梁启超进一步指出,在这个过渡时代,有这样几件事有待国人去做:“语其大者,则民众既愤独夫民贼愚民专制之政,而未能组织新政体以代之,是政治上之过渡时代也;士子既鄙考据词章庸恶陋劣之学,而未能开辟新学界以代之,是学问上之过渡时代也;社会既厌三纲压抑虚文缛节之俗,而未能研究新道德以代之,是理想风俗上之过渡时代也。”[4]由此看来,梁启超把政治制度、思想学术、社会风尚的变革,当成现代化过程中首先要完成的几个重要环节。

1895年,中国在甲午战争中被日本打败。甲午战争的惨败结局,不仅强烈地震撼了朝野上下的心灵,也从根本上扭转了晚清士风。如果说,在甲午之前,中国的士大夫阶层还基本上生活在与现代文明相隔绝的传统世界里,“西学”的传播仅仅局限在沿海通商都市,其内容也仅仅局限于自然科学知识与基督宗教的话,那么,甲午以后,清朝野上下都在不同程度上走出了传统思想的窠臼,或多或少地认识到了现代文明的重要性。梁启超就说过:“吾国四十年大梦之唤醒,实自甲午战败、割台湾、偿二百兆以后始也。”鸦片战争以后一直死气沉沉的统治阶层与士大夫精英阶层,这时候终于骚动起来。

甲午战争以后的中国,由于《马关条约》的签定,德国对胶州湾的强占,使中国统治精英与士绅阶层产生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他们一致认识到了改革的重要性。例如军机大臣孙家鼐就说:“今日臣士愿意变法者,十有六七,拘执不通者,不过十之二三。”当时,在士绅官僚中广泛存在的看法是,中国只有通过更积极、更广泛的变革才能求得生存。这种共识,是自鸦片战争以来数十年所不曾有过的。最能说明这一事实的例子是,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康有为在北京成立强学会后,参加强学会的不但有康有为、梁启超这样的知识精英人物,而且还有袁世凯、聂士成这样的军界将领,身任军机大臣或地方督抚要职的高层官僚如翁同龢、孙家鼐、李鸿藻、王文韶、张之洞、刘坤一等人也都成为强学会的会员和赞助人。强学会是自清王朝建立以来从未有过的政治参与的新形式,在清朝高度专制体制下,这种由民间自发组织的并由高级官员自愿参加的新型组织的出现,说明在民族与国家危机面前,士大夫阶层与官僚阶层已经共同携起手来。

不仅如此,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甲午战争以后,甚至连那些以保守著称的人士,也开始出现了新变化:徐桐奏请调湖广总督张之洞入京来主持全国的改革;连于荫霖这样的极端保守的人士也认为,“徐图而渐更之”的“不立其名”的变法也还是可取的。这种社会心态的存在,表明进一步改革可能引起的人为的阻力实际上已经比过去大为减少,这无疑是体制创新的有利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在中国古老的大地上,康有为、梁启超等人终于鼓荡成了一次激进的维新变法运动。

这场改革运动虽然因为改革派的不成熟刚刚起步就遭受失败,但它对传统政治体系的挑战和威胁无疑是巨大的。在此期间,康有为先后给光绪皇帝上了37份奏折,在政治、经济、军事、文教等方面提出了28条实质性的建议。而光绪皇帝也尽可能地采纳了这些奏折,先后112次颁布“上谕”,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变革。这些改革,最重要的包括:(1)政治上,确立政治变革的大政方针,进行相应的机构改革。(2)经济上,创设新机构,振兴工商业和农业,劝励工艺,奖募创新。(3)军事上,推进国防现代化。(4)文化上废除科举,建立新式教育制度。

以“百日维新”为高潮的这场政治变革运动,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现代化历程上的第一次全方位的尝试,它第一次把现代化政治意识传播给了中国社会;第一次唤醒了在传统专制政治下麻木数千年之久的中国知识阶层,并造就了中国第一代具有现代意识心态的知识分子;它运用朝廷权威,第一次通过全国性的社会动员,向传统政治文化和政治结构发起了全方位冲击,由此揭开了中国政治现代化的序幕。虽然这场变革因为多种原因而流产,但它对中国政治日后发展的历程,不是显得可有可无,而是显得十分的必要。

晚清政局的变化层层相因,一环扣一环,这种“链式反应”在戊戌政变以后显得尤为明显。

“百日维新”失败后,慈禧太后直接从垂帘听政走到前台,但是,从她重用保守派集团到义和团入京,再到八国联军之役和《辛丑和约》的签订,直至最后一批保守派首要人物按和约要求被处死、罢黜,这一连串事件的发展,仅仅是发生在短短几年之间的事。局势变化之快、结局之惨,这让慈禧太后深感意外、大为震惊,同时也使得她的政治态度跟以前相比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1月29日,还在流亡途中的慈禧太后痛定思痛,经过慎重考虑,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了一道力求振作自强的上谕。这道上谕的发表,标志着清末新政的开始。

上谕大意内容是:

世有万禩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治法。穷变通久,见于大易;损益可知,著于论语。

伊古以来,代有兴革。

我朝列祖列宗因时立制,屡有异同。入关以后已殊沈阳之时。嘉庆、道光以来,渐变雍正、乾隆之旧。大抵法积则敝,法敝则更,惟归于强国利民而已。

自播迁以来,皇太后宵旰焦劳,朕尤痛自苛责。深念近数十年积敝相仍,因循粉饰,以致酿成大衅,现正议和。一切政事,尤须切实整顿,以期渐致富强。懿训以为取外国之长,乃可去中国之短;惩前事之失,乃可作后事之师。

皇太后何尝不许更新损益科条?朕何尝概行除旧?酌中以御,择善而从。母子一心,臣民共睹。今者恭承慈命,一意振兴,严祛新旧之名,浑融中外之迹。

中国之弱,在于习气太深,文法太密,庸俗之吏多,豪杰之士少。文法者庸人藉为藏身之固,而胥吏恃为牟利之符。公私以文牍相往来,而毫无实际;人才以资格相限制,而日见消磨。误国家者在一私字;祸天下者在一例字。

晚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制造器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学之本源也。居上宽,临下简;言必信,行必果。服往圣之遗训,即西人富强之始基。中国不此之务,徒学其一言一话一技一能,而佐以瞻徇情面,肥利身家之积习。舍其本源而不学,学其皮毛而又不精,天下安得富强耶?总之,法令不更,锢习不破,欲求振作,须议更张。

著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就现在情弊,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盛?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精?各举所知,各抒所见,通限两个月内悉条议以闻,再行上禀慈谟,斟酌尽善,切实施行。

至西幸太原,下诏求言,封章屡见。而今之言者率出两途:一则袭报馆之文章;一则拘书生之浅见。指其病未究其根,尚囿于偏私不化;睹其利未睹其害,悉归于窒碍难行。新进讲富强,往往自迷始末;迂儒谈正学,又往往不达事情。尔中外臣工,当鉴斯二者,酌中发论,通变达权,务极精微,以便甄择。

倘再蹈因循敷衍之故辙,空言塞责,遇事偷安,宪典具在,决不宽贷。将此通谕知之。[5]

这道上谕表明:

1.经过庚子事变后,最高执政者慈禧太后在反思之余,态度已经发生了一个比较彻底的转变,这就是从原来的顽固守旧开始转向维新图强。上谕中虽然仍宣布康、梁为逆党,斥责康、梁变法为“乱法”,但并没有反对变法从新的意图,反而说:“所有一切自强新政,胥关国计民生,不特已行者亟应实力举行,即尚未兴办者亦当次第推广。”慈禧太后的这种做法主要是想将自己即将举行的新政与戊戌变法区别开来,其变法自强的愿望与主张是坚定的。

2.清廷终于敢于走出祖宗之法不可变的怪圈,不再拘泥于祖宗的成法。认识到了“法积则敝,法敝则更,惟归于强国利民而已”的正确性和重要性。

3.在总结过去洋务运动成败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向西方学习的主张。这道上谕希望突破洋务运动的藩篱,指出了“近之学西法者,语言文字、制造器械而已,此西艺之皮毛,而非西政之本源也……舍其本源而又不学,学其皮毛而又不精,天下安得富强耶?”因此,富强之路、振兴之望在于必须舍西政之皮毛,而求西政之本源。

4.如何举办新政才能富强,清廷并没有十分成熟的主张。因而下谕要求军机大臣、大学士、六部九卿、出使各国大臣、各省督抚“各举所知,各抒己见,通限两个月,详悉条议以闻,再由朕上禀慈谟,斟酌尽善,切实施行”。

可见,从文本的内容来看,这道上谕无论从哪个方面而言都应该算是清末新政的一个纲领性的文件。清政府的这个上谕,不仅对19世纪的改革作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而且也对20世纪的革新作了方向性的规定。清廷认为,正是由于思想上的抱残守缺与因循守旧,没有认识到全面改革与创新的必要性与迫切性,以至于舍弃本原而不学,学其皮毛而有不精。在此存亡之秋,兴衰之际,必须以西方文明为参照系,进行全面改革。这篇谕旨,大体奠定了清末新政进程的基调,是清廷针对庚子事变前后各方面压力重新寻找出路的一种自发行为。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4月21日,清政府又设立督办政务处,作为推行新政的最高权力机构。

从光绪二十七年—宣统三年(1901—1911年),十年间,清政府所实施的新政主要包括:政治和法律方面,改过去的“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裁撤若干旧衙门,减少重叠和虚设机构;裁汰书吏差役,整饬吏治;废止苛刑,准许满汉通婚等。军事方面,停止武科举,裁汰制兵练勇;遍设武备学堂,编练新军;创办警察制度等。经济方面,在中央设立商部,推进工商业发展;颁布《商部章程》《奖励公司章程》《重订铁路简明章程》《劝办商会简明章程》《矿务暂行章程》《公司注册试办章程》《试办银行章程》,使各项工商活动有法可依;创办户部银行(后改为大清银行),推广先进农业技术等。教育方面,废止科举制(1905年),通令各省设大、中、小学堂,统一全国学制,设立各种实业和师范学堂,中央成立学部,选派留学生出洋,并奖励自费留学,学成回国,经考核后分别赏给进士、举人等项出身。

清末新政,就其实施结果而言,最终没能挽救清王朝覆灭的命运,它也随着清室退位而中断。但是,这场变革却给鸦片战争以来步履艰难的中国现代化进程带来了一线新的契机。它解放了人们的思想,给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提供了一个合法性基础,使各项现代变革成了堂堂正正、理直气壮的事,而那些企图阻挠变革与发展的人,却失去了赖以抗拒的盾牌。新政实施以后,那些气势汹汹地公开阻挠改革的极端顽固分子,再也不敢抛头露面,改革的阻力大大地减小了。变法维新与学习西方在中国从此成为一股汹涌澎湃的时代浪潮,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


[1] 李鸿章:《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第24卷。

[2] 《康有为政论集》上册,中华书局l981年版,第298—299页。

[3] 《康有为政论集》上册,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275—277页。

[4] 梁启超:《过渡时代论》,载《清议报全编》第一册。

[5] 朱寿朋:《光绪朝东华录》(四),中华书局1958年版,总4601—4602页。